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富翁是怎麼玩的
游戲開始
每位玩家有1500元作為資產,包括:
1元紙幣5張,5元、20元、50元紙幣各1張,10元、500元紙幣各2張,100元紙幣4張
或
每位玩家有15000元作為資產,包括:
10元、50元、100元紙幣各5張,200元紙幣6張,500元、1000元、5000元紙幣各2張
新世代電子版以15M(15,000,000)作為資產
擲骰
每次同時擲出兩顆骰子,兩顆骰子的點數相同的話可以多一個回合,若在此回合入獄,則多出來的回合取消。連續三次點數相同直接入獄。
每次到達或經過Go可以取200'元(以標准版本為准)。
到達無人擁有的地皮,玩家可選擇要不要購買。如不買則銀行拍賣之,不限底價,到達的玩家也可參與拍賣。
到達有人擁有的地皮,地主可依規定收租。
物業
玩家到達無人擁有的地皮,玩家可選擇要不要購買。如不買則銀行立刻拍賣之。
銀行的錢是無限,但建築物有限(32間房子及12間旅館)。
玩家之間可以進行金錢、物業和保釋卡之間的交易。
房子與旅館
如擁有全部同色未抵押地皮,則可以在任何玩家擲骰前選擇蓋房子,因擲出相同點數而得額外的回合除外。
房子必須蓋在同組中目前房子最少的地上,也就是說房子得平均地蓋。
不可以蓋在已抵押的地皮上。
當全部的地都蓋滿了4間房子,玩家可以選擇蓋旅館。旅館建成後4間房子要繳回銀行。
一塊地最多隻能蓋一幢旅館。
可一次蓋多間房子,甚至直升旅館,但仍滿足平均原則(旅館視做5間房子)。
當有多位玩家同時想蓋房子,銀行卻沒有足夠的房子時,銀行需逐一拍賣房子,價高者得。
(1)國外大富翁在中國稱什麼擴展閱讀
美國Parker Brothers於1935年11月5日發售大富翁。英國版於1936年由Waddington Games推出。大蕭條時地大富翁在美國漸受歡迎。
大多數人認為大富翁由Charles Darrow發明,為的是向國會提出資本主義的弊端,財主壟斷市場,小商戶斗不過大企業,卻想不到這游戲會受大眾歡迎。
早於1904年,Lizie J. Magie已為一種類似的游戲「大地主游戲(The Landlord's Game)」申請專利。這游戲發展成不同的版本。
目前大富翁已成為孩之寶(Hasbro)集團旗下的產品。早期在華文地區並沒有正式授權版本的大富翁,許多當地的游戲公司便將其中文化,稱之為「大富翁」。
後來孩之寶正式將Monopoly重新翻譯,在台灣稱為「地產大亨」,在香港稱為「大富翁」,在華文地區推出香港版、台灣版,澳門版等不同地區性版本。
中國大陸地區最初從香港版改動,地名改為童話故事人物名稱。後由青島鞋廠將其全面改動,地名改為當地路名,機會改為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