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印度行政區劃的歷史沿革
今日的印度行政區劃有五個源頭:
前英屬印度的行政區劃,於1947年後保留在印度的部份。
前法屬印度於1950年代中拼入印度的部份。
前葡屬印度於1960年代中拼入印度的部份。
於1960年代中印戰爭後取得的領土。
於1970年代兼並錫金。
殖民時期
英屬印度包括今日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由兩種不同性質的行政區域組成:
省(Province):由印度總督(Viceroy)委任省督(governor)、最高專員(chief commissioner)或行政官(Administrator)管理,直接由英屬印度政府統治。英屬印度有15個省:
阿茲梅爾和梅爾華拉(Ajmer-Merwara)
阿薩姆(Assam)
俾路支斯坦(Baluchistan)
孟加拉(Bengal)
比哈爾(Bihar)
孟買管轄區(Bombay Presidency)
中央省和貝拉爾(Central Provinces and Berar)(注意「中央省」的「省」為眾數,即「中央諸省」之意)
古爾格(Coorg)
德里(Delhi)
馬德拉斯管轄區(Madras Presidency)
西北邊境省(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
奧里薩(Orissa)
旁遮普(Punjab)
信德(Sind)
聯合省(United Provinces)
<strong>土邦</strong>(Princely state):由世襲的土王統治,土王承認英國的宗主權,而換取對內的自治。各土邦大小不一,由最大的人口逾千萬的海得拉巴邦(Hyderabad state),至迷你型的土邦都有。多數的土邦歸英國駐當地的政治監督官(political agent)管轄,而這些政治監督官對上向某一省份的省督負責。但在一些較大的土邦,如海得拉巴、瓦多達拉、邁索爾,及查謨和克什米爾,其政治監督官則直接向印度總督負責。
與英屬印度同時期的還有葡屬印度和法屬印度,然而此兩個歐洲國家在印度的領地都只限於沿岸的幾處小地方。葡屬印度包括果阿、達曼和第烏,及達德拉和納加爾哈維利。而法屬印度則包括金德訥格爾、雅南、本地治里、卡來卡及馬希。
1947年至1956年 1947年印巴分治,英屬印度的各省和土邦分別劃到印度或巴基斯坦,而旁遮普及孟加拉兩個省就按宗教的分界線一分為二納入兩國。海德拉巴邦位於印度中央,其人民多信奉印度教,但其穆斯林土王卻不希望加入印度,因而打算保持獨立,但在印度軍隊介入下,最終加入了印度。查謨—克什米爾的人民多信奉伊斯蘭教,但其土王信奉印度教,因此希望加入印度。 於1947年獨立至1950年印度共和國成立期間,各土邦都被納進新建立的省內,由印度總督委任稱為「拉爾巴拉木」(rajpramukh)的土邦總督管治。1950年,印度憲法生效,印度總督制廢除,印度將全國的行政區域分為幾個類別:
類別A:前英屬印度的省,由選舉產生的邦總督及邦立法機關管治。當時有9個邦屬於此類別,分別是阿薩姆Assam西孟加拉West Bengal、比哈爾Bihar、孟買邦Bombay state|Bombay、中央邦Madhya Pradesh(前中央省和貝拉爾Central Provinces and Berar、馬德拉斯邦Madras state、奧里薩Orissa、Punjab, India|Punjab、Uttaranchal,及北方邦Uttar Pradesh(前聯合省United Provinces)。
類別B:前英屬印度的土邦,或由幾個土邦組成的新行政區域,由拉爾巴拉木管治。當時有8個邦屬於此類別,分別是海德拉巴邦Hyderabad state|Hyderabad、索拉什特拉、Mysore state|Mysore、Travancore-Cochin、Madhya Bharat、Vindhya Pradesh、Patiala and East Punjab States Union(PEPSU),及Rajasthan。
類別C:既有前英屬印度的省,又有土邦,由最高長官管治。當時有10個邦屬於此類別,分別是:德里Delhi、Kutch、Himachal Pradesh、Bilaspur、古爾格Coorg、Bhopal、Manipur、Ajmer及Tripura。
查謨和克什米爾於1957年前一直保持特殊地位。
安達曼和尼科巴群島作為一個屬地,直接由印度總統委任總督管治。
至於法屬印度,其中的Chandernagore於1949年投票加入印度,並於1952年正式成為印度的一部份、於1954年成為西孟加拉邦的一部份。法屬印度的其他地區,即本地治里(Pondichery)、雅南(Yanaon)、卡來卡(Karikal),及馬希(Mahe),於1954年歸印度管治,這四個地區於1962年正式共組成為印度的一個聯邦屬地。葡屬印度的Dadra and Nagar Haveli於1954年被印度佔領,而果阿Goa、達曼Daman、第烏Diu則於1961年遭佔領,原葡屬印度分別組成為三個聯邦屬地。
1953年,馬德拉斯邦Madras state北部操泰固盧語(Telugu)地區投票成立新的安得拉邦(Andhra Pradesh),是印度皂第一個「語言邦」(linguistic states以語言分布而依據而成立的邦)。
1956年至現在 1956年,邦重組法案生效,原A、B、C三個類別被取消,並按語言分界對各邦界線進行重劃。新成立的邦多數承襲自原屬類別A的省,包括有阿薩姆Assam、西孟加拉West Bengal、比哈爾Bihar、Maharashtra、古吉拉特Gujarat、Kerala、中央邦Madhya Pradesh、Madras state|Madras、Mysore、Orissa、Punjab、Rajasthan,及北方邦Uttar Pradesh。而德里Delhi、Himachal Pradesh、Manipur、Tripura、本地治里Pondichery、the Andaman and Nicobar Islands,及Laccadive, Mincoy, and Amandivi Islands則成為聯邦屬地。其餘的邦都歸並入新成立的邦和聯邦屬地。 於1956年後有幾個新的邦和聯邦屬地從原有的邦分割出來。Haryana於1966年從旁遮普邦分出,而阿薩姆邦則分出了Arunachal Pradesh、Meghalaya、Mizoram及那加蘭Nagaland四個聯邦屬地。於2000年有三個新的邦成立,包括從比哈爾邦南部分出Jharkhand、從中央邦Madhya Pradesh東部分出Chhattisgarh,及從北方邦Uttar Pradesh西北部分出北安查爾Uttaranchal。
1975年印度吞並鍚金,成為印度的一個邦。
此外,有幾個聯邦屬地後來升格為邦,包括果阿Goa、Arunachal Pradesh、Meghalaya、Mizoram,及那加蘭Nagaland。
B. 西方殖民是西班牙先開始還是葡萄牙先開始
是葡萄牙先開始的。
1560年,葡萄牙殖民者相繼侵佔了果阿、達曼、第烏島,作為其殖民整個印度的據點,但是,十七、十八世紀,葡萄牙殖民者與英國爭奪印度失敗,僅保留果阿地區。果阿地區的人民為了爭取解放、回歸印度,同葡萄牙殖民者進行了不間斷的斗爭。印度獨立,國內仍有帝國主義遺留下來的兩個領土問題未能解決,一個是法國的5個不設防城市,這也是法國殖民者在與英國爭奪殖民地過程中敗北保留下來,法國曾利用這些城市來資助印度土王進行反英斗爭,大大延緩英國吞並印度的進程;另一個就是果阿地區。1954年,印度收回法屬印度的5個不設防城市。
C. 印度土王是什麼王
問題提的不清楚
D. 英國為什麼要給印度那麼大的領土
因為這塊地盤上都是印度教信徒。而經過英國幾百年的佔領,國家觀念也初步在印度人心中覺醒,或者叫宗教觀念。印度教信徒認為就該建立一個印度教信徒的統一國家。就算英國人拆分了印度,印度教國家也會在被尊為「聖雄」的甘地的號召下,合並為一個國家。
現在印度已經是被肢解過一次了。
本來整個次大陸都是印度的,但英國退出時,把次大陸分為了信仰印度教的印度和信仰伊斯蘭的巴基斯坦國,英國還故意把兩教教徒混居的克什米爾所屬權搞混,還煽動兩教教徒的宗教仇恨,巴國境內的印教徒要逃回印度,而印度境內的伊教徒也要逃回巴國,結果雙方在逃亡途中,都遭遇了對方教徒的屠殺,這種宗教仇恨和克什米爾的歸屬權爭端,導致了持續到今天的印巴沖突。
實際上,印度並非是一個完全的統一國家,其國內有許多個由土王統治的土邦,只是名義上服從印度中央政府的統治,印度政府也只能控制大城市,廣大的農村的控制力有限,傳統的宗族勢力掌握統治權。
因為不能有效的控制全國,印度領土越大,人口越多,越是成為政府的累贅,並非是領土越大越好的
E. 印度版圖的問題
印巴分治後英屬印度被分為印度(主要信仰印度教)和巴基斯坦(主要信仰伊斯蘭教)兩大部分,其中巴基斯坦又分為西巴基斯坦和東巴基斯坦(主要是孟加拉族),後東巴基斯坦獨立即現在的孟加拉國。走廊形成就是由印巴分治及後來的孟加拉國獨立造成的。
F. 幫忙解釋一下"聖雄甘地"
聖雄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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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文摘
這位瘦骨嶙峋的禿頭印度教徒,半裸著身子,只裹著一塊纏腰布,他在二十四天中走了三百八十五公里,走到孟買以北的丹迪,號召村民舉行和平示威,反對英國統治者。
他事先通知印度總督,說他會故意犯法——在海濱拾一撮干鹽。印度人不得制鹽,那是英政府的專利。他俯身拾起一小塊結成石狀的鹽塊,並高高舉起來。
可是一個警察也沒到場。甘地斷定還需要更多一些刺激才成,於是宣布一個不」「顧後果的驚人行動:他與追隨他的人以人民的名義突襲達拉山納的政府鹽廠。這時他被捕了,可是二千五百名追隨者一直挺進到鹽廠。四百名警員在恭候,把示威者用棍棒亂打。合眾社記者米勒報道:「沒有一人舉手擋開棍棒,示威者挨打時只是呻吟或屏息不出聲,繼續遊行,直到打得倒地為止。」這恐怖事件持續了兩小時。
這天是1930年5月21日。米勒令人悚然的報道一下子傳遍全球。這個鹽廠示威遊行大屠殺,成了印度歷史的一個轉折點。
一這位尊稱聖雄的非常人物使殖民地官員不知如何是好。他們呼他為狂徒、偽君子、神秘主義者。安坐在宮中的印度土王和大君認為他是荒謬的煽動者。努力尋求自治的印度政客認為他是蠱惑民心的騙子。倫敦的英國國會議員覺得這事難以置信,叫他做「騎尿布(指他的纏腰布)的搗亂分子」。
他周遊印度各地擁擠的城市和貧窮污穢的鄉村,主張用一種革命性武器:和平的不服從。他早年在新約聖經中讀到:「……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多年後他仍然記得:「這些話深入我心。」
他去到印度最困苦的地區,隨身帶一隻山羊,以羊奶為食。他吃素。他向群眾大會演說。有時一言不發,盤腿坐在高講台上——群眾也肅靜無聲,著了迷。
他沒有辦事處,沒有兵卒,也沒有正式權力,可是能使印度癱瘓,因為他一句話,群眾就會停工,把全國的辦公室、工廠、鐵路的功能都給破壞了。他成千上萬的信徒歡迎被捕。他自己在南非下獄二百四十九天之後,在印度又坐了二千一百天的牢。他說:「監獄是監禁盜賊的,對我來說監獄是聖堂。」
他的絕招是絕食。正如邱吉爾所說的要是這個「煽動叛亂的印度教托缽僧」餓死了,整個印度會發生什麼事就難說了。德里的殖民地總督和英國國會的智囊想到這點就不禁憂心如焚。
對這樣一個人,你有什麼辦法?
二甘地於1969年在印度的坡班達城出生,家庭屬於中產階層(「甘地」是雜貨商之意)。甘地家族因為深受嚴格反對暴力的和平主義教派的影響,厭恨殺生,連蟲蟻也不殺。
甘地幼年時奉印度神話中兩位聖賢為模範,一位代表誠信,一位象徵犧牲。他十三歲時,與一個同年歲女孩結婚。其後,家人送他到倫敦學習法律。他在倫敦讀了三年書,通過了法律考試,返回印度。不久有公司請他到南非辦一件訴訟案,這時在南非發生了一件極令他受屈辱的事,改變了他一生。
公司為他買了到南非聯邦行政首府普列多利亞去的頭等車票。火車抵達第一站彼得瑪利茲堡時,有個歐洲白人走向車廂包房。這白人一見到有色人,盡管其衣著是英國式的,仍怒沖沖召來車長,責問為何叫他與「臭苦力」同房。甘地不肯去行李車廂,就被驅逐下車。甘地說,這是「我生平從未受過的侮辱。我的積極非暴力行動就從這天開始。」
不久甘地就四齣闡釋非暴力主義思想。他告誡南非的印人,要清除使印度教徒與回教徒分裂的古老仇恨。他向愚味無知的人群諄諄教誨兩條誡命:一是要清潔,二是做人要絕對誠實。同時,甘地開始譴責南非政府的種種歧視法規,如限制印人旅行、禁止罷工、只承認基督教式的婚姻為合法等等。直到五萬印人參加這個真理力量運動後,南非政府終於頒布了一項歷史性的革新法案。1915年,即來南非二十二年後,甘地放下律師的工作回到印度去。
三當時的印度,這簡直不是個國家,而是無數的公侯王國及士邦,五花八門的宗教與迷信,龐雜的教派、儀式與種性等級制度,他們周期性的盲信狂熱發作時,就互相屠戮。甚至今天,印度還有三百一十二種語言,其中十五種是法定的,至於方言則約有一千四百種。最為驚人的是那些稱為「不可觸摸」的賤民,為數約五千萬,社會視之如麻瘋病人,只能操賤役,不得居住村中或從公用井中取水飲,也不得進特權階級的廟宇,他們走近時必須大喊「不潔!不潔!」叫人避開。
甘地返回的就是這樣的印度——高高在上的是億萬富翁的土王、大君,而在其權力控制下的順民卻成千累萬死於霍亂、傷寒、肝炎和痢疾。甘地說:「全印度都是我的家族。」
甘地創辦了一個靜修院,鎮靜地宣布:歡迎賤民!他稱他們為「神的子女」。
他這樣蔑視禁忌,連他最忠誠的信徒也嚇壞了,他柔順的妻子在驚駭之餘,警告他說這樣「玷污」靜修院一定不會成功。
此後多年,甘地都受到正統的印度教徒的攻擊,成群的少年卧地攔阻他乘的車輛。他的車子被擲石襲擊時,他會下車直走入暴怒的人群中,有時太憤懣了,就大聲喊道:「殺了我吧!怎麼不敢殺我?」
他的靜修院已增長到兩百多人,其中有無神論者、種族主義者、激進分子以及主張暴力的人。有位參觀者吃了一驚,問甘地如何能收容這班人,甘地回答說:「我這兒是瘋人院,我是最瘋的一個。不過誰要是看不出這些人是好人,也該驗驗眼睛了。」
及至這個理想的靜修院的經費用盡了,甘地說:「我們到賤民區去住吧!」結果就去了。
追隨他的人尊稱他為「甘地師。」他發起運動,叫印人抵制英國貨,抵制行為挑起的激情高漲到不可收拾,一群憤慨的示威者在查里·查拉村與警察沖突,砍殺了二十二名警察。主張非暴力的甘地驚得目瞪口呆,遂下令撤銷運動。
甘地的名聲傳遍世界。理想主義者與改宗皈依的人成群而至,尊他為神之化身。
四真納是回教同盟領袖,長久以來一直要求分割印度,使回教徒有一個分立的祖國,即巴基斯坦。甘地激烈反對分治,斷言會流血。真納於1946年8月15日在孟加拉宣布「直接行動日。」結果加爾各答爆發了空前的暴動,該城的印度教和回教徒發了狂,互相襲擊、強奸、砍頭。
兩個月後,七十七歲的老人甘地動身到另一個血染的城市努卡里去,那裡的回教徒騷鬧如狂。他帶著一名秘書和譯員,赤著腳宣講愛的福音,想要平息恐怖騷動。他這樣走了四個月,在努卡里一帶雖見成績,但暴亂象野火一般蔓延到別的省份。
1947年8月15日,印度獨立了。印度教徒與錫克教徒從新建立的巴基斯坦國撤出東行時,與從東旁遮普西行的巴基斯坦回教徒沖突,在大屠殺事件中,死人實以百萬計。甘地大受打擊,宣布若不停止浴血攻擊,他便絕食「到底」。印度教、錫克教與回教領袖都來到聖雄床邊,誓言停止屠殺,可是在九月間德里城又起了暴力沖突,甘地於是再絕食。
正統印度教聽到聖雄號召他們去愛那些「可憎惡」的回教徒,大為憤慨,甘地主持的黃昏祈禱會中,有顆炸彈爆炸了。以後舉行祈禱會時,警察要搜查與會者,甘地不答應,告訴警官不必為他的安全擔心,他說:「我要是非死不可,就死在祈禱會中吧。」
果然如此,1948年,他在赴一個祈禱大會途中喪生——刺客不是回教徒,卻是印度教徒——一個狂熱分子,痛恨甘地親回教與其「基督教」作風,並責怪他導致印度分裂,甘地在近距離被射中胸部與腹部,大喊道:「啊,真神!」
聖雄的骨灰仔細地分成一份份,送到各省,全印度的神聖河流每條都灑進了一點點,他的傑出弟子、指定繼承人尼赫魯道出了無數人的心聲:「我們生命中的明燈已熄,到處一片黑暗。」
五甘地雖深受群眾尊敬,理想亦崇高,卻非聖人。他脾氣急躁,難與人相處,又不肯與許多目標相同的人合作,常常獨斷獨行。
甘地對待家人的態度亦不親切。他的道德標准太苛,令四個兒子都疏遠了。他三十七歲時就立誓不近女色,並命令兩個大兒子也照辦,畢生不渝。長子哈利萊想成親時,甘地不贊成,哈利萊改宗回教,縱酒,最後患結核病而死。
甘地沒有讓兒子受高深教育,也不讓妻子受初等教育。甘地立了不近女色的誓言後,妻子不得已過了四十二年的寂寞日子。甘地說:「她的痛苦中有自私的成分。」
不過甘地的怪癖無損於他的人道精神,也無損於他超人的勇氣。他發動了三個群眾大運動:反對殖民地統治,反對種族主義,反對宗教偏執。愛因斯坦說:「我們下代的子孫恐怕很難相信,世界上真有過這樣一個人。」
G. 分裂前印度版圖
現在巴基斯坦加印度(扣除錫金,現在錫金被印度吞並為一個邦)加孟加拉國,地圖就是南亞地圖扣除尼泊爾、錫金、不丹、斯里蘭卡、馬爾地夫
H. 印度在現在是英國殖民地嗎
當然不是拉 英女王伊利沙白一世在1600年頒布特許狀成立不列顛東印度公司,與印度及東亞進行貿易。英國於1624年在蘇拉特登陸,其後得到當時的統治者賈汗吉爾允許於加爾各答和馬德拉斯成立貿易根據地。英國逐漸透過軍事援助而進入當地的政治核心。1700年代英法兩國各代表其印度統治者爆發了英法戰爭。於戰爭末期,以Robert Clive為首的英軍擊敗了法國,使英國的勢力范圍大為擴張。於19世紀初,法國已幾乎被徹底打敗,多數的印度土王都已淪為不列顛東印度公司的傀儡統治者。於1857年, 這場革命後英國正式將印度設為皇家殖民地。在19世紀末英國勢力發展至高峰時,英帝國由緬甸一直延伸至阿富汗,覆蓋整個南亞次大陸,當時的英屬印度包括了今日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錫蘭亦是英國屬地,不丹也曾一度被佔領。英國於印度的統治在1947年8月15日終結。
I. 印度在獨立之前的領土有沒有不是英國殖民地的地方
如果我問一個問題:印度獨立之前是哪國的殖民地?
估計絕大多數人都會回答是英國,這當然沒錯,而且可能很多人還知道,英屬印度不僅僅包含了現在的印度,還包括了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國,也就是幾乎整個南亞次大陸,甚至還包括了一部分的緬甸。
但是還有一個知識就少有人知了:其實印度並不是全境都在英國人手裡,葡萄牙人也在印度有地盤。
這是咋回事?
首先在歷史上大家知道,搞大航海和殖民掠奪,葡萄牙人可是英國人的先輩,早在1498年5月20日,首位抵達印度的葡萄牙人是瓦斯科·達·伽馬就在在卡利卡特(即現今的科澤科德)登陸,之後葡萄牙人一直把這個地方當成殖民據點。
1815年拿破崙戰爭後法屬印度的領地 (白色)
1947年10月,印度取回位於默吉利伯德訥姆、科澤科德及蘇拉特的補給地lodges的主權。其後法國與印度於1948年達成協議,由法屬印度各地人民投票公決其歸屬前途,1954年11月1日,其餘四個法屬印度地區由印度接管。
除了法國其實還有丹麥這個小國在印度有殖民地,不過他們只在泰米爾納德的特蘭奎巴建立了一個貿易根據地,然而此貿易站一直無足輕重,並於1845年賣了給英國。此外尼科巴群島也曾於1755-1868年成為丹麥殖民地,最後被售予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