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國際貿易,中國到新加坡
1、你這是出口到新加波,而不是進口。
2、你可以選擇自己開外貿公司,將采購到的產品以公司名義出口到新加坡。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選擇公司形式,注冊公司。一般包括以下幾項:
(1)、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2)、技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4)、商務廳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5)、外匯管理局辦理開戶許可證等,
(6)、當地海關辦理出口手續;
(7)、銀行開戶
3、或者你可以委託有出口資質的工廠或者公司出口,你和他們談好結算細節就可以。
4、業務量不多的話,建議採用委託出口,畢竟自己開公司也要有各項成本,也要花費蠻多的精力。
㈡ 根據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是不是從新加坡寄東西到中國不用關稅拜託了各位 謝謝
有2.9%的貨物還是在征稅范圍內。
另外,海關限定了個人郵寄物品的價值、免稅額、品種。國際快遞關稅的計算由HS編碼和應稅物品的價值決定。如果價值低的貨物稅額也比較低,可免徵關稅,例如我國,應征稅額50元以下的免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是在WTO相關規則規范下,並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基礎上,雙方進一步相互開放市場、深化合作的法律文件。
《協定》是一項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共115條,分為14章,即初始條款、總定義、貨物貿易、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貿易救濟、技術性貿易壁壘及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服務貿易、自然人移動、投資、經濟合作、爭端解決、例外、總條款和最後條款。此外,《協定》還包含7個附件、2項換文。關於貨物征稅的部分相關內容如下:
兩國將在中國—東盟自貿區《貨物貿易協議》的基礎上,加快貨物貿易自由化進程。根據《協定》規定,新加坡將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自中國進口產品的關稅;我國將在2012年1月1日前取消97.1%自新進口產品的關稅,其中87.5%的產品從《協定》生效時起即實現零關稅。
所以,有2.9%的貨物還是在征稅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