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人在柬埔寨犯罪後怎麼處理
中國人在柬埔寨犯罪後的處理方式如下:
1、一般情況下會通過國際歷和刑警組織將出逃的犯罪嫌疑人抓獲並引渡回國受審,然後按照罪犯所犯之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2、如族爛搜果按相關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有關規定之罪的,同樣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屬人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兆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第九條
【普遍管轄權】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⑵ 中國人在國外犯罪如何處理
中國人在國外犯罪處理:
1、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
2、中國也將依照中國法律進行追究,但是如果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中國可不予追究;如果最高刑期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我國刑法對我國公民在我國境外實施的犯罪應當有管轄權。從國家的責任方面來看,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責任保護自己國家的公民,而不論這個公民是在本國境內還是在本國境外,因為保護的本意就蘊涵了對本國公民的管轄,因此在本國境外的本國公民應當受本國法律的管轄是毫無疑問的。從國家的主權方面來看,除非在本國境外犯罪的本國公民己經受到行為地國法律的處罰,在沒有受到行為地國法律處罰的情況下,國家不應當將回到本國的本國公民再移交給外國來管轄。否則,將明顯有損於國家的主權。基於主權原則,國家應當對在本國之外的本國公民的犯罪實施管轄。由此可見,我國刑法具有對我國公民在領域外的犯罪的屬人管轄權是完全應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