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氣候圖採用什麼投影
我國基本比例尺地形圖(1:100萬、1:50萬、1:25萬、1:10萬、1:5萬、1:2.5萬、1:1萬、1:5000)除1:100萬以外均採用高斯-克呂格Gauss-Kruger投影,1:100萬地形圖採用蘭伯特Lambert投影(正軸等角割圓錐投影),其分幅原則與國際地理學會規定的全球統一使用的國際百萬分之一地圖投影保持一致。
海上小於50萬的地形圖多用墨卡托Mercator投影(正軸等角圓柱投影)。我國大部份省區圖以及大多數這一比例尺的地圖也多採用Lambert投影和屬於同一投影系統的Albers投影(正軸等積割圓錐投影)。
中國的氣候類型分布
1、熱帶季風氣候。
包括台灣省的南部、雷州半島和海南島等地。年積溫>=8000℃,最冷月平均氣溫不低於16℃,年極端最低氣溫多年平均不低於5℃,極端最低氣溫一般不低於0℃,終年無霜。
2、亞熱帶季風氣候。
我國華北和華南地區屬於此種類型的氣候。年積溫在4500--8000℃之間,最冷月平均氣溫-8--0℃,是副熱帶與溫帶之間的過渡地帶,夏季氣溫相當高(侯平均氣溫>=25℃至少有6個侯,即30天),冬季氣溫相當低。
3、溫帶季風氣候。
我國內蒙古和新疆北部等地屬於此種類型的氣候。年積溫低於1600--3400℃之間,最冷月平均氣溫在-28--8℃、夏季侯平均氣溫多數仍超過22℃,但超過25℃的已很少見。
4、溫帶大陸性氣候。
廣義的溫帶大陸性氣候包括溫帶沙漠氣候、溫帶草原氣候及亞寒帶針葉林氣候。包括溫帶沙漠氣候、溫帶草原氣候。
『貳』 中國古代宮殿建築,普遍採用什麼顏色為什麼呢
自唐朝以來,黃色成為皇室的特殊顏色。宮殿廟宇使用黃色和紅色的橋凳色調,而青、綠、藍是皇家官員的顏色,而民間房屋只能使用黑、灰、白的顏色。中國古代宮廷住宅的主體部分,也就是經常能照到太陽的部分,一般使用暖色調,尤其是朱紅色;屋檐下的陰暗處則是藍、綠等冷色調。這樣就突出了陽光的溫暖和陰影的陰暗,形成了一種令人愉悅的對比。
在陰暗的地方,一般多用藍色和綠色等冷色,形成賞心悅目的對比。屋頂上的黃色琉璃瓦與屋檐下的綠色彩畫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柱子、橫梁和天花板主要採用朱紅色和金色,其間有綠色的線條圖案,顯示出優雅和富麗。宮廷建築的色彩是宮廷建築的特殊色彩。古代建築中使用的顏色有嚴格的等級制度。早在周代,對顏色就有規定,如皇帝用硃砂,王公貴族用黑,醫生用藍,土才用黃。但是,檔沖由於漢代以後陰陽五行學說盛行,黃色是土和糧食的顏色,象徵著國家,所以逐漸被皇室採用。
『叄』 我國對外採取了什麼政策和措施呢
法律分析:中國堅定不移地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這一政策的基本目標是維護中國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為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國際環境,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其主要內容包括:
1、中國始終奉行獨立自主的原則。對於一切國際事務,都從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根據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決定自己的立場和政策,不屈從於任何外來壓力。中國不同任何大國或國家集團結盟,不搞軍事集團,不參加軍備競賽,不進行軍事擴張。
2、中國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中國認為,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都是國際社會的平等一員。國與國之間應通過協商和平解決彼此的糾紛和爭端,不應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不能以任何借口乾涉他國內政。中國從不把自己的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強加於人,也決不允許別國把他們的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強加於我們。
3、中國積極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中國認為,新秩序應該體現歷史發展和時代進步的要求,應該反映世界各國人民的普遍願望和共同利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其他公認的國際關系准則應該成為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的基礎。
4、中國願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同所有國家建立和發展友好合作關系。中國重視改善和發展同發達國家的關系,主張國與國之間應超越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差異,相互尊重,求同存異,擴大互利合作。對彼此之間的分歧,應在平等與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堅持進行對話,不搞對抗,妥善加以解決。
積極發展同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關系,與鄰為善、以鄰為伴。中國同絕大多數鄰國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與周邊國家的互利合作蓬勃發展。
5、中國實行全方位的對外開放政策,願在平等互利原則的基礎上,同世界各國和地區廣泛開展貿易往來、經濟技術合作和科學文化交流,促進共同繁榮。
6、中國積極參與多邊外交活動,是維護世界和平和地區穩定的堅定力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我國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發展同世界各國的友好合作,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第十三條 對於危害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除本法規定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可以規定採取其他必要的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