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大代表,黨代表,政協委員這些都是指的什麼啊
人大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簡稱。人大代表經過民主選舉方式產生,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具有廣泛性、代表性、先進性。
人大代表主要權利: 提出議案的權利;提出質詢的權利;選舉和罷免政權機關領導人的權利;人身特別保護權;在人大會上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的權利。
黨代表 :
舉區或縣委委員、選舉市黨代表等四項選舉投票。特別是實行黨代表任期制後,當選的黨代表不僅僅是一種榮譽,也是一種職責,更是權利和義務的象徵。
政協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成員。包括全國政協委員和地方各級政協委員。由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無黨派人士反復醞釀協商推舉產生,經全國或地方人民政協常務委員會同意成為政協委員。政協委員的權利有:在本次會議上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討論國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務,對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參加本會組織的視察、參觀和調查研究等。政協委員的義務有:遵守人民政協章程和通過的決議;如有違反人民政協章程和決議,由本會常務委員會視情況給予處分或撤銷其政協委員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