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是怎麼走向強盛的
中國從傳統的農業經濟社會走到今天,說不好聽的,大部分是被打出來的。。。。
第一步是1861年開始的洋務運動,中國近代工業發展的基礎基本都是這個時期打下來的。並且中國開始工業化的第一步,也是在這個時候邁出的。
第二步是1911年的辛亥革命,隨著君主集權被推翻,阻礙社會發展速度的政治障礙被突破。任何先進可行,能帶來強勢的事物,都擁有了迅速發展的政治基礎。
第三步是軍閥混戰,抗日戰爭,國共內戰時期,在戰爭弱肉強食法則的作用下,所有先進可行的事物,都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例如國民黨在抗戰時期,為了增加農業產量,實行的「糯改秈」農業改革。僅僅三十多年的時間,中國軍隊的武器軍工進步速度,就比過去三百年,甚至三千年還要快。
第四步是新中國1949-1956年,在三十多年的戰爭中的科技進步得到鞏固,經濟發展基本恢復,被過度消耗的民力國力得到補充。
第四步是1957-1977年,雖然政治動亂不斷,經濟發展受到打擊,甚至出現過倒退。但是整體經濟科技發展仍處於勻速發展中,這也為改革開放打下了基礎。
第五步是1978至今,改革開放重新引入了市場機制,放棄了過去想要跳躍式發展的思想。中國開始了類似工業革命式的經濟高速增長,但是隨著這種遵從私有制市場經濟的發展,馬克思預言的陰影開始籠罩在中國上空。
2. 新中國成立的資料 中國在新中國成立之前是一個怎樣的國家
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有著悠久的歷史,距今約5000年前,以中原地區為中心開始出現聚落組織進而形成國家,後歷經多次民族交融和朝代更迭,直至形成多民族國家的大一統局面的國家。
新中國成立之前的歷史:
中國古代史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原始社會(170萬年前-公元前2070年)、奴隸社會(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1046年)和封建社會。
其中封建社會可分為五個階段:戰國、秦、漢是封建社會形成和初步發展階段。三國、兩晉、南北朝,是封建國家分裂和民族大融合的階段。隋唐五代時期是封建社會的繁榮階段。遼、宋、夏、金、元,是民族融合進一步加強和封建經濟繼續發展的階段。明、清,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鞏固和封建制度漸趨衰落階段。
中國近代史的時間為,從1840年鴉片戰爭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這也是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歷史,歷經清王朝晚期、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時期、 北洋軍閥時期和國民政府時期,是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逐漸形成到瓦解的歷史。
(2)中國國力最初如何發展擴展閱讀:
新中國成立後的發展: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定都北京。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開國大典,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
1979年起推行「改革開放」政策,把工作重點放到現代化建設上。通過改革經濟體制、政治體制,逐步確立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道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面貌發生了深刻變化,經濟突飛猛進,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
3. 中國當年的怎麼進入聯合國的我們的國力當時是很弱的啊
中國雖然國力很弱,但在當時是世界反法西斯的主要成員國,做出了很大貢獻,國際地位有了很大提高.在二戰後期中國也頻頻參加重大國際會議.
下面了解以下聯合國的成立歷史:
《聯合國憲章》被認為是聯合國的基本大法,它既確立了聯合國 的宗旨、原則和組織機構設置,又規定了成員國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處理國際關系、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方法。遵守聯合國憲章、維護聯合國威信是每個成員國不可推脫的責任。1945年6月26日,來自50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舊金山簽署了《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憲章》於同年10月24日起生效,聯合國正式成立。1947年10月,聯合國大會把10月24日定為「聯合國日」。
1945年4月25日,《聯合國憲章》制憲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45個國家代表與會。中共代表董必武出席會議。會議開幕時英、美、蘇、中四國首席代表在一起交談的資料照片。左起:艾登、斯退丁紐斯、莫洛托夫、宋子文。 新華社發
《聯合國憲章》的制定和聯合國的誕生是現代國際關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二戰後規劃和平體制的一項重大成就,它反映了各國民眾的和平願望。從醞釀建立聯合國到簽署《聯合國憲章》歷時約4年之久。1941年6月,英美法等國的代表在倫敦發表《同盟國宣言》,提出了維護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國際合作的原則。1941年8月,美英發表《大西洋憲章》,促進了國際反法西斯統一戰線的形成。1942年1月1日,中、美、英、蘇等26國代表在華盛頓簽訂了《聯合國家宣言》,表示支持《大西洋憲章》,並第一次使用「聯合國」一詞。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蘇4國在莫斯科發表《普遍安全宣言》,聲明有必要建立一個普遍性的國際組織,以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1944年8月至10月,蘇、英、美3國和中、英、美3國代表先後在華盛頓的敦巴頓橡樹園舉行會議,提出了組織聯合國的方案,並擬定出《聯合國憲章》的基本輪廓。1945年4月25日,50國代表開始在舊金山舉行「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6月25日一致通過了《聯合國憲章》,並於次日舉行簽字儀式。
1945年10月24日,《聯合國憲章》經安全理事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以及其他簽字國過半數批准,開始正式生效。此後,這一天被定為聯合國日。圖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吳貽芳(前)在憲章上簽字。 新華社發
《聯合國憲章》作為聯合國組織的總章程,除序言和結語外,共分19章111條。它表達了使人類不再遭受戰禍的決心,並且為防止戰爭、維持和平建立起一套完整、可行的運作機制。憲章規定,聯合國的宗旨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制止侵略行為」、「發展國際間以尊重各國人民平等權利自決原則為基礎的友好關系」和「促成國際合作」等。憲章還規定聯合國及其會員國應遵循所有會員國主權平等、各會員國應以和平方式解決其國際爭端、各會員國在它們的國際關系中不得對其他國家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以及不得干涉各國內政等原則。
《憲章》規定,為實現上述宗旨,聯合國及其會員國應遵循下列原則:聯合國組織基於所有會員國主權平等;各會員國應忠實履行它們依憲章規定所承擔的義務;各會員國應該以和平方法解決它們的國際爭端;各會員國不得對別國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聯合國對任何國家採取防止或強制性行動時,各國不得對該國提供協助;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方面,聯合國應要求非會員國遵循上述原則;聯合國除執行決議外,不得干涉任何國家國內管轄的事項。
《憲章》規定聯合國成員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反對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脅解決彼此間的糾紛,提倡通過對話和談判方式化解爭端。《憲章》第一章第一條、第二條,第五章第二十三條,第六章第三十三條等條款均對此有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