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子發票超過三十天提取有效期怎麼辦
電子發票超過三十天提取有效期應該先去找商家,讓他們幫您補開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也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超過「有效期」 也能開發票,另外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1)印度電子發票簽章到期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
(三)拆本使用發票;擴大發票使用范圍;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稅務機關應當提供查詢發票真偽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條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發票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發票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