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人怎麼才能如香港籍
申請人要有親人在香港,才能申請的,然後等多7年久成為正式的香港人了。
B. 中國大陸人民如何加入香港籍
一般取得香港身份基本上有這么幾種 第一就是所說的很多名人他們屬於有一技之長並且絕大多數有國際大獎榮身他們就是通過優才計劃入港的 第二也是最省事的 就是和港人結婚 那麼你就可以拿單程證入港 還有第三條就是通過投資 不了解你的經濟狀況如何 其實如果經濟條件允許 完全可以投資移民 650萬以上港元投資就可以拿身份了 因為你問的比較寬泛 就把知道的都告訴你了 你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移民道路.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入美國或別的國家的籍,這樣中國的法律對你就沒有用了.
C. 怎麼樣可以加入香港籍
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沒有獨立的國籍,「香港人」指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取得香港居留權的人。
外地中國公民取得香港居留權條件:
1、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2、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之前或之後通常在香港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3、香港公民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或之後在中國境外出生的中國公民,出生時,中國公民是符合第1或2條規定的人。
中國內地申請香港居留權手續:
1、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申請表。
2、准備材料:出生證明、申請人住所證明、有效旅行證件、父親或母親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父母結婚證。
三、申請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公安機關檢查後,應當移送香港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查。
(3)中國人怎麼加入香港籍擴展閱讀: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2A條規定,享有香港居留權即具有以下權利:
1、在香港入境;
2、不會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條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條件,均屬無效;
3、不會被發出遞解離境令和遣送離境令。
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分只可以持有以下文件才算確立及有效:
1、發予的有效旅行證件,和同樣是發予並且附貼於該旅行證件上的有效居留權證明書;
2、發予的有效特區護照;或發予的有效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D. 我是內地人,如果加入香港籍,能保留內地戶口
如果徹底加入香港,就不能保留內地的戶口了。(因為是先注銷戶口,再拿單程證的。)
不過同時持2地有效身份證是可能的,比如在香港打工、讀書等,持雙程證的,只要被允許在港合法逗留超過180天的(非訪客身份),都可以在香港申請身份證,不過那不是永久身份。
社保可以退保。
E. 怎樣入香港籍
香港籍指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取得香港居留權的合法身份,並非國籍。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中國公民,即有資格申請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1、在香港出生,並在出生時或出生後任何時間,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成立以前或以後任何時間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區出生,而在出生時,父親或母親是中國公民並在香港有居留權。
二、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手續
1、申請人可通過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
2、提交的材料包含:出生證明書、居住地方的居留身份的證明文件、有效旅行證件、申請人父親或母親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申請人父母的結婚證書(如有)。
3、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遞交填妥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審核有關的資料後,會轉送香港入境事務處進行核查。
(5)中國人怎麼加入香港籍擴展閱讀
關於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條件之一的「通常居住連續七年」的解釋:
連續通常居住於香港」這意味著申請人是可以離港的。只要申請人以香港生活為中心,對申請人留港的時間長短是沒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制,這樣的靈活性事實上給予了申請人一定的自由。
香港入境處在審核「通常居住」主要的考慮因素:
1、申請者不在香港的原因;
2、在香港是否有慣性住所;
3、家庭主要成員是否在香港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
4、是否受雇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
5、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6、是否合法、按時報稅。
參考資料來源: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我們的服務(居留權合資格人士)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
網路-香港人
F. 怎樣才能加入香港籍
根 據 入 境 條 例 , 任 何 人 如 屬 以 下 任 何 一 項 人 士 , 即 為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並 享 有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居 留 權 :
(一)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後 在 香 港 出 生 的 中 國 公 民 。
(二)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後 通 常 居 住 在 香 港 連 續 七 年 或 以 上 的 中 國 公 民 。
(三) 中 國 公 民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後 在 香 港 以 外 所 生 的 中 國 籍 子 女 , 而 在 該 子 女 出 生 時 , 該 中 國 公 民 是 符 合 ( 一 ) 或 ( 二 ) 項 規 定 的 人 。
任 何 人 作 為 此 項 所 指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身 份 而 享 有 居 留 權 , 只 在 確 立 了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身 份 時 方 可 行 使 , 而 他 只 可 藉 其 持 有 以 下 文 件 確 立 -
發 予 他 的 有 效 旅 行 證 件 , 和 同 樣 是 發 予 他 並 且 附 貼 於 旅 行 證 件 上 的 有 效 居 留 權 證 明 書 ;
發 予 他 的 有 效 特 區 護 照 ; 或
發 予 他 的 有 效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
(四)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後 持 有 效 旅 行 證 件 進 入 香 港 、 通 常 居 住 在 香 港 連 續 七 年 或 以 上 並 以 香 港 為 永 久 居 住 地 的 非 中 國 籍 的 人 。
通 常 居 住 連 續 七 年 必 須 是 緊 接 該 人 向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申 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的 日 期 之 前 的 連 續 七 年 。
該 名 人 士 須 以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規 定 的 格 式 作 出 聲 明 , 聲 明 他 以 香 港 為 其 永 久 居 住 地 。 如 該 名 人 士 在 二 十 一 歲 以 下 , 所 作 出 的 聲 明 須 由 其 父 親 或 母 親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作 出 。 為 此 , 該 名 人 士 須 提 供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合 理 地 規 定 的 資 料 , 令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信 納 該 人 已 以 香 港 為 其 永 久 居 住 地 , 該 等 資 料 可 包 括 他 是 否 在 香 港 有 慣 常 住 所 ; 其 家 庭 的 主 要 成 員 ( 配 偶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 是 否 在 香 港 ; 他 是 否 有 合 理 的 收 入 , 以 維 持 他 自 己 及 家 人 的 生 活 及 他 是 否 已 按 照 法 律 繳 稅。
聲 稱 根 據 此 項 具 有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的 人 , 如 未 向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申 請 並 獲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批 准 , 並 不 具 有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五)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後 第 ( 四 ) 項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香 港 所 生 的 未 滿 二 十 一 歲 的 子 女 , 而 在 該 子 女 出 生 時 或 年 滿 二 十 一 歲 前 任 何 時 間 , 其 父 親 或 母 親 已 享 有 香 港 居 留 權 。
該 名 人 士 在 年 滿 二 十 一 歲 時 , 即 不 再 根 據 此 項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 但 可 隨 時 向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申 請 根 據 第 ( 四 ) 項 獲 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六) 第 ( 一 ) 至 ( 五 ) 項 的 居 民 以 外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只 在 香 港 有 居 留 權 的 人 。
該 名 人 士 須 提 供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合 理 地 規 定 的 資 料 , 以 斷 定 該 人 是 否 在 緊 接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只 在 香 港 有 居 留 權 。
該 名 人 士 須 作 出 聲 明 , 聲 明 他 在 緊 接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只 在 香 港 有 居 留 權 。
就 二 十 一 歲 以 下 的 人 作 出 的 聲 明 , 須 由 其 父 親 或 母 親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作 出 。
任 何 二 十 一 歲 以 下 的 人 , 如 是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或 該 日 以 後 在 香 港 出 生 , 而 在 其 出 生 時 其 父 親 或 母 親 根 據 此 項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 則 該 人 即 被 視 為 根 據 此 項 具 有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但 這 僅 限 於 該 人 ( 除 此 條 文 外 ) 在 任 何 地 方 ( 包 括 香 港 ) 均 無 居 留 權 。
該 名 人 士 在 年 滿 二 十 一 歲 時 , 即 不 再 根 據 此 項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 但 他 可 隨 時 向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申 請 根 據 第 ( 四 ) 項 獲 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G. 如何加入香港籍
中國大陸居民加入香港籍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投資移民。個人在香港的投資資金需要在650萬人民幣以上。
2.找個香港人結婚。
3.如果有直系親屬在香港可以移民。比如父母,兒女在香港,可以以照顧的名義去香港。
4.在香港工作,留學滿7年就可以了,總之合法留在香港7年就一定可以。
5.透過優才計劃移民。
只有以上情況下才可以,其他情況不可以
H. 大陸居民想定居香港、加入香港籍與移民國外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如果是沒有經濟能力的就嫁到香港,或者娶個香港老婆,等幾年,符合政策批核。到香港定居。有經濟能力的朋友,請拿出600到800萬之間投資房產選擇投資移民香港。可以一家2-4口移民。3個月拿到香港身份證。也有舒適的安樂居。可以在香港工作或者自己開公司。之後想移民外國,可以向銀行用房產抵押貸款。房子還是你的。分期付款,把錢投資移民外國,碰到樓價升值那還有得賺。有專門辦投資的公司專業跟進辦理。謝謝採納。
I. 怎麼才能入香港籍
根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內地居民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單程赴港澳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門的;
(二)定居香港、澳門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內地無依無靠的老人和兒童(包括港人在內地的領養子女)須投靠在香港、澳門的直系親屬或者近親屬的;
(四)香港、澳門居民的產業無人繼承,必須由內地直系親屬赴港澳定居才能繼承的;
(五)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赴香港、澳門定居的。
中國內地申請香港居留權手續:
1、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申請表。
2、准備材料:出生證明、申請人住所證明、有效旅行證件、父親或母親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父母結婚證。
三、申請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公安機關檢查後,應當移送香港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查。
(9)中國人怎麼加入香港籍擴展閱讀: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2A條規定,享有香港居留權即具有以下權利:
1、在香港入境;
2、不會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條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條件,均屬無效;
3、不會被發出遞解離境令和遣送離境令。
《入境條例》第2AA條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只可以持有以下文件才算確立及有效:
1、發予的有效旅行證件,和同樣是發予並且附貼於該旅行證件上的有效居留權證明書;
2、發予的有效特區護照;或發予的有效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J. 怎麼加入香港籍
你好,如果你是女的,建議你趕緊去找個香港男的嫁了,男的就趕緊娶個香港女的,那你就可以遷到香港了,或者你也可以投資移民。
沒錯,現在只要是在香港出生,就可以自動獲得香港身份證,但是,你大著個肚子,是不給你入境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