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美國母公司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是什麼
這個要看是分公司還是子公司,有區別的:分公司是不具備獨立法人主體的分支機構,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一切經營行為應在母公司的授權下進行,行為後果及責任由母公司承擔,通常不獨立建帳。不能獨立對外簽合同進行經營活動,單獨對外擔保無效。說白了,分公司就象個辦公室,所有權利義務要由母公司承擔。
子公司是母公司對外控股或參股的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民事權利主體,子公司可以獨立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在法律上的主體地位與母公司一樣。只不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東,由母公司行使經營管理權並享有股東權利義務。
Ⅱ 通過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事故可總結哪些經驗教訓
美國宣示著人人平等,人權大過主權,可事實上他們認為,只有美國人的命才是最尊貴的,明明知道這種化工品對人有極大的危害,不願把工廠修建在自己國家的土地上,卻帶著這些劇毒去禍害外國的人民,這就是我總結出來的人權致上,,,現在咱們國家的有些人天天美不離嘴,以後的社會到底是怎麼樣的
Ⅲ 1984印度帕博尓安全事件心得
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
-----------心靈震撼,用心工作
印度博帕爾災難是歷史上最嚴重的工業化學事故,影響巨大。
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中央邦的博帕爾市的美國
聯合碳化物屬下的聯合碳化物(印度)
有限公司設於貧民區附近一所農葯廠發生氰化物泄漏,引發了嚴重的後果。造成了2.5萬人直接致死,55
萬人間接致死,另外有20
多萬人永久殘廢的人間慘劇。現在當地居民的患癌率及兒童夭折率,仍然因這災難遠比其他印度城市為高。
由於這次事件,世界各國化學集團改變了拒絕與社區通報的態度,
亦加強了安全措施。這次事件也導致了許多環保人士以及民眾,
都強烈反對將化工廠設於鄰近民居的地區。死傷者數以十萬計,
對環境更造成難以補救的破壞。直接致死:2.5萬人 間接致死:55萬人 永久殘廢:20
多萬人
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中部博帕爾市北郊的美國
聯合碳化物公司印度公司的農葯廠,突然傳出幾聲尖利刺耳的汽笛聲,
緊接著在一聲巨響聲中,一股巨大的氣柱沖向天空,形成一個蘑菇狀氣團,
並很快擴散開來。這不是一般的爆炸,
而是農葯廠發生的嚴重毒氣泄漏事故
Ⅳ 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美國法院最終以什麼理由拒絕受理本案訴訟求解,。。。
美國法院適用《不方便法院原則》主動放棄了行使司法程序的權利,拒絕了本案受理。
主要依據是事發地不在美國本土,當事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均為印度人,受害人也為印度居民(即當事雙方均為外國人)。
Ⅳ 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的介紹
印度博帕爾災難是歷史上最嚴重的工業化學事故,影響巨大。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中央邦的博帕爾市的美國聯合碳化物屬下的聯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設於貧民區附近一所農葯廠發生氰化物泄漏,引發了嚴重的後果。造成了2.5萬人直接致死,55萬人間接致死,另外有20多萬人永久殘廢的人間慘劇。現在當地居民的患癌率及兒童夭折率,仍然因這場災難而遠高於其他印度城市。由於這次事件,世界各國化學集團改變了拒絕與社區通報的態度,亦加強了安全措施。這次事件也導致了許多環保人士以及民眾強烈反對將化工廠設於鄰近民居的地區。
Ⅵ 史上最嚴重工業災難,印度博帕爾慘劇是怎麼造成的有多慘
要說世界上因為人禍造成的最大最慘的工業災難,非蘇聯的切爾諾貝爾核電站爆炸和印度博帕爾的毒氣泄漏兩大事故莫屬。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爆炸已經拍成了電視劇紀錄片,使人們對此災難已經有了一個直觀的認識,但是很多人對發生在印度的博帕爾毒氣泄漏事故根本不知道。這一事故有多麼殘酷,看看以下數據就知道了。
但是到了19世紀80年代,該公司連年虧損,疏於管理,聘用了一些文化水平很低的印度人加入到公司,他們甚至連英文都看不懂,更不懂得如何去操作這些復雜的機器裝備。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為了節約成本,居然將毒氣罐上方的冷卻系統時不時間斷停運,據說一天可以省30美元。事故爆發前,就有一支安全稽查隊向公司高管通報,該公司有61處隱患,但該公司置之不理。最可氣的是當氣體泄漏之後,病人被送到醫院,醫生護士不知道該毒氣是何種成分,要求該公司公開其成分。但慘遭拒絕,該公司卻說涉及到商業秘密,堅決不能透露。本來很多人可以得到救治去,卻因涉及商業機密死於非命。印度人民要求該公司賠償850億美元,結果只賠了2.6億美元,這個公司後來便被美國陶氏化學公司吞並了,此案也就不了了之。最可悲的還是在這次災難中死亡殘疾的印度底層人民,很多人分文沒有拿到。
Ⅶ 誰知道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事件的那名操作失誤的員工的一些情況
那名員工可能已經死了 但是公司董事長還活著。博帕爾事件 災難源頭到底是什麼氣體能夠含有如此劇毒,導致如此慘重之後果?一連串的證據表明,這個事件跟美國聯合碳化公司印度公司設在博帕爾市的一個殺蟲劑工廠有關。 危險是在災難發生的前一天的下午產生的。在例行日常保養的過程中,由於該廠維修工人的失誤導致了水突然流入到裝有MIC氣體的儲藏罐內,生成了一種極其危險的不穩定的混合物。其實,儲藏罐內的MIC氣體儲量本身就值得懷疑。「MIC是一種化學過渡態物質,每個人都知道儲藏它意味著要面臨很大的危險。所以沒有人敢管理大量的MIC氣體,也沒有人敢長時間的儲藏它」。事發當晚負責交接班工作的 Shakeel Quereshi說,現在他在印度法庭因刑事犯罪而被指控。他說,「公司在管理這種放射性氣體的時候太過於自負了,它從來沒有真正的擔心這種氣體有可能引發的一系列的問題。」而據調查,事實是,當時公司在殺蟲劑銷售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於是盡力削減安全措施方面的開支。在常規檢查的過程中出現險情時,殺蟲劑廠的重要安全系統或者發生了故障或者被關閉了。 而且,在事發之後,該工廠仍沒有盡到向市民提供逃生信息的責任;他們對市民的生命有著驚人的漠視。盡管向警察報告情況花了三個小時的時間,工廠的管理者仍有足夠的時間把所有的工人轉移到安全地帶。「沒有一個從工廠逃出來的人死亡,原因之一就是他們都被告知要朝相反的方向跑,逃離城市,並且用蘸水的濕布保持眼睛的濕潤」,Quereshi說。但是當災難迫近的時候,公司卻沒有對當地居民做出任何警告,當致使氣體(包括異氰酸甲酯、氰化氫和其他毒氣)從儲藏罐中泄漏出來的時候,他們沒有給予博帕爾市民最基本的建議——不要驚慌,要待在家裡並保持眼睛濕潤。更為雪上加霜的是公司迅速決定把災難的嚴重性和影響故意說得輕微些,想以此來挽回形象。災難過後的幾天,聯合碳化公司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事務的負責人捷克森布朗寧仍舊把這種氣體描述為「僅僅是一種強催淚瓦斯」。甚至在災難的即時後果— —幾千人死亡,更多人將一生被病魔纏繞——被公布後,公司還是繼續著相同的做法。據悉,當時這個工廠泄漏了40噸的劇毒氣體。 印度再次呼籲美引渡博帕爾毒氣泄漏事件肇事者2010-06-21 15:57: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zbyt/2010-06-21/content_479906.html
Ⅷ 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的具體介紹
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中部博帕爾市北郊的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印度公司的農葯廠,突然傳出幾聲尖利刺耳的汽笛聲,緊接著在一聲巨響聲中,一股巨大的氣柱沖向天空,形成一個蘑菇狀氣團,並很快擴散開來。這不是一般的爆炸,而是農葯廠發生的嚴重毒氣泄漏事故。
博帕爾農葯廠是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於1969年在印度博帕爾市建起來的,用於生產西維因、滴滅威等農葯。製造這些農葯的原料是一種叫做異氰酸甲酯(MIC)的劇毒液體。這種液體很容易揮發,沸點為39.6℃,只要有極少量短時間停留在空氣中,就會使人感到眼睛疼痛,若濃度稍大,就會使人窒息。二戰期間德國法西斯正是用這種毒氣殺害過大批關在集中營的猶太人。在博帕爾農葯廠,這種令人毛骨驚然的劇毒化合物被冷卻貯存在一個地下不銹鋼儲藏罐里,達45噸之多。
12月2日晚,博帕爾農葯廠工人發現異氰酸甲酯的儲槽壓力上升,午夜零時56分,液態異氰酸甲酯以氣態從出現漏縫的保安閥中溢出,並迅速向四周擴散。毒氣的泄漏猶如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雖然農葯廠在毒氣泄漏後幾分鍾就關閉了設備,但已有30噸毒氣化作濃重的煙霧以5千米/小時的速度迅速四處彌漫,很快就籠罩了25平方公里的地區,數百人在睡夢中就被悄然奪走了性命,幾天之內有25000多人斃命。
當毒氣泄漏的消息傳開後,農葯廠附近的人們紛紛逃離家園。他們利用各種交通工具向四處奔逃,只希望能走到沒有受污染的空氣中去。很多人被毒氣弄瞎了眼睛,只能一路上摸索著前行。一些人在逃命的途中死去,屍體堆積在路旁。至1984年底,該地區有2萬多人死亡,20萬人受到波及,附近的3000頭牲畜也未能倖免於難。在僥幸逃生的受害者中,孕婦大多流產或產下死嬰,有5萬人可能永久失明或終生殘疾,餘生將苦日無盡。
Ⅸ 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的處理結果
25年後才判決
印度中央調查局在災難發生後曾對12名相關人士提出指控,包括美國聯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時任首席執行官沃倫·安德森和公司的8名印度籍高管以及公司本身和旗下的兩家小公司。
德新社報道,共有12名法官審理這一案件。法官聽取178名目擊者證詞,審查超過3000份文件後作出這一判決。8名涉案人員因「玩忽職守」獲罪。印度中央邦博帕爾市法院負責本案的首席法官莫漢·蒂瓦里說:「8人均有罪。」
由於一名遭到起訴的印度高管已經死亡,這家法院7日以玩忽職守致他人死亡判決餘下7名印度籍高管有罪,但沒有立即宣布量刑。這7名被告包括當時的印方主席克沙布·馬欣德拉,很多人已經是70多歲,按照這項罪名,他們最多將被判處兩年監禁。
毒氣泄漏事件的倖存者和家屬以及當地的活動家7日早早聚集到法院周圍,舉著橫幅抗議對肇事者的懲罰太輕太晚。由於做出有罪判決的是印度的一家地方法院,被告還有權向高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博帕爾毒氣泄漏受害者抗爭」組織的卡爾尼克無奈地說:「即使最後被判定有罪,2年的監禁又能代表什麼,再說他們還可以上訴。」「只有當有罪的公司和個人得到足夠的懲罰,才能實現公平公正。」
美方被告賠錢了事
作為本案的主要負責人,公司的美國老闆安德森沒有出庭受審。災難發生後,安德森曾在印度遭警方拘捕,但很快就離開印度回國,之後就再也沒有在印度法院的審理程序中露面,目前他生活在紐約。去年7月,這家法庭對安德森發出逮捕令,並要求印度中央政府向華盛頓施壓要求引渡,但一直沒有下文。目前尚不清楚印度政府是否曾就此事向美國交涉。
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在1989年向印度政府支付了4.7億美元的賠償金,該公司在1999年被陶氏化學收購。陶氏化學在2009年博帕爾泄漏事件25周年時曾表示,聯合碳化物公司已經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情來幫助受害者和他們的家人,稱印度政府有責任向當地居民提供干凈的飲用水和醫療服務。
2009年進行的一項環境檢測顯示,在當年爆炸工廠的周圍依然有明顯的化學殘留物,這些有毒物質污染了地下水和土壤,導致當地很多人生病。因為毒氣泄漏失去工作能力或者患上慢性病的受害者當年獲得了1000到2000美元不等的賠償,但是還有很多受害者一分錢都沒有拿到。
印度總理辛格在泄漏事件25周年紀念活動中稱這起悲劇「一直折磨著所有印度人的良心」,承諾要繼續解決當地飲用水遭污染問題。
Ⅹ 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的還原現場
空氣中彌漫恐怖氣氛和死屍的惡臭
1984 年12月2日午夜到12月3日凌晨,印度博帕爾市,大地籠罩在一片黑暗之中,人們還沉浸在美好的夢鄉里。沒有任何警告,沒有任何徵兆,一片「霧氣」在博帕爾市上空蔓延,很快,方圓40平方公里以內50萬人的居住區已整個兒被「霧氣」形成的雲霧籠罩了。人們睡夢中驚醒並開始咳嗽,呼吸困難,眼睛被灼傷。許多人在奔跑逃命時倒地身亡,還有一些人死在醫院里,眾多的受害者擠滿了醫院,醫生卻對有毒物質的性質一無所知。
多年後,有人這樣寫道:「每當回想起博帕爾時,我就禁不住要記起這樣的畫面:每分鍾都有中毒者死去,他們的屍體被一個壓一個地堆砌在一起,然後放到卡車上,運往火葬場和墓地;他們的墳墓成排堆列;屍體在落日的余暉中被火化;雞、犬、牛、羊也無一倖免,屍體橫七豎八地倒在沒有人煙的街道上;街上的房門都沒上鎖,卻不知主人何時才能回來;存活下的人已驚嚇得目瞪口呆,甚至無法表達心中的苦痛;空氣中彌漫著一種恐懼的氣氛和死屍的惡臭。這是我對災難頭幾天的印象,至今仍不能磨滅。」
混亂,從最開始就是災難的一部分。那時,普瑞任博帕爾警察局局長,他回憶說:「1947年印度分治慘案發生的時候,我並不在場。但是,我聽說了那個故事:人們只是驚惶的四處逃命。我在博帕爾看到的這一幕著實可以和那時候的那種驚慌混亂相比了。」
「空氣中彌漫著劇毒氣體。雖然實際上人們都是朝相反的方向跑的。但是我還是跑向殺蟲劑廠。大概是晚上12點左右我到了工廠,我問那裡的工作人員泄漏的是什麼氣體,用什麼方法可以解毒。但是他們沒有回答我的任何問題。直到凌晨三點的時候,才有人從工廠來到警察局告訴我那種泄漏的氣體是異氰酸甲酯。我從日常記錄簿上撕下來一張紙,把這幾個字寫在上面。我現在還保存著這張紙,留作紀念。」
人禍,人禍,還是人禍
到底是什麼氣體能夠含有如此劇毒,導致如此慘重之後果?一連串的證據表明,在這個事件的發生、發展以及善後過程中,聯合碳化物(印度)公司一再犯錯,導致這起事故成為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嚴重的中毒事件。
博帕爾事件是發達國家將高污染及高危害企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一個典型惡果。事故發生後,美印雙方就誰是主要責任者問題展開了唇槍舌劍的爭論。最後,這樁案子以美國的巨額賠款了結。其實,無論雙方怎樣爭辯,人們只要把博帕爾農葯廠的安全裝置和美國本土上類似工廠的安全裝置做一個對比,就會對此問題一目瞭然。美國本土的這類工廠都設有先進的電腦報警裝置,並大都遠離人口稠密區,而博帕爾農葯廠只有一般性的安全措施,周圍還有成千上萬的居民。
20世紀後半葉,公害問題在發達國家得到廣泛關注,人們對此談虎色變,十分敏感。由於對此制定的環境標准越來越高,致使很多企業都把目標轉向了環境標准相對不高的發展中國家。這些企業利用一些發展中國家為獲取較大的經濟利益熱衷於吸引外資,重視技術和設備,忽視安全和環境保護,把一些發達國家幾乎不允許設立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這就是所謂的「工業的重新布局」——把污染企業從受控制區域向不受控制區域轉移,被稱為「污染天堂」理論。這種理論認為:貧困、工業缺乏和對環境服務要求不高,表現為傾廢設施經濟價格不高。一個國家如有豐富的「自凈」能力的資源,有足夠的自凈潛力,「清潔」工業就會相對不發達;如果「自凈」能力枯竭,則「骯臟」工業衰竭,而「清潔」工業發達。目前,這種「污染天堂」戰略正受到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和環保組織的尖銳批評。
災難的源頭:管理錯誤+工人失誤
危險是在災難發生的前一天下午產生的。在例行日常保養的過程中,由於該公司殺蟲劑工廠維修工人的失誤,導致了水突然流入到裝有MIC氣體的儲藏罐內。MIC 是一種氰化物,一旦遇水會產生強烈的化學反應。這次有水滲入載有MIC的儲藏罐內,令罐內產生極大的壓力,最後導致罐壁無法抵受壓力,罐內的化學物質泄漏至博帕爾市的上空。
其實,儲藏罐內的MIC氣體儲量本身就值得懷疑。「MIC是一種化學過渡態物質,每個人都知道儲藏它意味著要面臨很大的危險。所以沒有人敢管理大量的MIC氣體,也沒有人敢長時間的儲藏它」。事發當晚負責交接班工作的奎雷施說。他說,「公司在管理這種氣體的時候太過於自負了,從來沒有真正的擔心這種氣體有可能引發的一系列的問題。」而據調查,事實是,當時公司在殺蟲劑銷售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於是盡力削減安全措施方面的開支。在常規檢查的過程中出現險情時,殺蟲劑廠的重要安全系統或者發生了故障或者被關閉了。
毒氣泄漏過程中,未教市民如何逃生
在事發之後,該工廠仍沒有盡到向市民提供逃生信息的責任;他們對市民的生命有著驚人的漠視。盡管向警察報告情況花了三個小時的時間,工廠的管理者仍有足夠時間把所有的工人轉移到安全地帶。「沒有一個從工廠逃出來的人死亡,原因之一就是他們都被告知要朝相反的方向跑,逃離城市,並且用蘸水的濕布保持眼睛的濕潤」,奎雷施說。但是當災難迫近的時候,公司卻沒有對當地居民做出任何警告,當毒氣從儲藏罐中泄漏出來的時候,他們沒有給予博帕爾市民最基本的建議——不要驚慌,要待在家裡並保持眼睛濕潤。更為雪上加霜的是,公司迅速決定把災難的嚴重性和影響故意說得輕微些,想以此來挽回形象。災難過後的幾天,公司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事務的負責人捷克森布朗寧仍舊把這種氣體描述為「僅僅是一種強催淚瓦斯」。甚至在災難的即時後果——幾千人死亡,更多人將一生被病魔纏繞 ——被公布後,公司還是繼續著相同的做法。
慘案發生後,未向醫院提供毒氣信息
事發後的救助也不能說是成功的,當時唯一一所參加救治的省級醫院是海密達醫院。該醫院的薩特帕西醫生對2萬多具受難者的屍體進行了屍體解剖,結果表明 「從氣體中毒者的屍體中我們可以找到至少27種有害的化學物質,而這些化學物質只可能來源於他們所吸入的有毒氣體。然而,公司卻沒有提供任何信息說明該氣體含有這些化學成分。」 這位醫生說,「即使在今天也沒有人知道正確治療MIC氣體中毒的方法」,「由於公司處理這種氣體已經有數十年的時間了,聯合碳化物公司有責任向公眾和醫療組織建議治療MIC氣體中毒的一系列措施。但是我們沒有收到任何由該公司提供的關於治療措施的信息。」公司的調查信息,包括1963 年和1970年在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進行的調查信息,都被視為「商業秘密」而一直沒有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