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查詢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信用等級
1、在網頁上搜索並打開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2. 如何查詢是不是a級或b級信用企業
納稅信用A級企業是指稅務機關通過對納稅人連續兩年(指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務檢查、發票管理、帳簿管理,以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對納稅人社會誠信的評價等項目進行綜合評定,納稅信譽良好,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 (一)開業經營兩年以上,且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報告銀行帳號、及時辦理年檢和換證; (二)征期申報率達100%,准確率達95%以上,應納稅入庫率100%,且能按稅務機關規定,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報表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它有關資料; (三)連續兩年無偷稅,抗稅記錄; (四)連續兩年無發票違規記錄。
3. 如何查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的分數
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的確定和發布遵循誰評價、誰確定、誰發布的原則。
稅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並為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
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申請復評。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進行復核。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實行動態調整。
因稅務檢查等發現納稅人以前評價年度需扣減信用評價指標得分或者直接判級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調整其以前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和記錄。
納稅人因第十七條第三、四、五項所列情形解除而向稅務機關申請補充納稅信用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處理。
納稅人信用評價狀態變化時,稅務機關可採取適當方式通知、提醒納稅人。
稅務機關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按分級分類原則,依法有序開放:
(一)主動公開A級納稅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二)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以及與相關部門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備忘錄、協議等規定,逐步開放B、C、D級納稅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4. 不是A級納稅人怎麼查詢
登錄單位當地的電子稅務局-涉稅查詢-信用等級
5. 如何查詢納稅信用等級
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的確定和發布遵循誰評價、誰確定、誰發布的原則。 稅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並為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 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申請復評。 ??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進行復核。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實行動態調整。 因稅務檢查等發現納稅人以前評價年度需扣減信用評價指標得分或者直接判級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調整其以前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和記錄。 ?? 納稅人因第十七條第三、四、五項所列情形解除而向稅務機關申請補充納稅信用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處理。 納稅人信用評價狀態變化時,稅務機關可採取適當方式通知、提醒納稅人。 稅務機關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按分級分類原則,依法有序開放: (一)主動公開A級納稅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二)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以及與相關部門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備忘錄、協議等規定,逐步開放B、C、D級納稅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 ??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6. 如何查詢是不是a級或b級的信用企業
A級企業。得分為70(含)~80分(不含),且資產負債率指標得分不得低於5分,利息償還率指標得分不得低於8.1分,到期信用償付率指標得分不得低於9.6分。B級企業。得分為60分(含)~70分(不含);。
7. 納稅信用等級怎麼查詢
1、網路搜索稅局官網,打開首頁,點擊右上方的登錄。
8. 企業納稅信用等級怎麼查詢(是指國稅還是地稅啊)
指的是國稅,查詢方法:
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打開納稅服務欄。
納稅信用等級由國地稅聯合評定,一般主要是國稅管的,由國稅出信用等級;如果是地稅管的,由地稅出信用等級。
B.C.D級一般縣區級就可以評定了,A級的至少要市級國地稅都同意才可以評定。
(8)信用中國a級納稅人怎麼查擴展閱讀
《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第三章 激勵與監控
第十條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不同等級實施分類管理,以鼓勵依法誠信納稅,提高納稅遵從度。
第十一條對A級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依法給予以下鼓勵:
(一)除專項、專案檢查以及金稅協查等檢查外,兩年內可以免除稅務檢查;
(二)對稅務登記證驗證、各項稅收年檢等採取即時辦理辦法:主管稅務機關收到納稅人相關資料後,當場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三)放寬發票領購限量;
(四)在符合出口貨物退(免)稅規定的前提下,簡化出口退(免)稅申報手續;
(五)各地可以根據當地情況採取激勵辦稅的服務措施。
第十二條對B級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除在稅務登記、賬簿和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退免、稅務檢查、行政處罰等方面進行常規稅收征管外,重點是加強日常涉稅政策輔導、宣傳等納稅服務工作,幫助其改進財務會計管理,提高依法納稅水平,提升納稅信用等級。
第十三條 對C級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管理,並可依法採取以下措施:
(一)嚴肅追究違法違規行為的有關責任並責令限期改正;
(二)列入年度檢查計劃重點檢查對象;
(三)對驗證、年檢等報送資料進行嚴格審核,並可根據需要進行實地復核;
(四)發票的供應實行收(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等辦法;
(五)增值稅實行專用發票和稅款先比對、後抵扣;
(六)納稅人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應從嚴審核、審批
(七)各地根據情況依法採取其他嚴格的管理措施。
第十四條對D級納稅人,除可採取上述C類納稅人的監管措施外,主管稅務機關還應當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強化管理,並可實施以下措施:
(一) 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收繳其發票或者停止向其發售發票;
(二) 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