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印度種姓剎帝利,知道的進。
剎帝利是古印度四種姓之一。略稱剎利。意譯土田主。即國王、大臣等統御民眾、從事兵役的種族,所以也稱「王種」。其權勢頗大,階級僅次於婆羅門。乃王族、貴族、士族所屬之階級,系從事軍事、政治者。釋尊即出身此階級。在現代印度,剎帝利表示職業、統治和軍事階層。
梵ks!atriya,巴khattiya
種姓制度的變化
是中國古代文獻中對印度一種復雜的等級制度(包括瓦爾那制度和後來從中衍生出的闍提制度)的泛稱,玄類又曾將它譯稱族姓制度,西方通常把印度的這種制度稱為喀斯特製度。它萌芽於早期吠陀時代,正式產生在後期吠陀時代。最初,雅利安人自稱為「雅利安瓦爾那」(雅利安含有「高貴」之意,瓦爾那含有「顏色」、「品質」的意思),而稱當地居民為「達薩瓦爾那」(含有「雄者」、「男人」之意)。這樣就有了自以為高貴的雅利安人和把當地居民當作敵對集團的區別。 隨著雅利安人內部的分化,在早期吠陀時代末期,逐漸發生了平民與氏族貴族的區別,。平民稱為「吠舍」(是氏族成員的意思),而貴族稱為「羅闍尼亞」(是「灼熱發光」的意思,引申為顯貴的首領的意思)。從事祭掃的氏族貴族則稱為「婆羅門」(意思是梵天所生)。從雅利安人與當地居民的一分為二,到雅利安人部落中平民與氏族貴族的一分為二和貴族內部的軍事貴族與祭司貴族的一分為二,這樣就形成了四個瓦爾那的胚胎。
四瓦爾那制度正式形成
到後期吠陀時代,四瓦爾那制度正式形成,婆羅門教的典籍規定了各個瓦爾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爾那的成員的不同權利和義務。 第一個瓦爾那是婆羅門。婆羅門主要掌管宗教祭把,充任不同層級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參與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權力。 第二個瓦爾那是剎帝利(是「力」、「權力」的意思)。它是從「羅闍尼亞」發展而來的。剎帝利的基本職業是充當武士。國王一般仍屬於剎帝利瓦爾那,但是剎帝利瓦爾那並不限於王和王族。剎帝利是掌握軍事和政治大權的等級。 第三個瓦爾那是吠舍。吠舍主要從事農業、牧業和商業,其中也有人富有起來,成為高利貸者。吠舍是平民,沒有政治上的特權,必須以布施(捐贈)和納稅的形式供養完全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婆羅門和剎帝利。不過吠舍還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員,他們可以參加公社的宗教儀禮,因而和婆羅門、剎帝利同樣屬於「再生族」。 第四個瓦爾那是首陀羅(Sudra)。首陀羅瓦爾那的前身是達薩瓦爾那,首陀羅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內。首陀羅的大部也是非雅利安人其中也有失去公社成員身份的雅利安人。由於沒有公社成員身份,不能參加宗教禮儀,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首陀羅是非再生族。就失去了在政治、法律、宗教等方面受保護的權利。首陀羅從事農、牧、漁、獵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各職業,其中有人失去生產資料,淪為僱工,甚至淪為奴隸。首陀羅作為瓦爾那來說,不是奴隸或達薩。首陀羅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
剎帝利 kashatriya
身份地位的形成
在早期吠陀時代,一家人可以從事不同的職業,人的身份也還沒有嚴格地固定下來。後期吠陀時代瓦爾那制度形成以後,每一個人的社會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來決定,各個瓦爾那的人都世代地從事規定的職業,不能任意改變。各個瓦爾那之間原則上禁止通婚。在實際生活中,高瓦爾那的男子娶低瓦爾那的女子為妾是被允許的,但嚴禁低瓦爾那的男子娶高瓦爾那的女子為妻。不同瓦爾那的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高瓦爾那的人傷害了低瓦爾那的人,處罰甚輕;在相反的情況下,處罰就會非常嚴重。瓦爾那制度顯然是保護新產生貴族剝削階級的工具。 而婆羅門教的造業輪回說也為種姓制度起到辯護作用。它把出身於高級種姓的人說成是前生行善者,把出身於低級種姓的人說成是前生作惡者。這樣就為高級種姓的特權和低級種姓的苦難都找到了理論上的解釋,當然這只能是一種欺騙性的解釋。
2. 以前班裡來過印度的交換生 他說他在印度的種姓是剎帝利 。算高的還是低的
剎帝利是第二等級,一般都是軍事貴族的後裔,算是高等姓。
不是高等姓的人一般也沒條件出國留學。
3. 皇帝在印度的種姓制度中處於什麼地位 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還是首陀羅
屬於剎帝利
第二個瓦爾那是剎帝利(是「力」、「權力」的意思)。它是從「羅闍尼亞」發展而來的。剎帝利的基本職業是充當武士。國王一般仍屬於剎帝利瓦爾那,但是剎帝利瓦爾那並不限於王和王族。剎帝利是掌握軍事和政治大權的等級。
4. 在古印度什麼時期剎帝利的權威已經超過了婆羅門
在古印度時,僅次於婆羅門的第二種姓是剎帝利,它主要由王族和武士階層演變而來。剎帝利掌握了一部分政治、經濟和軍事實權,且隨著權力的增長,他們也越來越不滿足於屈居於婆羅門之下並時時向婆羅門的無上地位進行挑戰。到了吠陀時代的後期,剎帝利的權威已經超過了婆羅門,吠陀文獻已公開聲稱,剎帝利是最高貴的,僧侶也只不過是國王的侍從。
5. 剎帝利是印度的高種姓,而且是古代的王族和軍事武士,但為什麼據說現代印度已經沒有真正的剎帝利了呢
印度的種姓制度大約起於公元前1000年左右。
在古印度,婆羅門代表宗教階層,即掌握祭祀、神權。
而剎帝利則是握有軍事和政治大權的等級。如王公大臣等。
純種的王族並非是被滅門了,而是摻雜了其他的血統等。
印度的種姓制度並不簡簡單單的社會等級制度,更是維持社會秩序和施政體系。即印度的整個社會經濟基礎都是建立在種姓制度之上,如果不承認種姓制度,新政權的政策根本無法在廣大的疆域內施行,所以新的統治者只能融入種姓制度中,即加入剎帝利這一種姓中,又稱「不純的剎帝利」。
而印度自十三世紀開始到英國入侵,無論是德里蘇丹國還是莫卧兒王朝的統治者都是信奉伊斯蘭教。而伊斯蘭又是一個嚴格的一神教,所以王公貴族自然不會並入剎帝利中。
現代的剎帝利多指印度的拉其普特人。
6. 印度的姓氏也分著級別,他們的姓氏中哪一個身份地位最高呢
身份地位最高的當屬婆羅門。這個制度叫做種姓制,就是那個被大家深惡痛絕、批判的,但是印度到現在還在沿用的種姓制度。一般來說,種姓制度分為四個,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但是,其實還存在著第五種種姓——達利特。其中,身份地位最高的是婆羅門,其次是剎帝利,吠舍、首陀羅,第五個種姓則被稱為“賤民”,可想而知,這個第五個種姓是多麼沒有地位,下面我們分別來談談這五個種姓。
五、達利特
這個種姓甚至被排除在種姓制度外,他們被視為“不可接觸者”,在印度,他們甚至都算不上是個人。
種姓制度,是所有制度當中最為嚴苛,最為惡心的一種制度。
7. 剎帝利是印度的高種姓,而且是古代的王族,但為什麼卻說真正的剎帝利常被認為已經不存在於世上了呢
在早期吠陀時代,一家人可以從事不同的職業,人的身份也還沒有嚴格地固定下來。後期吠陀時代瓦爾那制度形成以後,每一個人的社會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來決定,各個瓦爾那的人都世代地從事規定的職業,不能任意改變。各個瓦爾那之間原則上禁止通婚。
在實際生活中,高瓦爾那的男子娶低瓦爾那的女子為妾是被允許的,但嚴禁低瓦爾那的男子娶高瓦爾那的女子為妻。不同瓦爾那的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高瓦爾那的人傷害了低瓦爾那的人,處罰甚輕;在相反的情況下,處罰就會非常嚴重。瓦爾那制度顯然是保護新產生貴族剝削階級的工具。
而婆羅門教的造業輪回說也為種姓制度起到辯護作用。它把出身於高級種姓的人說成是前生行善者,把出身於低級種姓的人說成是前生作惡者。這樣就為高級種姓的特權和低級種姓的苦難都找到了理論上的解釋,當然這只能是一種欺騙性的解釋。
所以說真正的剎帝利常被認為已經不存在於世上了呢!
(7)剎帝利在印度什麼水平擴展閱讀:
正式形成時期
到後期吠陀時代,四瓦爾那制度正式形成,婆羅門教的典籍規定了各個瓦爾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爾那的成員的不同權利和義務。
第一個瓦爾那是婆羅門。婆羅門主要掌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層級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參與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權力。
第二個瓦爾那是剎帝利(是「力」、「權力」的意思)。它是從「羅闍尼亞」發展而來的。剎帝利的基本職業是充當武士。國王一般仍屬於剎帝利瓦爾那,但是剎帝利瓦爾那並不限於王和王族。剎帝利是掌握軍事和政治大權的等級。
第三個瓦爾那是吠舍。吠舍主要從事農業、牧業和商業,其中也有人富有起來,成為高利貸者。吠舍是平民,沒有政治上的特權,必須以布施(捐贈)和納稅的形式供養完全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婆羅門和剎帝利。
不過吠舍還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員,他們可以參加公社的宗教儀禮,因而和婆羅門、剎帝利同樣屬於「再生族」。
第四個瓦爾那是首陀羅(Sudra)。首陀羅瓦爾那的前身是達薩瓦爾那,首陀羅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內。首陀羅的大部也是非雅利安人其中也有失去公社成員身份的雅利安人。由於沒有公社成員身份,不能參加宗教禮儀,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首陀羅是非再生族。
就失去了在政治、法律、宗教等方面受保護的權利。首陀羅從事農、牧、漁、獵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各職業,其中有人失去生產資料,淪為僱工,甚至淪為奴隸。首陀羅作為瓦爾那來說,不是奴隸或達薩。首陀羅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
8. 印度等級分哪幾個等級
1、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2、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3、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4、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8)剎帝利在印度什麼水平擴展閱讀
政治權力
由於種姓制度與地域緊密結合,並有明顯的區域范圍,因此其政治權力可依區域大小分為三個等級:地方的小王國或地區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各別聚落內的種姓。這三個層級的權力運作雖有高低之分,而且差異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權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爾納階序中的剎帝利,
而且都會宣稱其權力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即使實際上未必如此。尼泊爾的種姓制度與印度不同:婆羅門與剎帝利遠多於首陀羅,是印度的婆羅門有意為之的結果。
9. 剎帝利什麼意思
剎帝利是古印度四種種姓之一。略稱剎利。意譯土田主。即國王、大臣等統御民眾、從事兵役的種族,所以也稱「王種」,其先祖為來自中亞地區的雅利安人。其權勢頗大,階級僅次於婆羅門。乃王族、貴族、士族所屬之階級,系從事軍事、政治者。釋尊即出身此階級。在現代印度,剎帝利表示職業、統治和軍事階層。
10. 君主明明是至高無上的,為何在印度君主是第二種姓剎帝利
印度種姓制度,並非法律規定,相反它早已被印度政府廢除了。問題恰在它不像法律,什麼你能做或不能做,律例如山。
舉一個例子:1962年中印沖突中,我軍俘虜了大批軍隊官兵,在給這些人放飯的時候,我軍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那些印度軍官不肯過來排隊,開始我軍覺得是不是吃了敗仗,心裡有氣啊,後來經過了解才知道,這些印度軍官是高種姓,而士兵普遍是低種姓,高種姓的軍官覺得和自己去和低種姓的士兵一起排隊是恥辱的,所以寧可不吃飯也不肯去排隊。當時此言論一出,把我軍官兵驚得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