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印度歷史上有幾次大一統的時期
一共三次,分別是孔雀王朝、笈多帝國、莫卧兒帝國
第一次基本統一時期:孔雀王朝(前324年-前188年),創建者旃陀羅笈多。前187年,孔雀王朝末王被大臣普沙密多羅·巽伽所殺,孔雀帝國正式結束。疆域除印度半島南端以外的整個印度。
第二次基本統一時期:笈多帝國(320—500年),是印度人創建的一個大帝國。 中國東晉高僧法顯赴印度求法。其版圖與孔雀王朝相當,是中世紀印度的黃金時代。
第三次統一時期:莫卧兒帝國(1526年-1857年),是突厥化的蒙古人帖木兒的後裔巴布爾在印度建立的封建專制王朝。1858年,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被授予印度女皇稱號,成立英屬印度,莫卧兒王朝滅亡。在帝國的全盛時期,領土幾乎囊括整個南亞次大陸以及阿富汗等地。
㈡ 印度是怎麼獨立的
1947年8月15日,印巴分治,印度獨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成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英國實力迅速衰落,由於民族主義國家思想的興起和印度人民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廣泛開展,遂准許印度獨立。但此時印度的穆斯林已經開始謀劃建立單獨的穆斯林國家——巴基斯坦,英國和甘地都無力改變印度社會已經分裂的現實,只得同意獨立後的印度分裂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1947年,英國提出蒙巴頓方案,同年8月15日,印度在與巴基斯坦分治後實現獨立,但仍然留在英聯邦內,1950年1月26日,印度宣布成立印度共和國,但仍為英聯邦成員國。
㈢ 印度是如何成為一個統一國家的
印度能統一要感謝英國人,英國人把印度變成殖民地,阿三們像狗一樣為英國人服務,阿三們所有的宗教信仰在英國人面前就像屎一樣,摒棄了不同的信仰之後,阿三們才走到一起,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印度獨立運動最終又以宗教的形式分裂了,印巴分制就是宗教導致的
㈣ 誰知道孟加拉國是怎麼建國的
印度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當時的英屬印度包括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國。在此之前,印度大陸從來沒有統一的。英屬印度是英國殖民時期強行拼接而成的,這片大陸的種族、宗教矛盾十分復雜。
印度一心要獨立,可是此時印度內部也出現了問題。印度國內的穆斯林和印度教徒根本就過不到一塊去,穆斯林聯盟領袖真納和印度國大黨領袖尼赫魯之間還存在權力劃分的問題。
這些矛盾根本就無法化解,在這樣的情況下,印度和巴基斯坦准備分家過日子。分家的基礎是民族聚集區,為了保住公正性,雙方請了一個英國律師來主持雙方分家。
最終在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先後建立。當時的巴基斯坦分為東巴基斯坦和西巴基斯坦,也就是現在的孟加拉國和巴基斯坦。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原因是雙方都是穆斯林的緣故,行政中心在西巴基斯坦。印巴分家以後,宗教、民族矛盾迅速激化,在當年的十月就爆發了第一次印巴戰爭。隨後還爆發了第二次印巴戰爭,其實這和英國人有很大關系。
東巴基斯坦對西巴基斯坦沒有多少祖國認同感,雙方是同一個宗教信仰才走到一起的。西巴基斯坦掌握行政權力和財富的支配權,問題是東巴基斯坦的經濟比西巴發達。
東巴基斯坦的國土面積不如西巴基斯坦,但人口總數卻將近是對方的兩倍。自己的人口多、財富也多,為了一個宗教信仰而聽命於西巴,東巴越來越感覺不值。
而且東巴的經濟和印度的聯系十分密切,雙方完全是互惠互利的關系。無論從哪個方面考慮,東巴都希望獨立建國。於是在1971年,東巴宣布獨立,建立孟加拉國。面對這樣的情況,西巴當然不會同意,派遣軍隊鎮壓是肯定的。
印度支持東巴獨立,從而引發了第三次印巴戰爭。這次戰爭折騰了1年多,1972年年底,巴基斯坦軍隊撤離出孟加拉國。
孟加拉國與巴基斯坦的分家原因很復雜,除了印度的介入之外,還有兩大地區的政治、經濟分配不平衡的問題。在這一事件中,得利最大的還是印度,它成功的削弱了巴基斯坦。
(4)印度如何統一共和國擴展閱讀:
建立歷史
1947年,英國結束在印度的殖民統治,根據「蒙巴頓方案」,實行印巴分治政策,將英屬印度按宗教信仰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同時孟加拉地區也被分為兩部分,西孟加拉並入印度,1947年原印度的伊斯蘭教徒在巴基斯坦及東孟加拉兩地,建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1947年8月14日,巴基斯坦國家成立,由東孟加拉省、西旁遮普省、俾路支省、西北邊境省 、信德省 組成。首都卡拉奇。各土邦保持事實獨立,並自願選擇是否加入印度或者巴基斯坦。
1955年,東孟加拉省更名為東巴基斯坦省 。但是東西巴基斯坦之間隔著印度,距離相當遙遠,兩地語言也不通,加上經濟實權又被西巴基斯坦掌控,東巴基斯坦人民不甘被西巴基斯坦統治,油然而生了獨立的念頭。
1971年3月25日,租吉布·拉赫在東巴基所坦發動不合作運動並代表穆吉布·拉赫曼伊斯蘭教族長宣稱孟加拉國的獨立。巴基斯坦總統葉悔亞汗立即對東巴基斯坦進行軍事鎮壓,孟加拉國獨立戰爭爆發。
1971年12月,印度在蘇聯的支持下,對巴基斯坦發動武裝進攻,肢解了巴基斯坦,第三次印巴戰爭爆發。戰爭爆發時,西巴基斯坦向中國求援,由於當時中國正處於文革時期未能對西巴實行軍事援助,但在輿論上對印度進行了譴責。
1971年12月16日,西巴基斯坦釋放了印度軍人戰俘和東巴基斯坦孟加拉民族解放軍戰俘,並承認孟加拉國獨立。1971年12月17日,雙方達成停火協議。在這場戰爭中,印度佔領了巴基斯坦大約2240平方公里的領土。
1972年1月7日,東巴基斯坦成為獨立的孟加拉國。
1972年8月2日,為反對印度和蘇聯干涉巴基斯坦內政,中國否決了安理會關於孟加拉國加入聯合國的決議草案。
1974年孟加拉國加入聯合國。
1975年10月4日中國承認孟加拉國。
㈤ 印度的政體以及國體是如何產生的
印度是一個資本主義聯邦制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實權由總理掌握。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印度副總統在總統無法行使權力時,並不能自動接任總統。 行政權力由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行使。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首相人選,由總統任命首相。然後再由首相向總統提名副首相及其他內閣成員。 印度國務院設國務卿一名、國務委員若干名。不設副國務卿。 【憲法】憲法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宣稱印度為所謂的聯邦制國家,是主權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國。採取英國式的議會民主制。公民不分種族、性別、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點,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由聯邦議會及邦議會組成選舉團選出,每屆任期五年。總統依照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的建議行使職權。 【議會】由聯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組成。聯邦院共244席,議員由各邦及中央直轄區立法院議員選舉產生,任期六年,每兩年改選1/3。聯邦院每年召開四次會議。憲法規定副總統為法定的聯邦院議長。 【政府】聯邦總統普拉蒂巴·帕蒂爾 (Pratibha Patil),2007年7月當選總統;印度副總統兼聯邦院議長拜龍·辛格 印度·謝卡瓦特 (Bhairon Singh Shekhawat),2002年8月當選;首相兼國務卿曼莫漢·辛格(Manmohan Singh),2004年5月任職;執政黨印度國大黨主席為索尼婭·甘地。 【司法】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權力機關,有權解釋憲法、審理中央政府與各邦之間的爭議問題等。各邦設有高等法院,縣設有縣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委任。總檢察長由總統任命,其主要職責是就執法事項向政府提供咨詢和建議,完成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檢察權,對憲法和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等。 【政黨】 ①印度國民大會黨(英迪拉·甘地派)(The Indian National Congress〔Indira Gandhi〕):簡稱國大黨(英)。國大黨(英)是印度最大的資產階級政黨。據稱有初級黨員3000萬,積極黨員150萬。1885年12月成立,領導了反對英國殖民統治和爭取印度獨立的斗爭。印獨立後長期執政,1969年和1978年兩次分裂。1978年英·甘地組建新黨,改用現名。該黨現為最大執政黨,現任主席索尼婭·甘地(Sonia Gandhi)。 ②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1980年4月成立,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印度人民同盟。自稱有350萬黨員。印度人民黨是印度第二大資產階級政黨。代表北部印度教教徒勢力和城鎮中小資產階級利益,具有極端民族主義和極端教派主義色彩。現任黨主席為奈杜(Nai)。 ③印度共產黨(馬克思主義)(Communist Party of India〔Marxist〕):簡稱印共(馬)。1964年以孫達拉雅和南布迪里巴德為代表的一派從印度共產黨分出後組成。近年來發展較快,黨員增至70萬,是印度最大的左翼政黨。在西孟加拉邦長期執政。現任總書記哈·辛·蘇吉特(H.S.Surjeet)。 ④印度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India):成立於1920年。有黨員54萬。1964年分裂,以黨主席什·阿·丹吉為首的一派仍沿用印共名稱。1981年4月,丹吉因支持英·甘地與黨內發生分歧而被開除出黨,該黨再次分裂。現任總書記A·B·巴爾丹(A·B·Bardan)。 ⑤泰盧固之鄉黨(Telugu Desam Party):安得拉邦地方政黨。近年來是印度政壇的一支重要力量,1999年大選成為全國最大的地方政黨。在安得拉邦執政,黨主席、邦首席部長錢·奈杜(Narra Chandrababu Nai)以重視信息技術著稱。 【重要人物】 普拉蒂巴·帕蒂爾(1934/12/19~),聯邦總統、律師、政治家,國大黨成員,曾任拉賈斯坦邦邦長,現任印度總統。 普拉蒂巴·帕蒂爾,1934年12月19日出生於印度中部馬哈拉施特拉邦的一個檢察官家庭。她早年畢業於孟買的政府法律學院,獲法律學士和藝術學碩士學位。1962年,帕蒂爾當選馬哈拉施特拉邦議會議員,開始了從政生涯。1986年,她當選為議會聯邦院(上院)副議長,1988年擔任馬哈拉施特拉邦的國大黨主席,1991年當選為印度議會人民院(下院)議員。2004年,她出任印度拉賈斯坦邦邦長,成為印度歷史上第一位女邦長。 2007年6月14日,帕蒂爾被印度團結進步聯盟推舉為印度總統候選人。7月21日當選為印度首位女總統。 帕蒂爾的丈夫謝卡瓦特是一名教育家,也曾擔任過議員和市長的職務,有一雙兒女。 曼莫漢·辛格(Manmohan Singh)(1932/09/26~),總理、外交部長,資深政治家,國大黨元老,2004年5月19日被總統任命為新總理,並在任命國務院成員時兼職外交部長,22日正式宣誓就職。 2004年5月印度國大黨意外贏得印度第14屆議會選舉後,就在人們普遍看好國大黨主席索妮婭·甘地即將出任印度新總理之時,索妮婭·甘地於2004年5月18日表示拒絕出任,推薦前財政部長辛格出任。
㈥ 印度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印度的政治體制:議會制共和制
印度共和國(印地語:भारत गणराज्य;英語:Republic of India),通稱印度(印地語:भारत;英語:India),位於10°N-30°N之間,南亞次大陸最大國家。東北部同中國、尼泊爾、不丹接壤,孟加拉國夾在東北部國土之間,東部與緬甸為鄰,東南部與斯里蘭卡隔海相望,西北部與巴基斯坦交界。東臨孟加拉灣,西瀕阿拉伯海,海岸線長5560公里。
古印度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500年至1500年之間創造了印度河文明。公元前1500年左右,原居住在中亞的雅利安人中的一支進入南亞次大陸,征服當地土著,建立了一些奴隸制小國,確立了種姓制度,婆羅門教興起。公元前4世紀崛起的孔雀王朝統一印度,中世紀小國林立,印度教興起。1600年英國侵入,建立東印度公司。1757年淪為英殖民地。1947年8月15日,印巴分治,印度獨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成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政體:
印度是一個資本主義聯邦制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實權由總理掌握。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總統職位因去世、辭職或罷免等原因而出缺,印度憲法第65條規定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務。當新總統被選出及就職後,副總統恢復原有職務。總統如果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總統暫時代理總統職能直至總統返回辦公。
行政權力由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行使。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副總理及其他內閣成員。印度國務院設國務卿一名、國務委員若干名。不設副國務卿。
憲法:
憲法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宣稱印度為聯邦制國家,是主權的、世俗的、社會主義的民主共和國。採取英國式的議會民主制。公民不分種族、性別、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點,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由聯邦議會及邦議會組成選舉團選出,每屆任期五年。總統依照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的建議行使職權。
議會:
印度的立法權歸議會所有。議會分為上下兩院。上院稱為聯邦院,下院稱為人民院。
聯邦院議員不超過250人,其中,議長由共和國副總統擔任,有12人由總統指定,其他由各邦議會選舉產生。聯邦院不能提前解散,每年改選1\3的議員。
人民院有議員545人,其中,530人由各邦選民直接選舉,13人由中央直轄區選出,有2人由總統指定。人民院可以提出解散,議員任期5年。
政府:
行政機構由總統、總理和各部部長組成。總統由上下兩院和各邦議會的選舉團選出。總統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但沒有實權。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掌握實權。總理由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各部部長由總理提名,總統委任。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權力機關,有權解釋憲法、審理中央政府與各邦之間的爭議問題等。各邦設有高等法院,縣設有縣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委任。總檢察長由總統任命,其主要職責是就執法事項向政府提供咨詢和建議,完成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檢察權,對憲法和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等。
政黨:
(1)印度國民大會黨(英迪拉·甘地派)(The Indian National Congress〔Indira Gandhi〕):簡稱國大黨(英),通常稱印度國大黨。有初級黨員3000萬,積極黨員150萬。國大黨成立於1885年12月,領導了反對英國殖民統治和爭取印度獨立的斗爭。印獨立後曾長期執政,1969年和1978年兩次分裂。1978年英·甘地組建新黨,改用現名。2004年和2009年人民院選舉中兩次成為議會中第一大黨,在2014年人民院選舉中遭受重挫,僅獲得44個議席。
(2)印度人民黨 (Bharatiya Janata Party):1980年4月成立,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印度人民同盟。自稱有350萬黨員。代表北部印度教教徒勢力和城鎮中小商人利益,具有強烈民族主義和教派主義色彩。1996年首次成為議會第一大黨並短暫執政。1998年至2004年兩度執政。2014年再次贏得人民院選舉,成為第一大黨,在中央單獨執政,該黨成員納倫德拉·莫迪出任總理。
(3)印度共產黨(馬克思主義) (Communist Party of India〔Marxist〕):簡稱印共(馬)。1964年以孫達拉雅和南布迪里巴德為代表的一派從印度共產黨分出後成立。黨員81.4萬(2002年),是印度最大的左翼政黨。曾在西孟加拉邦長期執政,2011年5月結束在該邦連續34年的執政地位。
(4)印度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India):於1920年成立。1964年分裂,以黨主席什·阿·丹吉為首的一派仍沿用印共名稱。1981年4月,丹吉因支持英·甘地被印共開除出黨,該黨再次分裂。
(5)泰盧固之鄉黨(Telugu Desam Party):安得拉邦地方政黨。是印度政壇的一支重要力量,1999年大選成為全國最大的地方政黨。
㈦ 印度歷史上有幾次統一
孔雀王朝(佛教興盛)
笈多帝國(印度教興盛)
莫卧兒帝國(伊斯蘭教興盛)
㈧ 印度的建國過程
】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000年前後創造了印度河文明。約在公元前14世紀,原居住在中亞的雅利安人中的一支進入南亞次大陸,並征服了當地土著。約公元前1000年,開始形成以人種和社會不同分工為基礎的種姓制度。公元前4世紀崛起的孔雀王朝開始統一印度次大陸,前3世紀阿育王統治時期疆域廣闊,政權強大,佛教興盛並開始向外傳播。中世紀小國林立,印度教興起。自11世紀起,來自西北方向的穆斯林民族不斷入侵並長期統治印度。1526年建立莫卧兒帝國,成為當時世界強國之一。1600年英國侵入,建立東印度公司。1757年開始淪為英殖民地,1849年全境被英佔領。1857年爆發反英大起義,次年英國政府直接統治印度。1947年6月,英將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自治領。同年8月15日,印巴分治,印度獨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成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㈨ 印度是如何獨立的
西方國家在印度的殖民活動始於15世紀末16世紀初。1600年英國在印度建立東印度公司,按著荷蘭、法國也先後入侵印度。1757年6月爆發了印英普拉西戰役,印度戰敗,逐步淪為英國的殖民地。1849年英國佔領印度全境。19世紀中葉印度出現宗教和政治改革運動,民族主義政治團體日益增多,1885年12月28日印度國大黨成立。1891年4月,英國殖民者製造阿姆利則慘案,致使聖雄甘地領導的國大黨發動了全國規模的不合作運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印度的民族解放運動空前高漲,1946年2月,印度水兵在孟買和馬德拉斯等地舉行反英起義。英國為擺脫危機,派使團訪印,並提出建立印度聯邦、召開制憲會議、成立臨時政府的計劃。
1947年6月3日,英國公布「蒙巴頓方案」,同意把英屬印度按局民宗教信仰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自治領(巴基斯坦自指令包括現在的巴基斯坦國和孟加拉國)。同年8月14日和15日,巴基斯坦和印度兩個自治領分別誕生。印度人民經過長期斗爭,終於結束了英國在印度長達190年的殖民統治。1950年1月26日,印度宣布成立共和國。
領導人:甘地,全名為莫漢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印度人,1869年生。印度民族運動領袖,在印度被尊稱為「聖雄」。
甘地於1888年到倫敦學習法律,回國後在孟買當律師。從1893年起,他在南非長期進行反對種族歧視的斗爭,提出了「非暴力抵抗」的口號。1920年甘地回到印度,倡導對英國殖民政府「不合作運動」。甘地領導國大黨積極開展爭取印度獨立的斗爭。不久,國大黨通過了甘地的「不合作運動」方案。從此,甘地一直是國大黨的領袖,「非暴力」思想便成為國大黨的指導思想。從開始領導國大黨到印度獨立,甘地在印度人民爭取獨立的斗爭中起了重要作用。由於反抗英國統治,甘地曾3次被捕,先後絕食15次。此外,甘地還主張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在反殖民主義運動中團結合作,並提倡社會改良及婦女地位平等。
㈩ 印度共和國是怎麼統一的
英國人出賣的結果
以前印度有幾百個土邦
他們把外交國防權力通過條約的形式委託給英國換取保護
結果英國人在印度獨立時出賣了他們,印度吞並了全部土邦
實際上這些土邦很多從民族上宗教上和印度不是一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