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鄉村道路建設質量較差;
2、農村電網設備差且用電成本高;
3、農村集中式供水比例仍然很低;
4、農村互聯網普及情況遠低於城鎮;
5、農村流通設施建設嚴重滯後。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0-12-1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❷ 給中國公民每人發2000元的補貼的,為什麼實現不了
因為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有將近14億人口,算下來2.8萬億不是一個小數目,長遠看,國家債台高築,早晚都會出問題。
❸ 我國社會福利的現狀、問題及改革措施
一、我國福利制度的界定及城鄉居民福利的現狀
歷史上的社會福利,曾經與慈善事業和濟貧服務同義。在20世紀以前,西方的社會福利是建立在自由主義、個人責任和私人善行基礎上的行動,它為少數人提供服務;進入20世紀以後,社會福利才成為一種社會化的行為並走向制度化。這種變遷的標志在於:社會福利不再是局部的、有限的慈善活動,而是一項面向全體國民的社會政策;它的組織與實施不再單純是民間的互助互濟,而是由政府直接干預並承擔責任;它的內容不再是滿足國民因生存而需要的單純的物質生活保障,而是增進了精神生活和個人全面發展的需要;它的理論不再是積德行善的教義或儒學思想,而是日益豐富的福利國家、福利經濟、福利社會等學說。因此,盡管農業社會里也存在著個別的福利設施和福利服務,但社會福利成為一種制度安排,又確實是工業社會的產物,它的淵源早於社會保險,而形成卻又晚於社會保險,它的成熟則標志著當代社會保障制度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而在中國,傳統的福利制度卻與西方的大社會福利理論並不吻合,也與中國強調與就業相關聯的現實福利制度存在著很大差距。因此它被看成是隸屬於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子系統。具體來說,我國的社會福利制度是建立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基礎之上的,主要指國家和社會為增進與完善成員尤其是困難者的社會生活而實施的一項社會制度,旨在通過提供資金和服務,保證社會成員一定生活水平並盡可能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因此它的內涵非常狹窄,通常與生活救濟相提並論,特別是指與支持有特殊困難的群體有關的工作和服務。我國現行的福利制度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和發展的,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以普通人群為服務對象的城鎮職工集體福利,包括生活服務、文化娛樂和福利補貼,其提供者和管理者是企事業單位和機關,一部分來源於財政;二是以城鎮無經濟收入和無生活照料的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等特殊群體為服務對象的特殊社會福利,包括生活供養、疾病康復和文化教育等,由各級政府提供和管理;三是農村的社會福利主要是面向孤寡老人、孤兒等特殊人群,即「五保戶」,主要由集體籌資、管理,政府給予少量補貼,面向人群服務的為合作醫療,由個人繳一部分費用(在分配前已扣除),再由集體資助一部分。長期以來,無論那種形式內容的社會福利制度,其基本特徵都是純福利公益性的,由國家和企事業單位、農村集體組織統包統管,不進行成本核算,不講求效率,所有制形式為單一的公有制。
二、我國城鄉居民福利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我國改革的深入,傳統的福利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我國社會發展的需要,而社會進步對社會公平的追求及居民對社會化福利需求的持續增長,亦使各種社會福利成為現階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人口老齡化,經濟全球化和現代化也對我國社會福利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不失時機地改造傳統福利並促進城鄉社會福利事業的健康發展。
我國傳統的社會福利制度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以城鎮職工為核心的一套相互分割,封閉運行的福利制度,其間雖然經過了修補和變動,但是它的根基卻絲毫未動,已經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桎梏。傳統福利模式之所以能成為改革的對象,既是經濟體制改革使其喪失了存在基礎的結果,同時也是這種模式存在著制度性缺陷而又無法自我克服的結果。
從一般意義上講,我國城鄉居民福利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重城輕鄉。計劃體制下的社會福利城鄉分割,城鎮居民享有大頭。城鎮福利基本由國家保障。分散為財政價格補貼、單位供給、民政福利三塊。農村福利由集體提供,主要體現對農村五保戶的「五保」。90年代初期,城鎮人均年社會保障費用為413元,農民年人均只有14元,相差近30倍。即便到1998年,佔全國人口20%的城鎮居民,占整個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的80%,而80%的農民,僅占保障支出的11%。就福利項目支出而言,佔全國人口約20%的城鎮居民佔有全國財政性福利支出的95%以上,而75%以上的鄉村居民財政性福利支出不足5%。二覆蓋面窄。首先廣義上的社會福利,要由2.6億城鎮人口享受。單位福利也主要由城鎮人口所享受,少數效益好的鄉鎮企業提供進廠務者一定的福利。而狹義上的社會福利,覆蓋面更窄。民政福利救濟的主要對象是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無法定贍養人和撫養人的城鎮老齡人,簡稱(「三無人員」),社會困難、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以及國家法定的一些特殊救濟對象,每年城救濟對象為60至80萬人,臨時救濟為200萬人次,僅占總人口的0.2%左右。
從制度層面上講,它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制度安排不公平,實施范圍非常有限。一是傳統福利只面向城鎮居民,造成了城鄉居民的不平等待遇;二是在城鎮,有固定工作單位的職工及其家庭與沒有固定工作單位或單位太小而無力建設集體福利的職工及其家庭之間,在福利權益及待遇方面的差距甚大,孤老殘幼則僅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是職業福利因有嚴格的身份限制,在幹部與職工之間、國有單位職工與非國有單位職工之間乃至同一所有制類型單位之間,因經濟能力的不同而事實上出現福利保障權益及待遇的差異,從而亦存在著非公平現象;四是一些具體項目的設置存在著非公平性,如傳統教育福利主要面向高校而忽略了義務教育,上大學有助學金,而中小學教育則經費不足,致使「希望工程」有了有利的生成條件,等等。
2.制度結構的板塊性。我國傳統的社會福利制度是與計劃經濟相適應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它大體有三部分構成:即國家辦福利,主管社會上的三無對象和優撫對象的社會福利;單位或企業的職業福利和家庭的福利保障。三者之間既缺乏協調性,又缺乏穩定性。在這種板塊式的福利保障結構和福利體系中國家財政負擔的費用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單位負擔的卻是很大部分(城市居民)。這種格局不僅導致了經費來源單一,福利設施低下,而且養成了城鎮居民的畸形福利觀念,進而是居民與企業之間形成了奇特的人身依附關系。
3.制度管理上的缺陷,沒有統一的管理部門。民政、衛生、人事、勞動、工會、組織部門等各管一塊,還涉及財政、稅務、銀行等部門,業務之間相互重疊或沖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差,部門之間相互扯皮,制訂的標准五花八門,有的甚至相互矛盾,使執行者無所適從。因此,我國迫切需要建立一個綜合管理社會福利的機構,協調有關部門工作;同時,要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福利事業機構負責福利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
綜上可見,傳統福利模式存在著嚴重的制度性缺陷,若不從根本上加以改造,便必然損害經濟改革與整個社會的健康發展,同時也必然阻礙著中國的企業走向現代化、市場化。
三、我國城鄉居民福利制度現存問題的解決對策
首先,在沿著前述發展道路推進傳統福利改革進程中,國家可以通過改造政府福利、分化職業福利、完善福利制度的步驟來實現建立和發展新型社會福利制度的目標。
第一,改造政府福利。一方面,對政府舉辦的現有福利項目進行改造,使之與新型福利項目接軌。如保留殘疾人福利項目,以原有的社會收養和相關福利待遇為基礎設置老年人福利、兒童福利、婦女福利等項目,將財政性補貼轉化為社會津貼項目,將教育福利、住房福利納入統一的社會福利體系等,以促使福利體系的轉型;另一方面,打破封閉,將政府舉辦的各種福利設施向全社會開放,使之真正成為社會性的福利,以適應社會成員對福利的普遍性需求。如政府舉辦的福利院或養老院以往只面向孤寡老人,從發展的角度出發,則應當作為老年人福利的一個組成部分面向需要進入養老院養老的所有老年人,等等。通過類似改造,政府舉辦的現行福利通過發展壯大即會逐漸轉化為社會化的社會福利。
第二,分化職業福利。中國社會福利發展的最為艱難的一步,就是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和社會福利與職業福利的職能差異來分化傳統的職業福利,使具有社會職能的一部分傳統職業福利通過從企業或單位中剝離而復原為社會化福利,而讓另一部分符合企業或單位發展戰略的職業福利真正成為企業或單位內部激勵機制的有機組成部分。為此,需要遵從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將勞動者與企業或用人單位的關系簡化為較為單純的勞動工資關系,剝離國有單位等的絕大多數福利設施或相關福利項目,由社會公益事業團體具體承辦,使之成為社會化或社區型的福利設施和福利項目。這樣,職工對福利方面的需求主要通過社會化或社區型的福利設施或項目得到解決,企業或單位舉辦的職業福利則構成補充。通過對傳統職業福利的分化,將使社會福利與就業相分離,企業或機關辦社會的傳統弊端將從根本上得到根治,不僅能極大地推動國有企業的改革和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而且將使市場經濟所要求的通過勞動力市場合理配置勞動力資源的目標變成現實。
第三,完善整個福利制度。包括健全社會福利法制體系、重整福利資源、健全福利體系、完善運行機制等。如頒行《社會福利法》等;將財政性補貼逐步轉變為面向城鄉居民家庭的社會津貼;將教育福利重新界定並分類,強化義務教育(希望工程及各種以救助失學兒童為己任的慈善事業的存在,表明接受義務教育作為適齡兒童的法定權利並未落到實處),進一步淡化高考教育與職業培訓教育的福利色彩(但應當有對貧困大學生等的救助系統);將住房福利從民政福利和企業或單位福利中抽出來變成獨立的新項目加以發展,逐步形成住房公積金、公房貼租及住房補貼等多重結構的福利制度;大力促進社區服務的發展,等等,均是實現傳統福利制度向新型社會福利制度轉化的必要步驟。
同時需要指出的是,由於中國社會正處於一個特殊的社會經濟綜合轉型時期,上述三個步驟又並非存在絕對的先後之分,而是在現有條件下可以有側重地同時推進。換言之,國家對民政福利的改造、企業或用人單位福利事務的剝離和對相關福利制度的完善,均需要在現階段考慮並拿出相應的政策措施加以推進;但就急切性、政府和社會的承受能力等而言,又很難實現並重發展,因此,目前的重點應當是盡快改造政府福利,稍後宜將社會福利與就業分離,在此基礎上再對有關福利制度進行完善;在此,不排除一些發達地區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同時推進上述改革。
其次,制定並實施有效的發展對策是社會福利制度改革創新和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就中國目前的現狀而言,從傳統模式的福利制度走向新型社會福利制度,尤其需要重視採取下列措施:
1、重視社會福利立法,推進社會福利的制度化建設。社會福利走向制度化,是社會文明發展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通過相應的法律來規范福利的供給與需求,則是福利事業制度化的基本要求。然而,目前我國的社會福利立法不僅短缺,即使已有的法規或政策也存在著規范不到位和概念、管理及運行機制模糊的缺陷。因此,在對傳統的社會福利制度進行改革的同時,應當對已有的法律、法規、政策進行修訂甚至改造,同時制訂新的社會福利法,使社會福利法律系統化、專門化,這也是中國社會福利真正走向制度化、社會化和健康發展的基本條件。
2、加強政府的政策引導。一方面,要積極鼓勵,支持幫助介於政府與居民之間非贏利性的社會中介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的生產與發育;另一方面,對於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在強調和確保其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前提下,應允許其引入產業化的經營機制,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使投資者獲取相應的經營利益,以鼓勵和引導人們參與公益事業。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和個人捐贈,贊助和參與社會福利事業,充分調動和利用各種社會福利資源;改變過去社會福利機構政府直接辦、直接管理的情況。引導社會福利社會辦;政府應致力於制訂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營造社會福利機構發展的環境。
3、增加政府的財政投入。我國對社會福利支出的比重只佔財政總支出的1.54%(1997年),遠遠低於發達國家的20%—30%的比重(美:28.82%),這也決定了我國社會福利的低水平。因此要加大財政投入,一方面,對福利投入存量的結構進行調整,即讓企業或事業單位內部原有的福利投入,通過稅收或轉移支付形式,部分地轉化為社會化福利資金的來源;二是讓國家財政對社會福利的投入隨經濟的增長而增長,讓全民都能享受經濟增長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