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的學制是什麼
中國的學制是「六三三」學制,分初、中、高三級教育。
中國近代學制始於清末,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公布壬寅學制;1904—1912年,清政府頒布「癸卯」學制。辛亥革命後,1912—1913年公布「壬子·癸丑學制。
1922年施行「壬戌」學制,或稱「六三三」學制、「新學制」,一直沿用到新中國。「文革」。到80年代中期,大部分地區在新的形勢下恢復了「六三三」學制。
為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我國規定了「九年一貫,六三分段」的基本學制。為了逐步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我國正在逐步完善高中階段的教育結構。為了實現高等教育的大眾化,我國高等學校的類型趨於多樣化。
(1)中國的學制屬於什麼擴展閱讀
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了《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內容為:
① 幼兒教育。對3~7周歲幼兒在入小學前實施使其身心獲得健全發展的教育 。
② 初等教育。給兒童以全面發展的小學基礎教育;對青年和成人實施以相當於小學程度的工農速成初等學校、業余初等學校和識字學校的教育。
③ 中等教育。實施中等教育的學校為中學、工農速成中學、業余中學和中等專業學校。前三者給學生以全面的普通文化知識教育,後者按照國家建設需要,實施各類中等專業教育。
④ 高等教育。實施高等教育的學校為大學、專門學院和專科學校。在全面的普通文化知識教育基礎上給學生以高級的專門教育。
⑤ 各級政治學校和政治訓練班。實施革命的政治教育。各級人民政府還設立各級各類補習學校和函授學校,並設立聾啞、盲等特殊學校,對生理上有缺陷的兒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