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中國沒解放香港(當時完全可以和英國拼的)(答案詳細些)
【三個不平等條約】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0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強迫清政府於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1856年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於1860年簽訂《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區。中日甲午戰爭之後,英國又逼迫清政府於1898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龍半島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個大小島嶼(後統稱「新界」),租期99年。
【重大歷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強佔香港島,事後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皇帝為此發下多道諭旨,但清朝始終不能捍衛領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地區及附近262個島嶼,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1942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進犯香港,駐港英軍無力抵抗,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無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佔領,開始了三年零八個月的「日治時期」。
1945年9月15日: 日本戰敗後在香港簽署降書,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落實香港1997年之後實行「一國兩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經濟、法律和社會制度,50年不變,實行「一國兩制」,除防務和外交歸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
⑵ 新中國成立初為什麼不進軍香港
這個還是一個國際法、國際慣例的事情。香港還是英國管轄的,無權進軍香港。不是能不能攻進去的問題,顯示一個國家領導人的誠信,所以1950年1月6日,英國率先承認新中國。再說也不是佔了不給了,法律上是租用的。一個新國家政府不能言而無信。事關國際地位。
1、一般來說繼承前任政府的一個新政府,是不能推翻前任政府簽訂的協議。
2、另外,想推翻原來的協議,就必需重新簽訂新協議。
3、一些政治宣傳,與實際情況有很大差別的。
4、再具體的東西,可以相關的材料學習學習。
⑶ 解放戰爭為什麼不解放香港
是這樣的:
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殖民者與滿清政府簽定了《南京條約》,割佔香港島;
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英國殖民者與滿清政府簽訂了《北京條約》,割佔九龍司地方一區,即九龍半島南端地區(界限街以南);
1898年在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狂潮中,英國殖民者與滿清政府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及界限街以北地區,租期為99年。
因此,按照條約的規定,1997年,新界及界限街以北地區應該歸還給中國。所以,中國人民解放軍沒有必要打動干戈,收復香港。
另外,出於其它因素的考慮:比如,香港在英帝國的管轄之下,經濟一片繁榮;當時的盟軍代表正義的力量,英美法軍事實力強大,中國人民解放軍還沒有真正的力量跟其叫板、抗衡;「攘外必先安內」,當時要想建立新中國,國內的主要敵人是以蔣介石為首的資本主義。
事實上,這些考慮跟決策是正確的。1997年,英國除了歸還租借的部分,又由於各種原因(主要是中國的日益強大跟世界格局的變化),也一並把香港島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歸還給了中國,歸還是無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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