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人為什麼沒有信仰求解
鄧曉芒教授以四點來作深刻的剖析:中國人什麼時候有過人文精神、什麼是真正的信仰、中國人為什麼缺乏信仰、我們可能有什麼信仰。他的演講風趣,思想深邃給人以深刻啟迪。他說,我們可以建立超越宗教和教派上的精神層面上的信仰追求。真善美可以作為信仰,其前提是要求個人獨立,形成保障思想自由的體制和自由精神對話的氛圍。當前要緊的是中國的知識分子做好人格建設的任務,促進個人精神生活達到自我意識的覺醒。
講座一開始,鄧教授就提出一個問題"我們什麼時候有過真正的信仰".他談到90年代曾經有人討論過中國人文精神失落的問題,但最終沒有結果.他說,實際上"中國人文精神的失落是一個假命題".中國的精神不是人文精神,而是自然精神,天地精神.純粹的人文精神是不會因物質環境的改變而改變的,因而也就不會有人文精神的失落的問題.人文精神具有超越性,它是純粹的精神,與物質完全分離,而中國的精神卻是建立在自然界之上的,以人為本的,與世俗緊密聯系的精神,也就是說中國人沒有真正的信仰.首先,什麼是真正的信仰呢?
最初的信仰源於宗教,而宗教主要有自然宗教、實用宗教、自由宗教。自然宗教更多的是迷信,實用宗教起源於古羅馬,是統治者統制人民的工具;而自由宗教則是真正的宗教,其代表是基督教。
基督教強調不依賴耶穌的法力,反對迷信,推崇純粹的精神超越。無怪黑格爾說,基督教是絕對宗教。現在答案揭曉了,真正的信仰是精神的獨立,是一種純粹的精神超越。鄧教授說了一個故事。以前一個學生告訴他,自己信教了,問是什麼教,說是基督教,再問為什麼信教,答曰精神痛苦,又問為什麼不信佛教,又答曰信佛教也可以。宗教真的彼此間無區別,只是像馬克思所說,是人間的鴉片,因為它可以麻痹人們的精神嗎?其實不然,鄧教授說,佛教能給人安慰;而基督教則教人承擔痛苦,樹立獨立人格。這就是絕對宗教所具有的特質。信仰不同於迷信,迷信多是與物質相連,有所求才會迷信。而信仰是一種內在超越,它甚至可以忽略溫飽問題。真正的宗教推崇超出動物式的生存模式。基督教認為,上帝面前無貧富,它承認一切人都是自由的。有信仰的人,越謙卑越高貴。
那麼,我們為什麼沒有真正的信仰?中國古代的張載有一個聞名天下的理想:為天地立心,為百姓立命,為往聖繼絕學。鄧教授說,這是典型的知識分子精英理想,有理想性,但無超越性,在解決百姓溫飽問題後,很容易產生失落感,所以這並不是信仰。如果,我們今天為我們沒有信仰感到悲哀,這不是我們信仰的失落,應該說是發現了我們信仰的真相。我們應該做的不是撿回我們的信仰,而是反思我們為什麼沒有真正信仰的原因,並且了解西方宗教信仰的根基。為什麼沒有真正的信仰?實際上,我們的自我意識沒有獨立,更談不上用邏輯的眼光去分析我們的自我,去跳出,不斷地跳出。當然,中國也有反思的思想,比如吾日三省吾身,也講慎獨,但這反思精神是一次性的,有個既定的標准,即用傳統天道、天理,以三皇五帝傳下來的那套法則來反思自己,看自己是不是符合,不符合就自我批評,符合就繼續做下去。這是一次性的,不能不斷地跳出自我。這是中國人自我意識沒有獨立起來的明顯體現:沒有建立獨立的內心的精神生活,也沒有個人獨立的精神需要。個人與群體是融合為一,不可分割的。天理、天道都是群體的法則,個人不能例外,亦不能跳出去;相反,個人必須用這套現成的法則來辦事、來衡量。它是一套既定的標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應該怎麼樣等等,從遠古時代就這么傳下來,沒什麼道理可講的。中國人從生下來就生活在這種群體關系之中,很難有獨立的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
所以,中國人在懂事之後,就更加自覺地把自己沉默在群體之中,比如說,他受到委屈和傷害,只有在群體中才能找到安慰,或者說就能找到安慰,因為他沒有更高的精神要求。西方人在群體中、家庭中可以得到保護,但尋求不到精神安慰。因為他們個體獨立了,有他個人的精神追求,與別人無關,在這方面,他們的痛苦和失敗在群體中找不到安慰,必須尋求純精神的上帝才能安慰他們。所以,中國人這種群體使人有一定的精神性,但這只是群體意義上的精神性,而且與群體的物質性是密不可分的,正如前面講的,拯
2. 中國人為什麼沒有信仰
信仰不是什麼神秘的東西,因為每個人都有內心的、精神上的渴望和需要。哲學教授鄧曉芒在《》一文中認為,中國人「沒有真正的信仰,是因為我們沒有獨立的個體,沒有內心獨立的精神和需要」。這個觀點不完全正確。信仰,是一種社會心理,它反映特定的社會結構;它一般需要特定人群的支撐,因此一種信仰往往不是個人的,而是社會性的。譬如,中國人追求了很久的科學,科學這種事物也不是一兩個人的事情,它同樣具有社會性。國家出了一兩個出色的科學家,不等於這個國家就崇尚科學並具備了科學精神。所以,本文認為的「中國人沒有信仰」,是一個社會問題、傳統文明的問題。 我們知道,世界上有幾大代表性的宗教,它們就是不同種類的信仰。這些宗教往往是一種代表性的文明出現了的標志。因此,信仰與文明母體不可分離,在這個文明母體之下的人們,一般都會成為相應的教徒。例如,傳統美國社會中的美國人一般都是基督新教的信奉者。同時,我們應該看到,文明一旦成長、進化,往往會與自己的母體發生一定的分裂。所以,當下的文明並不能夠完全反映人們的信仰;因為信仰與文明母體的關系非常密切,幾乎可以認為是等同的。也就是說,信仰有原始性、原生性。我們可以比喻地說,信仰,就是一種回憶,是女性祖先的子宮內的混沌、有待分娩的狀態,它代表著溫暖、舒適和生命永恆的希望。因此,不同的環境可以產生出不同的信仰。原始圖騰多種多樣,鳥獸蟲魚、石頭草木,成為了不同部落頂禮膜拜的對象。 宗教都有種族性、區域性的特點,它一般都有自己的神靈。這些神靈創造世界,發布教義,指明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什麼是犯罪,目的就是維持一種人世間的社會秩序。世界上幾大代表性的宗教都產生於文明社會(以文字的出現為標志),而這些宗教應該是更早的原始宗教發展的產物。而原始宗教又是蒙昧時代和野蠻時代留下來的。所以,所有的宗教也是一種民族記憶和回憶;不同的宗教也由此成就了它的種族性和區域性。由於宗教是一個區域之內的人們的共同心理結構,因此,各大宗教社會都經歷了「政教合一」的國家模式。但由於文明的發展和世界文化交流的擴大,這種國家模式終於又被人們打破了。可見,宗教也是一種族群意識。族群意識的覺醒既是好事,但也可能是壞事。在《群氓之族》一書中,作者伊羅生認為:族群意識可以建立一個國家,也可以撕裂一個國家。 在文明高度發達的當下,人類的精神世界越來越趨於分裂,在沒有得到徹底解放之前,人類再次將目光往歷史的深處探尋,並試圖藉此來消解精神的彷徨無助。尋根意識的興起,其實就是尋找精神家園、信仰和宗教。但是,對於普羅大眾而言,根在哪裡,往往不可求得。個體的人在越來越復雜的社會中,就像一根漂浮在河流之中的落草。尋根不得的結果,就是皈依宗教。在一種模糊的歷史意識和來世意識之中,希望自己能夠得到永生。但是,我們應當清醒的是,真實的世界卻是向死而生的。人,本來就不是屬於自己的,他的命運在於群體的關系和結構之中。生、死本身也沒有多大區別,你、我、他、她,也沒有實質性的區別。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都認為「眾生平等」。但是,這些宗教同時告誡信徒「不要信別的神」——它也是摩西十戒中的第一戒,然而,這個教義恰好表明了,這個世界上還有別的神存在。因此,它在邏輯上是非常矛盾的。人們往往忽略了這樣的一個事實——正如摩爾根所說的一樣:人類擁有一個共同的起源。但是,理性無法代替宗教信仰,二者大多數時候是相互沖突的。當代社會的危害來自理性的泛濫,而現代以前,不同的宗教信仰也導致了人類的巨大沖突和歷史悲劇。 但是,「不要信別的神」的教義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簡單地說,一個地方有一個地方的風土人情,有自己的特殊歷史條件和文化背景。在世界逐步走向融合的今天,堅持自己的「神」、自己的宗教信仰,但又不至於彼此侵犯,肯定是好事,是價值多元的體現。韋伯認為,現代社會就是一個諸神並存的社會,盡管信仰不再像過去那樣「迷魅」,人們的精神世界越來越趨向理性。但是,理性並非惟一的,非理性同樣有存在的理由。例如自由主義所信奉的憲政,往往是以歐美為典範的。但是,一味地追隨西方的結果,可能反而被西方所拋棄。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歐美的價值觀和文化已經滲透到了世界每個角落。其結果就是被滲透的區域失去了自己,包括自己的價值觀、文化,以及經濟利益。例如,中國就是一個信仰別的神的典型。中國經濟的外源性就是例證。我們在依賴國際資本的同時,民族產業卻每況愈下,更加致命的是,中國幾乎被外資經濟壟斷和控制了。可見,信奉自己的神是否能夠堅守,需要一種民族競爭力。合理的民族主義是需要的。 問題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沒有了自己的神。信仰是一種社會結構,但中國卻缺少這樣的培育信仰的社會結構。而且,中國人既沒有民族精神,也不是一個公民社會。個中緣由,乃宗法倫理和政治權力的滲透,而改變了中國人的社會心態。除了伏羲女媧,中國是一個神話很少的國家;盡管中國歷史文獻浩如煙海,但是信史卻只能從公元前841年開始計算。這大概是「文王演易」、孔子刪改歷史的「功勞」。自從孔子之後,中國人就「敬鬼神而遠之」了。儒家學說是所謂的「入世」學說,注重的是現世的人倫實用。而且,中國學界主流至今都不承認,中國人是從非洲走過來的,我們堅持著中國人種的獨立起源說。在抹殺原始記憶的同時,我們卻樹立起了若干個活著的「聖人」。這是權力作用下的「造神運動」。而這種「造神運動」不過是一種歷史虛無主義,它不承認古始和真實。因此,中國人的「神」是「不務正業」的,它主要的功能是馴化百姓。 有意思的是,在中國人朝著「文明的罪惡」高歌猛進的時候,西方人卻在返璞歸真。不僅現代如此,近代西方文明的世界征服也是從打破基督教壟斷世俗權力開始的。啟蒙運動的一個特徵就是「杜撰」出了一個人類的「自然狀態」,再加上達爾文的進化論,這些都是典型的尋根現象。而在後現代西方,人們在承認諸神並存、價值多元的同時,更發現了人類的同源和同構。在上帝死了的震驚之後,人們發現大寫的人也死了。這些西方思想,共同促成了這樣一個事實——就像布希所說的那樣:權力被關進了籠子之中。這是文明的真正的進步。以現代的這種文明,我們才可能發現古始的「道」。也就是說,人類可能通過這種渠道,返回到人類遠古的女性共祖的子宮內,找到足以安頓心靈的和諧故園。但是,我們需要警惕的是,西方國家盡管出現了這樣的了不起的思想成就,然而,國家作為迫不得已的惡,仍然在為資源和利益而爭搶、侵略甚至殺戮。同樣是那個被關進了籠子之中的布希,卻悍然發動了伊拉克戰爭。可見,一切權力的不當利用,都可能製造罪惡。因此,在人類越來越趨同、正在成為一個整體的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相反的力量仍然十分強大。伊羅生在《群氓之族》中寫道:「面對世界資源與權力的前所未有的激烈爭奪,人類社會正把自己撕裂,撕裂成越來越小的碎片。」 很多人擔憂中國出現了什麼「極端民族主義」,我覺得這是一種無根的民族主義和虛熱的愛國主義,它並不可怕,對社會建構也毫無價值。「極端民族主義」思潮已經在20世紀末終結了,中國人已經沒有力量在這個方面興風作浪了。中國要興起,在文化觀念上,應該允許國家統一下的民族主義——但遺憾的是,這樣的民族主義可能已經不存在了;同時,在政治形態上,中國應該實現更多的地方自治,培育地方政治的實驗場。民族主義和地方自治的充分發展,就是在「矛盾」中尋找全體中華民族的共同祖先,增強族群認同的意識。這就是所謂「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之真正涵義。但是,如果將權力視為一種圖騰,如果權力失去了公共資源的特性,如果權力不再親近生命個體,我們就無法達到這個目標,這樣的社會就是一個表面和諧實則分裂的社會。哲學教授鄧曉芒的觀點之所以不完全正確,是因為他沒有看到,中國人由於沒有信仰,缺少族群認同的意識,所以自我中心主義特別發達,這是回應權力作為圖騰的最狡詐、最不道德的策略;反之亦然。同時,我們應該看到,消解權力圖騰的過程,就是一個樹立各自的信仰、發育各自的生命力的過程。「不要信別的神」積極的政治學意義就是,不要由權力來規定信仰——這種權力無疑是指來自任何國家和勢力、集體的壟斷性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