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歷史上女人纏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間(1119-1125年)纏足風俗有了一個較大的發展。
元代,蒙古貴族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 *** 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
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
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大盛時期。
清代,統治者起初極力反對 *** 纏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
(1)中國什麼時候開始纏足擴展閱讀
纏足,加劇社會貧困人類社會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纏足,半為殘廢,纏足時代的女子多以「沒腳蟹」自比。
腳小難行,行必扶牆,拄杖持桿,有條件者則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僅能步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負的時有所聞,倘若孤立無助,那麼由此室移至相鄰的彼室也難以做到。
至於出門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遠便以氣喘吁吁,時不時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蓮鉤解痛除乏。
若逢兵荒馬亂,只有坐以待斃。
為了使小腳易於裹成,往往有故意使肌肉糜爛的舉動。
有人在纏腳布內故意放入碎石、瓦礫、瓷屑,有人用針刺刀劃的辦法弄破皮肉。
想纏就一雙金蓮,非到折筋斷骨不可,掉落一、二個小趾也是家常便飯,女子纏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穩,夜痛不成寐,歷盡極度煎熬,慘遭至酷折磨。
『貳』 中國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小腳的
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
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2)中國什麼時候開始纏足擴展閱讀:
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發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是明朝。後孝庄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終因積習難改,後禁令取消。但對八旗女子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對女子纏足極為鄙視,《紅樓夢》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詞,有人解釋是罵纏足。
禁令歸禁令,纏足的風氣依然很盛。軍閥孫殿英盜乾隆、慈禧墓時,發現乾隆帝身旁躺著一位殉葬的女性,是金蓮三寸的漢族女子。纏足時髦,且「腳小能遮三分丑」,為了對抗諭旨,八旗女子發明了一種不同於漢族三寸金蓮的纏足方式。
把腳纏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條兒』。」據說光緒中葉最盛行時,八旗女子幾乎無人不纏。「刀條兒」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歲時纏,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較漢族女子的「小腳一雙,眼淚一缸」要小得多。
「刀條兒」屬「下有對策」,雖比「盈尺蓮船」好一點,但在酷愛三寸金蓮者看來,仍是其丑無比,有《嘲旗足》詩曰:「亭亭如玉站門頭,似與人看又似羞,怪底風流誰氏女,不諳纏足善梳頭。」
清朝滅亡後,對滿族女子的纏足禁令已成廢紙一張,滿族女子為了生計,主要是與漢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漢族女子纏足,不過此時纏足之風已是強弩之末了。
『叄』 中國古代婦女"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外形在金蓮花上舞蹈取悅天子。
後來這種風氣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纏足為美。
那時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著病態的審美,視女子為玩物,賞玩女子的小腳成了一種癖好。
另外,古代有著父權制社會「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子裹腳之後行動不便會減少出門,所以裹腳也成為約束女子的一個重要辦法。
古代女子纏足之後,人們稱作「三寸金蓮」。
這個裹滿布條的小腳成為了最為隱私的部位,專供自己的男人使用。
在當時,小腳是絕對不能讓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會視為人生最大的恥辱。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也有人以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
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
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肆』 中國婦女纏足是從什麼朝代開始的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源自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4)中國什麼時候開始纏足擴展閱讀
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纏足後的一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近千年。
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纏足開始於北宋中後期,興起於南宋。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
《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蘇軾《菩薩蠻 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曹元寵在一首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 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有關系,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