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相當於什麼職務
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相當於正廳級職務。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1)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部分副職(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國家安監總局國際合作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新疆兵團林業局局長)。
㈡ 聯合國副代表屬於什麼等級
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相當於正廳級職務。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一、聯合國普通職員的職位分三個等級,即:
1、高級官員D級(Director),聯合國高級管理人員,分為D—1、D—2兩個級別,要求有多年豐富的工作經驗,年齡一般在50歲以上。D類屬於領導類職務,部分是在聯合國內部一級一級晉升上來的,另外一部分則來自各國直接派遣,比如我國各部委派駐到聯合國的工作人員。
2、業務類官員P級(Professional),分P—1至P—5五個級別。P類則是聯合國的中堅力量,因此,對於想加入聯合國的年輕人而言,最常規的方式,是參加聯合國的YPP考試(即青年專業人員考試)。
3、一般事務類人員G級(GeneralService),分G1到G7七個級別,主要是秘書、服務和安全人員,其中G1至G3級別最低,多面向公眾招聘,通過簡單考試即可,但對語言表達能力有一定要求,而G5至G7多為內部調動和升級。G類屬於基礎性崗位,大多是行政、秘書等輔助性雇員,一般從機構所在國當地招聘。G級職員如果希望轉成P級職員,則必須通過聯合國內部舉行的一年一度的考試。
二、聯合國的主要職責:
1、促進和維護世界和平
聯合國協助解除了1948年至1949年的柏林危機、1962年古巴導彈危機和1973年中東危機。1988年,聯合國主持的和平解決辦法結束了兩伊戰爭。
1989年聯合國主持的談判導致蘇聯從阿富汗撤軍。1990年代,聯合國協助恢復了科威特主權,
並在結束柬埔寨、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和莫三比克的內戰、恢復海地和獅子山的民選政府以及解決其他一些國家的沖突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2、人道主義援助
60年來,世界各地舉凡有災害、瘟疫、戰亂等造成飢荒和貧困的地方,都有聯合國救援機構的身影。1998年,難民專員辦事處負責照顧的難民和流離失所者約有2200萬人,
其中主要包括阿富汗在塔利班時期流離失所的難民,前南斯拉夫地區種族、宗教和民族沖突所造成的苦難災民以及動盪的非洲大湖區逃避殘酷部族仇殺的難民。
3、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聯合國一直負責擬訂一些新的重大發展目標,例如可持續發展、提高婦女地位、人權、環境保護等。為執行擬議中的發展援助,聯合國專門設立了一系列的機構,
將理想與計劃付諸實施。這些機構包羅幾乎所有關乎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的各個方面,如糧農組織、教科文組織、世界衛生組織、世界銀行、氣象組織等。
三、聯合國的宗旨:
1、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並為此目的: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
並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
2、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系,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3、促成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
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四、構成一協調各國行動之中心,以達成上述共同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 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㈢ 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什麼行政級別
駐UN特命全權大使兼代表團團長是副部級。而副代表則是正司局級。
㈣ 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什麼行政級別
法律分析: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相當於正廳級職務。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 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