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度有總統嗎
印度有總統。
印度是一個聯邦制國家,總統是國家元首,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總統職位因去世、辭職或罷免等原因而出缺,印度憲法第65條規定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務。
印度憲法賦予總統對中央政府的所有行政權力。總統任命在國會下議院(人民院)最有可能取得多數支持的人為總理,通常是多數黨或多數聯盟的領導人。然後總統任命部長會議的其他成員,按照總理的建議去分配各人職務。
⑵ 議會制國家的總統是怎麼產生的比如德國,義大利,印度,以色列等等。
不同的國家,總統產生方式是不同的,其實主要也就這么幾種 1.直選,其實在議會制國家,直選總統較少,原因很簡單,一旦總統直選,其權威性必然增加,有可能會威脅政府權利,不過,這樣的國家還是有的,比如以色列總統由全民公選產生,但無實權 2.議會選舉產生,這種比較多,比如德國總統由聯邦兩院多數席位選舉產生, 其實也就這兩種,萬變不離其宗 此外,議會制並不意味著總統完全沒有實權,只不過政府佔主導地位而已,有些議會制國家總統還是有一些權利的,比如波蘭總統盡管不能制訂內外政策,但是可以否決甚至解散議會以制約政府,這種情況下總統一般直選 有些國家總統即政府領袖(就是說既是總統也是總理)這種議會制國家總統一般由議會選舉產生,比如摩爾多瓦 義大利印度總統直選
⑶ 印度的國家元首是總理還是英王
是總統
印度的國家元首是總統。
印度總統的權力與英國國王類似,多半是象徵性的,區別僅在於總統非世襲,而是選舉出來的,有任期。
總統若有非法行為,受到國會彈劾,就一定要下台。
在印度真正有實權的是總理,由國會中佔多數的政黨(執政黨)的領袖出任,從執政黨議員中任命部長組建政府內閣。
在英聯邦國家中,承認女王為國家元首的只有16個
伊麗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的16個國家:
安地卡及巴布達
澳大利亞
巴哈馬
巴貝多
貝里斯
加拿大
格瑞那達
牙買加
紐西蘭 (自1981年,作為紐西蘭國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
巴布亞紐幾內亞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聖露西亞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索羅門群島
吐瓦魯
英國
⑷ 印度總理和總統怎麼分權
1.印度總統
印度總統是印度的國家元首及第一公民,也是印度武裝部隊的最高統帥。理論上,總統擁有不少權力,不過實際上許多賦予總統的權力由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行使。
總統由國會及各邦立法機關經選舉產生的議員選出,每屆任期5年。現任總統可競逐連任一次。
印度另設有副總統職位。
印度憲法賦予總統對中央政府的所有行政權力。總統任命在國會下議院(人民院)最有可能取得多數支持的人為總理,通常是多數黨或多數聯盟的領導人。然後總統任命部長會議的其他成員,按照總理的建議去分配各人職務。
只要總統不反對,部長會議就可以一直掌權。實際上,部長會議必須取得國會下議院的支持。如果總統有意主動解散部長會議,就可能觸發憲制危機。所以實際上,只要部長會議能夠取得下院的多數支持,就不會被解散。
總統負責任命許多官員,包括:
各邦總督
首席法官及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其他法官
檢察總長
審計總長
總選舉專員及其他選舉專員
聯邦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及其他成員
駐外使節
此外,總統負責接收外國使節呈交的國書,是印度武裝部隊在法律上的總司令,有權赦免或減輕已定罪者的刑罰,特別是涉及死刑的案件。總統行使赦免或其它一些權力時,可以不考慮總理或下議院的意見。在大多數的其它情況,總統按照總理的意見行使權力。
總統在任期間如有違反憲法,可被彈劾罷免。
罷免程序可在國會兩院的任何一院展開。首先在院內提出對總統的指控事項,該等指控事項會載入一份通告,如聯署的議員不少於該院議員總數的四分之一,該通告就會被送交總統。14日後,彈劾案就會被考慮。
彈劾總統的議案需要取得發起該議案的議院內全體議員的三分之二多數支持,方可在該院通過。一院通過的彈劾案會送交另一院。另一院調查已作出的指控,期間總統可通過獲授權的律師為自己辯護。如果另一院同樣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彈劾,總統即被成功彈劾,在議決之日出缺。除彈劾以外,總統的違憲行為不受其它方式處罰。
至今未有任何一位總統經歷過彈劾程序,因此以上條款未曾被考驗。
當總統職位因去世、辭職或罷免等原因而出缺,印度憲法第65條規定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務。當新總統被選出及就職後,副總統恢復原有職務。總統如果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總統暫時代理總統職能直至總統返回辦公。
副總統擔任代總統或代理總統職能時,他擁有總統一切權力及豁免權,並可享有與總統相同的薪酬。
2.印度總理
印度總理,即印度政府擁有最高權力的人,程序上由總統任免。由於總統僅作為元首而出席各種重大的國事活動,總理實際上承擔政府的各項職責。印度政府承襲英國議會制,總理也是印度議會下院即人民院多數黨領袖。
印度自1947年獨立至今,先後共有13人擔任總理。印度的首任總理為賈瓦哈拉爾·尼赫魯,其任職時間最長,從1947年-1964年共17年,任過四屆;其次為英迪拉·甘地,在位時間長達16年,任過3屆;古爾扎里·拉爾·南達二次任過渡時期看守政府總理。
印度最大政黨之一的印度國大黨,目前共計7人擔任過總理或代總理;另一大黨,印度人民黨則有2人任總理。
印度獨立以後的前三十年,總理一職一直由印度國大黨人擔任,1977年莫拉爾吉·德賽成為第一位非國大黨人印度總理;阿塔爾·比哈里·瓦傑帕伊為印度人民黨有史以來首任總理。
2004年5月印度議會選舉,國大黨領導的聯盟勝出後,國大黨領導人索尼亞·甘地被該黨推舉為新任印度總理,但由於索尼亞·甘地於出於5月18日拒絕出任,原財政部長、國大黨元老曼莫漢·辛格於2004年5月22日出任總理。
2014年印度大選,印度人民黨最終勝出,其推出的候選人納倫德拉·莫迪於2014年5月26日出任新總理。
⑸ 印度選舉總統是全民選舉么
不是的。印度聯邦議會才是全民選舉。
總統由一個選舉團的成員選出,選舉團包括選出的國會兩院議員和各邦立法會議成員,他們的選票有適當的加權。總統的任期為5年。除了其他權力而外,當總統認為整個國家或者領土的任何部分的安全由於戰爭或者外部入侵或者武裝叛亂而受到威脅時, 可以宣布國家處於緊急狀態。 當某個邦的憲政體制受到破壞時,總統可以將該邦政府的全部或部分職責收歸他本人行使。
⑹ 印度總統是誰啊
印度選舉委員會2017年7月20日公布的計票結果顯示,全國民主聯盟總統候選人拉姆·納特·科溫德以超過65%的選票當選印度新一任總統。 [1] 拉姆·納特·科溫德於2017年7月25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議會大廈宣誓就職。
⑺ 印度最高權力者是誰
印度最高掌權者,為什麼不是總統,而是總理?
印度的最高領導人是總統,亦為國家元首,如英國女王一般,不過只是虛位元首。印度的實權掌握在總理和議會手裡,但總理往往是議會第一大黨的主席或者是議會多數執政聯盟中最大黨的領導人,如果印度的權力,確切的說掌握在政府首腦總理手裡。
印度總理和總統
目前全世界約有四分之一的國家脫胎於英國的殖民地,殖民地爭取獨立之後,如何建國就是擺在眼前的緊急問題。這時,英國人的議會制優勢就體現出來了,大家鬧革命干獨立不都是為了民主和自由嗎,那英國人這一套制度都運行了上百年了,根基挺穩的,看看也不錯,就拿來用用吧。
一部分國家繼續尊奉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女王任命一個總督最為自己的代表成為這個國家的元首,比如加拿大、澳洲、紐西蘭以及中美洲、太平洋上一堆小島國等等。有些國家繼續尊奉自己的君主為國王,實行英國式的議會制君主制,比如馬來西亞,也有的實行君主制,比如中東的一些君主國,而更多的國家不想把英國女王作為自家的國家元首,但要實行議會制,那就再尊奉個國家元首出來,當時最流行的國家元首的名字就是老美的總統了,所以,一眾總統應運而生……
當然,除了「英聯邦」國家,德國、義大利等一些原君主制或者君主立憲制國家也採用這種議會制,有一個虛位的總統元首,尼泊爾在十多年前廢黜了國王之後,也設立了虛位的總統職。綜合來說,總統主要做一些接見外賓、參加活動、簽署文件等禮儀、程序性工作,而總理掌握實權,對國家一切事物負有實際許可權和責任。但是這些硬生生「造」出來的國家元首,相對那些有悠久歷史淵源的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君主,存在感還是太低了。
諸如英國王室、歐洲一眾王室等等,他們因為歷史、文化等千百年的傳承,他們具有特殊的存在意義,深受各國民眾和輿論的關注,出鏡率很高。
而不管是德國總統、還是印度總統,他們除了競選上任之時,能夠掀起一陣子輿論熱點,比如印度之前的「低種姓總統」,過後就石沉大海,幾乎再也沒什麼信息了,老百姓對他們的國家元首也不再關注了。
這個也好理解,總統就是個「橡皮圖章」啊,平時雖然也列席會議,但也只是聽聽,然後把議會和政府商量好的政策文件簽字蓋章,到需要他出現的場合講個話剪個彩等等,基本上是一種「設計感十足」的工作。
而反觀印度總理,現任的莫迪總理是印度有史以來「最具權力」的總理之一,之前在古吉拉特邦連續幹了三屆首席部長,強勢推進各種改革,可以說是「說一不二」,包括後來作為印度總理,以突襲的方式強勢推進「廢鈔行動」,給印度經濟和社會生活帶來巨大震盪。
某種程度上來說,印度總理比美國總統還牛,畢竟在議會制國家,總理作為執政黨或者多數黨領袖,幾乎直接控制了立法和行政兩個系統,比只管行政的美國總統可強多了,如果執政黨有幸能控制議會的大多數席位,那總理可以做他任何想做的事情,幾乎無人可以制約,而這個時候,看似沒用的總統和上議院就起到了維護最後底線的作用了,避免總理權力過大而亂搞
⑻ 印度的總統是怎樣的
具備了無以倫比的政治號召力,莫迪才能夠通過利用群眾的盲目支持,吞噬一切試圖阻攔他改革的舊勢力。
⑼ 印度的總統是直接選舉產生還是間接
據了解,印度總統是印度的國家元首及第一公民,也是印度武裝部隊的最高統帥。理論上,總統擁有不少權力,不過實際上許多賦予總統的權力由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行使。總統由國會及各邦立法機關經選舉產生的議員選出,每屆任期5年。現任總統可競逐連任。
⑽ 印度的國家體制是什麼
印度是一個聯邦共和國,印度的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
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副總統在總統無法行使權力時,並不能自動接任總統。
行政權力主要控制在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其他內閣成員。
(10)印度是如何選總統的擴展閱讀:
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印度民族主義的發展帶來了重大影響。1919年4月13日發生英軍屠殺印度群眾的阿姆利則慘案。
這些事實使已經成為國大黨主要人物甘地轉變了對英政府的態度,並於1920年改組國大黨。國大黨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多次領導反英斗爭,其指導方針是甘地提倡的非暴力不合作。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印度民族運動繼續發展。1944年甘地與真納的會晤以失敗告終,而印度穆斯林已經廣泛支持建立獨立的伊斯蘭教國家。
二戰結束後,英國實力急劇衰落,其在印度的殖民統治已經不可能維持。1946年發生印度皇家海軍起義。1947年英國提出蒙巴頓方案。根據該方案,巴基斯坦和印度兩個自治領分別於1947年8月14日和8月15日成立,英國在印度的統治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