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印度對於商標法是怎麼規定的呢
印度位於南亞次大陸,面積約為298萬平方公里(不包括印度邊境印占區和克什米爾印度實際控制區等)。印度政府聲稱其領土面積為3,287,800平方公里。印度面積居世界第七位,與中國、不丹、緬甸、孟加拉、尼泊爾和巴基斯坦國為鄰,瀕臨孟加拉灣和阿拉伯海。
一、商標主管機關
名稱:印度專利外觀設計商標局(一般稱為印度專利局)
印度專利局有一個商標注冊處,位於孟買,在新德里,金奈,加爾各答和艾哈邁達巴德設有分支機構。上述五個商標管理機構接受商標注冊申請。
二、商標法概述
印度於1998年12月7日成為「巴黎公約」的成員。
印度最早的商標法是《與貿易及商品相關的商標法》,該法於1958年頒布,於1959年11月25日生效。現行的印度商標法於1999年頒布,於9月15日實施,新商標法的實施細則於2002年2月26日頒布,與新商標法同時生效。
為了使商標注冊程序更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的要求,新的商標法已經被大大修改。新商標法的主要特徵包括:
1.將商標的定義擴展到產品的形狀,包裝和顏色組合;
2.接受國際商品分類1-22類所有商品和服務所的注冊申請;
3.承認馳名商標的概念(印度於1992年廢除了馳名商標保護的禁令);
4.上訴受理委員會,原由高等法院管轄的對注冊處的裁定或對申請的修正不滿意的上訴案件,將轉由該委員會管轄;
5.將商標注冊的有效期和續展期限修改為10年;
6.擴大商標侵權的范圍,例如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作為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是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偽造注冊商標將受刑法管轄;
8.非注冊使用人的使用可以被認為是商標的使用;
9.如果申請人解釋原因並支付正常申請費的5倍,可以加快商標申請審查。
三、商標法律規定和注冊程序
1.商標權的取
在印度,商標權的產生基於使用,商標的在先使用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
可以注冊的商標類型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證明商標和三維商標。由於引入了馳名商標制度,新商標法廢除了防禦商標。
2.申請人資格
任何在印度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標的人都有權申請注冊商標;
「巴黎公約」成員國可在本國申請後6個月內申請優先權;
外國公司和公司在印度申請注冊商標時必須指定當地律師。
3.申請所需資料
申請人的姓名、地址和國籍;
商品或服務的描述;
商品國際分類的類別名稱;
在印度首次使用的時間,如果沒有使用,可以聲明打算使用;
商標圖樣;
授權書。
4.申請的審查
在印度,商標評審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是指商標審查官對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實質審查是指商標審查員對通過形式審查的商標的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是否具有可注冊性的進行審查。
如果商標未通過實質審查,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拒絕理由。申請人可在收到拒絕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審查。否則,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期和申請號將不予保留。
如果申請人支付延期費,上述審核期可以申請延期。
5.公告
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將在商標公告上公布,為期3個月。
6.異議
任何利害關系方可以在商標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對公告商標提出異議,並且在商標公告期滿後,異議可以申請1個月的延期。
7.救濟程序
如果申請人對商標注冊處的異議決定和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決定之日起1個月內提交復審,也可以在裁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知識產權上述委員會提出上述。知識產權上訴受理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決定。
9.注冊
商標注冊處將頒發商標注冊證書,用於在商標公告期內未被異議或異議未成立的商標。
10.商標的使用
商標必須在注冊後5年內在商業中誠實,真實地使用,否則,任何利害關系方可以向知識產權申訴受理委員會申請撤銷。
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包括發票、提單、合同、運單、年銷售量、宣傳冊、廣告宣傳材料及海關報關單據。
『貳』 印度商標概述是
1.將商標的定義擴大到商品的形狀、包裝和顏色組合;
2.接受商品國際分類1-45類所有商品和服務上的注冊申請;
3.承認馳名商標概念(印度曾於1992年廢除了關於保護馳名商標的禁令);
4.知識產權上訴受理委員會,原由高等法院管轄的對注冊處的裁定或對申請的修正不滿意的上訴案件,將轉由該委員會管轄;
5.將商標注冊的有效期和續展有效期修改為10年;
6.擴大了商標侵權的范圍,比如將他人的注冊商標作為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是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偽造注冊商標將受到刑法的處分;
8.非注冊使用人的使用可以被認為是商標的使用;
9.在申請人說明原因並交納5倍正常申請費的情況下,可以對商標申請進行加急審查。
『叄』 印度商標注冊需要注意什麼
1.在印度可注冊的商標種類有:防禦商標、證明商標、聯合商標、系列商標以及商品商標。在印度目前服務商標還是不能注冊的。
2.印度目前所採用的是本國商品分類的國家。商品分類與國際上的分類相近似的。每一份商標注冊申請也只能包括一個類別。
3.任何在印度使用或者將要打算使用商標的人都可有權申請商標注冊。
4. 印度商標的續展,每次續展的有效期七年,續展 的申 請可以在續展的申請可以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提出申請。
『肆』 印度商標是如何注冊的印度商標的真實定義是什麼
印度商標法於1999年頒布實施。商標局在印度被稱為印度商標注冊處。最新的《商標實施規則》(2017年)規定了印度商標局處理商標申請的程序。商標是指一個人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使用的品牌的聲譽。聲譽是通過其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在公眾心目中建立起來的。誰是品牌所有者是不可混淆的。如果信譽不存在,則無法注冊標簽。標記應能在屏幕上列印、可視化或顯示。商標可以是商品的形狀、包裝或包裝本身的顏色。只有品牌所有者或其授權和許可的其他人才能在商品上使用該商標。
為了使商標注冊程序更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要求,對新的《商標法》進行了重大修訂。新《商標法》的主要特點包括:將商標的定義擴大到產品的形狀、包裝和顏色組合;上訴受理委員會原由高等法院管轄,對書記官處的決定或對申請的修訂不滿意,將移交該委員會管轄;將商標注冊有效期和續展期修改為10年;擴大商標侵權范圍,如將他人注冊商標作為商號或者商號的一部分,是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偽造注冊商標將觸犯刑法;如果申請人說明理由並支付正常申請費的五倍,則可以加快商標申請的審查。
『伍』 印度商標的注冊注意事項有哪些
印度是世界第二人口大國,也是金磚國家之一,經濟產業多元化,涵蓋農業、手工藝、紡織以至服務業。隨著印度躋身為全球發展速度最快的經濟體之一,眾多企業開始布局在印度市場,那麼有意向的企業需要盡早考慮並且及時在印度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但是,對於注冊印度商標你需要知道逾期相關的注意事項,接下來小編著重的介紹一下。
一、印度商標注冊所需費用
印度商標注冊費用包括官費和代理費,主要有普通注冊和擔保注冊兩種。普通注冊價格為3500-4000元/類,其特點為注冊成功率較低(50%左右),注冊周期較長,且注冊不成功不退款。擔保注冊價格在7000-7500元/類,其特點為注冊成功率高(90%以上),注冊周期短,注冊不成功全額退款。
二、印度商標注冊的主體資格
在印度申請商標注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只要其在印度使用或打算在印度使用商標即可。另外,印度是《巴黎公約》成員國,中國企業或個人可以在本國申請為期6個月的商標注冊優先權。
三、印度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商標注冊委託書(第三方代理注冊);2、電子商標圖樣;3、商品或服務的分類名稱及描述;4、初次使用商標的時間,或打算使用的申明;5、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及國籍;6、如需申請商標注冊優先權,則需要另外提供優先權文件。
四、印度商標注冊流程
印度商標注冊流程為:近似商標查詢,遞交商標注冊申請,全面審查(印度要進行實質審查和形式審查兩種),刊登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下發注冊證。
五、印度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及續展
印度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商標申請之日起計算。商標期滿前6個月內提出續展,期滿後有6個月寬限期(寬限期需要交納罰金)。寬限期過後仍然未續展的,商標將被注銷。
六、印度商標注銷的特殊規定
如果印度注冊商標在注冊後5年內並沒有在當地使用的,有可能被他人提出撤銷的申請。
以上就是小編文章的主要內容,希望您能夠仔細閱讀本篇文章,以保證在注冊印度商標時提高注冊的成功率,避免因為准備不當而導致注冊印度商標失敗。
『陸』 大概說一下印度商標法律
1.將商標的定義擴大到商品的形狀、包裝和顏色組合;
2.接受商品國際分類1-45類所有商品和服務上的注冊申請;
3.承認馳名商標概念(印度曾於1992年廢除了關於保護馳名商標的禁令);
4.知識產權上訴受理委員會,原由高等法院管轄的對注冊處的裁定或對申請的修正不滿意的上訴案件,將轉由該委員會管轄;
5.將商標注冊的有效期和續展有效期修改為10年;
6.擴大了商標侵權的范圍,比如將他人的注冊商標作為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是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偽造注冊商標將受到刑法的處分;
8.非注冊使用人的使用可以被認為是商標的使用;
9.在申請人說明原因並交納5倍正常申請費的情況下,可以對商標申請進行加急審查。
『柒』 印度商標注冊商標都需要准備什麼東西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電子版商標標樣,要求為清晰的JPG檔,小於「200KB」,像素介於「400x400--1500x1500」之間(如黑白申請則提供黑白LOGO,彩色申請則需提供彩色及黑色LOGO)。如您在設計方面有困惑,聽和國際可以提供商標設計、商標修改、品牌策劃服務;
4、商品名稱和類別(一標一類,10個小產品,多一個產品多200);
5、辦理注冊印度商標說明有兩種注冊方式,一種是直接向印度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另一種則是委託象聽和國際這樣專業的知識產權機構進行辦理。
『捌』 注冊印度商標,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在印度申請商標注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只要其在印度使用或打算在印度使用商標即可。另外,印度是《巴黎公約》成員國,可注冊印度商標的種類包括商品商標、系列商標、聯合商標、證明商標和防禦商標。服務商標目前尚不能注冊。印度是採用本國商品分類的國家。
『玖』 印度商標申請應該注意那些
印度是屬於亞洲的國家,在印度有100多個民族,其中印度斯坦族約占總人口的46.3%,其他較大的民族包括馬拉提族、孟加拉族、比哈爾族、泰盧固族、泰米爾族等。那麼你知道在這個經濟這么發展的時候,怎麼去申請一個印度的商標嗎?小編今天就來給你講一下怎麼在印度申請一個屬於自己的商標,並且讓自己的產品發揮到有力的作用,提高在海外的迅速發展。
印度商標的修改
1. 在申請商標注冊後的任何時候開展。
2. 申請人和商標權所有者,根據2002年的商標規則,通過提出修改書可以修改商品或者服務。
3. 商標的修改必須在未實質改變原商標范圍內進行。
印度商標哪些情況下申請被拒絕:
1.必須在接到拒絕理由書的一個月內採取應對措施。
2.針對審查官員的拒絕,可以提出書面說明書。
3.同意的情況,根據之前的商標權所有者或者多個權利所有者得到「不拒絕」文件做出反應即可。
4.需要明確寫出之前的商標權所有者或者現在的商標所有者,在「不拒絕文件」里對該商標的注冊沒有任何意見。
4. 為了避免審查官員再次拒絕申請,可以提出放棄部分權利。
印度商標注冊異議與原則
1.商標注冊異議:第三者可以在商標注冊申請公告發布後的3個月內(可以延長1個月)提出異議。
注冊商標時認定優先權的原則:遵循先使用者原則,即先使用者優先具有商標權。
印度商標的審查介紹
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開展相對拒絕理由審查和絕對拒絕理由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對是否有識別力、與之前已有商標的類似性等展開實際調查。
1.形式審查:申請遞交後商標局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託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
2.實質性審查:商標局會根據商標法對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於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原由。
3.審查過程中可部分批准或部分駁回:根據本法規定,在審查階段審查官可提出讓申請人放棄商標的部分權利,在審判階段法官也可以提出此要求。
印度商標的保護期是在印度注冊商標自注冊之日起10年,每10年可續展一次,在使用商標的過程中,一定要按時間進行對商標的保護還有審查使用,使得自己的商標在使用的過程中,能夠流暢的受用,給自己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拾』 印度商標的概述是
一、商標主管機關
名稱:印度專利外觀設計商標局(一般稱印度專利局)。
印度專利局下設有商標注冊處,商標注冊處位於孟買,並在新德里、晨奈、加爾各答、艾哈邁達巴德設有分支機構,上述五處商標管理機構均接受商標注冊申請。
二、商標法律概述
印度於1998年12月7日成為巴黎公約成員國。
印度最早的商標法是制訂於1958年的《與貿易及商品相關的商標法》,該法於1959年11月25日生效。印度現行商標法頒布於1999年,於2003年9月15日開始實施。新商標法實施細則於2002年2月26日公布,與新商標法同時生效。
為了使商標注冊程序更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要求,新商標法做出了較大幅度的修改,新商標法的主要特點包括:
1.將商標的定義擴大到商品的形狀、包裝和顏色組合;
2.接受商品國際分類1-42類所有商品和服務上的注冊申請;
3.承認馳名商標概念(印度曾於1992年廢除了關於保護馳名商標的禁令);
4.易辰國際知識產權上訴受理委員會,原由高等法院管轄的對注冊處的裁定或對申請的修正不滿意的上訴案件,將轉由該委員會管轄;
5.將商標注冊的有效期和續展有效期修改為10年;
6.擴大了商標侵權的范圍,比如將他人的注冊商標作為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是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偽造注冊商標將受到刑法的處分;
8.非注冊使用人的使用可以被認為是商標的使用;
9.在申請人說明原因並交納5倍正常申請費的情況下,可以對商標申請進行加急審查。
三、商標法律規定及注冊程序
1 .商標權的取得
在印度,商標權的產生基於使用,商標的在先使用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
可注冊的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證明商標、立體商標,因為引入了馳名商標制度,新商標法廢除了防禦商標。
2 .申請人資格
任何在印度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標的人均有權申請注冊商標;
巴黎公約成員國可以在本國申請6個月內申請優先權;
外國公司和企業在印度申請注冊商標時必須指定當地律師辦理。
3 .申請所需資料
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及國籍;
商品或服務的描述;
商品國際分類的類別名稱;
在印度初次使用的時間,如果沒有使用,可以聲明打算使用;
商標圖樣;
委託書。
4 .申請的審查
在印度,商標的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A.形式審查是指商標審查官對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
B.實質審查是指商標審查官對通過形式審查的商標進行的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是否具有可注冊性的審查。
C.未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的3個月內可以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上述復審期限在申請人交納延期費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
5. 公告
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將被刊登在商標公告上,公告期為3個月。
6. 異議
任何利害關系人可以在商標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對被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人在商標公告期滿後可以申請1個月的延期。
7 .救濟程序
對商標注冊處做出的異議決定和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決定發出日1個月內提出復審,也可以在裁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知識產權上訴受理委員會上訴。知識產權上訴受理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決定。
8. 注冊
商標注冊處將對商標公告期內未被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商標頒發商標注冊證。
9 .有效期及續展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商標申請之日起計算;
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
商標續展申請需在商標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提出;
商標續展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的異議需要交納一定的罰金;
寬展期後仍未續展的商標將從商標注冊簿上刪除;
在商標有限期滿一年內注冊人可提交恢復注冊申請並續展該商標;
超過上述一年期限,如需注冊該商標則需要提交新申請。
10 .商標的使用
商標在取得注冊後的5年內必須在商業中誠實地、真實地使用,否則,任何利
害關系人可以向知識產權上訴受理委員會申請撤銷。
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包括發票、提單、運單、合同、廣告宣傳材料、年銷售量、宣傳冊及海關報關單據。
注冊標記的使用是非強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