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普通話是從什麼開始有的發源地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發源地是北京。
清末已出現「普通話」一詞,清廷1909年規定北京官話為「國語」,民國時期多次制定國語讀音,新中國成立後1955年規定國家通用語言為普通話。國語的前身是明清官話,更早之前則稱為雅言。
普通話作為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已成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梁和外國人學習中文的首選語言。截至2015年,中國70%人口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尚有約4億人只局限於聽懂的單向交流。
(1)中國的普通話如何定的擴展閱讀:
普通話的特徵
河北省承德市灤平縣為普通話標准音的主要採集地(一些語詞當地極少使用則在其它地方采音)。1953年當時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派出的語言專家,他們在為制定中國通用語言規范進行取音考察,在灤平的金溝屯鎮、巴克什營鎮、火斗山鄉三地進行了語音採集。
作為全國規范,普通話需要音節口型順暢,聲調簡明,易於分辨,甚至要求語速適中,氣流連貫,韻味充足,適於廣播、演講和日常交流,如此才適合作為推向全國的公共用語。從後來普通話的規范來看,灤平日常的語言非常符合這些標准。
灤平話音準分明,字正腔圓,語調比當時的北京話要「硬」一些,顯得直接、清晰、明確,尤其是沒有北京胡同音那種兒化、省字、尾音等發音習慣,易於學習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