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歷史上有哪些大案要案
比起古今中外歷史上,各種或驚悚或離奇的“奇案”“怪案”,能以不可思議的過程,令後人深深回味思考的,當屬中國近代史上,這幾樁匪夷所思的“大案”。
一:晚清“王樹汶案”
可吃香喝辣了這么久,您倒是掏錢哪?
結果,當國民政府請梁作友兌現承諾,先捐點錢幫忙賑災時,“財大氣粗”的梁作友,就一退六二五了。搪塞了七八天後,在漢口警察局的追問下,梁作友才說了實話:其實他根本不是個土豪,就是個農村窮光蛋。所謂捐個三四千萬?全是哄著你們玩。
可笑的是,事情都穿了幫,梁土豪還是倒驢不倒架:俺雖然沒錢,可俺的愛國心是真的啊。而且俺有發財妙招呢——只要政府一聲令下,全國四萬萬同胞每人發個存錢罐,每年存幾角錢,湊個上億元豈不很輕松?
這么個人,竟然就把國民政府的各級要員們,齊齊耍得團團轉。
更可笑的是,明明事情都穿了幫,怎麼處理這位“土豪”,又成了個燒腦難題:把他抓起來一槍斃了?那豈不是自打臉?一群高官們合計半天,最後還是決定不處理,悄悄放他走人得了。沒想到梁作友還不依不饒,理由是自己身無分文,回家路費都沒有,還不如在警察局把牢底坐穿。漢口警察局長陳希曾沒轍,咬牙又掏了二十塊錢給他——趕緊走吧您。
白吃白喝好些天,臨走還摟了幾個錢。一場激動人心的“土豪毀家紓難”事件,才算捂著臉結束。國民政府“要員”們的眾生相?一場土豪事件,相信也都能看透。近代中國落後挨打的悲劇教訓,看過這兩樁“大案”,又是多少教訓深思在其中。
B. 近代中國發生過哪些大案
近代的話有著名的晚清四大奇案:
1.小白菜與楊乃武案
2.太原奇案
3.張文祥刺馬案
4.名伶楊月樓冤案
民國奇案:
天津八大奇案
民國奇案之血濺佛堂
民國奇案之箱屍奇案
民國奇案之槍斃劉漢臣
民國奇案之白宗魏墜樓
民國奇案之南皮雙烈女
民國奇案之馬甲藏寶案
民國奇案之美人賄賂案
民國奇案之楊三姐告狀
上海十二大奇案
民國奇案之連環命案
民國奇案之刺殺民國首任總理
民國奇案之舞業大暴動
民國奇案之私奔之謎
民國奇案之世界第一海難
民國奇案之綁架上海首富
民國奇案之明星之死
民國奇案之華美血案
民國奇案之醬園弄慘案
民國奇案之誰殺了阮玲玉
民國奇案之槍斃閻瑞生
民國奇案之金陵毒酒夜
這能行不?
C. 20個中國大案都是哪些
西門豹
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趙廣漢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
黃霸
(?-公元前51),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包拯
(公元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義」。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生前與後深為百姓所贊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
陳希亮
陳希亮,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陝西西安市)。後因辛勞過度而逝世,享年64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擔心陳希亮的事跡失傳於後世,而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狄仁傑
(公元607-700),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
海瑞
(公元1514-1587),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在戶部供職時,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決心毅然上疏。將徐家仗勢多佔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況鍾
(公元1383-1442),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湯斌
(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閣學士、江寧巡撫、禮部尚書等。湯斌為官一生,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為變「滿目榛荒,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一定貢獻,其為官清廉,至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真正可謂是一代清官。
徐有功
(?-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的他三次被控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雖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一心執法守正。因此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如果能幫到你,麻煩採納一下,謝謝
D. 中國刑事案件十大排名
2020年中國十大刑事案件評選結果
2020年,在刑事法治領域,出現了一系列影響中國刑事法治走向的大案要案,對當年最具影響力、最受關注的刑事案件進行回顧,實際上也是對刑事法治發展進步的肯定。日前,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組織選出了2020年20個具有影響力的刑事案件,並於2021年1月2日-8日發起投票,邀請各院校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投票選出「2020年中國十大刑事案件」。投票已於1月8日截止,現將結果公布如下,並衷心感謝關心中國刑事法治事業的各界人士的踴躍參與。
01
張玉環再審無罪案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院判決,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張玉環不服,向江西省高院提起上訴。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書認為,原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審刑事判決,發回南昌市中院重審。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院作出了和原一審相同的判決結果,隨後張玉環再次提起上訴。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終審判決後,張玉環及其家人持續申訴,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院對張玉環案作出再審決定,該院認為張玉環提出的申訴理由符合重新審判的條件,決定由江西省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在被羈押26年8個月後,2020年7月9日上午,江西省高院對張玉環被指控殺害兩名男童案進行了開庭再審,法庭上檢方建議法院改判張玉環無罪。
目前張玉環是國內已知被羈押最久的疑案當事人。
02
百香果女孩再審案
2018年10月4日,廣西靈山10歲女童楊某某賣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楊光毅使用殘忍的暴力手段強奸後死亡。一審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0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經研究決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奸一案調卷審查。調卷審查期間,被害人母親提出申訴。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
2020年12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奸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03
余金平交通肇事案
2019年6月5日,晚上21時許,被告人余金平酒後駕駛白色豐田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北京市門頭溝區河堤路1公里處時,在行車道內持續向右偏離並進入人行道,車輛前部右側撞到被害人宋某致其死亡,撞人後余金平駕車逃逸, 擦拭車身血跡,回現場觀望,之後逃離。另查,被告人余金平案發前系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總部紀檢幹部。鑒於余金平自願認罪認罰,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判三緩四的量刑建議。但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未予採納量刑建議。法院認為:余金平肇事後逃逸,意圖逃避法律追究,主觀惡性較大;鑒於自首,初犯,得到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判處余金平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2年。
門頭溝區檢察院隨即抗訴,理由是:檢察院提出量刑建議不是屬於明顯不當,法院應當採納量刑建議。余金平本人也上訴。二審的北京市一中院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但認定余金平的行為構成自首並據此對其減輕處罰,以及認定余金平酒後駕駛機動車卻並未據此對其從重處罰不當;駁回了檢察院的抗訴,余金平的上訴,改判有期徒刑3年半。
04
「瑪莎拉蒂」肇事案
2020年11月6日,備受關注的河南省永城市瑪莎拉蒂撞寶馬案一審宣判,醉酒駕駛瑪莎拉蒂的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 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飲酒。聚餐結束後,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系代駕,在代駕到來之前譚明明駕駛「豫NE5XXX」號牌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車,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區多條路段行駛,在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後,又與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大眾速騰轎車相剮碰,譚明明因車輛無法通過被迫停下。 被撞車車主及周圍群眾上前勸阻,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不顧群眾勸阻,強行駕車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XXX」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某某、賈某某當場死亡,駕駛員王某某受重傷。
05
民航總醫院殺醫案
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孫文斌及親屬將其母孫魏氏送至民航總醫院治療。因孫文斌不滿醫生楊文對其母的治療,懷恨在心、意圖報復。2019年12月24日6時許,孫文斌在急診搶救室內,持事先准備的尖刀反復切割、扎刺值班醫生楊某頸部,致楊某死亡。2019年12月24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19年12月27日檢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12年30日移送審查起訴;2020年1月3日檢察院提起公訴;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文斌故意殺人一案,一審當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孫文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文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處罰。孫文斌作案後報警,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其所犯罪行,應依法認定為自首。鑒於孫文斌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殺人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法院依法當庭作出上述一審判決。從刑事立案到一審宣判,只用了24天。
06
王書金強奸殺人案
2020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發回重新審理的被告人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奸案進行公開宣判。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書金於1993年11月29日強奸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強奸並殺害被害人劉某某、1995年農歷八月初的一天強奸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芳、1995年農歷七月下旬的一天強奸被害人賈某某後殺害未遂。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書金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應依法數罪並罰。王書金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情節及後果均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雖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王書金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遂以被告人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對附帶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決。
07
南醫大女生被殺案
1992年3月20日22時許,被告人麻繼鋼在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原南京醫學院校園內,發現被害人林某獨自在教室自習,遂持鐵棍將林某脅迫至該教學樓天井處強行發生性關系,期間因遭到反抗,用鐵棍多次擊打林某頭部。後因擔心罪行敗露,麻繼鋼將林某拖至教學樓外,將林某頭朝下投入窨井後蓋上井蓋,後又將林某的書包、書本、衣物等隨身物品投入旁邊另一窨井內。作案後,麻繼鋼因形跡可疑被校衛隊員盤查時逃離現場。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屍體被發現。
法院認為,被告人麻繼鋼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已觸犯1979年《刑法》的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被告人麻繼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親)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08
張志超再審無罪案
2005年1月10日,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蹤。一個月後,2月11日14時04分,該校一名老師報案稱:「宿管科工作人員在校內打掃衛生時,在教學樓西側三樓一停用的廁所內發現一具屍體」。接警後,臨沭縣公安局分別報告市公安局、縣政法委,並匯同縣檢察院趕赴現場,認定此屍體是已失蹤一個多月的女生高某。根據該校高一學生楊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證詞,警方認為該校學生張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3月6日,臨沂中院判決「張志超犯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1年,張志超在與母親馬玉萍的一次會見中突然開口喊冤,稱自己遭到刑訊逼供。從此,馬玉萍開始為兒子四處申訴。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張志超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2019年12月5日,張志超案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不公開審理,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出庭的檢察員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方提出疑罪從無,但法院未當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張志超無罪釋放。
09
杭州來女士失蹤案
2020年7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三堡北苑小區發生一起女子失蹤案件,杭州53歲的來女士失蹤19天,網路上也對該案進行了「全民破案」,網民紛紛發揮自己的想像力和邏輯分析能力,提出各種破案思路。
7月23日,警方最終在化糞池找到的人體組織,對比了DNA,確定丈夫許國利就是嫌疑人。當民警把證據放在許國利面前,最終的真相也浮出了水面。許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惠利產生不滿,於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惠利熟睡之際,將其殺害並分屍扔至化糞池內。
10
趙正永貪污賄賂案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共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受賄案,對被告人趙正永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趙正永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趙正永利用擔任中共陝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陝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長、省長、中共陝西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17億余元。其中2.9億余元尚未實際取得,屬於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