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主席多久選一次
法律分析:中國國家主席五年選一次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可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主席任期也是五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後一年內,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⑵ 國家主席是怎麼選舉的
國家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八)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九)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二)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十四)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十五)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十六)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⑶ 中國主席如何選舉出來
法律分析: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45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決定將建議名單向、主席團推薦。再由主席團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國家主席等正式候選人。然後由各人大代表與代表團進行選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⑷ 中國的主席任期制度
法律分析:在我國,國家主席並不是一個職務,而是國家機構,只不過國家主席由一人擔任,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活動,接受外國使節,還擁有公布法律和人事任免等職權。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為五年,可連選連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⑸ 主席是怎麼來的,為什麼清朝過後不再有皇帝而是主席
主席一詞的來歷:中國古代沒有桌椅,人們席地而坐。席地而坐也頗講究,先鋪上房間那麼大小的席子叫「筵」,每個人坐的小墊子叫「席」。(跟現代的椅墊和蒲團差不多)而今要考查這一遺風,除了在電影戲劇中可看到之外, 到日本和韓國的家庭拜訪一下,可知筵、席和席地而坐的情景,當然,他們的「筵」、「席」不一定是草、竹編制而成的了。現在大家常說的「酒席」、「筵席」「酒筵」意思相近,是從大小不同的筵、席來定名酒宴的。
古人進屋,先脫鞋,再走過筵,坐在席上。因此,現在把廣東人說的「埋位」叫「入席」。這正是我國古代席地而坐的遺風。入席時,客人有客座,主人中的長輩獨自坐在正位或主家席位,以示尊重叫做主席。 「主席」一詞是中國人發明並流傳到世界各地的,在清末又由留學生引回中國。不過,西方較早有凳子和椅子,他們也沒有席地而坐的習俗,把「主席」這第好的詞語翻譯成外文,便由坐在主家席位,黑心譯成「椅上人」」(Chairman)了。這也符合外國古代習慣,他人古時宴請或開會,主持之人坐於高背大椅,其他客人坐於長凳,同中國的主席客席吻合。中國席地而坐歷史很長,但真正有椅子,最早記載在唐代。
⑹ 中國多少年換一次主席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國家主席和總理都是5年一屆。國家主席的任期是五年為一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的每屆任期相同,即自每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之時開始,履行職務至下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選出新的主席、副主席為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⑺ 哪一職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一、下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和秘書長;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候選人名單,由大會主席團提出,經各代表團協商後,再由主席團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提請大會選舉產生。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和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須在代表中提名。
三、國務院總理的人選由國家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中央軍委副主席、委員的人選由中央軍委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
拓展資料
人民代表大會rén mín dài biǎo dà huì(英文:People's Congress,簡稱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權力機關。 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代表大會;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⑻ 中國的主席選舉制度是什麼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⑼ 中國選舉主席制度幾年一選
法律分析:五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十條 第一款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
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⑽ 中國選舉主席幾年1次
法律分析:中國政府主席5年換一次屆,可以連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