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文域名備案 帶有中國兩個字的不能備案嗎
可以注冊和備案,但是要遵循相關規定。
對域名規則進行規定的最主要法規是2012年5月29日起實施的《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注冊實施細則》中第二章「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第五條和第六條,具體內容如下:
第五條
從事「.CN」、「.中國」、「.公司」、「.網路」域名的注冊服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置有域名注冊服務系統,且有專門從事域名注冊服務的技術人員和客戶服務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五)有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六)有健全的域名注冊服務退出機制;
(七)符合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第六條
擬從事「.CN」、「.中國」、「.公司」、「.網路」域名注冊服務的,應當與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簽署《合作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