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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安達曼群島的人長什麼樣

發布時間:2022-07-27 00:26:18

1. 安達曼群島人居環境怎樣,居住人口多少

安達曼群島,是孟加拉灣與緬甸海之間、十度海峽之北的一組島嶼,屬印度。北隔普雷帕里斯海峽與大陸相距約220公里。南隔十度海峽遙接尼科巴群島,行政區劃上與尼科巴群島共同組成印度中央直轄區,共有204個島嶼,以北、中、南小安達曼島為主,有些島嶼無常住人口。面積6,461平方公里,最大的島嶼為中安達曼島。統稱為安達曼—尼科巴群島。面積6461平方公里,最大的島嶼為中安達曼島。安達曼群島常住居民主要是克倫人、孟加拉人和矮黑人。人口314084人。
安達曼群島屬熱帶海洋氣候,全年濕熱,年降水2000毫米以上。

2. 安達曼島人怎麼樣

《安達曼島人》(The Andaman Islanders,1922)是英國社會人類學家阿爾弗雷德61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 Radcliffe-Brown)所作的一本具有代表性的民族志(ethnography)作品,與同年出版的馬林諾夫斯基(B. Malinowski)的《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Argonauts of the Western Pacific)一同構成了英式社會人類學的經典著作。在這本書中,布朗通過對位於孟加拉灣內的安達曼群島原住民的考察,展現了他被後世稱為「結構功能主義」的研究方法。 全書大致分為兩個主要部分:第一章至第四章主要提供了對於安達曼人社會組織、儀式習俗 、宗教及巫術信仰、神話與傳說的一份「厚描」(thick description),這種描述相對來說是客觀的,往往對以往的民族志作者(如「馬恩先生」)進行有所甄別的引用,更重要的是這種描述基於一位精通安達曼語言的研究者(即布朗本人)對於安達曼社會的親歷式深入調查。而在第五章和第六章,布朗則為之前記述的儀式、神話與傳說給出了自己的較為融貫的解釋(interpretation)。這里的「解釋」意味著,布朗的工作不僅僅是要探明安達曼人社會生活的諸「事實」,更重要的是賦予這些事實以「意義」。因此,最後兩章才是全書的「重頭戲」,前面四章可以看做是一個鋪墊。如今的多數學者傾向於認為,不存在任何完全脫離「意義」的「事實」;布朗在前四章的記述,從結構組織、順序編制、詳略安排、真理標准等方面看,都與「馬恩先生」的有所不同——這兩個人雖然都可說是以嚴肅的態度在記述「事實」,但其綱領的差異卻造成了他們對「事實」之敘事的差異。 從人類學史的角度看,布朗寫作此書的時代正是人文社會學科集體擺脫19世紀泛濫的實證主義和進化論的時代。人類學的「鼻祖」們,要麼是醉心於「不帶偏見地搜集事實材料」的民族志學家,要麼是擁有一個先驗的文化進化論 框架、往往強行將零星的田野調查「事實」塞入其中的「搖椅人類學家」(泰勒、摩爾根、一定程度上還有弗雷澤),這兩類人的共同缺陷是,由於缺乏對於文化現象的「語境式」研究,因而要麼錯失意義,要麼誤解意義(在先驗框架中,有時人們不得不誤解意義)。 在哲學領域,同時代問世的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1925)、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1927)意味著整體論的視角開始占據主流。雖然拉德克利夫-布朗可以說只是隱約地把握到了這一股潮流,至少在名義上仍然將自己的工作置於實證主義框架之內(他聲稱要去尋找「真正的事實」),但其工作對於人類學乃至整個人文社會領域的影響是決定性的。在開始進行解釋工作時,他就聲明: 民族學者可以獲得一系列各種各樣的印象(其中每一種印象又都是瑣碎、模糊的),而他對有關民族的研究可以得到這些諸多印象的引導。民族學者觀察得越好,對有關民族的心理特點的總體印象就越精確。這種總體印象無法進行分析,因而就無法記錄下來、傳達他人,但在對原始社會的信仰和習俗進行解釋時,其所起的作用卻可能最大。(第174頁) 從這一段引文中不難看出,布朗之所以支持一種整體論的、語境式的研究視角,是和他自己的親歷式的實證研究信念分不開的。具體而言,在民族的「心理特點」(這個詞被布朗用來指稱文化)之中,有許多東西屬於「默會層面」,這顯然是那些「搖椅人類學家」在其基於文本的研究之中無法接觸到的;而這些默會層面恰恰就是民族志書寫的「語境」。布朗尖銳地批判了以往那種收集零星的現象進行譜系「編織」的工作方式: 要想對兩個不同社會的兩種明顯相似的習俗進行比較,從中得出正確的推斷,我們必須首先確定這兩種習俗的確相似;而要想做到這一點,我們又必須了解每一種習俗在其所屬民族的思想中所具有的真正含義。真正的比較法,不是將一個社會的某個孤立的習俗與另一個社會的整個制度、習俗和信仰體系進行比較。總之,我們需要比較的不是制度,而是社會的體系或社會的類型。(第174頁) 在這里,布朗可說是克服了文化比較研究之中的自然態度,即根據文化表象的相似性來進行「歸納」的傾向。經典的實證主義認為,單個的經驗觀察事實是最為基礎的,這種自然態度導致的後果就是,往往將事實從其意義語境之中孤立出來。從這一點看來,布朗實在可說是「懷著實證精神的非實證主義」。 以這樣一種綱領去研究安達曼人,布朗得出了大量有創見的結論。例如: 任何情感的儀式性(即集體性)表達,既維持了它在個人思想中的必要強度,又使得它能夠世代相傳。(第176頁) 他並不急於將這些結論推而廣之,而是嚴格地將其限定在一種文化之中進行解釋。布朗認為,安達曼文化自身是一個整體,單獨考察其中任何孤立的環節都是沒有意義的;但他同時又(有些奇怪地)堅持,這個文化整體獨立於其它文化,尤其是獨立於其形成的歷史。下面這句話清楚地表達了他的反歷史態度: 所謂習俗的解釋,並不是去找出其由來(或起源),而是找出其含義。(第173頁) 為什麼布朗如此自覺地反對歷時性的研究?有兩個方面的考慮:第一,布朗之前的人類學深受歷時性的進化論的影響,相應地也有前面提到的一系列弊端,布朗此舉是為了矯枉過正;第二,在日常態度下,一種規則的起源往往冒充對其意義的解釋(例如說習俗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祖宗定下了它」),從而使人們與真正的解釋失之交臂。形象地說,假如布朗之前的人類學是一部傳奇小說,跨度宏大而細節不甚精確,那麼布朗試圖做出的民族志就是一張照片——他同時在時間和空間上對研究做出了限制,目的則是追求准確性和意義的連貫性。這種照片式的研究進路,受到了後來學者的不少批評,但我們仍然應當承認,沒有這個階段,人們就不會對民族志敘事的時空尺度方面有如此自覺的意識。 在以上前提下,布朗的「功能主義」就很好理解了。用他本人的話來說: 原始社會的每一種習俗和信仰在社會生活中都起到某種特定的作用,就像活體的每一個器官,在這個有機體的整體生活中都起到某種特定的作用一樣。(第173頁) 換言之,功能主義的核心在於,解釋習俗和信仰這樣的文化現象的意義,就等同於去尋找它們在社會組織之中的功能。例如安達曼人的舞蹈「允許個人虛榮心在舞蹈中得到盡情的表達,從而保證了個人能夠認識到自己的個人價值有賴於自己與夥伴之間的融洽」(第191頁),又如成年禮「將青春期的小夥子或小姑娘置於一個異常的位置,彷彿是處於社會之外,通過這種手段使之認識到作為社會的一員意味著什麼」(第208頁) 。簡單地說,對舞蹈的解釋就是它促進了社會融洽,對成年禮的解釋就是它有助於青年人的社會化(socialization),這里都存在一個「為了……」(for)結構。 在時空高度受限的情況下,這種對於功能的強調似乎就是唯一的選擇,就好像在醫學中,一旦基本的醫療模式變成對單個病人的單次診斷,就只能夠關注諸如器官的結構和功能這樣的問題。此外,流行於英美世界的實用主義-功利主義對此也有影響,實用主義的真理觀就是訴諸結果、效用。不得不說,布朗及其功能主義態度是相當樸素的,仍然採取著柏拉圖以降的「將社會類比為人」的思維方式,而忽視了社會之中多個自主的主體所展現出的豐富維度,就好像諸社會組織(如家庭、宗族)僅僅是被動的社會機械而已,而社會中的人卻成了臉譜化的、無個性的人。 更為嚴重的是,這種功能主義的解釋方式,由於歷時性維度的缺失,而無法解決文化現象的發生問題。誠然,布朗說清楚了安達曼人舞蹈的作用,或者說後果;但他從沒有解釋,為什麼恰恰出現了這樣一種舞蹈?為什麼是這種而不是另一種?要解決發生問題,要理解文化現象「是其所是」的條件,就必須轉向文化的歷史和譜系,並且在不同文化之間進行大范圍的橫向比較——這恰恰是布朗的前輩們有所涉及、而他自己卻激進地放棄了的領域。 此外,布朗的功能主義還有著一個遠遠稱不上堅實的根基,那就是當時的心理學。心理學研究之中向來存在著一種自我與他者的「精神分裂」,即整個學科的對象都是研究者眼中的人類「心靈」,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地位不等,尤其是研究者自身的心靈性質往往作為一些未經考察的前設而存在於研究結論之中。在整本書中,布朗不停地援引當時的心理學成果,但又往往淺嘗輒止(多半是因為他在這方面並不內行),這些心理學命題自身的不堅實性和不徹底性(往往用一個名字,如「皮革馬利翁效應」,來指稱某種心理現象,此後便不再研究)無疑會撼動布朗的文化解釋的基礎。 說完了「功能」,現在我們再來看看「結構」。我認為,布朗工作方法之中的這個成分,雖然遠沒有像功能主義那樣被他自覺地堅持,意義卻更為深遠;人類學之中甚至專門有一個重要的流派「結構主義」(以列維-斯特勞斯為代表)。大體上說,結構主義在布朗這里意味著,文化之中有一些並列或對立的要素,這些要素分別代表著社會生活之中的一些同樣並列或對立的領域。例如在解釋神話傳說時,布朗就涉及到了活人與死人(精靈)世界的對立、白天與黑夜的對立、森林與海洋的對立、方向相反的盛行風及其「主管神」之間的對立。這一系列框架,為讀者理解安達曼人的整個習俗和信仰體系提供了至關重要的幫助,就像不理解陰陽就不能理解中華文明,不理解善惡就不能理解基督教一樣。布朗與列維-斯特勞斯之工作的這種相似性,也許來源於他們共同的理論先驅——塗爾干(或許還有莫斯);不同的是,列維-斯特勞斯成熟形式的結構主義更為關注文化之間的橫向比較。 值得注意的是,本書有一個「附錄」是關於安達曼人的技術的,但在其中僅僅有一些純粹客觀的描述,而幾乎沒有提供任何解釋。我認為其原因並不是布朗不能夠用功能主義來處理這個論題(那種「人類為了做某事而發明了某工具」的說法屢見不鮮),而是因為,在技術這個涉及到人在面對世界時的具身性(embodiment)的領域,布朗所依賴的心理學將面臨它最大的困難。 此外,布朗在具體的行文中還有一些非常值得一提的創見,例如神話之中為何普遍存在著邏輯矛盾(第294頁)、相對於形式主義倫理學而提出一種「質料倫理學」的可能(第298頁)、傳說之所以多半涉及那些沒有實際效用卻又不能逃避的動植物,就是為了進行「意義彌補」(第289頁)等。在這之中,我認為對當代而言最重要的一個觀點,就在以下這段話中: 新成年者本人並非僅受恐懼情感的控制,盡管其心中的情感狀態是建立在恐懼本能的基礎上。他將要做的對他本人來說是件非常危險的事,但與此同時,只要好好遵守應採取的預防措施,這些措施就可以徹底消除那種危險。就這樣,他體驗到的,是對自己所行儀式的重要性和庄嚴性的一種強烈感受。(第209頁) 這裡布朗的觀點是:要使人服從傳統,就要①強調或者建構出一種危險,繼而②告誡人們要避免危險就只能夠服從傳統。這個形式上以功能主義的句式寫下的、有關「原始社會」觀點,卻可以說恰恰是整個現代性的根源:首先為自己創造危險(「險惡的自然」、心懷叵測的「鄰人」、威力無窮的技術、駭人聽聞的疾病),然後利用對於這種危險的恐懼來使人們「就範」於技術的擺置(自然科學、道德「科學」、彌補或抑制性技術、醫療保健)。一個學化學的學生剛進實驗室的時候必然會學習一大堆安全條例,伴隨著講解的是對以往發生的慘烈事故的展示,學生幾乎是不由自主地就學會了如履薄冰地做實驗。一個剛入伍的新兵被告知,如果不服從命令,就會為整個團隊帶來災難(訓練者因此總是為了個人的錯誤而懲罰集體,來強化這種印象);如果和平時期不「刻苦訓練」,戰時就死無葬身之地。在人類頭頂上懸掛達摩克利斯之劍的,正是人類自己。 由此也可以看出布朗這本民族志作品的永恆魅力:人類學通過考察「異文化」,恰恰提供了對於我們自身的返觀(retrospect)。布朗的工作方法難免有所缺陷,然而他在《安達曼島人》之中所展現出的研究視域,所揭示出的深刻論題,卻永遠等待著人們去孜孜求索。 主要參考書目 [1] 拉德克利夫-布朗(A. Radcliffe-Brown):《安達曼島人》,梁粵譯,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5. [2] 穆爾(J. Moore):《人類學家的文化見解》,歐陽敏等譯,商務印書館,2009. [3] 綾部恆雄編:《文化人類學的十五種理論》,高增傑等譯,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88.

3. 安達曼島土著人

安達曼群島土著居民堪稱世界最矮小人種。另有人類學家認為,非洲布希曼族、美洲迪格爾印第安人、火地島人為最矮小人種。該地土著居民平均身高不足四英尺,許多正常成年人遠未達到此高度

4. 安達曼群島人來自哪裡

在孟加拉灣東海上的安達曼群島,居住著一個古老奇特、與外界隔絕的神秘民族,目前他們的人數只有500人左右,瀕臨滅絕的邊緣。

這個民族的人面部闊,鼻樑直,皮膚顏色像煤炭一樣黑,或呈稍帶微紅的菜色,頭發黑短而略彎曲。他們身材較矮小,成年男子一般身高為1.4米,最高者不超過1.6米,成年女子的身材更矮小。從人種學方面來考察,關於這個民族的起源問題,學術界的看法不一,目前尚難加定論。

有些學者認為,這個民族起源於史前時期,是遠古內格里託人的後裔;有些學者不同意上述論斷,他們認為,這個民族起源於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尼羅格人種(尼羅格是人種學上的名稱,意思是黑色人種)。有些學者認為,這個民族與居住在非洲剛果和安哥拉密林中的俾格米人是同類人種,同屬世界上最矮小的人種。但若真是俾格米人種,那麼在遠古時代,他們是怎樣從非常遙遠的非洲來到亞洲的呢?這是令考古學家和人種學家們迷惑不解的問題。並且以上種種看法是否真實可靠?至今也難以肯定,還有待於考古學家和人種學家們深入探索和研究。

這個民族目前仍處於原始社會氏族制階段,有些學者把他們稱為「石器時代的殘存者」。無論男女老少,幾乎全是赤身裸體,雙足無履,只有一部分成年人才在肚臍眼下三四寸處束一塊極狹長的獸皮以遮羞,或把樹葉串起來系在腰圍,有些成年的婦女下身著草裙(全用野草編織成的)。他們主要使用木棍和石器工具,石器的加工除了用打擊或琢削的方法之外,還有壓削、磨光、鑽孔等等方法,能製造出精確適用的具有鋒利刃口的石器和骨器工具,器形多樣,精巧美觀。

除了骨器和骨制工具的大量使用,同時還有復合工具和復合武器。所謂復合工具和復合武器,就是用兩種不同質地的材料製成的工具或武器,例如在木棒上裝上石制的矛頭,在木柄上鑲嵌石斧等。他們使用的弓箭,箭頭也是細小的石器。弓箭和各種復合工具、復合武器的製造和廣泛使用,這是他們技術發展中的重要進步。他們在熱帶叢林中和海上進行狩獵,並採集野生植物的果實。他們狩獵的武器主要是弓箭和長矛,狩獵的方法多種多樣。他們具有高超的射擊和刺殺本領。

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氏族,是他們社會的基本細胞。氏族成員共同居住,共同勞動。在氏族內部,除個人日常使用的工具之外,所有生產資料都為集體所有,生產和消費都建立在嚴格的集體原則上。全體成員的集會(氏族議事會)是最高權力機關,一切重要的事都由氏族議事會討論決定。以男子為中心,血統關系按父系計算。氏族的首領由年長的男子擔任,受到高度尊敬。氏族成員有相互援助的義務,在同一氏族內的成員受到外族人傷害時,全氏族人要幫助復仇。每人在氏族有自己的名稱,有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墓地。部落之間有比較明確的領域,並且以統一的方言和宗教觀念相聯系,每個部落都有部落的酋長。各氏族首領組成部落議事會,一切重要的問題由部落議事會決定。

在他們心目中,自然界是神秘而又可怕的,對一些自然現象如打雷、閃電、刮風、下雨等等,都無法解釋、不可理解,他們覺得自然界中似乎到處都有威力無窮、不可捉摸的精靈在發揮作用。於是,日月星辰、山石河海等等都成了他們崇拜的對象。他們不理解夢境和死亡,認為他們的思維和感覺是由某種神秘的東西——靈魂所引起的,靈魂可以與肉體分離而獨立地游盪,於是他們便產生了靈魂不滅觀念。他們以為某種動物或植物對他們具有特別的善意,於是他們往往把某種動物或植物視為自己的親族或祖先來加以崇拜,這種崇拜就是騰圖崇拜,圖騰崇拜與自然崇拜相結合,就形成了把代表自然力量的神看作具有圖騰形式的宗教觀念。

5. 安達曼群島的人種血統

居民主要是克倫人、孟加拉人和矮黑人。人口314,084人。
歷史學家認為,2000多年前這些黑人曾在東南亞諸海島上輾轉生活,但是現如今絕大多數島嶼上還有一萬多黑人,可目前大約只有500人左右了。他們是現在居住在地球上的唯一的舊石器時代的殘存者。由於地處偏遠,幾乎與世隔絕,因此無論他們的身體形態還是他們的文化都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明顯的改變。他們嚼草根,吃野果,不會耕作,和他們長相酷似的狗是他們惟一的飼養動物。原始型的方箭是他們使用的武器,捕魚時用四個齒的魚叉,射獵野豬時用臨時捆綁的箭桿。有時候,他們還從失事的船隻上弄些鐵下來,做成箭頭,小刀和錛子。
很早的時候,人們就知道安達曼群島的存在。公元9世紀阿拉伯旅行者和13世紀馬可·波羅都曾談到安達曼群島。當時馬可·波羅稱「安達曼」為「安加曼尼」。15世紀又有人叫它「金島」。1789年9月,布萊爾大尉受孟加拉政府的指令在安達曼群島東南灣的南安達曼島上建立犯人流放地。這個流放地當時叫作康沃利斯港。兩年後,孟加拉政府反流放地連同它的名字「康沃利斯」港的名字轉到安達曼群島的東北部。1844年,「布里頓」號和「魯民蒙德」號兩艘軍艦在群島附近失事,土著居民以為是向他們進攻,就將船上人員全部殺死,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為了制止這樣的事情發生。英國決定佔領群島。在1855年,他們制定了一項殖民地和囚犯流放地計劃。但由於1857年的印度兵變,這項計劃被打亂了。為了懲罰兵變中的俘虜,英國1858年初又在布萊爾港附近建立了一個新的流放地。1942年3月,日軍侵佔了安達曼。1945年10月,印度將其收回。隨著孟加拉、緬甸和英屬蓋亞那的移民湧入,群島上的人口越來越多,漸漸地繁榮和發達起來。

6. 安達曼人的介紹

安達曼人1(Andamanese)為南亞少數民族,居住在安達曼群島,分為大安達曼族、翁格族、雅拉哇族、森體內爾族四大民族。四個民族部落人數極少,都只有百來人,甚至只有20多個人,均屬非洲黑人的後裔,和分布在馬來西亞的塞芒人、菲律賓的阿艾塔人同屬於一種情況。大安達曼人原分10個部落2,每個部落佔有一定的區域。部落之下分為若乾地方分支,由頭人管轄。保留母系制殘余。人口逐漸稀少。

7. 安達曼群島人為什麼可怕

原因如下:

主要是因為他們的生活習慣非常異於我們的認知。安達曼人由於住地遙遠,極端排外。他們平均高度不到1.20米,一般男子的身高也不超過1.5米。不管男人還是女人,全都不習慣穿衣服。而是赤裸著身體。他們的臉長得比較大,鼻子直直的,頭發黑而且長不長,皮膚像漆一樣黑。

《諸蕃志》「海上雜國」條,稱「晏陀蠻國,自藍無里去細蘭國,如風不順,飄至一所,地名晏陀蠻,海中有一大嶼,內有兩山,一大一小,其小山全無人煙,其大山周圍七十里。山中之人身如黑漆,能生食人,船人不敢艤岸。山內無寸鐵,皆以硨磲蚌殼磨銛為刃。」

簡介:

安達曼群島(Andaman Islands):是孟加拉灣與緬甸海之間、十度海峽之北的一組島嶼,長期以來,人們把北安達曼群島、中安達曼群島和南安達曼群島統稱為大安達曼群島。其它還有蘭德法耳島、韋斯特島、小安達曼島等主要島嶼。

安達曼群島、十度海峽和尼科巴群島統稱為安達曼—尼科巴群島,這是印度的海外領地。

8. 安達曼群島土著居民特徵

在孟加拉灣內名為安達曼群島(Andamans)的島鏈,特別引起
人類學家們的注意。人類學家們在島上發現了很少居民,他們是些粗野的類似兒童的蒙昧人。這些蒙昧人身材很小(男人低於五英尺),他們的皮膚是黑的,頭發鬈曲;其斷面非常扁平;頭發的狀態由於他們有給自己剃頭的習慣,讀者可用想像去補充。但是,在這些方面和非洲黑人相似的同時,他們跟非洲黑人也有不同,顱骨不窄,又寬又圓。嘴唇不那麼肥厚,鼻子不那麼寬,下顎不像非洲黑人那樣有力地突出。解剖學家們認為——這種意見已被弗勞爾的顱骨研究所證實——安達曼島上居民可能是某種極早的人類部族的殘余,或許是原始黑人類型的最優秀的代表,這一類型後來在傳布到世界廣大地區的情況下,各個方面都發生了變化。

9. 安達曼群島現存的安達曼人,他們的舞蹈有什麼特點

安達曼人是處在早期石器時代的現存民族。比如亞洲的安達曼人舞蹈,他們的生活仍然保持著原始風貌,了解他們的舞蹈,有助於我們得知早期人類舞蹈的狀況。安達曼人舞蹈仍然是對類人猿環舞的直接繼承,只不過比類人猿舞蹈更進化了一步,它不僅動作復雜,而且隊形變化也變得復雜了。動作可以隨情所至,可以隨心所欲地變化,想做什麼動作就做什麼動作,舞者邊歌邊舞,抒發自己的性情。

10. 安達曼群島的安達曼人

南亞印度少數民族。居住在印度安達曼群島。人數極少。屬尼格羅-澳大利亞人種(即黑色人種)尼格利陀類型(尼格利陀人)。使用安達曼語 ,語言系屬未定。無文字。信鬼神和巫術,懼怕樹林、海洋、疾病和祖先「鬼魂」。安達曼人原分10個部落,每個部落佔有一定的區域。部落之下分為若乾地方集團,由頭人管轄。保留母系制殘余。集團內的事務由年長的男人和女人處理。無法律。對危害他人生命財產者,由受害者本人或聯合親友進行報復。靠採集、漁獵為生。所用工具極為原始。能製造粗陶器、獨木舟,會用竹篾、藤條、蔓草編織籃子。不懂馴養牲畜。實行一夫一妻制。沒有表示各種親戚關系的稱謂,通常直呼名字。一般無衣著,男女都剃發,喜歡全身刺青,佩戴用骨、貝、木竹以及樹葉、藤蔓製成的腰帶、臂箍、手鐲和項鏈。
孟加拉灣安達曼-尼科巴群島上的原住民,屬於尼格利陀(Negrito)人種,馬來西亞的塞芒人(Semang)和菲律賓的俾格米人(Pygmy)也屬該種族。安達曼人已經擺脫了部落習慣,接受了現代印度的生活方式,統稱為大安達曼的三個大島的居民更是這樣。但在南安達曼、拉特蘭(Rutland)及小安達曼等較小島嶼上的賈拉瓦人(Jarawa)和昂格人(Onge)等部落中,傳統的文化仍然存在。說安達曼語的約有1000人。直到19世紀中葉,安達曼人由於住地遙遠,極端排外,屠殺一切外人,在物質或文化上都沒有重大變化。殘留的部落現仍不識耕種,僅靠打獵和採集為生。是唯一不知取火方法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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