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美國取消中國航線
美國航空集團當地時間2018年8月21日宣布,由於航空燃油價格不斷上漲,該公司計劃削減利潤低甚至是無利潤的航線,其中包括往返芝加哥與上海的直航航線。有關航線將於今年10月正式取消。據新加坡報道,此次是美航今年第二次取消中美主要航線,早前曾宣布將於10月停止往返芝加哥與北京的航線。
夏威夷控股公司旗下的夏威夷航空在公告中表示,已訂票乘客將獲得全額退款,或者選擇改簽較早日期的可用航班。夏威夷航空沒有給出停飛原因。它表示打算將來重返中國,並會維持其在中國的銷售合作關系、銷售代理及其代表處。
源:參考消息
Ⅱ 美國抵制中國參加國際空間站研究,這是為什麼呢
回顧中外的技術交流,自然知道遇到了各種層次的困難,經常被追被堵。比如我們在航天領域被拒絕加入國際空間站,但是阻力只會讓我們的技術進步更快。在航天領域,我們可以開始建造自己的空間站。可能中國的空間站不是很大,只有三個艙,一個核心艙,兩個實驗艙,總重量只有90噸。那裡只能駐扎三名宇航員,最多能容納六名宇航員。空間站最多隻能駐扎一艘貨運飛船和兩艘載人飛船,但對我們和全人類都有重大意義。
為了阻止中國而制定的法律成了絆腳石,讓美國更加困難。如果美國與中國合作,就違反了自己的法律。如果我們不與中國合作,美國在航空航天領域的地位可能會受到影響。幾乎可以說是左右為難。如何解決已經成為美國頭疼的問題。反正我們的大門已經打開了,只有美國自己做主了。
Ⅲ 美國從什麼時候開始中國實施全面的軍事禁運,詳細介紹一下
清末以來,美國對中國進行過多次武器禁運。
甚至在1946年,也曾短暫的對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實行過武器禁運。
但是封鎖時間最長,禁運最全面的,是自1950年開始的「巴統組織」對社會主義國家包括對華全面禁運。
為了在經濟上遏制中國和原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1949年11月,美國和西歐一些國家聯合成立了一個多邊出口控制協調委員會,總部設在巴黎,又稱「巴黎統籌委員會」,簡稱「巴統組織」。這是一個由美國領導、歐盟各國參加的控制軍事技術出口的組織。巴統組織是西方發達工業國家在國際貿易領域中糾集起來的一個非官方的國際機構,其宗旨是限製成員國向社會主義國家出口戰略物資和高技術,這其中就有中國,而且為了更好限制中國,還專門成立了中國委員會。列入禁運清單的有軍事武器裝備、尖端技術產品和稀有物資等三大類上萬種產品。為了加強遏制中國,巴統還專門列有中國禁運清單,即對中國貿易的特別禁單,該禁單所包括的項目比蘇聯和東歐國家所適用的國際禁單項目還要多500餘種。
禁運清單內的三類物品,甚至連根本不屬於巴統貿易管制范圍內的207種物品不分級別一律對中國實行禁運,「中國差別問題」便由此而來。
一段時間內,中國甚至無法從西歐國家進口必要的葯品,而西方國家對於葯品的出口限制直接導致了大批中國病人的死亡。
冷戰後又搞了一個《瓦森納協定》,繼續聯合封鎖中國,規定了繼續禁運范圍。某些國際合作項目部讓中國參加,有的已付出了沉重代價而不可得。
1996年,隨著前蘇聯1991年解體,1994年4月1日,「巴黎統籌委員會」(簡稱「巴統」)正式宣告解散。
冷戰結束後, 包括「巴統」 17國在內的28個國家於1995年9月在荷蘭瓦森納召開高官會議,決定加快建立常規武器和雙用途物資及技術出口控制機制,彌補現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作控制機制的不足。
在美國的操縱下,1996年7月,以西方國家為主的33個國家在奧地利維也納簽署了《瓦森納協定》(簡稱「瓦協」 Wassenaar Arrangement),決定從1996年11月1日起實施新的控制清單和信息交換規則。與「巴統」一樣,「瓦協」同樣包含兩份控制清單:一份是軍民兩用商品和技術清單,涵蓋了先進材料、材料處理、電子器件、計算機、電信與信息安全、感測與激光、導航與航空電子儀器、船舶與海事設備、推進系統等9大類;另一份是軍品清單,涵蓋了各類武器彈葯、設備及作戰平台等共22類。中國同樣在被禁運國家之列。
中美建交後曾經有過一段禁運松動時期,為了對抗蘇東集團,美國為首的北約國家對中國開放了若干武器出口項目。但是只有短短十年時間,沒等中國掏出攥的出汗的血汗錢,美國又關上了貿易大門。巴統各成員國以中國形勢發展難以預測為由,宣布終止對華放寬尖端技術產品出口特別計劃的實施,剛剛起步的中歐軍事貿易往來即告終止,最終禁止對華軍售。在這之後,美國曾多次羞辱式阻止他國向中國出口武器和高技術產品,如中以預警機合同,中加發動機合同等。
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改變了中國21世紀命運。在西方國家長期限制和封鎖的情況下,雖然中國人民面臨了艱巨的困難和巨大的損失,但依靠自力更生,中國目前已經成為世界第一大工業國,能夠製造門類最齊全的工業品,可以建造大型軍艦、世界第一流的驅逐艦,可以製造隱身戰斗機,大型運輸機和最好的洲際導彈,自主創新讓中國戰勝了封鎖。
Ⅳ 1950年美國對中國實行了禁運政策這個政策原於哪項政治決策
《美國1949年出口管製法》規定:「那些有助於增強共產黨國家的經濟和軍事潛力而有損於美國國家安全的出口都予以拒絕」。因此在新中國建立時,美國就對中國實施「對華貿易管制」,禁止向中國輸送包括軍火、鋼鐵、車船在內的戰略物資。1949年11月22日,美、英、法等國舉行秘密會議,之後成立了一個不公開的「對共產黨國家出口管制統籌委員會」,因總部設在巴黎,通稱「巴黎統籌委員會」,簡稱「巴統」,是美國遏制東方社會主義陣營鐵幕政策在經濟和技術領域的重要體現。這個機構制定禁運貨單,限制對社會主義國家輸出戰略性物資和技術,禁運物資基本分為軍用武器裝備、尖端技術產品和稀有物資等三大類。
巴統的建立,使美國在推行冷戰戰略方面多了一個新的工具。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1950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參戰後,美國政府宣布自1950年12月3日起對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地區的出口實行全面的許可證制度(以前只對戰略物資實行許可證管理),要求「美國應當運用一切努力防止中國共產黨人從非蘇聯的來源獲得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物資與裝備」「凡是一個士兵可以利用的東西都不許運往中國」,甚至包括紡織品和廢橡膠,從而對中國實行了實際上的全面禁運。接著美國政府頒布「港口管制」,限令美國船隻和飛機不得運輸或起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和澳門)為目的地的戰略物資和重要工業原料。
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history4/62/20091123/15710517.html
一、追根溯源看「禁令」
歐盟的前身是1951年的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1957年《羅馬條約》創立了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ATOM)和歐洲經濟共同體(ECC)。1967年,三大共同體合並成為歐洲共同體(EC);直到1993年1月1日,旨在建立政治聯盟和經濟與貨幣聯盟的《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生效,標志著歐盟(EU)正式成立。因此,追溯歐盟對華軍售禁令的歷史,應從上個世紀50年代算起。
(一)巴統成立
二戰結束後,隨著東西方陣營的形成,冷戰開始。為了限制西方工業發達國家向社會主義國家出口戰略物資和高技術,美國於1949年11月組建了所謂「出口控制統籌委員會」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Export Control) ,總部設在巴黎,又稱「巴黎統籌委員會」,簡稱「巴統」,有17個成員國: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加拿大、希臘、土耳其、日本和澳大利亞。有大約30個國家,還包括一些民族主義國家,被「巴統」列為禁運對象。
擬定禁運清單由各國執行是「巴統」禁運的主要手段。巴統的清單有三類,即國際原子能清單、國際軍品清單和工業清單,所涉范圍包括軍事武器裝備、尖端技術產品和稀有物資等上萬種具有戰略意義的貨物和技術。根據「巴統」規定,成員國准備向受限制的國家出口受控貨物和技術時,必須向「巴統」提出申請,並且只有在「巴統」所有成員國政府一致同意後,該出口國政府才能簽發本國的出口許可證。
(二)歐盟國家在巴統框架下的對華武器禁運
1950年7月,「巴統」的貿易管制范圍擴大到中國。歐盟自己並沒有專門的對華武器禁運政策,其對華武器禁運一直是在「巴統」 的框架內進行的,而且與美國的對華政策密切相關。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後,美國放寬了對華出口控制政策,「巴統」也改變了中國的出口許可地位,歐盟國家也隨之跟進。從1981年起,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開始向中國出口較為先進的技術。20世紀80年代中期後,中國開始與法國等歐盟國家建立起軍售關系。1989年下半年,「巴統」決定取消本已放寬的對華出口控制,歐盟國家也隨之對華實施軍事制裁,實行武器禁售。
但是,在「巴統」和歐盟決定對中國武器禁運的時候,正值國際格局發生激烈變化時期。隨著冷戰的結束、科技的發展和國際格局的演變,「巴統」以東西方劃界進行出口控制的制度已不合時宜。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西方國家開始不斷突破「巴統」的禁運限制,作為冷戰產物的「巴統」不得不調整其控制范圍和禁運對象。1990年,「巴統」的禁運項目由成立初期的400個減少到120個,1991年中又減少三分之二,被禁運的國家也越來越少,1994年3月,「巴統」宣布解散。
二、歐盟「禁令」禁什麼
1989年6月26日~27日,歐共體的決策機構部長理事會在馬德里開會,會議宣布對中國採取包括中止高層接觸、軍事合作和文化交流等在內的5項措施,其中有關軍事方面的措施是:「共同體成員國中止與中國的軍事合作並禁止與中國進行武器貿易」。該理事會宣言成為歐盟對華武器禁運的原始依據,使剛剛起步的中歐軍售往來又告停止。
但是,歐盟理事會的宣言並無嚴格意義上的法律約束力,它既沒有指明武器禁售是否涵蓋所有軍事項目,包括武器平台、非致命項目或其部件,也沒有說明執行禁售的措施和程序,而是將這些問題的解釋權留給了各成員國,而各國對理事會宣言的解釋也是不同的。有的國家禁止對華出售任何軍事項目,有的國家則是有選擇地禁售。例如英國的解釋是:不禁止非致命性軍事項目;如航空電子和雷達等,將禁售范圍僅限於「致命性武器,包括機槍、大口徑武器、炸彈、魚雷、火箭和導彈,以及專門用於上述武器的部件,彈葯、軍用飛機、直升機,戰艦,裝甲戰車以及其他武器平台、任何易被用於國內鎮壓的設備」。就在歐盟宣布對華禁售後不久,馬克羅尼(GEC-Marconi)公司獲准向中國出售了價值3000萬英鎊的用於中國戰機的「平視顯示器」和雷達設備,理由是這些屬於電子設備而非武器。
此外,法國和義大利也繼續對華軍事出口,其中甚至包括某些「致命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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