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的元首制度是什麼,國家元首和行政機關什麼關系
國家元首制度?
1.我國國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元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照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主要是禮儀性的機構和職位:國家主席本身不獨立決定任何國家事務,而僅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行使有關職權;在形式上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同作為國家對內對外的最高代錶行使職權。
2.我國國家主席的任職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任職資格要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資格、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年滿45周歲。
3.我國國家主席的對內對外職權:國家主席的基本職權是宣布權、執行權,以及禮儀權。
具體說:
對內職權:第一,公布法律;第二,任免權;第三,發布命令;第四,榮典權。
對外職權:第一,接受外國使節;第二,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第三,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國家元首和行政機關什麼關系?
國家元首、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共同構成國家機構
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有哪些職權
【法律分析】:國家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必須要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才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國家主席對外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代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修改憲法;(二)監督憲法的實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七)選舉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八)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九)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十)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十一)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十二)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十四)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十五)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十六)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