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人在印度很沒有地位,那麼印度的高種姓女人地位如何
雖然印度高種姓的女人地位比低種姓的女人地位要高很多。但是高種姓的女人還是沒有支配自己婚姻生活的自由權利。因為在印度高種姓的女人是不允許嫁給低種姓男人,不然很有可能會被家族做出私刑處死的決定。所以相比起來高中性女人在印度的地位也沒有男性高。
最後想說的是高種姓的男人可以娶低種姓的女人,可是高種姓的女人絕對不可以嫁給低種姓的男人,不然就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加上家人也不會允許子女跨種姓通婚,子女實在要挑戰這一規定,做出來啥不好的事情,家人會動用私刑處死不聽話的子女了。
Ⅱ 印度那個教的女人地位最底
在印度,女人的地位是很低的,至少從表面看是這樣,除了在國際化的機場能看到女性服務員,無論是酒店的服務員,商店裡的店員,全是清一色的男人,女人,只是走在路上的風景,極其罕見。
在小鎮的路上,常常看到頭頂水罐和乾材的女人,窈窕的在路邊走著,那一身紅紗飄逸的窈窕女子,構成了入詩入畫的景色。 在工地里搬石頭的、修馬路的、田間勞作和放牧的都是穿著艷麗衣衫的女人。在可以剝掉一層皮的陽光下勞動,怎麼有這么多女人的身影?不知印度的男人都干嗎去了,女人的地位亟待提高啊。 印度女人喜歡在印堂中間點有吉祥痣,其顏色不同,一般為硃砂,形狀各異,在不同情況下表示不同意思,它是喜慶、吉祥的象徵。結了婚的女人還要在頭發中分處抹一道硃砂,表示已婚。
Ⅲ 印度女性的地位怎麼樣
印度的女性好像地位比其他的國家都要低吧?在之前各國女性勞動參與率的調查結果看出來,印度只有26.97%,是墊底排名。 為了保持種姓的血統純正,印度社會上允許童婚、並且鼓勵或強制要求寡婦殉葬。這是女性殉葬啊!現在居然還存在在其他國家。
不過現在,經濟飛速發展,印度女性受教育程度也相應提高了許多,希望他們自我意識逐漸覺醒和成長,不用再忍受愚昧,用努力與堅持贏回社會的尊重和應有的地位。
Ⅳ 印度是文明國家嗎什麼女人地位如此地下
是啊,國家的文化不同,韓國日本的女人地位也不高啊,只有中國的女人地位最高
Ⅳ 印度女人的社會地位如何
印度女子遭受的苦難是從胎里就開始的,許多母親懷孕後都到醫院進行胎兒性別測定。在一個家庭里,如果第一胎是女兒,她還有活下來的希望,第二胎的機會就小了,第三胎生存的希望就十分渺茫。
在印度,一般而言,嫁妝是來自女方父母的禮物,也是婚後生活的必用品。雖然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嫁妝習俗,但印度高額的嫁妝使婚姻如同買賣,年輕的男子根據自身條件要求不同檔次的嫁妝,彷彿成了貼上標簽的商品。印度人送女兒出嫁,要准備一大筆錢作彩禮送給男方。送的禮越多,女方在夫家的地位就越高。
據統計,每年約有9000名印度婦女因為嫁妝達不到婆家的要求而喪命,更多人致殘或身體留下永久的傷害。進入21世紀以來,嫁妝命案發案率仍以每年4.4%的速度增長,而婚姻不幸的家庭中,75%的婚姻問題與嫁妝直接相關。婦女地位低下,是嫁妝問題存在的根源。
從古至今,印度女性地位的最大的特點就是受到各種宗教和有宗教性質的法典影響。摩奴法典時代印度教對印度婦女地位的影響極大,。《摩奴法典》是印度教法中最有權威的一部法典。印度教對印度女性地位的影響,從《摩奴法典》和其不斷強化的種姓制度中集中體現出來。進入《摩奴法典》時代後,女神的那種災難性特徵演化成女性的本質是邪惡的這一主題,摩奴指出,誘使男人墮落,是女性的天性……因為慾望的力量十分強大,它甚至可以統治最賢能的人。正是基於這種對於女性的認識,在摩奴法典時代,印度女性地位十分卑微低下。在《摩奴法典》中婦女基本上沒有權利可言。
莫卧兒王朝建立後,伊斯蘭化初步完成,穆斯林為了達到長期統治印度的目的,同化印度教徒,甚至想同印度教寡婦結婚,遭到了印度教徒的強烈反對。為此印度教徒對婚姻給予了更多的限制並實行童婚,降低女性的結婚年齡,婚齡甚至下降到8~9歲。為了避免同穆斯林發生聯系,杜絕與穆斯林接觸、結婚的可能性,高級和中級種姓的女性開始戴面罩,並成為一種習俗流行起來,又大力宣傳寡婦為夫殉葬,並把這種做法視為最大的貞節和最高的美德施以宗教和道德色彩,致使殉葬制蔓延開來,為後世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總之,印度絕對是一個失衡的社會,在女性問題上沒有良知,底線特別低,針對女性的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多數男性都有嚴重的大男子主義傾向。在許多傳統女性心中,男人處在較高的地位,甚至相當於主人;而年輕的女權主義者卻在這個社會遭遇了來自宗教、輿論和男人多方面的壓力,他們的主張往往無效。
Ⅵ 印度婦女的地位和處境
婦女的平等權利地位,但由於歧視婦女的觀念早就被宗教化並一直延續至今,它已成為印度人民的一種基本價值觀念,不會被輕易改變。
首先是在對家庭財產的繼承和擁有上,印度婦女仍然極難以與男於同樣的方式得到、持有和處置財產。女兒出嫁時,父母多以珠寶首飾相送,田地、房舍及各種產業則由兒於繼承。社會學家MartyChen在對鄉村寡婦的考察中發現,在擁有土地的家庭中,僅有13%是作為女兒繼承的;而盡管有51%是作為寡婦繼承了土地,但他們那一份通常是由兒子控制。夫妻雙方對於女的監護權也不平等、1990年的「監護人及養護法」規定父親的權利是首要的,除非父親被發現不適於行使其權利,其他人不得被指派行使該項權利。
在當今印度社會,包辦婚姻仍佔多數,自由戀愛的較少,且在一些地區還將自由戀愛者私刑處死。在1997年4月到7月之間,《印度時報》便先後報道了3起青年男女因自由戀愛而導致5人遭私刑處死、1人被以拐騙罪要求警方拘留的事件,並評論說:「這反映出在這個國家很大一部分地區,個人選擇和自由的餘地很小,尤其是對婦女而言。」
在印度,千百年通過生子來完成宗教禮儀和傳續家系的重男輕女的思想使得大量的女嬰在未出生或剛出生時就被殺死。自從檢查胎兒疾患或缺陷的醫學手段於70年代引入印度,很快便成為一些人鑒定胎兒性別以決定是否妊娠的途徑。1999年9月l日《覺醒日報》在《還有無公理》一文中說,中央邦、北方邦、比哈爾邦和古吉拉特邦的農村如今盛行一種新的習俗,婦女們在妊娠期間紛紛去做腹部超聲檢查,以確定胎兒的性別,確定是女兒之後便自行墮胎,還常常有因墮胎導致自身死亡的事例。
印度教對婦女的看法總的說來是歧視的。正統的印度教都認為,婦女天生比男人低劣,並且從神學的角度對此加以解釋。印度教的三大教派之一的濕婆教派崇拜男性生殖力,認為「林伽」(男根,此為濕婆派崇拜的濕婆大神最基本的一個形象)代表著生命,具有創造萬物的超自然神力,是宇宙之源和最高力量的象徵。根據一則印度教神話,女人是濕婆採取「半女化」的方式產生的。女人在這里乃是通過男性自身的分化才出現的。具有高深的哲學理論基礎、自中世紀來在印度一直佔主導地位的商揭羅派,也是從男性原則來解釋世界,其學說中充滿了對女性的貶低。
Ⅶ 印度自古以來的婦女地位 謝謝
案例很多,略舉幾枚以證吾言不虛。據《新印度時報》、《印度斯坦報》、《沙哈拉報》、《覺醒日報》等報道,僅2000年11月到2001年2月,印度新德里及其周邊,共發生燒死小媳婦案件8起。據印度國家犯罪記錄局統計,1996年、97年、98年,全國分別有5513名、6006名和6917名婦女因嫁妝而被燒死、掐死、毒死或刺死。自殺的還不算。分別有35246名、36592名和41318名婦女因陪嫁而遭受殘酷折磨。有逐年上升的趨勢。
印度受到傳統男尊女卑的風俗影響,婦女社會地位低落,現實生活中的婦女有如次等國民,然而隨著女性意識的抬頭,基於男女平等,婦女開始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愈來愈多的婦女走出家庭,步入社會,表現不輸男性,使得印度婦女逐漸陰暗,迎向光明。
10月間,路經孟買,汽車進入市區的途中,被一個車隊阻斷了去路。當地的馬哈塔省(Maharashtra)正在選舉議員,這個掛滿旗幟的車隊,顯然是一列競選隊伍,為首的車上站著一位中年婦女,英姿颯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率領國大黨贏得5月國會選舉的桑尼雅.甘地(Sonia Gandhi),這位被9月6日富比世(Forbes)雜志推崇為全球最有影響力的十位女性之一,在亞洲排名第二,世界第三。
就在大家被這位印度最顯赫的婦女吸引的時候,一名形容枯槁的少女,懷抱著瘦弱的嬰兒,敲著街上汽車的車窗,用手指著她的嘴巴,再指一指懷中的嬰兒。她是印度街頭隨處可見的女乞丐。如果桑尼雅代表這個國家女權的極致,那麼這位少女勢無疑是處於社會最底層的縮影,兩者有如天壤之別。
印度知名的學術研究機構--塔塔社會研究所(Tata Instutute of Social Sciences)所長S. Parasuraman說,女性在印度神話及傳說中備受禮贊,印度教中象徵力量的Durga便是女神,但在現實生活中,女性卻飽嘗艱辛,屬於次等國民,桑尼雅只是特例。 (文轉五版)
--------------------------------------------------------------------------------
(文接頭版)
Parasuraman認為,這種現象有宗教與社會的原因。印度94%的人口信奉印度教與回教,而這兩種宗教都歧視女性。根據印度教的教義,一個人死前必需由兒子施以臨終儀式,靈魂才能得救,而且兒子繼承家產,有扶養父母的義務,於是父母千方百計的想生男孩,女孩先天就受歧視。
不僅如此,大約西元前750年寫成的印度教經典Padma Purana規定,女子在世間唯一的神就是她們的丈夫,她們唯一的工作就是順服丈夫,討丈夫歡心,不論他有任何缺陷。這種思想,深入民間,女性從小就被灌輸將來做個賢妻良母。
他表示,婚姻是許多女子的隱痛,因為印度盛行嫁妝,女子出嫁,如果沒有體面的妝奩,易受夫家凌虐。而且嫁妝不是結婚時一次付清,夫家在婚後多年還會不斷需索,腳踏車,機車,電視或者洗衣機,妻子因為父母無力負擔,而被夫家澆上汽油活活燒死的新聞,屢見不鮮。父母為了女兒的幸福,不得不勉力營治,女兒於是成為家庭的包袱。
事實上,印度人的婚姻多半由父母安排。而相親是女性一生之中極為羞辱的一刻,男方和他的家長應邀到女方家中。女方盛裝以待,用豐盛的食物款待男方,女方的家長免不了要誇耀女兒的手藝,例如強調菜餚都是女兒親手做的,然後才把女兒帶出來讓對方打量。
倘若對方滿意,雙方的父母就開始討論嫁妝。如果男方的條件好,比方是公務員,嫁妝就要多一些。反之,如果女方的條件好,譬如受過高中教育,嫁妝就可以少一些。如果談不攏,整個相親的過程就得重來一次。對女子而言,不論因為她外貌平庸,或是她的父親籌不出男方要求的嫁資而遭到拒絕,都是極大的創痛。
回顧印度的歷史,回教於7世紀時進入印度,16世紀因為信奉回教的蒙兀爾帝國統治印度而盛極一時,蒙兀爾皇帝Aurangzeb(1618-1707)並將回教定為國教,直到1858年最後一位蒙兀爾皇帝被英國逼迫遜位。回教嚴男女之防,女性不得與近親之外的男子接觸,外出必須戴面紗,生活形同受到禁閉。
雖然如今大部分的回教男子只有一位妻子,但是根據回教法律,他可以娶四個妻子,而且隨時隨地可以休妻,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大聲說三遍「talaq」意即「我休了你。」不論是在盛怒之下或是經過仔細考慮。女子不能多婚,離婚要經過法院宣判。
回教家庭中女孩的繼承權僅為男孩的一半,理由是男人將來要養妻子,而女人則有丈夫可以仰賴,不需要那麼多。
在印度教與回教這兩種宗教的影響下,印度女性無異家中的奴僕,很少機會受教育,也難以獨立謀生。終其一生,她都是某個男子的女兒,妻子,母親或祖母,沒有自己的身份。在傳統的印度家庭,丈夫對妻子的稱謂通常是:「兒子的娘。」
正因為這種男尊女卑的傳統價值觀,形成殺害女嬰的習俗,女嬰被悶死,淹死,毒死或餓死時有所聞。在印度北部靠近沙漠的Rajasthan,有個叫作女娃崗的小山丘,是當地人掩埋女嬰的地點。這種習俗也在南部的Marai發現。
德蕾莎修女成立的仁愛修道會,在加爾各達開辦育幼院,門口擺設搖籃,供人留置棄嬰,其中90%是女嬰。
農村盛行的棄養女嬰風俗,到城市演變為墮胎,婦女驗孕發現懷的是女胎,常在家人的驅使下流產。
長年歧視女性的結果,影響人口結構中的兩性比率。正常的社會,女性略多,否則就表示女性的地位低落。1947年印度獨立時男女比率是1000比987,到2001年時下降為1000比933,而印度可能是男女比例世界最低的國家。
造成女性,尤其是鄉村婦女,生活艱苦的因素還有嬰兒死亡率,2002年為每1000名活產嬰兒中有高達68名死亡,同一年在美國是6.9名,與印度經濟發展情況相當的中國是27名,墨西哥是25名。
嬰兒死亡率高,而家庭又重視男嬰,於是婦女生育頻仍,影響她們的健康,因為婦女在妊娠及授乳期間普遍營養不良。而且印度孕婦分娩的風險頗高,每10000人中有540人死亡,在世界上與尼泊爾並列第19。平均只有42%的婦女在分娩時,能得到專業的醫療協助。原因是印度政府的公共醫療支出僅占國內生產毛額的0.9%,在全世界175個有統計資料國家中,名列171,連巴基斯坦(1%),尼泊爾(1.5%)與孟加拉(1.6%)都不如。
在印度,很少婦女會為了逃避悲慘的宿命而選擇單身,因為單身女性在印度被視為不正常。即使是受過良好教育,有正當工作的單身婦女,也不能受到和男性相同的待遇。她們在辦公室裏,常常成為男性的話題,租房子的時候,要忍受房東無禮的詰問:「你晚上什麼時候回來?你會在這里接待男性朋友嗎?你不能有客人留宿。」
在鄉村,婦女單身多半是因為遭到遺棄或是死了丈夫。她們必須獨力撫育子女,負擔家計。印度教還有一種寡婦躍入丈夫火葬柴堆中殉葬的習俗。1987年九月,Rajasthan省Deorala地區一位18歲的婦女?RoopKanwar因為殉葬而震驚全國。然而,令人困惑的是,許多地方政治人物竟然贊揚Roop Kanwar為貞節烈婦。事後有人發現Roop Kanwar不願殉葬,但是夫家親屬用葯把她迷倒,拖進火堆。這些親屬均被法院起訴。
相信輪回的印度教把婦女喪夫視為前世作孽的一種懲罰,童婚制度下的童年寡婦,尤其不祥,在里閭之間最受排斥。在印度南部的婆羅門階級,寡婦必須著粗服,兩周剃發一次,終身不得參加家庭的宴飲。她們的生命既無希望,也無樂趣,一片空洞。
利用非暴力抗爭領導印度獨立的甘地是最早喚醒婦女意識的印度領袖之一,他在1919年時便說過:「如果非暴力是我們存在的法則,那麼未來要靠婦女。」
1947年印度獨立之後的憲法第十五條禁止性別歧視,規定男女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知識就是力量,它幫助婦女就業,在經濟上得以自立,也解放婦女的思想,改變她們的生活。
這種情形在城市中的中產階級最為顯著,受過良好教育的女子,在婚前便有工作,可以分擔家計,成為男子競相追求的伴侶,男性的徵婚啟事中常有「職業婦女優先」的注記,當然她們需要准備的嫁妝也比較少。
印度政府近年來發現受過教育的女子,不但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還可以影響她們未來的家庭與子女,是對抗貧窮的利器,於是鼓勵女童就學,免費提供她們制服與定額津貼,但是印度全國識字率,仍舊只有59.5 %,而且僅女性48.3%,遠不及男性的70.2%。
女性意識抬頭,促使許多受過教育的婦女投身社會運動,對抗她們認為不公的法律與制度,像是家庭暴力,酗酒,強暴,驗孕,性騷擾,環境保護等等,她們的努力,加速舊社會的解體與新觀念的建立。
然而,改變似乎並非一帆風順,1975年?MadhyaPradesh 省Indore地區62歲的回教婦女Shah Bano,結婚45年後被丈夫離棄,1978年她要求法院強制丈夫按月支付贍養費,法院鑒於她的丈夫是一位收入優渥的律師,判令他每月支付贍養費大約18美元。雖然按照回教的法律,丈夫對下堂妻子的贍養義務,以離異之後3次經期為限,也就是相當於3個月左右。
這項判決在1985年獲得最高法院確定,立刻引起回教基本教義派抗議,認為違反回教的法律,也牴觸憲法中關於宗教自由的保障。當時的總理拉吉夫.甘地(Rajiv Gandhi)擔心這項判決會引起回教徒騷動,下令予以撤銷,同時為了安撫回教徒,又在1986年經由國會通過了一項回教婦女法,禁止回教婦女援引保障一般婦女的世俗法律。年輕的回教部長Arif Mohammad Khan,為此憤而辭職。
這些波折顯示,千年的歧見很難一夕革除,但是今天印度大多數行業中不乏頭角崢嶸的女性,無論是醫生、科學家、工程師、民航機機師、警察首長等,而且從一九九二年起有了女性的軍官,她們的成就,證明女性解放運動已經展開,就像是一艘艨艟巨艦,雖然行動遲緩,一旦啟動,勢必勇往直前。
Ⅷ 在印度,女性的地位究竟如何
女性地位一直是我們探討也是一直在追求自由的一項東西,最近幾年來由於國民素質且思想的提高,我們國家女性地位是肉眼可見的提高,但是仍有我們需要努力的地方,並且現在還有些國家女性地位並不是很高。有人就會問在印度,女性的地位究竟如何?答案是低下的,在印度來說女性地位是很低下的,並且到現在也只有一點的變化,但是變化並不是很大。還有很多的女性地位低下的表現,但是具體的我們可以通過新聞或是查閱一些資料了解。所以我們也有慶幸我們生活在一個相對來說開明的國家,並且我們可以擁有相對的選擇權及自由權。
Ⅸ 印度真實女性地位是什麼
印度不僅有古老的文明,還是當今世界上發展最為迅速的國家之一,但是古老的文明和經濟的發展並沒有讓婦女的地位和權利得到保障。
現今世界,再沒有哪個國家的女性社會地位能像印度一樣低下了。輪奸、遺棄女嬰、童婚、一夫多妻……幾千年來這些野蠻行徑一直是籠罩在印度女性頭上的陰雲,從未因為時代的進步而煙消雲散。
以父權制為統治思想的雅利安人不斷地與印度融合,使印度母系社會的痕跡被完全抹去,給女性社會地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威脅。
吠陀時代後期,婆羅門教日臻成熟,女性受到的壓迫也更加嚴重。婆羅門教制訂了男優女劣的教宗,並且認為女性天性是罪惡的,會導致男性墮落,女性不被允許參加宗教活動,社會地位也一落千丈。
為保持種姓內部血統純潔,社會上允許童婚、鼓勵或強制要求寡婦殉葬。
種姓制度除允許同種姓間通婚外,還允許「順婚」(即允許高級種姓的男子迎娶低級種姓的女子),所以很多有女兒的低種姓家庭為改變社會地位,只能寄希望於與高種姓男子結婚。
宗教是使印度成為男權思想根深蒂固的國家的「元兇」。人類歷史上,男性們為鞏固社會地位,制定了各種規則來禁錮女性。他們剝奪女性受教育的權利,灌輸女性是男性從屬品的思想。
這種方法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都是有效且「碩果累累」的:古代中國有「三從四德」、「纏足」等陋習;19世紀時的歐洲則產生了符合男性審美的「沙漏型」身體標准,女性為了追求蜂腰豐乳,穿上對內臟傷害極大的緊身胸衣和笨重的裙撐。
這些畸形的社會行為的根本,是女性無力與處於統治階級的男性對抗的結果。
Ⅹ 中國女性和印度女性哪個地位更高(為什麼)
當然是中國的女人了
在印度,是重男輕女的還有階級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