『壹』 法律上中國人是指
法律上的是指中國人主要是指具有信肆中國國籍的人;另外具有多重含意:以文化以及「地理「的概念界定是指曾經長時間居住於「中國地區「並與中國文化有強烈聯系的人;以「國族「概念來界定是指屬於中華民族的人。具體如下:
1、一般來說,華人主要是從種族方面來講,中國人主要是從國籍上來區分,這兩個含義不大一樣。
2、華人包括有中國血統的外籍華人,一般見於新聞對外報道。
3、官方定義的教科書認為:中國人=有中國國籍的人。
4、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都能區分種族和國籍的不同意義,局坦雹所以對於華人一詞的在使用時很少有爭議。
5、對於中國人一詞在使用時牽扯到政治問題:兩岸問題」一個中國」、」一中各表」、」兩個中國」、」特殊兩國論」、」一中一台」,東南亞華人問題,其它國家的移民的融入和國家認同問題等,所以爭議比較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一)中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中國的;
(三)其它正當理由。第八條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第十條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桐帆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
(一)外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外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第十四條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第九條規定的以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十八周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第十五條 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第十六條 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準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