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軍現役軍人著裝的要求是什麼
軍服除了禦寒暑、利征戰等實用價值以外,還有肅軍容、壯軍威的觀瞻功效,因而軍人的著裝各國軍隊都有嚴格的統一規定。首先是非軍人不得著軍服。中國早在明朝頒布的騎士服制令就規定,「不應服而服者,罪之」。美國《軍事法卷》專門有一章對軍人著裝作了六條二十餘款規定,第一條就是「禁止非軍人著軍服」。《蘇軍內務條令》和其他國家軍隊的有關條令條例,都對軍人的著裝作有具體的規定。但各國的社會制度、宗教信仰、經濟發展情況等不同,對軍人著裝的規定有所不同。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規定:「軍人必須按規定著裝,並保持軍容嚴整。」這是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穿著軍服的總要求。具體規定是:著軍服時,要佩帶帽徽、肩章、軍種(專業技術)符號和領花,如好衣扣、領扣和系好領帶,內衣不得外露,不得挽袖、卷褲腿,不要披衣、敞懷;著軍服要按規定配套,不得將不同季節、不同時機穿著的服裝混穿,更不允許軍服與便服混穿,或者在軍服外面套上民用羽絨服、皮夾克、風衣等便服;著軍服要保持衣著整潔,不能有礙觀瞻,不得與軍容風紀的要求相違背。同時,還對軍人著便服的時機和場合作了規定,同樣也必須注意形象端莊和衣著的整潔。
許多國家軍隊對軍人著裝問題看得很重。如美國陸軍就自認為個人的著裝和儀表,是體現軍隊紀律性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軍官不作出表率,他的士兵就不可能具有整潔而端莊的外表,而這正是樹立高效武裝力量的自豪感和整體精神的重要因素。什麼場合穿什麼軍服,也有明文規定。如作訓服只限在執行任務時穿著,除從個人住所到工作地點的途中外,不應在軍營以外穿著。再如陸軍黑色宴會服和晚禮服,只能在晚間穿著出席一股的或官方的正式社交活動。還專門明確了軍服上的一些配用品,如軍銜和軍兵種符號如何佩帶,勛章、服役獎章和徽章,穿著哪幾類軍服時才可以佩帶,佩帶的位置和先後順序如何,都規定得十分明確。許多國家都規定,在穿著軍服時,其衣袋中攜帶的物品不得外露,也不應因物品太多以致使衣袋隆起。著軍裝必須扣上扣子、拉好拉鏈或按好按扣;金屬附件要擦拭光亮,不得有毛刺和銹蝕;獎章、勛章和勛表必須保持清潔完好;皮鞋必須打油擦亮;男軍官穿長袖衫時必須打領帶;女軍官穿長袖衫時必須戴領結;著制服和工作服時,不允許佩帶時髦的裝飾品、流行的徽章以及私人護身符或辟邪物;宗教用品和珠寶飾物能佩帶於衣內,不得外露,等等
B. 中國07式軍裝全套詳細、具體解釋,每個地方都要清楚哦
07式軍服,陸軍軍服顏色調整為松枝綠;海軍軍服由原來的藏青色調整為深藏青色,本白色調整為白色,上白、下藏青色調整為全白色;空軍軍服顏色在現行藍灰色基礎上作了適當加深。
07式軍服還首次將女軍人大檐帽改為卷檐帽;軍官冬常服由關領式改為開領式,夏常服改為束腰式結構,春秋常服改為獵裝式設計;海軍常服採用世界海軍主流設計樣式,軍銜級別在袖口上表示。
分類
1、禮服系列。威武莊重,適合重大節日、慶典、集會等禮儀場合穿著。分軍官禮服和「兩團一隊」禮服兩類。軍官禮服,包括禮服大檐帽、禮服、禮服襯衣、 禮服皮鞋和配套標志服飾。
「兩團一隊」禮服,即儀仗隊、軍樂團禮賓服和文工團演出服,包括大檐帽、夏禮服、冬禮服、禮服大衣、禮服皮鞋(靴)和配套標志服飾。
2.常服系列。美觀大方,適合日常工作、學習和節假日穿著。分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三類。春秋常服,包括大檐帽、春秋服、襯衣、襪子、皮鞋和配套標志服飾。
夏常服,包括夏常服帽、長(短)袖夏常服、夏褲(裙)和配套標志服飾。冬常服,包括冬帽、冬常服、毛衣褲、內衣褲、常服大衣、常服手套和配套標志服飾。
3.作訓服系列。防護功能強,結實耐穿,適合部隊作戰訓練和工作執勤穿著。包括作訓帽、夏作訓服、冬作訓服、作訓大衣、作戰靴和配套標志服飾。
4.標志服飾系列。標識鮮明,與軍服搭配使用。包括帽徽、領花、軍銜標志、胸標、姓名牌、級別資歷章、國防服役章、臂章、綬帶,以及領帶、領帶夾、外腰帶、內腰帶等。
07式軍服臂章包括國旗、軍旗標識和單位臂章三種。國旗、軍旗標識為長方形,綴訂在禮服左臂上;國旗標識由駐外武官使用。
所有單位臂章尺寸一致,均為盾牌形。臂章頂部為單位全稱,下部為橄欖枝環繞不同圖案,分為35種。
軍委總部為軍旗和2把交叉的指揮刀,國防部為國旗和2把交叉的指揮刀,解放軍四總部直屬單位為五星和2支交叉的步槍;
海軍為五星和海軍軍種符號,空軍為五星和空軍軍種符號,二炮為五星和導彈;
沈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軍區和國防大學、軍事科學院、國防科技大學為五星和2支交叉的步槍;
駐港澳部隊陸、海、空軍分別為五星、2支交叉的步槍和特別行政區區徽,五星、海軍軍種符號和特別行政區區徽,五星、空軍軍種符號和特別行政區區徽;
文工團為里拉,軍樂團為高音譜號,儀仗隊分別為海、陸、空軍軍種符號。
(2)怎麼穿中國軍服擴展閱讀
革命戰爭年代,軍服差異大。早在土地革命戰爭初期,部隊沒有制式服裝。1929年紅軍解放長汀後,紅四軍前委決定用繳獲的布匹趕制4000套軍裝。由於恰逢列寧逝世5周年,軍服紅領章上加綴黑邊以示紀念,這是紅軍首次在一個軍的范圍內有了統一的服裝。
抗日戰爭時期,紅軍改編為八路軍和新四軍,著國民革命軍軍服,佩戴「八路軍」(或「18GA」)、「新四軍」(或「N4A」)臂章。
解放戰爭期間,各戰略區軍服開始逐漸向土黃色或草綠色統一。1948年12月23日,全軍統一佩發「解放帽」,上綴「八一」紅五星金屬帽徽。標志符號由臂章改為胸前佩戴「中國人民解放軍」白底黑字紅邊的布胸章。
新中國成立後,實施新樣式。為了適應軍隊發展,1950年1月4日,全軍實施新的軍服樣式,簡稱50式軍服。50式軍服按照陸、海、空三軍加以區分,其中帽子為大檐帽,女軍人配發裙服。50式軍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軍第一次正式裝備的軍服,也是第一次按照級別、軍種裝備的服裝。
1955年,為了配合軍銜制的實施,我軍於當年10月1日起,開始在全軍范圍內配發55式軍服。55式軍服結束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單一制式軍服的歷史,該系列軍服按照陸、海、空軍依次分為常服、禮服、工作服,並根據相配套的服裝發放常服肩章、禮服肩章和領章。
1965年6月1日,全軍換著65式軍裝。陸、海、空和公安部隊一律佩戴全紅五角星帽徽和全紅領章,官兵戴解放帽。陸軍軍服為草綠色;空軍上衣顏色與陸軍相同,褲子為藍色;海軍軍服為深灰色。
1984年10月1日,國慶35周年閱兵部隊穿著85式軍服亮相。從1985年5月1日起全軍換著85式軍服。85式系列軍服分為夏服、冬服、大衣、制式襯衣、軍帽和標志符號。
1988年10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再次實施軍銜制。全軍開始穿著87式系列服裝,分為禮服、常服、作訓服三大系列,並重新設計了陸、海、空三軍的標志服飾。
1997年5月1日,駐港部隊開始試穿新軍裝。97式軍服分為禮服、常服、作訓服和工作服四大系列9個部分,為我軍下一代軍服設計積累了寶貴的經驗。2000年5月1日,全軍換發99式夏服,配發貝雷帽。
2005年11月10日,空軍軍服顏色由原來的上棕綠、下藏青統一改為藍灰色,制式、面料不變,被稱為「05式常服」。
2007年8月1日,全軍開始換發07式軍服。07系列服裝最初分為禮服、常服、作訓服和服飾系列共四大類644個品種,是我軍軍服史上一次全面系統的改革。
2015年12月31日,陸軍領導機關、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成立。全軍於年初開始陸續換發15式臂章和胸標。2016年7月1日,火箭軍官兵啟用新式禮(常)服。
2017年8月1日,全軍將統一換發佩戴夏常服帽並取消貝雷帽,這是與夏常服配套的新式軍帽品種,設計上突出中國元素和我軍特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解放軍2007式軍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