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國人申請中國綠卡申請條件
中國公民或已在我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若婚姻關系維持滿五年,且已連續在中國居留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時間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的生活和工作保障以及住所,可申請中國綠卡。
未滿18周歲且未婚的子女,若投靠其在中國定居的父母,也可申請中國綠卡。
在境外無直系親屬,且投靠我國境內的直系親屬,年滿60周歲,已連續在中國居留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時間不少於九個月,並擁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國人,同樣符合綠卡申請條件。
一、中國綠卡辦理流程:
1. 符合條件的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可由本人、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託人,向主要投資地或長期居留地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直轄市公安分局、縣局提出申請。
2. 公安機關受理申請後,將根據規定的申請條件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報公安部審批。公安部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將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3. 若申請人在境外,公安部將發放《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可持該確認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字簽證,入境後30日內,在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二、申請中國綠卡所需的材料:
1.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
2. 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其他可代替護照的證件。
3. 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法律依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六條。該條規定,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
2. 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並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
3. 對我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