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人在外國犯罪,怎麼處理
1、在外國,需要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按照該國的法律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2、回國之後,按照《刑法》中的要求,如果其行為在我國也是被認定構成犯罪的話,最高刑期沒有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需要結合實際犯罪情節定罪處罰,但鑒於之前在外國已經受到過處罰,所以可以對其免於刑事處罰或者減輕處罰。一、中國人在外國犯罪,怎麼處理
1、如果行為在外國,外國已經立案偵查,按照外國法律辦理;
2、之後回國,根據《刑法》第七條、第十條規定,按照屬人管轄,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在外國已經受到刑事處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或減輕處罰。
也就是說,對於中國人在國外犯罪回國後是否追究刑事責任,還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嚴重性。如果按照現行刑法的規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當然這里只是規定可以不予追究,非必然結果,若造成的影響惡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二、刑事犯罪追訴期限是多長
根據《刑法》第87條 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在外國犯罪,首先肯定是要受到外國法律的制裁。但對於其在外國的犯罪行為,在我國並不一定構成犯罪。若不構成犯罪,那麼回國之後肯定就不會受到追究,但要是在我國也認定構成犯罪的話。則此時要看其所犯罪刑最高刑期有沒有超過3年,若沒有超過3年的,可不予追究。而要是超過了3年,意味著罪行比較嚴重,這個時候就要追究其責任,不過可以免於處罰或者減輕處罰。譽祥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
2. 中國人在國外犯罪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1、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2、中國也將依照中國法律進行追究,但是如果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中國可不予追究;如果最高刑期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第八條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第九條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一條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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