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東印度公司的實力強大嗎
東印度公司,全稱"可敬的東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 HEIC),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個股份公司。
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特許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
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協助統治和軍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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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東印度公司是如何發展起來的
1661年,葡萄牙國王將印度的孟買作為公主的陪嫁贈予女婿英王查理二世。查理二世便把孟買轉讓給東印度公司。公司遂將蘇拉特的商館遷至孟買。1698年,公司得到印度的特許,在胡格利河口建立加爾各答城,公司董事會就設在加爾各答,英王命名為威廉堡。這樣,東印度公司便在印度形成了馬德拉斯、孟買和加爾各答三個管轄區,這三個轄區成了公司進一步侵略印度的根據地。到18世紀中期,公司在印度就建立了150多處商站和15家大代理站。
1708年,經英國政府的特許,東印度公司獲得宣戰和媾和的特權,集商人和政府於一身。
1751年東印度公司與其在印度的主要競爭對手法國交戰。公司職員羅伯特•克萊武率兵攻打法國殖民軍盤踞在印度德干高原上的海德拉巴和東南沿海的卡爾那蒂克兩個軍區,將法軍擊敗。1757年6月,公司發動普拉西戰役,佔領了富庶的孟加拉。1763年,英法簽訂《巴黎和約》,法國放棄了它在印度的全部殖民地。
Ⅲ 東印度公司做什麼的
東印度公司的主要貿易貨物是棉花、絲綢、靛青、硝酸鈉和茶。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作「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
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許可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許可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
當年,詹姆斯·蘭開斯特爵士拜訪了著名探險家拉爾夫·菲奇,了解到拉爾夫·菲奇在東方的探險經歷,隨後詹姆斯·蘭開斯特參與了東印度公司的創建。
拉爾夫·菲奇旅途中所寫的關於印度社會狀況的報告,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據以進行其早期商業冒險活動的重要資料之一。
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助理政府和軍事作用。
(3)東印度企業怎麼樣擴展閱讀:
壟斷道路
貿易壟斷
許多公司的職員發財回到英國後建立了自己的不動產、企業和獲得了政治權利。在英國國會中公司建立了一支自己的說客隊伍。
但一些原來與東印度公司協助的有野心的商人也對公司施加壓力,他們希望能夠在印度建立自己的私人公司。
在這些壓力下,1694年國會通過了一個非管製法案。這個法案允許任何英國公司與印度貿易,除非國會通過法案禁止該貿易。這樣英國國會實際上取消了施行了約100年的許可狀。
1698年國會通過法律建立了一個平行的「東印度公司」(官方名字為「英國東印度貿易公司」)這個公司擁有國家保障的二百萬英鎊的資金。
但舊公司強大的分股人很快就購買了31.5萬英鎊的新公司的股份,這樣他們就在新公司中佔多數了。兩個公司在英國和在印度抗爭了一段時間,都想獲得貿易的主宰地位。
但很快就看得出老公司實際上幾乎沒有遇到任何競爭。最後兩個公司於1702年合並,同時參加合並的還有政府的一些機構和兩個其它公司。
這個新公司向政府出借了320萬英鎊,作為交換獲得了此後三年的獨一特權。這個合並公司的全名為「英格蘭商人東印度貿易聯合公司」。
此後幾十年中國會和東印度公司之間不斷爭戰,公司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永久性的設施,而國會則不放過任何機會來佔用公司的財富而同時不使它獲得更大的自主權。
1712年雖然政府還清了它的債,但仍立了一條法律重申了公司的地位。1720年英國15%的進口來自印度,幾乎所有進口通過東印度公司。
公司通過其說客它再次保證了其影響,1730年公司的許可狀被延長到1766年。此時英國和法國成為了大敵。兩國之間常常為控制殖民地而發生小戰爭。
1742年,由於政府懼怕戰爭會導致財政困難,同意將東印度公司的許可證的期限延長到1783年,代價是公司向政府再貸款100萬英鎊。最後小沖突真的導致了戰爭。
從1754年到1763年在七年戰爭中,英國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加固其在歐洲和北美洲的土地。戰爭也波及到印度。公司軍隊與法軍在那裡爆發沖突。
與此同時英國通過工業革命超過了它的歐洲競爭者。由於戰時軍隊和經濟的補給需要與印度的貿易大增,同時英國獲得原材料的能力和生產方式的效率也提高了。
其結果是英國人的生活水平提高。這個富強導致的生產和需求又提高了它對遠洋貿易的需要。東印度公司成為英國對世界市場的單一最大佔有者,並對政府施政加以影響。
硝石貿易
自17世紀中期,東印度公司開始涉足硝石貿易。由於硝石是製造火葯的原料,因此英國軍隊對硝石的需求十分殷切。
而英皇每次訂下的合約往往需要上數百噸的硝石,東印度公司則可從中賺上數萬鎊。公司其中一位總督甚至曾經在1864年說到,從賣硝石賺的錢比課鹽稅還要高。
在這段時期,東印度公司於中國、印度和英國建立了一條呈三角關系的貿易航線,好使英國從當地進口茶葉和絲綢。
Ⅳ 東印度公司真的只是公司嗎
東印度公司是世界最早一家股份公司 ,其應是那個時代最成功的股份公司,有著幾百年的歷史。起源是大航海時代,由於航海業需要大量資金,在當時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勉強支撐,航海帶來的東西方商品流通,利益可觀。這就造就東印度公司。
但隨著東印度公司的強大,其有自己武裝,從事各種商品貿易和各種罪惡的交易。
Ⅳ 東印度公司真的只是公司那麼簡單嗎
當然沒那麼簡單,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作「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許可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許可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
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建立了英屬印度,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助理政府和軍事作用。
東印度公司對從英國到印度的路途也有興趣。早在1620年該公司就聲稱對南非桌山一帶有擁有權。後來它佔領和統治了聖赫勒拿島;又參與佔領和建設香港和新加坡;以及僱傭威廉·基德對付海盜;另外,公司在印度引入和種植茶。
公司歷史上其它值得注意的事件包括:將拿破崙關押在聖赫勒拿島上、伊利胡·耶魯靠東印度公司發財,而其貿易在英國美洲殖民地則導致了波士頓傾茶事件。東印度公司的船塢為聖彼得堡提供了一個原型,其管理機構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機構,而其公司組織則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個成功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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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歷史上比國家還強大的的「東印度公司」,到底是個什麼公司
東印度公司是一個披著貿易的流氓公司,主要是靠剝削殖民地而獲得財富。
在十七世紀的時候,有許多西方強國看到荷蘭通過殖民能為自己國家帶來了大量的財富。所以這些國家紛紛效仿荷蘭,開始對印度等國進行殖民統治,壓榨他們獲得大量財富。
東印度公司就是通過征服一個弱小的國家,將其變成自己的殖民地,然後低價收購當地的特色產品,將其以高價賣給歐洲國家賺取差價的方法,一步一步積累自己的財富。甚至更過分的是將那些鴉片賣給亞洲國家,以獲取巨大的利益。
Ⅶ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軍事實力強大嗎
東印度公司,全稱"可敬的東印度公司",是一個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特許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獲得了協助統治和軍事職能。東印度公司訓練有僱傭軍,由歐洲軍官指揮,對英國佔領印度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如果沒有這支僱傭軍,英國就不可能征服印度。
Ⅷ 「東印度公司」到底是個什麼公司為什麼比一個國家還強大
講到歐洲殖民時期的歷史時,有一個機構是不得不提的,這就是東印度公司。東印度公司又稱為“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者是“英國東印度公司”。這個公司在1600年獲得由英國皇家頒發的皇家許可狀,這份皇家許可狀表邊上是給了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貿易特權,實際上是英國將整個殖民地的貿易權力給予了東印度公司,就這樣東印度公司壟斷了長達二十幾年的殖民地貿易。
更高的經濟效益也使當時的英國皇家十分高興,並賦予東印度公司更大的權力,就這樣一個比普通國家強大的東印度公司一步步建成。
Ⅸ 英國東印度公司非常出名,它是如何崛起的
英國作為當時最強的國家,號稱「日不落帝國」,在全世界都遍布著他的殖民地,所以英國想將生意做到海外,當時的印度是個被殖民的國家,沒有自己的主權,自己的領土和海域都在他國的掌控之中,當時好多的國家都建立了東印度公司,包括法國東印度公司,蘇格蘭東印度公司等等,但是最強大的還是屬於英國東印度公司。
本來正當的生意就非常的賺錢,但是英國並不滿足於此,後來英國通過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土地開始大量種植罌粟,開始壟斷鴉片、食鹽和煙草貿易。因為鴉片的利潤是非常大的,包括食鹽又是生活必需品,所以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瘋狂地向其他國家輸送鴉片,其中就包括中國,從某種方面上說中國也幫助了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崛起。
Ⅹ 「東印度公司」比一個國家都強大,它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公司
這個公司是由當時海上霸主荷蘭成立海上貿易的一個小公司,後來擴大後,商人之間因為利益糾紛最後都合並在一起,成了一家強大的公司,這個公司也是史上第一個股份制的公司。
這個小公司在十七世紀前葉,在荷蘭政府的支持下成立的。表面上該公司靠海外貿易業務盈利,實則在暗地裡進行殖民、掠奪的勾當。
荷蘭人在利益面前是秉著一致對外的政策,為了增加荷蘭在印度洋的利益,荷蘭本國政府就將所有國內的貿易公司全部在整合,停止內部不必要的商業戰爭,一致對外。就這樣在1602年5月20日合而為一,成立了著名的東印度公司。
他之所以比一個國家還要強大,主要是他的軍事工業發展和財產是比當時的國家都要富有,在當時他可以稱得上是海上的獨立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