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警察佩槍有幾種
中國警察用槍:
1、德國造「勃朗寧」、駁殼槍、「盒子炮」。
新中國成立時,公安的配槍類別比較繁雜,既有小巧輕便的德國造「勃朗寧」,也有駁殼槍,還有左輪甚至槍身比較長的「盒子炮」(又稱毛瑟手槍)。這些槍械統一的特點是,都很陳舊,是從前國民政府的軍警部門收繳而來,但總體性能都還不錯。
2、五四式手槍、「手掌雷」。
1954年,兵工部門對五一式軍用手槍進行改進後,開始定型生產五四式手槍。五四式手槍在給解放軍部隊配備的同時,也開始於上世紀60年代起給公安隊伍配置。正因如此,在許多文藝作品中都有警察使用軍用手槍的描述。五四手槍被國內警察使用了近三十年,其特點是槍身重、殺傷力大,性能不錯。
這一期間,國內部分警察還配備過一種叫「手掌雷」的小型手槍。據老刑警介紹,「手掌雷」又叫「掌心雷」,只有手掌那麼大,僅能裝兩發子彈。
3、六四式手槍。
上世紀80年代起,中國警察開始大規模配備槍身相對輕巧的六四式手槍。六四式手槍1964年設計定型,是中國第一種完全國產化的軍用手槍。最開始時用於裝備部隊,後來也開始用於裝備公安警察。
如今的中國警察的主要用槍仍為六四式,但也配備有部分七一式、七七式和八四式、九二式等。
4、警用轉輪手槍。
2006年,一種9mm口徑、黑色槍身、加裝保險裝置,可發射橡皮子彈的警用轉輪手槍開始裝備警察部隊,主要配發各地巡警。據《人民公安報》介紹,這種專門配備給警察的手槍又叫警用轉輪手槍,是由公安部直接主導投資並自己組織力量設計的第一把警用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