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簽證種類有哪些
韓國簽證的種類;
1、學業目的
留學(D-2)、短期研修(D-4)、短期研修(C-3)
2、居住、探親、婚姻、就業打工目的
短期就業(C-4)、訪問同居(F-1)、 居住(F-2)、 隨同(F-3)、在外同胞(F-4)、永住(F-5)、訪問就業(H-2)
3、商務目的
短期商務(C-2) 、 駐在(D-7)、 企業投資(D-8)、經營貿易(D-9)
4、旅遊,過境,參加各種典禮,會議等
簽證豁免(B-1)、旅遊過境(B-2)、短期綜合個人游(C-3)
5、外交/公務
外交(A-1)、公務(A-2)、協定(A-3)
6、就業滯留資
短期就業(C-4)、教授(E-1)、 會話指導(E-2)、 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門職業(E-5)、藝術演出(E-6)、特定活動(E-7)、研修就業(E-8)、 非專門就業(E-9)、 內港船員(E-10)、觀光就業(H-1)
7、非營利短期滯留資格
暫時采訪(C-1)、短期商用 (C-2)、短期綜合 (C-3)
8、普通長期滯留資格
文化藝術(D-1)、留學(D-2)、產業研修(D-3)、普通研修(D-4)、 采訪(D-5)、 宗教(D-6)、 駐在(D-7)、企業投資(D-8)、貿易經營(D-9)、訪問同居(F-1)、居住(F-2)、隨同(F-3)、在外同胞(F-4)、永住(F-5)、其他(G-1)
9、其他目的
臨時采訪(C-1) 、文化藝術(D-1)、采訪(D-5)、宗教(D-6)、求職找工作(D-10)
❷ 台灣旅遊有哪些簽證種類
台灣旅遊簽證種類分為7種:
1.S簽證:商務簽證,主要是針對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經貿、技術、會議等活動所須作的簽證
2.J簽證:居留簽證,主要是針對大陸配偶在台簽證
3.T簽證:探親簽證,申請人在台灣有直系三代以內親屬的方可進行申請,首先需要經海基會、海協會進行關系公證
4.L簽證:旅遊簽證,目前台灣已對大陸開放了觀光旅遊,但都是團體性質的,也可稱之為團體旅遊簽證
5.簽證:自由行,個人赴台旅遊
6.Y簽證:持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同意赴台灣地區批件赴台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動或者參見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
7.F簽證:持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經濟局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赴台進行經貿、交流活動。
❸ 持外國護照在香港想簽中國居留,應在香港灣仔的哪裡辦理
你可以去旺角的香港中國旅行社辦理簽證。在旺角地鐵站裡面就有標識怎麼走。
或者直接去,到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區特派公署(地址:地址:香港中環堅尼地道42號 )。
❹ 外國人在香港申請簽證進入中國,在什麼地方辦理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51號資本中心20層。
其他辦公信息:
【香港簽證申請服務中心辦公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節假日除外)
【遞交申請時間】:9:00 至16:00 (特急截止為12:00)
【取證時間】:加急、特急服務12:00至17:00
【普通服務】10:00至17:00
【聯系方式】:
(1)電話號碼:29921999
(2)傳真號碼: 29891116
(3)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4)中國港灣簽證有哪些擴展閱讀:
2018年4月之後,香港灣仔的中國簽證服務中心正式全權代理來華簽證服務,原先的簽證官方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香港中環堅尼地道42號)將所有類型簽證服務轉交了簽證中心。
(一)接待申請人,按照駐港公署領事部要求整理各類簽證申請材料。
(二)為申請人提供有關中間事務性服務,包括基本信息錄入、在簽證申請中心和駐港公署領事部之間傳遞護照、簽證和申請人數據等。
(三)按照駐港公署領事部的要求代收代繳簽證費、簽證加急費或特急費,代駐港公署領事部把護照與簽證發還給申請人。
(四)及時按駐港公署領事部要求發布有關簽證信息,並通過網站、接待大廳咨詢台、咨詢電話和電子信箱等,回答申請人咨詢,提供相關幫助。
(五)根據駐港公署要求為申請人提供其它必要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一:中國香港簽證申請服務中心--辦公時間及地址
參考資料來源二:中國香港簽證申請中心--關於簽證申請中心
❺ 簽證都有哪些種類
商務 探親 旅遊 留學 工作等
❻ 外國人來華簽證種類有哪些
中國簽證——L字簽證(赴中國旅遊人員Tourists to China)
中國簽證——M字簽證(赴中國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People who go to China for business and trade activities)
中國簽證——Z字簽證(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人員Personnel working in China)
中國簽證——C字簽證(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列車乘務員、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國際航行船舶的船員及船員隨行家屬和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汽車駕駛員International train crew members, international aircraft crew members, crew members of international navigation ships and their accompanying family members, and automobile drivers engaged in international road transportation)
中國簽證——D字簽證(境外申請中國永居)(赴中國永久居留的人員Permanent resident in China)
中國簽證——F字簽證(赴中國從事交流、訪問、考察等活動的人員Personnel who go to China to engage in exchange, visit, investigation and other activities)
中國簽證——G字簽證(經中國過境的人員People in transit through China)
中國簽證——R字簽證(中國需要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China needs foreign high-level talents and urgently needs specialized talents)
中國簽證——J1、J2字簽證(J1常駐(居留超過180日)中國新聞機構的外國常駐記者;J2赴中國進行短期(停留不超過180日)采訪報道的外國記者Foreign resident journalists who are resident in Chinese news organizations for more than 180 days; foreign journalists who are resident in China for a short period of time (no more than 180 days))
中國簽證——Q1、Q2字簽證(Q1因家庭團聚申請赴中國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居留的人員;Q2赴中國短期(不超過180日)探親的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的親屬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親屬Q1 family members of Chinese citizens who apply for residence in China e to family reunion (spouse, parents, children, children's spouse, brothers and sisters, grandparents, grandchildren, grandchildren and parents of spouse) and family members of foreigners with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spouse, parents, children, children's spouse, brothers and sisters, grandparents and grandparents) Parents, grandchildren, grandchildren and the parents of their spouses), as well as those who apply for residence in China e to foster care and other reasons; Q2 relatives of Chinese citizens living in China and foreigners with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who visit relatives in China for a short period (no more than 180 days))
中國簽證——S1、S2字簽證(S1赴中國長期(超過180日)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S2赴中國短期(不超過180日)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停留的人員S1 refers to the spouses, parents, children under the age of 18, parents of foreigners who stay in China for long-term (more than 180 days) visiting relatives in China, and the parents of their spouses, as well as the personnel who need to stay in China e to other private affairs; S2 those who visit China for short-term (no more than 180 days) stay in China e to work, study and other reasons Family members (spouse, parents, children, children's spouse, brothers and sisters, grandparents, grandparents, grandchildren, grandchildren and parents of spouses) and those who need to stay in China e to other private affairs)
中國簽證——X1、X2字簽證(X1在中國境內長期(超過180日)學習的人員;X2在中國境內短期(不超過180日)學習的人員X1 long-term (more than 180 days) study in China; x2 short-term (no more than 180 days) study personnel in China)
❼ 簽證有哪些種類
簽證的種類主要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其中,普通簽證最為常見,以下是簽證的種類:
以上是寰東提供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❽ 中國護照入境印尼免簽證的港口
中國護照免簽證入境印尼的港口有四個,都在廖內群島其中的兩個島嶼,即巴淡島(Pulau Batam)和民丹島(Pulau Bintan),如下:
廖內群島民丹島斯里民丹普拉渡輪碼頭(Sri Bintan Pura Ferry Terminal)
廖內群島巴淡島巴丹中心國際渡輪碼頭(Batam Center International Ferry Terminal)
廖內群島巴淡島瑟古邦國際渡輪碼頭(Sekupang International Ferry Terminal)
廖內群島民丹島丹絨烏班渡輪碼頭(Tanjung Uban Ferry Terminal)
❾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進出漁港簽證辦法(1997)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維護漁港正常秩序,保障漁港設施、船舶及人命、財產安全,防止污染漁港水域環境,加強進出漁港船舶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進出漁港(含綜合性港口內的漁業港區、水域、錨地和漁船停泊的自然港灣)的中國籍船舶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下列船舶可免予簽證:
(一)在執行公務時的軍事、公安、邊防、海關、海監、漁政船等國家公務船。
(二)體育運動船。
(三)經漁港監督機關批准免予簽證的其他船舶。第四條 外國籍船舶,港、澳地區船舶(含港、澳流動漁船)及台灣省漁船,進出漁港應向漁港監督機關報告,遵守漁港管理規定。第五條 中華人民和國漁港監督機關是依據本辦法負責船舶進出漁港簽證工作和對漁業船舶實施安全檢查的主管機關。第二章 簽證辦法第六條 船舶應在進港後24小時內(在港時間不足24小時的,應於離港前)應向漁港監督機關辦理進出港簽證手續,並接受安全檢查。簽證工作一般實行進出港一次簽證。漁業船舶若臨時改變作業性質,出港時仍需辦理出港簽證。第七條 在海上連續作業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漁業船舶(包括水產養殖船),以及長度在12米以下的小型漁業船舶,可以向所在地或就近漁港的漁港監督機關或其派出機構辦理定期簽證,並接受安全檢查。第八條 凡需在漁港內裝卸貨物的船舶,須填寫《船舶進(出)港報告單》(附表一、二)一式兩份(一份存簽證機關,一份存本船)。第九條 裝運危險物品進港的船舶,應在抵港前三天(航程不足三天者,應在駛離發出港前)直接或通過代理人,向所進港口的漁港監督機關報告所裝物品的名稱、數量、性質,包裝情況和進港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進港,並在指定地點停泊和作業。第十條 凡需要在漁港內裝載危險貨物的船舶,應在裝船前兩天向漁港監督機關申請辦理《船舶裝運危險物品准運單》(附表三)一式四份(出港簽證機關、進港簽證機關、本船及托運單位各存一份)。
同時裝運普通貨物和危險貨物的船舶須分別填報《船舶進(出)港報告單》和《船舶裝運危險物品准運單》。第十一條 漁港監督機關辦理進出港簽證,須填寫《漁業船舶進出港簽證登記簿》(附表四)和《漁業船舶航行簽證簿》備查。第三章 簽證條件第十二條 進出漁港的船數須符合下列條件,方能辦理簽證:
(一)船舶證書(國籍證書或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航行簽證簿)齊全、有效。
捕撈漁船還須有漁業捕撈許可證。
捕撈漁船臨時從事載客、載貨運輸時,須向船舶檢驗部門申請臨時檢驗,並取得有關證書。
150總噸以上的油輪、400總噸以上的非油輪和主機額定功率300千瓦以上的漁業船舶,應備有油類記錄簿。
從事傾倒廢棄物作業的船舶,應持有國家海洋局或其派出機構的批准文件。
(二)按規定配齊船員、職務船員應持有有效的職務證書。
(三)船舶處於適航狀態。各種有關航行安全的重要設施及救生、消防設備按規定配備齊全,並處於良好使用狀態。裝載合理,按規定標寫船名、船號、船籍港和懸掛船名牌。
(四)裝運危險物品的船舶,其貨物名稱和數量應與《船舶裝運危險物品准運單》所載相符,並有相應的安全保障和預防措施,按規定顯示信號。
(五)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或港口管理規章的行為。
(六)已交付了承擔的費用,或提供了適當的擔保。
(七)如發生交通事故,按規定辦完處理手續。
(八)根據天氣預報,海上風力沒有超過船舶抗風等級。第四章 違章處罰第十三條 未辦理進出漁港簽證的,或者在漁港內不服從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對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由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警告、罰款;情節嚴重的,扣留或者吊銷船長職務證書(扣留職務證書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下同)。
罰款按以下標准執行:
對500總噸以上機動船舶處500元至1000元;500總噸及以下機動船舶處100元至500元;對非機動船舶處50元以下罰款。第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並處警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經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的規定,在漁港內裝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貨物的;
(二)未經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批准,在漁港內新建、改建、擴建各種設施或者進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
(三)在漁港內的航道、港池、錨地和停泊區從事有礙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撈、養殖等生產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