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孫中山下令剪辮目的是什麼
1912年3月,孫中山以臨時大總統名義頒布剪辮令,要求留有發辮者,限期剪去辮子,去除舊俗,做中華民國新國民。
發辮的由來——中國古代的人們篤信儒家關於「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的教訓,男子與女子一樣蓄發不剪,或披散於肩,或束於發頂,這種漢民族的風俗經歷了四千年,沒有太大的變化。周邊的少數民族,有剃掉一部分,留一部分蓄辮的。宋朝時的金人是剃掉頭頂發,編辮垂肩。滿人的發式就是同金人一致的,因為他們同出於女真族。清軍入關後,為了鏟除漢人的民族意識,清王朝以「天下一家,君猶父也,父子一體,豈容違異」為由,於順治二年(1645年)頒布剃發令,全國男子一律剃發留辮。當時這個法令遭到漢族人民的強烈反對,但這些反對最終都失敗了。天長日久,人們剃發蓄辮成了習慣,拖在腦後的一條長長的辮子就成了清朝國民外貌的最大特點。
剪辮令——民國初年,臨時大總統孫中山頒布的關於全國男子剪去辮子的法令,規定所有男子自法令頒布日起20天內一律剪去辮子,逾期不執行者,以違法論罪。這個法令所到之處,掀起了巨大的剪辮浪潮,拖在中國男人腦後長長的辮子最終被剪掉了。
備:辮子被剪了,但是人們的封建舊思想卻是沒那麼容易被剪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