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印度種姓制度究竟是什麼
印度種姓制度來源於印度教,至今已有3000多年歷史。種姓制度將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四個等級,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此外,還有一個位列種姓之外的龐大群體叫「達利特」,也就是所謂的賤民。從表面來看,種姓制度好像與階級有關,比如婆羅門、剎帝利是上層階級,吠舍、首陀羅是中下層階級。可事實上,種姓與階級卻不能完全劃等號。
斯利尼瓦斯教授的這一觀點得到了許多人的認同,但也有一些印度專家認為,種姓的核心其實就在於「潔凈」與「不凈」的宗教觀念。許多人稱「達利特」為賤民,可達利特的真正定義是「不可接觸者」。如果僅僅是身份低賤,那麼從事低賤職業應該沒什麼問題,可達利特被高種姓認為是無比骯臟、嚴禁接觸的人。假設一個婆羅門出身的人身陷絕境,如果有一個乞丐對他施救,那他應該心懷感激。可如果對方是一個有正當職業的達利特,那麼這個婆羅門就該寧死也要拒絕施救,否則他就會被達利特所污染,自己也會成為達利特。
進入現代社會後,印度早已在法律上明文規定廢除種姓制度。然而留在人們心中的種姓觀念卻至今仍難以徹底改變。
參考文獻:《種姓與印度教社會》
② 印度的四大種姓是怎樣產生的
由於雅利安入侵。
雅利安自己的社會形成了三個群體,第一個是戰士集團,稱為Rajayana,後來名稱改成了剎帝利,第二個是祭司集團,被稱為婆羅門,這兩個集團為爭奪雅利安的政治權利進行了斗爭,結果是我們熟悉的,婆羅門成為最後的勝利者。雅利安人的第三個集團是農業和手工業生產者,他們就是吠舍,許多印度的土著居民也被納入了雅利安社會體系,成為首陀羅,首陀羅的最初來源不僅包括被征服的土著居民,還包括雅利安人和當地土著生的混血後代。吠舍往往是農場主、商人、手工業主、地主,而首陀羅則是在農場工作的農民或者在手工作坊進行勞作。
在雅利安征服後,雅利安人逐漸建立了許多社會和宗教制度和規則,使得這種階層的區分被永久固定下來。種姓制度由此產生,種姓制度的最大特徵就是其頑固性和凝滯性,各個種姓之間不會轉化。不僅永久固定了社會各個階層的地位,還固定了他們的職業,限制了各個種姓間的社會交往和婚配。
由於征服者雅利安人的淺色皮膚和當地人的深色皮膚對比鮮明,所以膚色是和種姓制度緊密聯系的因素。種姓其實被稱為瓦爾那(Varna),這個詞就是指膚色。隨著歲月演化,雅利安人的膚色也在變化,即使是今天的高等種姓的皮膚也往往比我們東亞的黃種人的皮膚都黑許多。在西方,有一個侮辱印度人的詞彙,把印度人叫做「打磨過的黑人」,因為他們的膚色雖深,但是仍舊保留了白種人薄唇窄鼻等特徵,彷彿把黑人的厚嘴唇和寬鼻樑打磨精細了。
(2)印度種姓是哪個宗教的擴展閱讀:
雅利安人【梵文:âryâ】是世界三大古游牧民族(亞非語系游牧民族、阿爾泰語系游牧民族和印歐語系游牧民族)中的其中的一支分支之一,高加索以及中亞的古代部落,使用印歐語系的語言,歷史上原是俄羅斯烏拉爾山脈南部草原上的一個古老民族,古代雅利安人遷移至中亞的阿姆河和錫爾河之間的平原上定居下來。這些人被稱為雅利安-旁遮普人,大約在公元前14世紀,雅利安-旁遮普人中的一支南下進入南亞次大陸西北部,稱為雅利安-旁遮普人-印度人,這就是印度古代文獻中所稱的雅利安人;另一支雅利安-旁遮普人則進入伊朗高原地區,稱雅利安-旁遮普人-伊朗人。
在伊朗高原地區,他們和古代的雅利安-旁遮普人融為一體,形成了後來的波斯人、米提亞人、斯基泰人等等。在南亞次大陸,他們往南部驅逐德拉維達人,創造了吠陀文化和建立了種姓制度,把雅利安-旁遮普語族的語言帶到了印度。
參考資料:網路:雅利安
③ 印度種姓制度
印度種姓制度最高的被統治階層是婆羅門。
印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印度種姓制度的分工:
種姓制度是一種以宗教為中介的分工制度,這種制度是世襲的,僱主與雇員的關系是世襲的。這種制度有趣的地方是:同一種工作,如果只是自己偶爾在家中做做的話,則不像專業那麼有污染性。
同一種工作,在不同地區,態度也不一樣。例如理發師,在印度南部,因為要負責喪禮事情,所以極度不潔;但在印度北部,因為不用負責喪禮事情,地位較高。
④ 印度的種姓制度是綁定印度教的嗎
是也不是,種姓制度來源於古婆羅門教又被之後的印度教所繼承,上千年的演化,這一思想已根深蒂固的成為泛印度各民族的共識,伊斯蘭教作為外來宗教進入印度體系,本身穆斯林是沒有階級區分的,可是到了印度在印度人群中傳教,竟然也無法抵制這一思想,最終印度,巴基斯坦的穆斯林也形成了種姓制度:阿什拉夫,阿吉拉夫,阿賈爾三級,當然由於印度教佔印度人口的87%,所以種姓制度主要存在於印度教體系之內,順帶著伊斯蘭教,不過,現代法治社會早已確認種姓制度是錯誤的,印度法律也禁止使用種姓制度,可千餘年的影響想根除也不是這么簡單;
⑤ 印度種姓制度五個等級是什麼
不是五個等級,而是4個等級,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
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⑥ 印度種姓制度是誰定的古代修羅場指的是什麼
剛好昨天在看這方面的書。
這種制度萌芽極早,但最初並不嚴格。雅利安人從大約公元前2000年左右從今天的阿富汗、巴基斯坦一帶侵入印度。大概在公元前五六世紀的時候,他們的勢力遍布整個北印度,恆河和朱木拿河迴流的地方成了婆羅門教的文化中心。種姓共有四種,婆羅門(祭司、知識壟斷者),剎帝利(武士),吠舍(農民、牧民 和商人),首陀羅(工匠),前三種是雅利安人,首陀羅是印度的原始居民,實際上跟奴隸差不多,地位很低。到了公元前4、5世紀的時候,由於統治需要,婆羅門賣了大力氣,大肆宣揚,把這種制度神聖化,加以鞏固,他們把社會上不同階級和階層人民的權利、義務、甚至生活細節都刻板地規定下來,不得逾越。
修羅場是於佛教傳說中,阿修羅王常常和帝釋天戰斗,因阿修羅有美女而無美食,而帝釋天有美食而無美女,相互妒忌搶奪,相互爭戰的戰場。
⑦ 印度種姓制度的起源
印度種姓制度的起源?種姓制度至列國時代有很大變化,這是這一時代政治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關於四個種姓(四瓦爾那)的起源,婆羅門教一向宜揚夢創四姓說,特別強調婆羅門從梵口生,以保障婆羅門種姓的優越地位。佛教興起後,反對婆羅門教所宜揚的梵創四姓說,特別抨擊婆羅門從梵口生的說教,以樹立剎帝利等級的優越地位。這是現實階級力量的消長在宗教學說上的一個反映。按佛教學說,作為剎利種(即剎帝利)的最初的國手是民選的。當光音天的眾生來到人間開始種田後,由於發生了盜竊爭訟事件,於是眾生便共選一有德之士為「王」,使理爭訟,並決定共相集米,以酬其勞。這種童話般的民約論為國王的產生提供了理論根據,也為國王之剝制廣大人民作了辯護。這樣,剎帝利種姓便代替婆羅門而成為四姓之首,居於最高的地位。
佛教文獻把剎帝利列為四姓之首,是當時社會現實的一個反映。隨著列國時代政治經濟的發展,在婆羅門教統治較為薄弱的恆河中下游地區,以國王為首的剎帝利等級目益強大,他們不願甘居婆羅門等級之下。盡管在婆羅門教文獻中仍把婆羅門列為最高等級的地位,但這實際上是因襲的脫離現實的教條
剎利種是眾生共議推舉的,其他三個種姓的生活道路是自願選擇的。按早期佛教的四姓本緣說,在眾生中,有人不願居家,走入森林修道,成為婆羅門。在婆羅門中有兩種人:一種是嫻靜修道的坐禪婆羅門,一種是在家以誦習為業的不禪婆羅門。另有一些人,願意經商,或耕耘壠畝,被稱為吠舍,於是世間便有了吠舍種姓。還有一種人,有多機巧,多所造作,被稱為工師種,於是世間便有了首陀羅種姓。
早期佛教用民約論或契約說闡述了王權的起源和剎帝利種姓的產生,它較之婆羅門教所宣揚的梵生說是較為現實的;但它掩蓋了國王與人民之間的階級對立和剝削關系的實質。早期佛教用人類之初所選職業的不同或社會分工說來說明其他三姓的起源,較之婆羅門教的梵創四姓說前進了一步,但它在強調四姓同源、社會分工說的時候而掩蓋了所以形成四姓之間等級差別的根本原因——階級分化。
這樣,早期佛教適應時代的變化,在其四姓本緣說中創立了新的四種姓的序列:「初有剎利種,次有婆羅門,第三名毗舍,次復首陀姓」。早期佛教對這四種姓的名稱和順序並不象羅婆門教那樣嚴格。例如:一、《長阿含經》第十三卷《阿摩晝經》說:「世有四姓:剎利、婆羅門、居士、首陀羅。在這里,用「居士」代替吹舍。二、《增一阿含經》第二十卷《聲聞品》說:「若法在世,便有四姓在世:剎帝利、婆羅門、工師、居士種。在這里,居士與工師顛倒。三、《佛開解梵志阿颼經》說:「今天下有四種人:君子、梵志、田家、工伎。在這里,用「君子」代替剎利;用「梵志」代替婆羅門用「田家」代替吹舍;用「工伎」代替首陀羅。四、《長阿含經》第五卷《典尊經》說:「剎利、婆羅門、居士、沙門有智慧者,皆是如來成就眷屬。」在這里,沒有首陀羅,另加沙門。
從上述四例來看,盡管早期佛教不像婆羅門那樣教條,但它在四姓本緣說中所確立起來的四個種姓的基本序列和職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理論上的,因為現實社會要復雜得多,特別是由於「雜姓」或迦提(Jati)的產生,使問題更加復雜化。雜姓亦稱「雜類」,關於雜姓的類別在佛教文獻中有頌首如下:種謂是四姓,乃至於奴種,工巧事皆同,作業亦如是,於中有雜類,織師毛作針,鐵匠銅作人,皮作陶師種,剃發並木作,及以竹作人,類有十一殊,奴最居於後。
⑧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達利特。
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並且種姓制度下的各等級世代相襲。
(8)印度種姓是哪個宗教的擴展閱讀
剎帝利身份地位:在早期吠陀時代,一家人可以從事不同的職業,人的身份也還沒有嚴格地固定下來。後期吠陀時代瓦爾那制度形成以後,每一個人的社會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來決定,各個瓦爾那的人都世代地從事規定的職業,不能任意改變。
各個瓦爾那之間原則上禁止通婚。在實際生活中,高瓦爾那的男子娶低瓦爾那的女子為妾是被允許的,但嚴禁低瓦爾那的男子娶高瓦爾那的女子為妻。不同瓦爾那的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高瓦爾那的人傷害了低瓦爾那的人,處罰甚輕;在相反的情況下,處罰就會非常嚴重。瓦爾那制度顯然是保護新產生貴族剝削階級的工具。
⑨ 印度種姓制度的起源是什麼
種姓制度最初是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要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
然而隨著馬穆魯克、蒙兀爾等外來伊斯蘭教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為了政權需要而經歷過許多調整,並在英屬印度時期為符合殖民者需要而被固定、僵化,成為階級森嚴的階序體系。
種姓制度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除四大種姓外,還有大量的「第五種姓」,稱為「不可接觸者」階層,又稱「賤民」或「達利特」,他們多從事最低賤的職業。賤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種姓之列。
種姓世襲,不易更改。社會地位高低、經濟狀況好壞,大多與種姓有關。因為階級過大就會變成種姓,一但種姓完成,低階層上升基本不可能。
⑩ 古印度四大種姓是什麼
古印度四大種姓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在婆羅門教聖典梨俱吠陀中描述,當諸神分割一個原始巨人普魯沙時,他的嘴變成了婆羅門,他的雙臂變成了羅惹尼亞,他的雙腿變成了吠舍,他的雙腳生出首陀羅。婆羅門是掌握宗教的祭司階層,羅惹尼亞即剎帝利,以部落首領和武士為主的軍事階層,吠舍主要是從事農牧工商的平民,首陀羅意味著數量眾多的奴隸。前三個種姓稱為再生族,首陀羅則是一生族。
古印度說明
古印度與古埃及,古巴比倫,中國並稱為四大文明古國,地域范圍包括今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印度是一個文化的大熔爐,這個國家獨特的歷史背景使得它包含了從遠古到現代,從西方到東方,從亞洲到歐洲等多種文化潮流。再加上它是一個由五大民族構成的國家,本身就像一個大大的文化博物館。印度河流域是文化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