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蒙語里巴特兒是什麼意思
在蒙語中,巴特爾是勇士的意思。他不一定出身高貴家族,但是他具備了獨特的勇氣,能夠拋棄自己個人的利益,勇敢果決的在危機時候做出英勇行為。巴特爾可能是任何一個具備了堅毅、勇敢、頑強、絕不屈服的人,蒙古人認為,他是受到長生天眷顧的勇者。
這些勇士們,構成一個受人尊崇的群體,稱為巴圖德(Baatuud)。
蒙古人希望自己的兒子,能夠具備勇士的特質,因此經常以巴特爾來做為命名。在歷史上,各個蒙古部落也經常把巴特爾當成是一個尊榮的頭銜,授與部落中的勇者。
『貳』 佛陀的佛之涵義
在佛教巴利文原典中,多處都提到一位遊方者名叫婆蹉種。一次,婆蹉種來到佛處,問道:
「尊敬的喬達摩啊,神我是有的嗎?」
佛陀緘口不答。
「那麼,可敬的喬達摩,神我是沒有的嗎?」
佛還是保持沉默。
在佛陀時代,類似於婆蹉種這樣的遊方者不乏其人,他們在和別人討論時,為了辯論而辯論,時常用形而上學方面的問題來同別人爭辯。其中十個有名的形而上學的問題是:
一、有關宇宙的問題
1.宇宙是永恆的嗎?
2.宇宙不是永恆的嗎?
3.宇宙是有限的嗎?
4.宇宙是無限的嗎?
二、有關心理學方面的問題
5.身與心是同一物嗎?
6.身是一物,心又是一物嗎?
三、佛陀悟證的境界問題
7.如來死後繼續存在嗎?
8.如來死後不再繼續存在嗎?
9.如來死後是既存在亦同時不存在嗎?
10.如來死後既不存在亦同時非不存在嗎?
佛陀對討論以上這些形而上學的問題不回答,所以每當有人向佛陀提出以上問題時,佛陀總是沉默不語。
佛陀為什麼不回答以上這些形而上學的問題呢?首先,這些問題與佛陀的教誨沒有多大關系。在早期佛教教義中,佛陀特別強調戒、定、慧三無漏學和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和有漏皆苦三法印。佛陀不止一次地說,「比丘,我所講的法只有兩件事:苦和苦之止息(即涅槃)。人類充滿了痛苦,我們當務之急的任務就是要去除痛苦,所以我解釋這些法,因為它們有用處,它們與修煉身心的梵行有根本上的關系,可令人厭離、去執、入滅,得寧靜、深觀和涅槃。因此我解釋這些法……。」而在以上十個形而上學的問題中,前四個問題是有關宇宙的期限和廣度的問題,這是宇宙論,它們與佛陀的教誨關系不大。不管世界是永恆還是非永恆,有限還是無限,它們都無益於人類對痛苦之解脫。
接下來兩個問題是有關身與心方面的問題。根據佛陀的教誨,諸法無我,這是三法印之一。事實上,無我的教義是佛教的一大特色,所以若有人問身與心是同一物還是不相同,對佛陀的教誨而言,這簡直是風馬牛不相及。對佛教來說,這些問題根本就無從說起。最後幾個問題是有關佛陀悟證的境界問題。佛陀悟證的超凡境界只能通過修行而悟證之。對普通人來說,他們永遠也不會明白這種超越現世的境界,即使佛陀為他們解釋。所以以上這些形而上學的問題與佛陀的教誨關系不大,它們與修煉身心的梵行根本無關,它們不能令人厭離、去執、入滅,得到寧靜、深觀和涅槃,因此,佛陀沒有解答這些問題。所以每當有人向佛陀請教以上這些形而上學的問題時,佛陀總是保持沉默。
其次,形而上學的問題會把人們引入歧途,使人迷失方向。
佛陀時代,一位比丘名叫曼童子,有一天,他午後靜坐時,忽然起來去到佛所,行過禮後在一旁坐下,就說:「世尊,我正獨自靜坐,忽然起了一個念頭:有十個問題你從來沒有給我們明確的解釋。每當人們向您問起這些問題時,您總是將之擱置一邊,沉默不語。我不喜歡這種做法。世尊,今天您若跟我解釋清楚這十個問題,我將繼續修梵行;如果世尊仍對這些問題保持沉默,我便會失去信心,不再修梵行。如果世尊知道世間是永恆的,就請照這樣給我解釋。如果宇宙不是永恆的,又為什麼?如果您對這些問題也不知道,就直接說:『我不知道。』」
佛陀說:「你這愚蠢的人啊!你當初出家修行就是為了了解這些形而上學的問題嗎?你跟隨我修梵行時我答應過你將會回答這些問題嗎?」曼童子回答說:「世尊,沒有。」佛陀說:「在你還沒有得到如來的答案之前就要死掉了。曼童子,假使有一個人被毒箭所傷,他的親友帶他去看外科醫生。假如當時那人說:我不願把這毒箭拔出來,除非我知道是誰射我的,他是剎帝利種姓、婆羅門種姓、吠舍還是首陀羅種姓;他是高、是矮還是中等身材;他的膚色是黑色、白色、棕色還是金黃色;他來自哪一個城市或鄉村。我不願取出此毒箭,除非我知道我是被什麼弓所射中,弓弦是什麼樣的;哪一型的箭;箭是哪種毛制的;箭簇又是什麼材料所制……曼童子,這人在未弄清這些答案之前早就死了。同樣,如果有人說,我不要跟隨世尊修梵行,除非他回答我,宇宙是否永恆等問題,此人還未得到如來的答案就已告死亡了。」由於人生是短促的,如果某人整天為這些形而上學的問題所困擾,窮追不舍,追根窮源,這便誤入歧途,終將一無所獲。
再次,由於語言的局限性,凡夫無法通過語言明了這些問題。
語言是人類創造的,用以表達人類由感官與心靈所體驗到的事物、經驗、思想和感情。它代表我們所熟知的事物與意念的符號。它局限於時間、空間和緣起法,語言不可能超越這些范圍。換句話說,人類只能在時間、空間和緣起法允許的范圍內用語言表達一件事、一種境界。有時,人類的語言甚至不足以表示日常事物的真實性狀。例如經驗告訴我們,有時我們會有一種激情或感受,但卻無法用語言表達出來。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所以人類的語言不是萬能的,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了知真理方面,語言更是不可能十分准確而且易致差錯的。因為絕對真理(例如涅槃)超出時間、空間和緣起定律的限制,人類只能親自證悟,而不可能用語言描述之,即所謂心行處滅,言語道斷。事實上,這些問題永遠不可能通過語言文字而獲得充分而圓滿的答復,沒有任何語言文字可以表達這種經驗。就像在魚的詞彙里是沒有形容陸地的字眼一樣。比如烏龜對他的朋友魚說,它剛到陸地上散步回到水裡。魚說:「當然你的意思是說游泳了。」烏龜想對魚解釋陸地是堅硬的,不能在上面游泳,只能在上面步行。可是魚卻堅持不可能有這么一樣東西,陸地一定也是液體,和它住的湖一樣,有波浪,可以在上面跳潛游泳。同樣,在普通凡夫的詞彙里,不可能找到適當的詞句去描繪涅槃。可是目前有不少人用世界上最美妙的詞語去描繪涅槃的崇高境界,有人甚至不惜絞盡腦汁,長篇累牘地論述佛陀入滅後的奇妙境界。其結果正如《楞伽經》里所說愚人執著語言文字,如大象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最後,對機說法,因材施教是佛陀教化眾生的方法。佛陀並不是一台計算機,不管什麼人問什麼樣的問題,他都會不加思索地回答。他是一位很講究實際效益的老師,充滿了慈悲與智慧,他並不是為了炫耀自己的知識而答問,而是為了要幫助問話人走上正覺的道路。他和人說法時,時刻不忘對方的水平、傾向、根器、性格以及了解某一問題的能力。
根據佛說,對付問題有四種方式:
1.當問題比較直接、明顯,而且避免了形而上學的問題時,這些問題必須直截了當地答復。例如苦之因是什麼?
2.某些問題必須以分析的方法解答,例如佛教是唯心主義還是唯物主義?
3.另有一些問題必須以反問為答復。
4.有一類問題必須以緘默不語為答復。例如當有人向佛陀尋問有關形而上學方面的問題時,佛陀常常是保持沉默。
所以,當婆蹉種問佛陀有無神我時,佛陀總是保持沉默。佛陀的緘默對婆蹉種的影響勝過任何雄辯。悲智雙全的佛陀曾為這位困惑的求法人煞費苦心,並對他表示深切的關懷。
也許有人會問,佛陀到底是否能回答以上十個形而上學的問題?我們姑且先不作任何結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佛陀所知的法一定比他所說的法要多得多。
有一次,佛陀在憍欣賞彌(今印度阿拉哈巴特附近)一座屍舍婆林中經過時,他取了幾片葉子放在手裡,問他的弟子們道:「比丘們啊!你們意下如何?我手中的幾片葉子多呢,還是此間林中的葉子多?」「世尊,你手中只有很少幾片葉子,但此間屍舍婆林中的葉子卻多得不可勝數。」
「同樣,我所知的法如同屍合婆林中的葉子,而我已經告訴你們的如同我手中的葉子,只有一點點,我所未說的法還有很多呢!而我為什麼不為你們說那些法呢?因為他們沒有用處,不能引導人證得涅槃。這就是我沒有說那些法的原因。」
因此,斯里蘭卡著名的佛教學者jayatilleak說:「並不是因為某些事佛陀不知道,而是因為語言的限制,佛陀無法將那超越感官的境界用普通語言表達出來。」
綜上所述,佛教反對熱衷於討論形而上學方面的問題,而提倡求實的精神。可目前有少數自以為高明的佛教學者,不顧現代社會的實際需求,高談闊論,講起佛法來玄而又玄,一會兒天上,一會兒地下。當然,對於佛教中那些抽象而又深奧的理論,我們不是不可以研究,但過分糾纏於此則有失偏頗。所以,在宏揚佛法的方法上,我們也應向佛陀學習,結合當今現實社會的需要,多講些通俗易懂、對日常生活又有指導作用的佛法,少講些空洞的玄妙的大話。
佛陀(Buddha),這是印度古代梵文Buddha的音譯。
亦譯作「佛馱」、「浮陀」、「浮屠」、「浮圖」等。意譯為「覺者」、「知者」、「智者」、「覺」。覺有三義:自覺、覺他(開導眾生覺悟)、覺行圓滿(徹底的覺悟,究竟圓滿),是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
而,凡夫缺此三項,聲聞、緣覺缺後二項,菩薩缺最後一項,只有佛才三項俱全。小乘佛教講的「佛」一般是用作對佛祖釋迦牟尼的尊稱。大乘佛教除指釋迦牟尼外,還泛指一切覺行圓滿者。宣稱三世十方,到處有佛,其數如恆河沙數。如過去有七佛、燃燈佛;未來有彌勒佛;東方有阿閦佛、葯師佛;西方有阿彌陀佛,信仰面很大的還有毗盧遮那佛(大日佛)等。從佛身說,佛有三身:既法身佛、報身佛、應身佛。但,佛陀,這個詞還有更深的含義。如果一定要對「佛陀」這個詞下一個定義的話,那就是擁有「四身五智」的無上智慧者。佛陀包含了「斷」、「證」、「功德」、「四身」、「五智」。 「斷」指斬斷一切煩惱障和所知障的涅槃境界。
「證」指徹悟二諦和萬事萬物的體性和事相。
「功德」指斷證所獲得的身口意不可思議的無量功德。
「四身」指自性身、智法身、報身、化身。
「五智」指法界體性智、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事智。「無上」指超越一切凡聖,無與倫比。
『叄』 巴特在達斡爾語中是什麼意思
達翰爾語屬於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巴特在蒙古語中是勇士,勇猛,多用於人名
『肆』 黑執事官方人物性格具體描寫
塞巴斯蒂安·米卡利斯/Sebastian Michaelis/セバスチャン・ミカエリス
故事的主角,凡多姆海威的執事,與夏爾訂下了契約。真正身份是惡魔,原形是烏鴉。象徵:烏鴉、藍蝶、黑貓。身高186cm。人類的攻擊對他無效、左手的手背有著一個魔法陣(契約證明)。「塞巴斯蒂安」是當前主人夏爾所取的名字(由來是以前凡多姆海威家所飼養的寵物犬←←其實塞巴斯蒂安知道這事以後差點氣死),本名不詳。
品格、修養、知識、樣貌都是完美。有時表面沒有出面大罵、但心裡卻給予對方毒舌的評論。經常幫園丁、女僕及廚師收拾善後。喜歡貓科動物(尤其是貓),喜歡按貓手掌上的肉球(夏爾的臉頰也算在內)。討厭狗。
「身為凡多姆海威家的執事,怎能連這點小事也辦不到?」「我只是一名執事罷了。」「Yes, My Lord!」是他的口頭禪。名言「我只是一名執事罷了(私はあくまで(akumad)執事ですから)」中,其實隱含著「私は悪魔で(akuma de)執事ですから(我是一名惡魔執事)」的意思(音同)。
夏爾·凡多姆海威/Ciel Phantomhive/シエル・ファントムハイヴ
凡多姆海恩家現任主人,襲父輩伯爵爵位,出生於1875年12月14日,漫畫開始為12歲,至漫畫第14話已過13歲生日,身高不詳。
12歲就是製造糖果和玩具的大規模公司「凡多姆公司」的社長,是個天才實業家。性格任性傲嬌,冷靜沉寂,堅強不屈。下午茶時間是不可或缺的,從他偷吃塞巴斯蒂安為了來客所做的「暴坊伯爵」巧克力雕像的頭可以窺見夏爾身為小孩愛吃甜食的一面。
為了女王背負了骯臟的工作——管理英國的黑社會,又被稱為「邪惡貴族」、「女王的看門狗」、「黑社會的秩序」。漫畫第28話證實患有哮喘。對貓過敏。
10歲生日當天,父母被仇人殺害,宅邸被燒,夏爾被擄走。被惡趣味的貴族當做祭品用於召喚惡魔的某種儀式,之間歷經了一個月的折磨。絕望中的夏爾召喚出了惡魔即塞巴斯蒂安,殺死了儀式上的所有人,與塞巴斯蒂安簽訂了契約。
契約具體內容為:1.直到夏爾復仇成功為止,一直守護著他、不背叛他;2.絕對服從夏爾的命令;3.絕對不允許欺騙夏爾。要求要讓羞辱他、將他推向地獄般的痛苦的人得到應有的代價,在目的達成前,塞巴斯蒂安就以一名執事的身份跟隨他。
帶著眼罩的右眼有個與塞巴斯蒂安相同的魔法陣(契約證明)。這個「契約書」有可以命令塞巴斯蒂安做任何事的功能,而且要絕對服從,但契約書也是惡魔用來追蹤訂下契約者(獵物)的標記,同時意味著訂下契約者絕對無法從惡魔身邊逃離。
文森特·凡多姆海威/Vincent Phantomhive/ヴインセント・ファントムハイヴ
10話初登場(回憶)。
前任凡多姆海威伯恩。夏爾的父親。於1885年12月14日夏爾10歲生日當天,與妻子一同被殺害。學生時代就讀於威世頓學校,為「深藍的貓頭鷹館」(青館)的監督生。也是「碧之奇跡」的締造者。
表面上很溫柔,是個寵愛孩子、妻子的好父親、好丈夫,但其實和夏爾一樣身為「女王的番犬」,管理英國的黑社會。
瑞秋·凡多姆海威/Rachel Phantomhive/レイチェル・ファントムハイヴ
10話初登場(回憶)。
夏爾的母親,安潔莉娜(紅夫人)的親姐姐。在夏爾10歲生日當天與文森特一同被殺害。
頭發顏色為亞麻色,遺傳自母親。從不擺架子的溫柔美女,其實性格很豪爽。生前患有哮喘,身體一直不怎麼好。
克勞迪婭·凡多姆海威/Claudia Phantomhive
35話時名字首次出現於葬儀屋隨身攜帶的紀念章上,本人面貌未公布。
漫畫85話證實為夏爾的祖母,文森特、法蘭西斯的母親。死於1866年7月13日,死時36歲。
田中/Mr.Tanaka/タナカ
凡多姆海威家的上任管家,是夏爾父親文森特的得力助手。塞巴斯蒂安為新任管家後身體變小,常常無所事事的喝茶。但必要時會重新出任管家,比如在凡多姆海威宅邸宴會事件塞巴斯蒂安假死期間田中就重新出任管家。
在漫畫43回中,對想傷害夏爾的人施展柔術,可見田中年輕時常常處理想傷害主人的不利之徒。漫畫100回中手持武士刀抵擋追兵,並說出名言「只要主人下令,任何事情都要完成。那樣才是凡多姆海伍家的傭人!」
梅琳/ Mey-Rin/メイリン
凡多姆海威家的女僕。個性迷糊,且笨手笨腳,講話也是溫溫吐吐。帶著眼鏡視力極差(超級嚴重遠視),拿下眼鏡視力神准。眼鏡是梅林剛到凡多姆海威家工作時,夏爾送她的。
之前是個殺手。經常弄破碗盤、茶具,破壞力不亞於菲尼安。被塞巴斯蒂安吐槽「她的問題根本就不在於視力好不好,而是自己的腦袋」。受聘於凡多姆海威家的條件是「保護宅邸」。在成為女僕前曾是擁有神人般的準度的狙擊手,摘下眼鏡或拿槍之後性格會變得極為冷酷,不喜歡用狙擊鏡,眼鏡也會拿掉。摘下眼鏡是位美女。步槍像是用手槍一樣使用,也擅長使用雙槍。
菲尼安/ Finnian/フィニアン
凡多姆海威家的園丁。男性。個性爽朗但迷糊非凡的年輕人。有將一整個花園瞬間變成荒地的能力。常把樹折斷(有時是夏爾的拐杖)。力氣巨大無比,腳程奇快。因此夏爾以童話故事中擁有相同特徵的金發少年之名「菲尼安」作為他的名字。
受聘於凡多姆海威家的條件是「保護宅邸」。身體強壯到重物擊中頭部都不會暈倒或死亡。在成為園丁之前是作為研究「怪力」的注射用實驗品,代號為S-012。夏爾送給他的草帽是為了讓他遮蓋脖子後的編號。
巴魯托/ Baldroy/バルドロイ
凡多姆海威家的廚師。美國人。男性。嘴裡常叼著一根煙。常從美國帶回一些軍事武器。雖然是廚師,但是對於處理生肉是用火焰放射器之類的武器去料理,認為那是種藝術;而做出來的東西八成是焦炭其餘二成是有害物質。
受聘於凡多姆海威家的條件是「保護宅邸」。在成為廚師之前是軍隊的中士,非常會運用戰術,同時也是爆破專家,射擊能力也很強。85話夏爾給他買了形狀像香煙的糖果幫他戒煙。
斯內克(Snake)/スネーク
22話初登場。
自漫畫50話開始的凡多姆海威宅邸新入的僕人,51話正式進入宅邸(據塞巴斯蒂安介紹說是隨從,漫畫注釋解釋說直屬於執事部下,主要工作是接待客人和主人外出的伴隨和保鏢)。據說是人和蛇的混種,皮膚似乎有些許鱗片,外表十分冷靜,幾乎看不出有任何錶情變化,其實對人對事都很怕生,頭上翹起來的頭發(呆毛)可看出心情。喜歡溫暖的地方。養了上百隻毒蛇,每隻都有名字(還有個性),且能翻譯它們的話,很愛惜它們。口頭禪是在話的末尾加上「(毒蛇的名字)是這么說的」。
曾是馬戲團一軍的弄蛇人,是一軍中唯一沒參與侵入凡多姆海威宅邸計劃的人(因為他和凱爾文男爵無關)。諾亞方舟馬戲團一軍的成員被殺後為了復仇潛入凡多姆海威宅,放毒蛇進夏爾房間,誤將睡在夏爾房間里的巴特立克·菲爾佩斯毒死,結果被塞巴斯蒂安抓住,後來受夏爾之邀成為凡多姆海威家的僕人。一直叫夏爾和塞巴斯蒂安在馬戲團的名字(Smile和Black)。戰斗時操縱毒蛇捆縛或利用毒牙的毒液殺死對方。在漫畫85話,夏爾給他買了一個很大的單肩背包,可容納他養的所有的蛇。在沉船篇和人狼之森篇均有出場。人狼之森篇中,攜帶的奧斯卡(蛇)獲取了情報。
伊麗莎白·埃塞爾·柯蒂利亞·米多福特/Elizabeth Ethel Cordelia Midford /エリザベス・ミッドフォード
小名莉茲(Lizzy)。夏爾的未婚妻兼表姐,同時又是夏爾的青梅竹馬,大夏爾一歲。生日是1874年10月15日。
是一個純潔的感情豐富的女孩子,外表甜美,個性開朗活潑、卻有些大小姐脾氣的女孩,天然系美少女。有優秀的父母和幸福的生活,與夏爾處在光明與幽暗的兩個世界裡,彷彿是他黑暗世界中的一縷陽光。喜歡可愛的布偶、洋裝、飾品、幫夏爾選衣服。
是個劍術天才,但因為夏爾幼年一句無心的話說不喜歡強勢的女孩子,所以總是在夏爾面前表現最可愛的樣子,故意隱瞞此事。年長夏爾一歲的伊麗莎白身高已經超過夏爾,為了顧及一直長不高的夏爾的自尊心,總是穿低跟鞋。她對夏爾的情感非常細膩,想要守護夏爾難得的的笑容,對夏爾來說伊麗莎白是世界上必須要保護的人。
在漫畫57話,第一次在夏爾面前展示了自己卓越的劍術,並在僵屍來臨前成功保護了夏爾。之前不願意顯露自己的劍術能力是因為童年時夏爾曾說「害怕比自己強的新娘」,因此希望在夏爾面前永遠保持可愛的一面。
愛德華‧米多福特/Edward Midford
52話初登場。
米多福特家的長男,伊麗莎白的哥哥。十分重視伊麗莎白。並無妹妹那樣的劍術天賦,但經過後天努力也變得強大。
性格光明磊落坦盪,一遇到妹妹有關的事就會變得很激動。表面上不認同夏爾是自己的妹夫,但實際上曾說過「以一個男人來說,我很尊敬他」。
就讀於威士頓學校,為綠館監督生的學弟。84話後為新一任的綠館監督生。
阿雷克斯‧雷昂‧米多福特/Alexis Leon Midford
52話初登場。
米多福特侯爵,伊麗莎白、愛德華的父親,夏爾的姑父。英國騎士團團長。米多福特家族的一家之主。
平日外表嚴肅正經,但卻很愛撒嬌(尤其是在妻子法蘭西斯面前),很喜歡夏爾,也會像伊麗莎白一樣抱住夏爾。
和夏爾的父親文森特一樣畢業於威士頓學校,比文森特年紀小,在文森特擔任藍館監督生時,是綠館監督生的學弟。
法蘭西斯·米多福特/Francis Midford/フランシス・ミッドフォード
14話初登場。
伊麗莎白、愛德華的母親,夏爾父親文森特·凡多姆海威伯爵的親妹妹,夏爾的姑姑。個性嚴格守矩,尊崇強勁及光明磊落的人。
認為男人不該留劉海,所以曾強迫夏爾把劉海梳到兩旁、塞巴斯蒂安將劉海往後梳。認為塞巴斯蒂安的臉、發型、個性都很下流,不過認定塞巴斯蒂安的存在不可或缺。被塞巴斯蒂安當作夏爾學習的典範。
外貌、體術樣樣行的究極夫人,據說在女王的擊劍大會上以「超越凡人的力量」打敗騎士團團長米多福特侯爵,侯爵因而對她一見鍾情,兩人因此結婚。被塞巴斯蒂安評論為「擁有強勁及美貌的怪物(誤)→貴夫人」。
寶拉/Pola/ボーラ
58話初登場。
伊麗莎白的貼身女僕。
安潔莉娜·達雷斯/Angelina Dalles /アンジェリーナ・ダレス
3話初登場。
前拜尼特男爵夫人,因為經常穿著紅色的衣服,所以通稱「紅夫人」(Madam Red)。夏爾母親瑞秋的親妹妹,夏爾的阿姨。王立倫敦醫院女醫生。
經常參加舞會等社交活動。以前討厭遺傳自她父親的紅發,看到姐姐的亞麻色頭發時,既羨慕又嫉妒。直到她喜歡的前凡多姆海威伯爵(夏爾的父親)稱贊她的紅發美麗,而喜歡上紅色。前凡多姆海威伯爵要和姐姐結婚,令她感到失望難過,但心裡卻還是祝福他們。後來,瑞秋生了夏爾。她將夏爾視為親生兒子,相當關愛。後來在舞會上認識了拜尼特男爵,兩人結婚。不幸的是,懷了孩子不久,男爵不幸被失控的馬車撞死,肚子里的小孩也因內臟破裂,必須強制將胎兒及子宮切除。在瑞秋的關心下很快的就出院,並且前邀去夏爾的十歲生日宴會(也順帶慶祝她出院)。在她前往慶祝會上,凡多姆海威一家慘遭某人殺害,伯爵、夫人的死狀凄慘,但是卻找不到小孩的屍體。
後來作為醫生幫妓女作墮胎手術時,因為妓女的一段話(「帶著孩子會接客不便,是個累贅」等類似說詞),怨恨油然而生,她失去、渴望的東西,妓女卻可以不屑一顧地拋棄。於是開始謀殺被她動過墮胎手術的妓女,並將子宮一並挖除。久而久之,警方與媒體通稱兇手為「開膛手傑克」。
後來格雷爾出現,說他們是同病相憐(不能生子),並協助她。幾個月過後,失蹤的夏爾回來了,身邊多了一個穿得一身黑的執事。
夏爾受女王之命前來逮捕「開膛手傑克」,接踵而來的怨恨,不願意再讓姐姐剝奪她的東西,所以決定把夏爾殺掉。但最後還是無法對夏爾下手,引來格雷爾的失望。最後被格雷爾以死神鐮刀殺害。死後在葬禮時,夏爾為她撒下大量的玫瑰花瓣,將紅色的禮服蓋在她身上,把一朵紅玫瑰放在她的發髻上,並說:「白色的花瓣、樸素的禮服都不適合你的哦,適合你的,是熱情的紅色,燃燒地面的紅花石蒜的顏色。晚安,紅夫人!」
劉濤/Lau/ラウ
3話初登場。
中國貿易公司「昆侖」英國分店店長。中國男性。販賣鴉片到英國,並開了鴉片館。
臉上常眯著眼、掛著微笑,身穿長袍,功夫了得。經常佯裝一副什麼都知道的態度。實際身份是中國上海「青幫」的干將。在英國城西一帶很有勢力。
藍貓/Ranmao/ランマオ
15話初登場。
劉的義妹(劉自稱)。身材姣好,身穿旗袍的中國年輕女性。
平時話很少,但力量卻大得嚇人。必要時會手持釘錘(武器)。劉說過因為要掃盪老鼠,才會養貓(藍貓)。
索瑪·阿斯曼加達爾/Soma Asman Kadar/ソーマ・アスマンカダール
14話初登場。
班卡爾藩國國王的第26王子,17歲。為了找尋強行被一個英國貴族帶走的侍女米娜而到英國。自小常獨自留於宮殿中,既不為父皇所喜,母後亦只專注於討好國王,令索瑪的生活十分孤單。而米娜則如姐姐一樣對他照顧有加,所以對他來說,米娜像是親人,甚至於愛人。
在與夏爾相遇後,才發現自己是不懂事的小孩。在米娜事件後,決心成為「不輸給任何人的好男人」。常自稱是夏爾的好友。
在馬戲團事件章節中透露和阿格尼暫居在夏爾的倫敦城中宅邸,本人說法是擔任總督(因為夏爾讓他們管理這棟房子)。曾應夏爾邀請進入威士頓學校紅館,為夏爾調查高爾。
阿格尼/Agni/アグニ
14話初登場。
索瑪的近身隨從。原名是「阿爾夏多」(アルシャド)。原本生於祭司之家,其家族「婆羅門」是印度種姓制度中社會地位最高的家族。但由於自小見到父親滿心慾望,造成自己無法信仰神,犯下各種暴行。在受刑之前被索瑪所救,從此洗心革面,跟從王子辦事並改名為「阿格尼」。
認為索馬王子是神一樣的存在。擁有「神之右手」(「神」指「迦梨女神」),進入「三摩地(SAMADHI)」的狀態後便會不顧一切對目標進行攻擊。神之右手另外一個功能是調配出令眾人為之陶醉的咖喱香料。能完美地發揮夏爾家的園丁、女傭、料理長的能力令他們都變得十分能幹。與塞巴斯蒂安比賽西洋劍時打成平手。認為執事需要隨時隨地關心主人,為主人作出最正確的判斷
多爾伊特·阿雷斯特·錢帕/Druitt Alaist Chambers/アレイスト・チェンバー
7話初登場。
爵位為子爵。外表為金發的青年。個性自戀。醫科大學畢業,但未從醫。
稱呼穿女裝的夏爾為「知更鳥」,就算曾經拍賣過他(她)還是念念不忘。常於自家宅邸里舉辦神秘聚會(販賣人口),起初為「開膛手傑克事件」的嫌疑犯。最後判定他為人口販子,被警方逮捕。經查明證實不是開膛手傑克。後來因為用錢疏通警方,所以咖哩品評會上以裁判角色登場。
漫畫渡輪事件及威士頓學校板球大賽中均有登場(渡輪上再一次將混入曉學會的夏爾稱作知更鳥但並未發覺其身份)。威士頓學校紅館監督生是其侄子。是威士頓學校的畢業生。
亞瑟·蘭德爾/Arthur Randall/アーサー・ランドル
3話初登場。
通稱「蘭德爾卿」。倫敦警察廳總監,阿巴萊茵的上司。
認為夏爾是黑暗世界的人而鄙視他。有一些案件警方解決不了,被女王命令交給夏爾查辦,案件得到解決後會支付給夏爾高額的「報酬」,雖然蘭度爾會感到十分不甘。曾稱夏爾為惡魔。
弗瑞德·阿巴萊茵/Fred Abberline /アバーライン
15話初登場。
既軟弱,實力又一般,但正義感強烈的熱血刑警。
在索瑪出場的印度人案件中認識了夏爾,他表示厭惡夏爾與黑暗世界的關系,但是如果是為了市民安全,他也會和夏爾合作,比他的上司蘭度爾多一份靈活性。能說出凡多姆海威宅邸中大部分畫作的作者,表現出比一般的刑警高的文化教養水平。
迪德里希/Diederich
第4話初登場(就是那個吃著三明治的胖子,但還不知道名字)32話初登場(回憶)。39話為夏爾提供德國國內消息(未正面露臉,但從談話等細節基本可以確定為迪德里希)。75話出現在米多福特的回憶中。86話再度登場。101話再登場。
德國人,仍在世。很喜歡吃三明治。夏爾父親文森特生前的朋友,學生時代的同級,文森特任威士頓學校青館監督生時,迪德里希為綠館監督生,伊麗莎白的父親為其綠館的學弟。
學生時代與文森特立下賭注,輸的一方要答應對方一個要求。文森特贏了迪德里希後,要求他成為自己的學弟,只要文森特有呼喚,不管在哪兒都要飛奔過來,被稱為「忠實的德國犬」。文森特去世後,和夏爾仍保持聯系,有為夏爾提供信息。在文森特死後體型大幅改變。
妮娜·霍布金斯/Nina Hopkins
37話初登場。
凡多姆海威家經常使用的女裁縫。自稱只對少女和15歲以下的少年感興趣。很喜歡梅林,十分討厭塞巴斯蒂安、所有男人(除少年)。永遠走在時尚前鋒。
克勞斯/Klaus
86話前僅在1、3、32話出場,86話時再度登場。
英國人。夏爾父親文森特的朋友,經常出國工作、旅行,常年不在英國。經常幫夏爾從世界各地帶夏爾喜歡的東西、協助夏爾搜集資料信息。
葬儀屋/ Undertaker/アンダーテイカー
6話初登場。
外表為長發遮眼、戴著高帽、臉上有疤的男性。個性陰陽怪氣,講起話來會令人毛骨悚然。需要提供情報時,會先要求對方講笑話(厭惡女王的錢幣)。喜歡惡作劇(像是躲在棺材裡嚇人),幫遺體「驗屍」。職如其名,開葬儀屋。喜歡用奇怪的傢俱,例如以棺材作椅子,以燒杯作茶杯。
「葬儀屋」這份工作只是表面,實際上是搜集黑社會情報和死屍來源,再以特殊代價賣給凡多姆海威家。開膛手傑克及諾亞方舟馬戲團孩童失蹤事件的情報提供者。自夏爾父親還在世時,就和凡多姆海威家有往來,曾出席過凡多姆海威家的秘密會議。曾經似乎與夏爾的祖母有過某種關系。
漫畫中已確認他是死神,不過已經退隱,但是在退隱時並未歸還死神鐮刀。死神鐮刀為銀色長柄鐮刀。在第59話中用藏在斗篷的卒塔婆(日本一種立在墓碑旁的木板)抵擋住格雷爾的電鋸。漫畫第59話和格雷爾戰斗出現他的面貌。於漫畫第60話中承認是曉學會死人復活的主謀,並在61話重創塞巴斯蒂安。威士頓學院事件時,作為代理校長幫助P4「復活」死去的學生,是這次事件的主謀之一。
威廉·T·史皮爾斯/William T. Spears /ウィリアム・T・スピアーズ
12話初登場。
死神派遣協會管理課的死神。個性冷漠、認真的公務員類型。口頭禪是「絕不接受無薪加班。」死神鐮刀是可伸縮的高枝剪。
稱惡魔是會寄生在人類身上的「害蟲」。對惡魔極度厭惡,認為他們就像烏鴉一般,沒有節制的獵食靈魂(雖然基本觀點是如此的,但他認為塞巴斯蒂安這「掛著項圈的家犬」,要比那些「沒有節操的狂犬們」要好上一點)。馬戲團中的偽名是SUIT。(義為上班族,加入馬戲團是為了審核JOKER和凱爾文男爵以及其他遭綁架的孩童靈魂。)
格雷爾·沙多克里夫/Grell Sutcliff /グレル・サトクリフ
6話初登場。
剛開始偽裝成個性懦弱、膽小、迷糊的紅夫人的黑發執事。解除偽裝後為赤色長發、性格殘暴的死神,十分喜歡紅色。
「死神鐮刀」為電鋸。台詞為「好歹我也是個執事DEATH☆(これでも執事DEATH☆)」,death的發音與日語肯定句句尾です相同。
因為對紅夫人的殺人舉動有興趣而成為紅夫人的執事,協助她作案,後來因紅夫人對夏爾下不了手,對紅夫人失去興趣而殺掉她。
性格開朗、兇殘,喜好男色,尤其是塞巴斯蒂安及威廉,有虐待狂及被虐症傾向。
羅納德·諾克斯/Ronald Knox/ロナルド・ノシクス
35話初登場。
新晉死神,個性活潑的年輕人,威廉、格雷爾的後輩。死神鐮刀是除草機。
維多利亞女王/Queen Victoria/ヴィクトリア女王
21話初登場。
英國19世紀輝煌時期的女王,是少數出現在漫畫內的真實人物。個性豪放、大方的老婆婆。一提到死去的艾伯特親王就會跪在地上痛哭。稱呼夏爾「弟弟」。
約翰·布朗/John Brown/ジョン・ブラウン
21話初登場。
女王陛下的隨從。長時間以護目鏡遮住臉部,實際長相不明。是使鞭的能手。隨身攜帶艾伯特娃娃。當女王提到艾伯特親王而哭泣會拿出艾伯特娃娃用腹語安慰她。即使被維多利亞女王的馬踏過也能無事般站起來,還可以偷偷把女王的信放在夏爾口袋,擁有驚人的身體能力。
也是出現在漫畫里的真實人物。
查爾斯·格雷/Charles Grey /チャールズ・グレイ
35話初登場,正式登場於第38話。
女王陛下的秘書武官兼執事,爵位為伯爵,於背後留著一頭及胸的銀色長發。個性相當活潑且我行我素,食量相當大,非常害怕幽靈之類的東西(會顯出傲嬌的一面),同時也害怕蛇。
是個使劍的好手,行動敏捷,速度極快,有左手使劍的習慣,武力值與賽巴斯相當。第一次正式出場時擊破了凡多姆海威家的門進入且大鬧了一場,到夏爾家裡從來不走正門。堅稱不相信世上有劍無法砍斷的東西。
查爾斯·菲普斯/Charles Phipps
35話初登場。
女王陛下的秘書武官兼執事,與查爾斯·格雷一起被稱為「W查爾斯」。似乎會很多處理日常生活的技能,比如縫衣服(為菲尼安縫補帽子)、吹笛子等,比較沉默,個性沉穩,口頭禪是「能夠……才能稱得上是一流的執事。」
Joker/ジョーカー
22話初登場。
諾亞方舟馬戲團的小丑,同時也擔任主持人,右手為義肢,藏了一把短刀。負責團內的大小事物,像是領隊一般的存在,是個很溫柔的人。
稱凱爾文男爵為父親大人,因為對一軍的人來說男爵是救命恩人(Snake除外)。只要是凱爾文男爵的命令,即使感到恐懼與不安,也幾乎不會反抗。
為了能夠繼續讓凱爾文男爵資助馬戲團及貧幼院的孩子們(「弟弟妹妹們」),不惜綁架來觀賞馬戲團的小孩子們,讓他們成為凱爾文男爵玩樂殺害的對象。
最後因意圖保護凱爾文男爵而攻擊夏爾,被塞巴斯蒂安斬去左手,流血過多死亡。一軍中只有他最後知道義肢的來源。臨死前被威廉使用走馬燈,才知道他生前凄慘的過去。
Beast/ビースト
22話初登場。
女馴獸師,左腿為義肢。養了許多猛獸。其中一隻老虎的名字叫貝蒂,塞巴斯蒂安戲弄它被咬。
外表看起來性感大膽,但內心是含蓄的。喜歡Joker,所以希望Joker就此不綁架小孩,離開凱爾文男爵。曾被塞巴斯蒂安誘惑,間接套出馬戲團的重要情報。
入侵凡多姆海威宅邸,在地下食物儲藏室因巴魯多故意製造的粉塵爆炸而死。
彼得/溫蒂,Peter/Wendy,ピーター/ウェンディ
24話初登場。
空中飛人雙人組,侏儒症患者,外表看上去是小孩兒,但是一軍中年紀數一數二大的。兩個人會互相照顧。彼得認為Doll是個只會壞了計劃的小鬼。
入侵凡多姆海威宅邸時,因看見Jnmbo遭菲尼安反擊而死亡後攻擊他,並未成功又弄壞費尼安的草帽從而激怒了費尼安。妄圖利用鋼絲殺死費尼安時,溫蒂首先被梅林射殺,再來是彼得在試圖逃跑時被梅林擊中墜落,屍體撞破窗戶玻璃落在伊麗莎白的房門前,被田中刻意遮擋未被伊麗莎白發現。
Dagger/ダガー
24話初登場。
擲刀的雜技師,右腿為義肢,衣袖內藏了許多匕首。喜歡BEAST,稱她叫大姐。誇張的判斷模式,一軍中個性最開朗的。
入侵凡多姆海威宅邸時,在地下食物儲藏室為保護Beast,被巴魯多用機槍掃射致死。
Jumbo/ジャンボ
22話初登場。
噴火男。馬戲團里個子最高大的,屬於過度畸形發育。心地很善良,總是第一個安慰受傷的同伴。也常在關鍵時刻做出冷靜的判斷。
入侵凡多姆海威宅邸時,被菲尼安發現之後,率先攻擊了菲尼安,但並未成功,反被菲尼安多次猛力推撞牆壁,頭部流血過多致死。首次被菲尼安攻擊後,發現凡多姆海威宅邸僕人的異常強大,大聲呼喊告訴其他團員趕緊逃走。死亡的過程被彼得、溫蒂目睹。
Doll/ドール
22話初登場。
戴著白薔薇假發的馬戲團公主,負責走繩索。年紀是一軍中最小的。在馬戲團時和夏爾是室友,真心把夏爾當朋友。拿掉假發後夏爾(馬戲團時化名Smile)沒認出她是一軍(Doll平常假小子的打扮讓夏爾一度認為她是男的)。臉部左側有嚴重的疤痕,平時用劉海遮住。根據Joker的回憶她的疤痕是被父母毀容而造成的。
被夏爾從頭到尾利用的人。騎馬趕到凱爾文男爵宅邸時,看見宅邸失火想沖進去救出Joker,被夏爾和塞巴斯蒂安告知,Joker被殺以及他倆侵入馬戲團的真相。試圖為Joker報仇而攻擊夏爾,由夏爾下令,被塞巴斯蒂安殺死。
(——以上,還有很多,來自網路)
『伍』 有人知道古波斯的不凈人之說嗎
有關古波斯「不凈人」的記載,主要見於《魏書》、《周書》及《北史》。 [①] 《魏書》卷120《西域傳》波斯國條下載道:「死者多棄屍於山,一月著服。城外有人別居,唯知喪葬之事,號為不凈人,若入城市,搖鈴自別。」 [1] (p.2272) 三書所記基本相同,其原因前賢自有論述。 [2] (p.67) 三史修於北齊至唐初,時間較為接近,相當於波斯薩珊王朝(Sasanian, A.D.224-651)後期。由於習俗的產生與發展有其歷史延續性,因此我們只能說,上引史料反映的葬俗不會晚於薩珊朝後期。
日本學者在復原這段史料時,並沒有對「不凈人」作出具體考證, [3] (p.100) 倒是國內專治唐代文化史、外來宗教史、古代伊朗史等領域的學者有所涉及。如,蔡鴻生先生在論述唐代九姓胡的葬俗時指出,其負責棄屍飼狗、收骨埋殯的喪事專業戶,即漢籍所載的波斯「不凈人」; [4] (pp.25-26) 並在討論新舊《唐書》所記太原「黃坑」的宗教屬性時,亦重申康國別院的喪事專業戶,相當於波斯「不凈人」。 [5] (p.246) 林悟殊先生在論述瑣羅亞斯德教最高級別的凈禮巴勒什奴( barešnum )時指出,該凈禮主要用於那些接觸死屍、處理遺體的教徒,尤其是專業人士,並引證《魏書·西域傳》及《北史·西域傳》所記的波斯「不凈人」,稱此專職處理死屍者正是巴勒什奴凈禮的對象。 [6] (p.64) 龔方震、晏可佳兩位先生合著的《祆教史》在介紹瑣羅亞斯德教經典《辟邪經》(Vendidad)時指出,「常人不能接觸屍體,屍體只能由專司其職的搬運人來運送,此專職者就稱為『不凈人'」,並引證上述《魏書》的記載,更加明確地指出「不凈人」是專職搬運屍體者,其在書後附錄二「祆教英漢對照專門索引」中,把抬屍者( nasā-sālār )釋義為「不凈人」。 [7] (p.8,p.367) 李鐵匠先生在考證古代伊朗的種姓制度時,則通過與古代印度的 旃陀羅比較,除指出《魏書》所載的「不凈人」是瑣羅亞斯德教的專事喪葬者外,更認為不凈人是伊朗四大種姓之外,人數較少,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生活極其悲慘的等級。 [8] (pp.60-61)
以上諸學者對「不凈人」的定性,多是在論述其它問題時,捎帶提及,限於文章的主題和篇幅,並沒有展開論述;同時由於文獻記錄簡略,其間仍然不乏模糊之處。例如,不凈人究竟是概指瑣羅亞斯德教中的從事喪葬者,還是單指專司搬運屍體者,如何界定「不凈人」的社會地位等。本文試圖就這些模糊點,提出自己的管見,以就教方家。
二 「棄屍於山」與波斯瑣羅亞斯德教
雖然學者們把「不凈人」與古波斯瑣羅亞斯德教相聯,但並沒有專門論證,我們有必要首先對有關史事加以辨析。據研究,中國史籍所見的「波斯」有西域波斯和南海波斯之別,即便是西域波斯,隨著時間推移,所指的范圍版圖也有不同。但本文探討的「不凈人」所在之波斯乃以伊朗高原為核心的古伊朗,這是毫無疑問的。 [9] (p,89) 其所處的時間正如上文所述,不晚於薩珊王朝後期。
證明「不凈人」具有瑣羅亞斯德教屬性的唯一根據是:「棄屍於山」的葬俗。據考古發現,伊朗人在青銅器時代後期已實行埋葬,直到他們遷徙之後,此葬俗還普遍流行,其時間大致為公元前一千年左右。 [10] (p.113) 後來,他們逐漸曝露屍體,但具體時間尚無法確定。根據研究,中亞和東伊朗的居民首先接受了「棄屍於山」的葬俗, [10](p.113) 居於西伊朗的波斯人接受此葬俗的時間則要晚於他們。有關波斯瑣羅亞斯德教葬俗的文獻記載,最早似可追溯到公元前5世紀,其時古希臘作家希羅多德(Herodotus)記錄道:「據說波斯人的屍體是只有在被狗或是禽撕裂之後才埋葬的。瑪哥斯僧(又譯麻葛僧等)有這種風俗那是毫無疑問的,因為他們是公然實行這種風俗的。」 [11] (p.22) 林悟殊先生在分析這段史料時,明確指出「盡管我們已確知波斯在阿契美尼時期,便已廣泛地流行瑣羅亞斯德教,然而根據上引希羅多德的敘述,麻葛僧侶的屍葬方式,並未被波斯人所廣為接受。國王們雖然大力推行瑣羅亞斯德教,但他們死後的遺體並不遵照該教的習慣,讓鳥啄狗噬。」 [6](p.87) 隨著亞歷山大東征,在希臘化浪潮的沖擊下,麻葛人的葬俗就更不易在波斯各地傳開。到薩珊波斯時期,統治者通過行政力量推行該教,「即使原來沒有天葬習慣的波斯人,在這種嚴刑重罰下,也都得一遵教法,改用天葬,並且逐步習以為常了。」 [6](p.88) 公元1世紀希臘作家斯特拉波(Strabo)指出,王族也實行曝屍:「他們不但承認古波斯的神祈,建築神壇,並且嚴格遵從瑣羅亞斯德教教律,暴棄王族屍體,以供禿鷲和犬,這是先前阿契美尼朝都未能實行的。」 [12] (p.84) 然而,就考古資料顯示,波斯帝國的君主雖然大都篤信瑣羅亞斯德教,但他們並非全部實行天葬,即使在該教普遍流行的薩珊時期,情況也不見改變。阿契美尼朝的君主們遵循古伊朗王族和貴族的傳統,把屍體塗香防腐,安放在巨型墳墓里,表現了其「渴望升入天堂,來日再生的願望,這是貴族等級特有的權利。」 [10](p..325) 如開國君主居魯士一世(Cyrus I, B.C.640-600)沒有按正統儀式曝屍,然而其陵墓經過仔細營造,使熏香的屍體與活的生物無法接觸,從而遵守瑣羅亞斯德教教義。 [13] (p.52) 繼起的帕提亞人(Parthians)和薩珊人(Sasanians)也堅持固有傳統,他們把國王的屍體塗香,放在石制墳墓里。 [13](p.121) 由此看來,在瑣羅亞斯德教流行的時代,王族在不違背教義的前提下,為維持其尊貴地位,可以不用曝棄屍體。
正如上文所述,到薩珊波斯時期,統治者通過行政力量推行該教,沙卜爾二世(ShapurII A.D. 309-380)統治時,編定了該教經典《阿維斯陀經》,其中《辟邪經》第三章第三五—三九節從法律上規定了執行天葬。 [14] (pp.31-32) 據現有材料,無法確定《辟邪經》的編纂日期,但經文表明其「於帕提亞時期編纂,部分內容甚至更加古老。」 [15] (p.1159) 由此可以斷定,這種葬俗至少在帕提亞王朝晚期瑣羅亞斯德教復興時已經存在,在薩珊時期頗為流行。
波斯境內固然獨尊瑣羅亞斯德教,但猶太教、基督教、佛教和摩尼教亦曾不同程度地流行。 [15](pp.819-1024) 然而「棄屍於山」為瑣羅亞斯德教的獨特葬俗,其貌似野蠻,不為他教所容。以基督教為例,雖然波斯瑣羅亞斯德教徒「把屍體曝給狗和鳥」,但改信基督教的波斯人卻把屍體埋在地下,漠視禁止埋葬的嚴酷法律。公元399年開始執政的伊嗣俟一世(Yazdegird I)以對待基督教徒寬容而聞名,他容忍基督教徒埋葬死者,受到他們的尊敬;但是據瑣羅亞斯德教教義,埋葬污染了善的大地,因此伊嗣俟一世成為瑣羅亞斯德教的罪人。 [13](pp.120-21) 到了伊嗣俟統治的後期,他轉而對基督教徒採取嚴厲措施。伊嗣俟之子瓦赫蘭五世(Vahram V, 421-39年)繼承其父的宗教熱情,「聽從祭司長,即受詛咒的密赫爾·沙普爾(Mihr-Shabuhr)的要求,拖出在他父親時代埋葬的死屍,放到太陽下曝曬;這種行為持續了五年。」 [13](p.121)
雖然波斯境內多教並存,然而薩珊王朝的確從法律上規定實行天葬,當然對異教徒未必強求一致,異教徒也未必遵守。是以中國史書記載其「死者多棄屍於山」,乃有本而發,說明並非全體民眾都實行天葬。事實上,即使同為瑣羅亞斯德教徒,王族和祭司、普通教徒的葬俗在具體做法上也並非完全一致。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肯定「棄屍於山」是瑣羅亞斯德教的獨特葬俗,而且主要為祭司和下層百姓所遵循。因此,專門操辦這種葬俗的「不凈人」,其具有瑣羅亞斯德教的屬性,應是無庸置疑的。
三 「不凈人」的職業性質
瑣羅亞斯德教關於喪葬的規定與實踐,突出體現了該教善惡斗爭的教義。該教稱,死亡為惡神阿里曼所創,萬物死亡後都是不凈的;其中生前正直的人,其屍體最為骯臟,因為正直的人集中了奧爾馬茲達創造的諸多善端,惡魔們為了用死亡戰勝他,必須全力以赴。而且,即便在靈魂離體後,邪惡還要在屍體周圍停留一段時間,使污染不斷擴散。 [16] (p.110) 「瑣羅亞斯德教主張善惡報應,在理論和邏輯上必然要承認靈魂轉世和末日審判。他們相信一個人死後,其靈魂在三天內還停留在死者身上(在頭部附近),回憶和檢查畢生的思想和行為……送葬者在死後第四天黎明之前進行祈禱時,靈魂才開始升入天堂。」 [10](p.121,p.328) 如是,處理死屍是一種較為復雜而又富有宗教意義的行為,非由專職人員負責不可。
一般認為,瑣羅亞斯德教徒死後,其「去除屍肉」的儀式分三段時間進行。第一段時間內,如果天氣惡劣或時辰過晚,就不要立即將屍體運往處理場,而是放在屋內的坑穴中或者專門設置的屋舍內。第二階段時間內,把屍體運到專門的地點曝露,讓鳥獸啄食。此為伊斯蘭化前的古伊朗葬俗。屍斂的最後階段為處理骨骸。 [17] (pp.143-44) 《辟邪經》第六章第四十四節,以先知瑣羅亞斯德與最高善神阿胡拉·馬茲達互相問答的方式規定了處理死屍的地點:
(問):我們應該把屍體放到哪裡?
(答):放在高高的地方,這樣食屍的鳥獸會很容易發現他們。 [14](pp.72-73)
此段記載雖然文意模糊,卻暗示了曝屍場所並非人造,揭示了中國史籍特書「棄屍於山」的原因。那麼,究竟由何人來負責抬放屍體呢,由於文獻缺略,考證不易,我們根據學者們對現代瑣羅亞斯德教村落進行的實地考察,或可解決這一難題。
1963-4年,英國伊朗學權威瑪麗·博伊斯(Mary Boyce)教授,對現存伊朗的瑣羅亞斯德教村落沙里發巴特(Sharifabad)進行了詳細調查,留下了彌足珍貴的記錄。根據她的記錄,教徒剛剛死去時,要有專人負責清洗屍體,該專人被稱為 paksǔ ,意為「洗屍者」,他們通常是一名男子和一名老婦,主要負責用帕傑烏( pajow ,即牛尿)清洗屍體,然後為死者全身穿上白色棉衣,把屍體擺放好。按照瑣羅亞斯德教教義,在洗屍過程中,屍體是干凈的,所以「洗屍者」沒有受到污染;同時,他們在履行自己的職責時,必須保持潔凈。洗屍後,屍魔( drōj-nesā )才帶著污染附身,這時,只有受命專司其職的人才能觸摸屍體。 [16](p.23,p.149) 當屍體清洗完畢並擺放好後,就由祭司主持儀式,念誦禱文《阿胡那瓦特》(Ahunavad Gah)等,並在《雅斯那》第三十一章第四節停頓。停頓之後,由專職的抬屍者( salars )把屍體抬到鐵棺上,並給他繫上聖帶( kosti )。最後,舉行送葬儀式。 [10](p.329)
送葬時,抬棺者也與屍體發生聯系。他們主要從死者的親友中選出,負責把屍體抬到達克瑪,其工作在宗教意義上是大功德。他們同抬屍者一樣,全身穿著白色衣服,手上包著白布;但與之不同的是,他們沒有直接接觸屍體,受到的污染比較小,在葬禮之後舉行簡單的凈禮就會幫助他們恢復潔凈。 [16](p.150)
以上所述是現代伊朗瑣羅亞斯德教徒的葬俗,這種以後證前的論證當然缺乏共時性的說服力。但是此一風俗在現代印度的帕爾西人中亦存在流行,兩社區的葬俗除個別差異外,幾乎完全一樣。 [18] (pp.49-82) 其原因自不難理解,公元7到9世紀,阿拉伯人征服並統治波斯,迫使異教徒改宗伊斯蘭教, [19] (p.57) 波斯本土的瑣羅亞斯德教徒越來越少,變成少數民族。 [20] (p.243) 但也有部分虔誠的教徒逃亡到印度西部海岸,發展成為現代的帕爾西民族。 [6](pp.11-22) 帕爾西民族由於受伊斯蘭化影響較小,比較真實地保留了古老的正統;而沙里發巴特村由於歷史和地理的原因,對傳統的堅持也根深蒂固。兩地葬俗的一致性至少說明,上述內容在阿拉伯征服即7世紀中葉以前就已存在。其實,在瑪麗·博伊斯教授的觀念中,「宗教信仰體現在儀式中,通過儀式才能為人所知,並由於儀式的代代相傳而保持傳統不輟。」基於這種觀念,她主張「用沙里發巴特古老的正統,連同其它教內外文獻去重建古老的信仰與儀式。」 [21] (p.xvii)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參與喪葬儀式的人員包括祭司、抬棺者、洗屍者和抬屍者。祭司地位尊貴,洗屍者在屍魔附身前已完成工作,抬棺者不與屍體直接接觸;他們都沒有受到死屍所帶的嚴重污染。只有抬屍者才從事宗教意義上極度危險的職業,如果要冠以「不凈人」的稱呼,當非他們莫屬。抬屍者在《辟邪經》里稱為 nasu-kaša ,後來發展為 nasā-sālār ,意為「負責屍體者」。 [10](p.304) 有學者指出「『不凈人'就是專知喪葬者的音譯」 [8](p.61) ,由於資料有限,我們不敢妄加猜測。漢文佛教術語中有「凈人」一詞,專指「未出家而在寺院中侍奉僧侶的俗人」; [22] (p.16) 但名專知喪葬者為不凈人,顯為中國世俗觀點,並非受佛教影響。
從教義來看,「不凈人」的工作是戰勝惡魔的正義之舉,在瑣羅亞斯德教為主流宗教的波斯國里,如果竟被劃成「賤民」,就令人不可理解了。
四 「不凈人」非「賤民」辨
按規定,抬屍者安放完屍體後,要念誦禱文,安慰靈魂:「莫急莫怕,就是這里。多年來,這就是你的祖父輩歸宿之地,它潔凈而美好。」「哦,密赫爾神(Mihr Ized),斯羅什神(Sroš Ized),拉什神(Rašn Ized),純潔而正直!我們已完成工作,現把它交付給你們……」 [16](pp.151-52) 按瑣羅亞斯德教的說法,人死後,靈魂須經過「裁判之橋」,由專神檢視其一生的善惡功過,如果行善多於行惡,靈魂則被判進入天堂,反之則墮入地獄。司其職者即密赫爾、斯羅什、拉什,密赫爾居中。 [23] (pp.164-183) 抬屍者負責把靈魂轉交給諸神,待三日後其將要飛升時,接受審判;以後,還要於規定之日進入達克瑪,把日曬後的干骨收起,投入中央井( srāda )。前蘇聯學者在描述達克瑪時提到此井:(達克瑪)頂層呈凹狀,四周有台階,中央為井穴;塔頂分三層以放置屍體(外層置男屍,中層置女屍,內層置童屍)。有專營此事者,將屍體移於其上,均赤身露體,任鷹隼啄盡屍肉,骨殖則投入井穴。 [24] (p.378) 此為達克瑪制度化後的情況,《辟邪經》第六章則規定了伊斯蘭化之前如何處置遺骸:
(問):我們把死者的遺骸放在什麼地方?
(答):放到狗、狐狸和狼夠不到的骨瓮( uzdāna -)里,不要讓雨水淋到。如果有條件,這些崇拜馬茲達者就把它放在岩石或泥土上;如果沒有條件,就讓骨架呆在原地,或曝露在陽光下,接受光照。 [25] (pp.72-73)
Uzdāna 在帕拉維語中隨口讀作 uzdahist ,意為 astōdān (盛骨瓮),不同時期的盛骨瓮風格不同。然而,據《辟邪經》規定,窮人只是把乾燥的遺骸放在地上,帕提亞時代和薩珊時期的外國旅行家曾經目睹。這種風俗與瑣羅亞斯德教教義並不相悖,因為骨骸經過曝曬,已變干凈,不會污染善良的大地。 [10](p.327) 這也可能是中國史籍記載波斯葬俗「棄屍於山」,而沒有記載如何處置遺骸的一個原因;普通百姓棄屍之後,任由屍骨腐化,並不違背教義。按瑣羅亞斯德教規定,造物主創造了人,在末日(Frašegird)時收集殘骸,是造物主的授意。 [26] (p.317) 使用盛骨瓮保存遺骸,雖屬遵循教義的一種表現,卻不是非執行不可的義務,現有的資料無法證明其具有普遍性。處理屍骨的方法和地點會隨著具體條件的改變而變化,這毫不奇怪,關鍵是必須嚴格遵守瑣羅亞斯德教的凈規,即保證屍骨不會對善的造物造成污染、傷害。負責抬屍收骨的「不凈人」,乃擔負著宗教賦予的神聖使命。
正如上文所述,在確認屍魔附身之後,抬屍者是唯一可以用手觸摸屍體的人,所以他們被認為受到了嚴重污染,是不幹凈的。在日常生活中,他們也的確被區別對待。例如,舉行公眾儀式時,他們往往不在被邀請之列;教徒收割莊稼時,也不會請他們幫忙,以防作物枯萎。 [16](p.114,p.46) 但必須明確,這種不凈只是宗教意義上的;即便從宗教意義來考察,其工作也具有兩面性,他們的工作同時又被認為是高度的榮譽( bā arj )。在處理屍體的過程中,抬屍者的確認為其工作是完成善神奧爾馬茲達的任務,瑣羅亞斯德教的《宗教判決書》(Dâdistān-i Dînîk)中有詳細介紹。 [27] (p.34,p.44) 出殯前,他們庄嚴宣布:「我們執行這些任務,得到奧爾馬茲達授權,得到仁慈的不朽者授權,得到正直的斯勞莎(Sraoša,即斯羅什)授權,得到先知瑣羅亞斯德(Zarathushtra the Spitamid)授權,得到馬拉斯潘德(Māraspand)之子阿杜爾巴特(Ārbād)授權,得到高級祭司授權……」 [28] (p.139) 然後,他們才開始舉行儀式。
按照瑣羅亞斯德教的規定,抬屍者為嚴重受污染者( rīmanī ),應該經常舉行最高級別的凈禮「九夜之凈」( barašnom-e no-šwa ),至少每隔一年一次。 [16](p.112) 此外,為了消減死屍帶來的污染,還要舉行「犬視」( sagdīd ),即為了驅趕纏住死人身體的惡魔「納什」,而以犬來視看屍體。《辟邪經》第八章第十六——十九節中規定,選擇生有四隻眼睛的黃狗或者長有白耳朵的白狗,把其帶到死者旁邊,就可以使屍毒飛離死屍。 [13](pp.97-98) 從剛剛死去到把屍體正式抬到達克瑪之前,通常要舉行三次「犬視」。在第一次「犬視」時,為增加反抗惡魔的力量,還要燃火。 [16](p.149) 此類儀式均使抬屍者受到宗教儀式的保護。
然而,人們常常忽視「不凈人」所從事職業的雙重性。李鐵匠先生把 「不凈人」與古代印度的賤民階層旃陀羅比較,認為兩者具有如下共同點:一 名稱都帶有強烈的歧視性。二 居住地區有嚴格規定,只能住在城外、村外,和其它居民住於互相隔離狀態。三 在宗教上都屬於不凈者,在進入城市時,必須以明確的方式來表明自己低下的身份。四 職業都很低下,被認為是不凈的、有污染性的。 [8](p.61) 據《摩奴法典》可知,旃陀羅確於城外別居:
旃陀羅……的住所應該在村外……任何一個忠於義務的人也不要和他們交往……夜間不準他們在城、鄉中往來。他們有事時可在白天到那些地方去,以國王所規定的標志使人辨別出來。他們要搬運死後未有親族的人的屍體,這是規定。他們要奉國王命令執行依法處死的罪犯的死刑…… [29] (p.252)
可是,從上文分析可知,「不凈人」是因為專知喪葬而被視為「不凈」的,而旃陀羅所從事的職業主要是「屠者」。公元5世紀前後,東晉高僧法顯去天竺求法,行經中天竺時目睹了這種「屠者」的生活狀況:「旃荼羅(即旃陀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唐突。……唯旃荼羅獵師賣肉耳。」 [22](p.54) 與瑣羅亞斯德教專知喪葬的「不凈人」相比,其內涵是大異其趣的。從旃陀羅從事的職業中,我們很難看出其有什麼特別的宗教含義,而負責棄屍的「不凈人」是瑣羅亞斯德教獨特葬俗的執行者,與之明顯不同。而且,旃陀羅即使從事喪葬,也不過是「搬運死後未有親族的人的屍體」,即無主之屍。「搖鈴自別」與「擊木為異」,反映的只是表面現象,並不能揭示兩者所從事職業的實質。可能正是由於已經了解到旃陀羅「擊木為異」的低賤身份,古人才會稱呼波斯「搖鈴自別」的喪事專業戶是「不凈人」。其實,根據《摩奴法典》的記載,和旃陀羅處境相同的還有斯婆跋迦:
旃陀羅和斯婆跋迦的住所應該在村外,他們不能有完整的器皿,他們的全部財富只應該是犬和驢;他們要穿死者的衣服;以破盌為盤;以鐵為裝飾品,常游去無定處。任何一個忠於義務的人也不要和他們交往;他們只應該在他們之間互通有無,通婚姻。別人給他們的食物要盛以破盌片,並由僕人從中居間,夜間不準他們在城、鄉中往來。他們有事時可在白天到那些地方去,以國王所規定的標志使人辨別出來,他們要搬運死後未遺有親族的人的屍體:這是規定。他們要奉國王命令執行依法處死的罪犯的死刑,並取得其刑殺者的衣服、床榻和裝飾品。 [29](p.252)
古代印度的種姓制度遠非本文所能論述,但可以肯定,「不凈人」與旃陀羅不能簡單等同。
從事喪葬的「不凈人」在宗教上的身份具有矛盾的雙重性,既因為職業關系受到嚴重污染,又因為與惡魔作戰而享有崇高榮譽。他們在世俗中被認為不幹凈當然是可能的,從事斂屍在外人眼中未必高貴;出於各自立場,教外人和教內人的看法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也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在對之不了解的外族人眼中。中國人的記載,自是反映了漢族的價值取向。漢代的《釋名》卷八《釋喪制》集中記載了中國人的喪葬觀念,唐玄宗朝官修的類書《初學記》加以引用,反映了這種觀念的持久性:
禮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弗得見也。左傳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釋名曰:藏不如禮曰埋,埋痗(趨使腐朽而已)也。不得埋曰棄。不得其屍曰捐(捐於他境)。 [30] (p.359)
由此可見,「棄屍」是不得埋屍的野葬,在中國人眼中是野蠻的陋俗。這種認識隔閡的情況並不少見,例如血緣群婚在瑣羅亞斯德教中是功德和虔誠的善行,而《魏書》卻載其為「諸夷之中最為丑穢」。由此,從事「棄屍」於山的專知喪葬者被稱為「不凈人」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魏書》記波斯傳最詳,波斯與中國通使也由來已久,但是時人對波斯的了解還是很模糊的。《丹伽而特》和《薩珊法典》都記錄了由於犯罪而被驅逐社區的人員,他們不得不於城外別居,並要從事許多低賤的職業。 [8](p.61) 外人不管親歷其境抑或輾轉傳聞,都很難對其達到全面而准確的認識,這可能是《魏書》對之如是記載的原因所在。通過對瑣羅亞斯德教教義及葬俗的考察,我們認為「不凈人」是該教的專職抬屍者,其被稱為「不凈人」只是反映了當時中國人的一種觀念,而我們在辨別其社會屬性時,必須考慮其獨特的宗教內涵。同時,在辨別史籍的記載時,也要充分考慮教外人與教中人,族外人與族內人由於不同文化背景而可能產生的誤解。
『陸』 在蒙語里巴特兒是什麼意思
巴特蒙語里是勇猛的勇士就是蒙古的強人
『柒』 巴特納的印度城市
巴特那(Paṭnā,印地語:पटना,旁遮普語:ਪਟਨਾ)為印度比哈爾邦首府,隸屬於巴特那縣(Patna District),古稱華氏城,人口1,376,950(2001),是一座歷史悠久的城市。古希臘歷史學家和外交家麥加斯梯尼在其著述的《印度志》(Indica)曾載:巴特利普特那(Pataliputra,巴特那古名)位於恆河與Arennovoas二河交匯處,長9英里、寬1.75英里。他說此地有七種職業的人,哲學家地位最高.而且不可交換工作。經過千百年的歷史變遷,現代城市巴特那位於加格拉(Ghagra)、宋河(Son)與甘達克(Ganda)三水交匯處,城區規模發展到15公里長,5到7公里寬;恆河流淌到這里看起來更像大海,氣勢恢宏,奔流不息。
『捌』 不同的階級和社會階層所提出的思潮分別有哪些,中國最終選擇了什麼
社會階層(Social Stratum)是由具有相同或類似社會地位的社會成員組成的相對持久的群體。社會階層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同一社會集團成員之間態度以及行為和模式和價值觀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不同集團成員存在差異性。
中文名
社會階層
外文名
Social stratum
特徵
同一階層的人群具有類似的行為
決定因素
成就、職業
行為差異
支出模式上的差異
快速
導航
特徵
特例
決定因素
行為差異
策略步驟
社會階級
階層定義
階層分類
階層特徵
意義
現實社會
流行理論
定義
社會階層是根據各種不平等現象把人們劃分為若干個社會等級。社會上所有的人都佔有一定的資源,但其佔有多少不同。用佔有資源多少的不同來區分人們處於什麼樣的階層。對客觀存在的階層的分析在於緩和階層矛盾,找到協調各個階層利益的途徑,從而保證社會穩定。
特徵
社會階層有以下特徵:
(1)同一階層的人群具有類似的行為。
(2)社會階層的地位有高低。
(3)社會階層乃是職業、所得、教育等綜合的結果。
(4)社會階層的內涵會變動,而且個人亦會提升到較高階層或下降到較低階層。
特例
已經成為歷史的印度的等級社會( 印度種姓制度 ):一個人自出生,就自然進入了這個等級社會,一生也沒法擺脫。
決定因素
吉爾巴特(Jilbert)和卡爾(Kahl)將決定社會階層的因素分為三類:經濟變數、社會互動變數和政治變數。經濟變數包括職業。收入和財富;社會互動變數包括個人聲望、社會聯系和社會化;政治變數則包括權力、階層意識和流動性。
1.職業
在大多消費者研究中,職業被視為表明一個人所處社會階層的最重要的一項指標。一個人的工作會極大地影響他的生活方式,並賦予他相應的聲望和榮譽。
2.成就
個人取得的成就越高,就會獲得更高的榮譽與尊重。個人業績或表現也涉及非工作方面的活動。也許某人的職業地位並不高,但他或其家庭仍可通過熱心社區事業、關心他人、誠實善良等行為品性來贏得社會的尊重從而取得較高的社會地位。
3.社會互動
大多數人習慣於與具有類似價值觀和行為的人交往,在社會學里,群體資格和群體成員的相互作用是決定一個人所處社會階層的基本力量。
4.財物
財物是一種社會標志,它向人們傳遞有關擁有者處於何種社會階層的信息,有用財物的多寡、財物的性質決定同時也反應了一個人的社會地位。
5.價值取向
個體的價值觀和信念是表明它屬於哪一社會階層的又一重要指標。由於同一階層內的成員互動更頻繁,他們會發展起類似和共同的價值觀。
6.階層意識
階層意識是指某一社會階層的人,意識到自己屬於一個具有共同的政治和經濟利益的獨特群體的程度。[1]
行為差異
1、支出模式上的差異
不同社會階層的消費者所選擇和使用的產品是存在差異的。有的產品如股票、到國外度假更多地被上層消費者購買,而另外一些產品如廉價服裝與葡萄酒則更多地被下層消費者購買。下層消費者的支出行為從某種意義上帶有「補償」性質。一方面,由於缺乏自信和對未來並不樂觀市場營銷,他們十分看重眼前的消費;另一方面市場營銷,低的教育水平使他們容易產生沖動性購買。
2、休閑活動上的差異
社會階層從很多方面影響個體的休閑活動。一個人所偏愛的休閑活動通常是同一階層或臨近階層的其他個體所從事的某類活動,他採用新的休閑活動往往也是受到同一階層或較高階層成員的影響。雖然在不同階層之間,用於休閑的支出占家庭總支出的比重相差無幾,但休閑活動的類型卻差別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