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東印度公司是干什麼的
東印度公司是歷史上的一個臭名昭著的公司。
他們就是專門做人口販賣的業務的,所以說被世人所痛恨的。
現在這樣的公司應該是沒有的了,起碼是明面上沒有的了。
❷ 東印度公司做什麼的
東印度公司的主要貿易貨物是棉花、絲綢、靛青、硝酸鈉和茶。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作「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
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許可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許可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
當年,詹姆斯·蘭開斯特爵士拜訪了著名探險家拉爾夫·菲奇,了解到拉爾夫·菲奇在東方的探險經歷,隨後詹姆斯·蘭開斯特參與了東印度公司的創建。
拉爾夫·菲奇旅途中所寫的關於印度社會狀況的報告,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據以進行其早期商業冒險活動的重要資料之一。
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助理政府和軍事作用。
(2)印度東方公司怎麼樣擴展閱讀:
壟斷道路
貿易壟斷
許多公司的職員發財回到英國後建立了自己的不動產、企業和獲得了政治權利。在英國國會中公司建立了一支自己的說客隊伍。
但一些原來與東印度公司協助的有野心的商人也對公司施加壓力,他們希望能夠在印度建立自己的私人公司。
在這些壓力下,1694年國會通過了一個非管製法案。這個法案允許任何英國公司與印度貿易,除非國會通過法案禁止該貿易。這樣英國國會實際上取消了施行了約100年的許可狀。
1698年國會通過法律建立了一個平行的「東印度公司」(官方名字為「英國東印度貿易公司」)這個公司擁有國家保障的二百萬英鎊的資金。
但舊公司強大的分股人很快就購買了31.5萬英鎊的新公司的股份,這樣他們就在新公司中佔多數了。兩個公司在英國和在印度抗爭了一段時間,都想獲得貿易的主宰地位。
但很快就看得出老公司實際上幾乎沒有遇到任何競爭。最後兩個公司於1702年合並,同時參加合並的還有政府的一些機構和兩個其它公司。
這個新公司向政府出借了320萬英鎊,作為交換獲得了此後三年的獨一特權。這個合並公司的全名為「英格蘭商人東印度貿易聯合公司」。
此後幾十年中國會和東印度公司之間不斷爭戰,公司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永久性的設施,而國會則不放過任何機會來佔用公司的財富而同時不使它獲得更大的自主權。
1712年雖然政府還清了它的債,但仍立了一條法律重申了公司的地位。1720年英國15%的進口來自印度,幾乎所有進口通過東印度公司。
公司通過其說客它再次保證了其影響,1730年公司的許可狀被延長到1766年。此時英國和法國成為了大敵。兩國之間常常為控制殖民地而發生小戰爭。
1742年,由於政府懼怕戰爭會導致財政困難,同意將東印度公司的許可證的期限延長到1783年,代價是公司向政府再貸款100萬英鎊。最後小沖突真的導致了戰爭。
從1754年到1763年在七年戰爭中,英國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加固其在歐洲和北美洲的土地。戰爭也波及到印度。公司軍隊與法軍在那裡爆發沖突。
與此同時英國通過工業革命超過了它的歐洲競爭者。由於戰時軍隊和經濟的補給需要與印度的貿易大增,同時英國獲得原材料的能力和生產方式的效率也提高了。
其結果是英國人的生活水平提高。這個富強導致的生產和需求又提高了它對遠洋貿易的需要。東印度公司成為英國對世界市場的單一最大佔有者,並對政府施政加以影響。
硝石貿易
自17世紀中期,東印度公司開始涉足硝石貿易。由於硝石是製造火葯的原料,因此英國軍隊對硝石的需求十分殷切。
而英皇每次訂下的合約往往需要上數百噸的硝石,東印度公司則可從中賺上數萬鎊。公司其中一位總督甚至曾經在1864年說到,從賣硝石賺的錢比課鹽稅還要高。
在這段時期,東印度公司於中國、印度和英國建立了一條呈三角關系的貿易航線,好使英國從當地進口茶葉和絲綢。
❸ 「東印度公司」到底是個什麼公司為什麼比一個國家還強大
東印度公司的全稱叫做荷蘭東印度公司,這家公司之所以那麼強大是因為它是第一個可以發行貨幣以及組織傭兵的一個公司。除此之外它還是世界上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甚至還能夠對其他國家進行佔領殖民地的公司,這個公司的實力已經是可以與其他國家來作比較的了。
東印度公司的存在有利也有弊,曾經能夠叱吒一方,現如今也已經長眠於歷史中了,以往的輝煌讓現在的東印度公司看起來更加落寞了,曾經讓東印度公司不斷侵略的東方,現如今也已經在國際上站穩腳跟,有了影響力。
❹ 像東印度公司這樣的特權公司他么有什麼特權
可以自行組建軍隊,幫助大英帝國擴張版圖,在殖民地有鑄幣權,並設置總督。這直接導致了東印度公司實力大增,富可敵國,連國家統治者都得讓他三分。
❺ 東印度公司真的只是公司那麼簡單嗎
當然沒那麼簡單,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作「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許可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許可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
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建立了英屬印度,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助理政府和軍事作用。
東印度公司對從英國到印度的路途也有興趣。早在1620年該公司就聲稱對南非桌山一帶有擁有權。後來它佔領和統治了聖赫勒拿島;又參與佔領和建設香港和新加坡;以及僱傭威廉·基德對付海盜;另外,公司在印度引入和種植茶。
公司歷史上其它值得注意的事件包括:將拿破崙關押在聖赫勒拿島上、伊利胡·耶魯靠東印度公司發財,而其貿易在英國美洲殖民地則導致了波士頓傾茶事件。東印度公司的船塢為聖彼得堡提供了一個原型,其管理機構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機構,而其公司組織則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個成功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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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為什麼當時東印度公司那麼厲害,能養的起武裝部隊
幾十年的時間里,在東南亞、印度的東西海岸、波斯灣都設立了這樣的據點,逐步形成了屬於自己的地區貿易布局。除此之外,東印度公司還將海洋作為中心,沿岸挑選一些合適的地方作為自己的貿易據點,最後逐漸形成一套巨大的貿易網路,把自己融入整個印度洋、東南亞和西亞的貿易。而這,就是它藉助當地貿易的支點。第二:自己得有實力如果自己沒有一定的實力,那麼即便是支點找的再好,也很難存活下去。但是東印度公司在這一點上絕對沒有問題。因為它除了資本雄厚,還有很強大的軍事實力。可以說,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和它的軍事是分不開的。要知道,當時的英國商船可不是一般的民用船隻,而是配備的有幾十門大炮的「軍用船」,所以從做生意轉化為打仗,也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配備這些武器也並非是對抗當地人,而是葡萄牙人。因為此時的葡萄牙人已經到了這個地方,手裡擁有著很多的貿易資源,但只要打仗的話,就可以把他們給弄走。當地人是怕葡萄牙人的,英國人只要將葡萄牙人打敗,那麼就會對當地人產生一種強大的威懾力。這時候做生意也就是相對容易一些了。所以我們最後可以看到,東印度公司之所以能夠在短短二三十年就形成這么成功的貿易擴展,除了本身先進的制度以外,藉助已有的貿易結構也是它成功的一大秘訣。但是在借力的同時自己還得擁有支點和實力,否則也很難成功。
❼ 歷史上比國家還強大的的「東印度公司」,到底是個什麼公司
東印度公司是一個披著貿易的流氓公司,主要是靠剝削殖民地而獲得財富。
在十七世紀的時候,有許多西方強國看到荷蘭通過殖民能為自己國家帶來了大量的財富。所以這些國家紛紛效仿荷蘭,開始對印度等國進行殖民統治,壓榨他們獲得大量財富。
東印度公司就是通過征服一個弱小的國家,將其變成自己的殖民地,然後低價收購當地的特色產品,將其以高價賣給歐洲國家賺取差價的方法,一步一步積累自己的財富。甚至更過分的是將那些鴉片賣給亞洲國家,以獲取巨大的利益。
❽ 東印度公司有沒有大炮說實話
東印度公司有大炮。
簡介:
1602年荷蘭建立的具有國家職能、向東方進行殖民掠奪和壟斷東方貿易的商業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並被獲准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並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將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亞洲地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二萬五千名員工,一萬兩千名船員。見西歐16~18世紀的海外殖民掠奪。尼德蘭聯省共和國(States-General of the Netherlands)給予公司在亞洲進行殖民活動21年期限的壟斷權,這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國公司也是第一個發行股票的公司,這也是世界上第一個特大公司,政府持有股份,有為戰爭支持薪水,與外國簽訂條約,鑄造貨幣,建立殖民地等權利,在近200年的時間里,在世界貿易中有重要影響力,每年給政府分紅18%,直到1800年公司正式解散,其財產和債務由巴達維亞共和國(Batavian Republic)承擔,公司的殖民地成為荷屬東印度,在19世紀又擴展到了整個印度尼西亞群島,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印度尼西亞。
❾ 東印度公司是怎樣滅亡的
有三家主要的東印度公司。這三家東印度公司滅亡的原因:
一、荷蘭東印度公司解散的主要原因在十八世紀時,荷蘭與英國之間的戰爭不斷,兩國在1780年-1784年間的戰爭,由於國內對於亞洲貨品的需求量大減,導致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經濟出現危機,終於在1799年12月31日宣布解散。
二、英國東印度公司垮台的原因:
1、公司職員貪污走私成風,使公司總收入銳減。
2、因公司對印度人民的橫征暴斂,造成印度人民不斷起義。而公司要鎮壓起義,就需大筆開支。這樣就造成了惡性循環,使公司陷於重重危機之中。
3、東印度公司是商業壟斷資本的代表,而工業資本在英國迅速發展壯大,商業資本逐漸失去了它往日的地位。
三、丹麥東印度公司,1801年拿破崙戰爭及1807年哥本哈根戰役期間,英國海軍曾先後攻擊哥本哈根,使丹麥喪失了所有的艦隊及Heligoland島嶼。英國稱霸海洋,使丹麥東印度公司從此成為歷史。
(9)印度東方公司怎麼樣擴展閱讀: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成立並發展:
從16世紀中後期開始,英國急於走上海外貿易之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曾信誓旦旦地宣稱:「我們也有從事海外貿易的自由,在大海和天空面前,世界上的眾生是平等的。」和她有一樣訴求的,是都鐸王朝的王公貴族們,他們積極支持建立特許公司、大力發展海外貿易,東印度公司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成立的,其目的就是與印度、南洋和中國建立直接的貿易關系。
1600年12月31日,伊麗莎白授予東印度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這標志著英國東印度公司正式成立。
整個17世紀,東印度貿易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主要商業活動。同時。其他歐洲國家也組建過專門從事東方貿易的東印度公司,分別是荷蘭、法國、丹麥、奧地利、西班牙、瑞典等。而荷蘭的東印度公司,是當時世界上實力最雄厚的貿易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牢牢掌控著東亞、南亞、東南亞等地的貿易市場。
1651年開始,英國國會通過《航海條例》,英荷兩國的貿易競爭終於發展成武裝沖突。經過三次英荷戰爭,荷蘭敗北,英國最終取代荷蘭成為新的海上霸主。
從此,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逐步獨霸印度,染指中國,其主業則立足於南亞次大陸,通過稅收獲取主要利潤。
❿ 東印度公司合法嗎
合法 符合國際法嗎 國際法最早一開始制定就是為了保護大國利益的
鴉片戰爭中的英國艦隊
破產和轉型
由於英國東印度公司擁有直接控制全印度的巨大商貿權力,英國政府開始產生不安,向公司提出了種種干預,並逐步把公司對印度的財政、軍政和政治控制權收回到政府手中。
1813年,東印度公司失去了在印度的貿易壟斷權,盡管公司的船還在進行海上貿易,但利潤已經大為減少。
同年,英國政府又取消了東印度公司對中國的貿易壟斷權。公司對華貿易特權被取消後,來廣州十三行貿易的英國商人,從原來統一由東印度公司組織而變為散商,英國政府特派官員與中國政府交涉商務事宜,使原來商人與商人之間的交涉轉變成政府間的交涉,由此埋下了中英兩國沖突的種子。種種權力被取消後,東印度公司開始走向破產。
1857年到1858年,印度發生反英民族起義,這次起義終結了英國通過東印度公司管理印度的體制。1858年,東印度公司從英國官方的文件中永遠消失,英國政府從此直接統治印度直至1947年。
東印度公司死了,但是它對印度的行政管理成為英國公務員制度的原型。19世紀60年代,英國東印度公司把在印度的所有財產都交付英國政府,公司僅幫助政府從事茶葉貿易(尤其是與聖赫勒拿島)。《東印度公司股息救贖法案》生效後公司於1874年1月1日解散。
東印度公司為英國聚斂足夠的財富後,終被一腳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