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的元首制度是什麼,國家元首和行政機關什麼關系
國家元首制度?
1.我國國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元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照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主要是禮儀性的機構和職位:國家主席本身不獨立決定任何國家事務,而僅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行使有關職權;在形式上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同作為國家對內對外的最高代錶行使職權。
2.我國國家主席的任職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任職資格要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資格、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年滿45周歲。
3.我國國家主席的對內對外職權:國家主席的基本職權是宣布權、執行權,以及禮儀權。
具體說:
對內職權:第一,公布法律;第二,任免權;第三,發布命令;第四,榮典權。
對外職權:第一,接受外國使節;第二,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第三,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國家元首和行政機關什麼關系?
國家元首、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共同構成國家機構
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職權分別是什麼
現行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修改憲法;(二)監督憲法的實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選舉國家主*席、副主*席;(五)根據國家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九)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十)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現行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了國家主*席的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活動,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Ⅲ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第八十條和第八十一條內容:
Ⅳ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干什麼的~
Ⅳ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什麼性質的國家機關呢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代表,也是國家機構之一,屬於國家領導人范疇,有明顯的象徵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45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Ⅵ 國家主席的職權有哪些
法律分析:國家主席的職權有:
(一)對內職權: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人事任免權授予對國家有功的人員以勛章和榮譽稱號;
(二)對外職權:接待外國使節;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八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第八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活動,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Ⅶ 政府和主席理解....
建國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相當於現在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相當於現在的國家主席加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集決策權、立法權和行政權於一身,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執行機構。
上述結構到1954年終止。
1954年,我國頒布第一步憲法,成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立法機關。國務院就是新的中央人民政府,施行行政權。國家主席是國家權力機關的一部分,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和決定,對外代表國家。
一、我國的國家元首是國家主席
根據《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代表國家處理國事,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二、我國的政府首腦國務院總理
首先弄清楚政府的定義,政府是一個國家中最高權力機構的執行機構。在我國的中央政府就是國務院。國務院的最高首長就是總理。
三、胡錦濤是現任的國家最高領導人,中共中央總書記是國家最有權力的職務!
任何國家機關在政治、思想、組織上都要受黨的領導。
所謂政治領導就是國家機關要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思想領導就是國家機關要用馬列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
組織領導就是國家機關的主要幹部要有黨來推薦。
黨的總書記是黨的最高領導人,所以他就是國家最有權力的職務。
在中國,
國家主席是一個象徵性的職務,他的任務代表國家主持國事活動、頒布法律、會見外賓,對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代表。
國務院總理是中國的最高行政長官,領導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是對應的。好多朋友誤認為國家主席是和他們對應的,那就錯了。
如果從單純的行政角度出發,中國的制度和德國、印度、以色列相似,都是政府總理握有實權,國家元首是虛位。但是為什麼中國國家主席影響力這么大呢?原因是中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最近兩任國家主席都是由中共中央總書記擔任的,這就大大提高了國家主席的含金量,使國家主席擁有了實權,變的和俄國、美國差不多了,是元首說了算。
在中國權力最大的職務是中共中央總書記!因為黨領導國家,總書記的職權是主持中央全面工作,全國大事都要向總書記請示,他具有最終決定權!在地方和省委書記、市委、縣委書記等對應。
但是為什麼「總書記」這三個字沒有「主席」來的名氣大呢??就是因為一個人,毛澤東!因為他長期擔任中共中央主席!國家主席他只當了10年!因此,主席2字深入人心!毛主席,指的是黨的主席,並非國家主席。在官場內部,很少有人稱呼胡錦濤為主席,大部分稱總書記,軍人稱主席是因為他是中央軍委主席。舉例:劉少奇當年是國家主席,還不是被整死。
在中國,由三個職務的權力最大:黨的總書記,國務院總理和軍委主席。胡錦濤占兩個,又加國家主席之名,所謂名正言順。
Ⅷ 政府五大班子的作用是什麼
五大班子是指一個市、省或者一個地區的組織機構,包括: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紀委,將中共中央的精神和指導思想具體落實到實踐中去。
黨委凝聚黨員,並使其積極工作,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團結和帶領人民群眾去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時,及時反映人民群眾的各種意願和要求;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抓好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有效地利用政治的、思想的、組織的各種手段,協調並解決各類矛盾,有使復雜的集體形成一個和諧而充滿活力的整體;有效地組織廣大黨員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本領,提高科學發展的自覺性和有效性,增強對市場經濟基礎運行的預測和決策能力,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切實履行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與社會建設的服務指導作用。
政府調控需求供給,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優化
;依法對市場主體及其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
;依法管理和規范社會組織、社會事務
4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
人大通過行使立法權,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提供法律保障
;通過行使監督權,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提供法治保障;通過行使人事任免權,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提供組織保障 ;進一步密切權力機關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提供廣泛的社會基礎。
政協通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來團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非執政黨的力量,團結可以團結的力量來建設中國。
紀委是實施黨章和有關規定范圍內的黨內監督,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本級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採取多種形式,對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經常性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黨組織和黨員的拒腐防變能力; 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並按職權范圍決定或改變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 受理黨組織、黨員和群眾在黨的紀律和黨風方面的檢舉、控告、申訴及建議、反映等; 對本單位的黨風狀況進行調查,及時提出加強黨風建設的建議,糾正各種損害黨和國家利益的不正之風,督促、檢查黨風責任制和廉潔措施的落實; 保護本單位黨員按黨章規定享有的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支持黨組織和黨員同亂紀違法行為和不正之風進行斗爭;領導下級紀委的工作,對本單位紀檢幹部進行政治、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幹部素質。
Ⅸ 一個國家元首能對其國家產生多大的影響
得看該國家是什麼政治體系,如美國的總統制,總統總攬行政權力,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不需副署。除了個別重要任命需要通過議會外,政府官員由總統任命,向總統負責。
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其議員不能兼任行政職務;而作為行政機關的政府官員,也不能兼任議員。
總統無權解散議會,國會議員不能對總統投不信任票,但是總統違憲或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話,議會可以對總統提出彈劾案,並交由最高法院審理。
出美國外,印尼,巴西,孟加拉,韓國等大多數中亞非洲拉丁美洲國家都是總統制。
在一個就是君主立憲制,又分二元君主立憲,16世紀時的產物,現在很少了,一些中東國家還是。
君主權力大於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上議院議員,某些國家還有君權神授色彩。
議會君主制中,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英國,日本,柬埔寨,丹麥,西班牙,荷蘭,瑞典都是這。
中國不用多說,主席說話沒人敢不聽,不過這並不是主席權利大,自1993年以來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共中央總書記「三位一體」局面的出現。作為國家元首的中國國家主席,還擔任黨中央總書記及中央軍委主席。也就是說,雖然憲法規定的國家主席權力不大,但是因為身為國家主席的領導往往也是執政黨和軍隊的領導,實際上使其擁有了「實權」元首的特徵。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