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使用原子彈的原則是什麼
中國從擁有核武器之日起,即承諾「永遠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對無核國家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的原則」,在此基礎上,又發布「中國核武器使用三原則」。
A-bomb 即 原子彈 。原子彈(nuclear weapon)是核武器之一,是利用核反應的光熱輻射、沖擊波和感生放射性造成殺傷和破壞作用,以及造成大面積放射性污染,阻止對方軍事行動以達到戰略目的的大殺傷力武器。主要包括裂變武器(第一代核武,通常稱為原子彈)和聚變武器(亦稱為氫彈,分為兩級及三級式)。亦有些還在武器內部放入具有感生放射的輕元素,以增大輻射強度擴大污染,或加強中子放射以殺傷人員(如中子彈)。1945年7月16日凌晨,世界上第一顆原子彈在美國新墨西哥州阿拉默多爾空軍基地的沙漠地區爆炸成功。
㈡ 中國在什麼情況下會使用核武器
中國使用核武器內容介紹:
中國政府鄭重承諾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率先使用核武器,依據這一規則,中國使用核武器的前提是遭受到了核打擊的情況下才會決定是否使用。
核武器是指包括氫彈、原子彈、中子彈、三相彈、反物質彈等在內的與核反應有關的巨大殺傷性武器。
核武器系統,一般由核戰斗部、投射工具和指揮控制系統等部分構成,核戰斗部是其主要構成部分。
核戰斗部亦稱核彈頭,並常與核裝置、核武器這兩個名稱相互代替使用。實際上,核裝置是指核裝料、其他材料、起爆炸葯與雷管等組合成的整體,可用於核試驗,但通常還不能用作可靠的武器;核武器則指包括核戰斗部在內的整個核武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