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麼樣能成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有什麼條件
1、 發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創作、理論研究、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各團體會員單位,或本會會員介紹。經本會書記處徵求申請人所在團體會員單位的意見,由本會書記處會議審議批准,即為本會會員。
2、申請者須為中國作協團體會員單位的會員(中直機關、解放軍除外),提出申請時需提交:本人獨立創作並結集出版的文學作品,一般為兩部以上,作品需具有ISBN國際標准書號;所屬中國作協團體會員單位的會員身份證明,會員證復印件即可 。
3、新會員由中國作協書記處審批,審批前由創聯部聽取專家咨詢組及各團體會員單位的意見,提供書記處參考。審批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票數過半者即為新會員。
4、審批結果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團體會員單位及申請者。
5、中國作協原則上每年上半年審批新會員,創聯部每年10-12月辦理入會申請工作,每年2月開始整理申報材料。團體會員單位及個人申請者應於1月31日前將《入會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寄到創聯部會員處,逾期者列入下一年度審批程序。
6、申請作品不再退還本人。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家協會(郵編100013)。
(1)怎麼才能成為中國書協理事擴展閱讀
1949年7月23日,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簡稱全國文協)在北平成立,選舉91位文學界著名人士組成全國委員會,設協會設職能部門5個,並相繼創辦《文藝報》、《人民文學》、《新觀察》等報刊,建立中央文學研究所、創作委員會等機構。到1953年7月,定編245名,所屬單位15個。
1953年9月,全國文協召開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88人組成理事會,大會通過的章程規定:「中國作家協會是以自己的創作活動和批評活動積極地參加中國人民的革命斗爭和建設事業的中國作家和批評家的自願組織。」同年10月,文協正式更名為中國作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