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分為哪四個等級各由哪些人組成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受人敬重的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與耆那教創始人大雄,或許都反對任何形式的種姓結構。許多虔誠派運動時期的聖人如拿那克、卡比爾、采坦耶、賽古魯奈安涅希瓦、阿克那斯、羅摩奴闍與杜卡拉姆拒絕接受所有以種姓為基礎的歧視並接受所有來自種姓的教派。許多印度教改革者如辨喜與實諦·賽·巴巴相信印度教無種姓制度容身之地。
15世紀聖人羅摩難陀也接受所有種姓成為他的信徒,這其中包括賤民。上述的聖人大都贊同中世紀時反對種姓精神的虔誠派運動。難陀那,一位低種姓的的印度教祭司,也拒絕接受種姓精神並接受達立特。一些其他的印度教運動同樣歡迎低種姓成為他們的信徒,這些最早是成為虔誠派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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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是怎麼形成的,有哪些表現,對今天的印度有什麼影響
種姓制度是印度與其他南亞地區普遍存在的社會體系。種姓制度以婆羅門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因此,種姓制度涵蓋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群體,並與印度的社會體系、宇宙觀、宗教與人際關系息息相關,可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與規范。
印度自古至今經歷了集中社會形態,但種姓制度意志延續下來,成為其社會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種姓制度在長期的演變中越來越復雜,出現了其他許多種姓和亞種姓.種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向成員提供了保護,但他製造種姓隔離,維護社會的不平等,對印度社會的發展和強盛起了消極的作用.
⑶ 印度種姓制度五個等級
印度種姓制度五個等級為梵天、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
等級制是印度,孟加拉,斯里蘭卡等國殘留的以血統論為基礎的社會體系,印度最為嚴重;雖然法律上已經禁止,但難以一下消退。古印度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500年就已經誕生了印度河文明跟現在的印度毫無聯系!大家不要劃等號,由當地土著達羅毗荼人建立的哈拉巴文明。
印度種姓制度各等級介紹: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⑷ 根據種姓制度印度社會被分成哪幾個等級他們分別由什麼人組成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第一等級:婆羅門,由僧侶、王族組成,擁有解釋宗教經典、祭祀神靈的權力,一般也掌握著國家最高權力;第二等級:剎帝利,由貴族組成,主要是將軍、官員。他們負責國家安全和行政事務,收取賦稅。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的自由民也就是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殊權利,必須以布施和納稅來為前兩個等級的人提供物質和生活保障;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古印度遺留下來的土著民族,他們不是從高加索地區遷來的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卑賤的職業。
特徵:一是等級職業世襲,父子世代相傳。二是實行同一等級通婚。三是首陀羅沒有政治宗教權利。四是在法律地位上不平等。
⑸ 古印度四大等級
追根溯源,種姓最初是根據人們的膚色和從事的職業來區分的,膚色較白皙的是上等雅利安人,是高種姓;膚色黝黑的一般是下等人或達羅毗荼人,屬於低種姓。祭司、僧侶階層是婆羅門,國王和武士階層是剎帝利,商人、手工業者階層是吠舍,農民以及為上述3個階層服務的勞動者是首陀羅,從事與糞便、屍體等不潔之物打交道工作的是達利特。
然而,這是幾千年前的情況了。隨著社會的發展變革,勞動分工愈發細致,人民的遷徙更加頻繁,種姓間的通婚也逐漸增多,又產生了成千上萬的亞種姓,比如放牧的種姓,釀酒的種姓、榨油的種姓等等。
如今,僅僅靠印度人的膚色或職業來判斷其種姓,並不靠譜。舉個例子,印度現任總理莫迪在印度人中算是膚色比較白的,而且貴為國家元首,怎麼也得是婆羅門或剎帝利階層吧?莫迪出身於古吉拉特邦的「甘琦」亞種姓,絕對的低種姓弱勢群體。
古代印度是人類文明的發祥地之一,它和中國、埃及、巴比倫並列為東方的四大古國。勤勞、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經創造了燦爛的古代文明,為人類做出了自己的貢獻。但是,幾千年來,印度社會的發展一直比較遲緩。這與印度存在著一個的森嚴的等級制度一種姓制度有著一定的關系。
印度的名稱起源於印度河。中國漢代史籍譯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譯為「印度。
自20世紀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後發現幾個古代城市遺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達羅,因此統稱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約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葉至前二千年代中葉。歷史學家一般都認為,哈拉巴文化的創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達羅毗荼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葉,屬於印歐語系的許多部落,從中亞細亞經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陸續湧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帶,征服了當地的大部分達羅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種人,自稱「雅利安」,意為高貴者,以區別於皮膚黝黑的達羅毗荼人。經過幾個世紀的武力擴張,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個北印度。
⑹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第一等級是什麼掌管什麼第二等級是什麼掌管什麼和什麼第三等
第一等級:婆羅門,掌握神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把持國家的軍事和行政大權。
第三等級:吠舍
第四等級:首陀羅
⑺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中哪一個地位最低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中地位最低的種姓是首陀羅。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
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特徵:一是各等級職業世襲,父子世代相傳。二是各等級實行內部同一等級通婚,嚴格禁止低種姓之男與高種姓之女通婚,但可以低種姓之女嫁給高種姓之男。三是首陀羅沒有參加宗教生活的權利。四是各等級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 、剎帝利 、吠舍 和首陀羅 。
婆羅門即僧侶階層,為第一種姓,地位最高,從事文化教育和祭祀。
剎帝利即武士階層,為第二種姓,僅次於婆羅門,負責行政管理和作戰。
吠舍即平民,為第三種姓,經營商業貿易。
首陀羅為第四種姓,地位最低,從事農業和各種體力及手工業勞動等。同時,各種姓派生出許多副種姓(或稱亞種姓、次種姓),進而衍生出更多分支。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外的人,即所謂「不可接受的賤民」,又稱「達利特」。他們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
種姓制度的運作:
如果說種姓制度的核心觀念是潔凈與不潔,種姓的實際運作則呈現「集體性」與「階序」的特徵。這些特徵意味種姓並非一成不變的體系,而是深具包容性與彈性的社會制度。
禁忌與食物接觸
印度教徒只可吃婆羅門和與他同一種姓的人的食物。由牛油煮的食物任何種姓也可食。在進食前會專門洗澡,素食戒酒者也比食肉的地位高。
政治權力
由於種姓制度與地域緊密結合,並有明顯的區域范圍,因此其政治權力可依區域大小分為三個等級:地方的小王國或地區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各別聚落內的種姓。
這三個層級的權力運作雖有高低之分,而且差異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權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爾納階序中的剎帝利,而且都會宣稱其權力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即使實際上未必如此。尼泊爾的種姓制度與印度不同:婆羅門與剎帝利遠多於首陀羅,是印度的婆羅門有意為之的結果。
⑻ 印度種姓制度的四個等級讀音
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根據種姓制度將人一共分為四個等級,最高等級名為婆羅門,主要是一些掌握解釋宗教和祭祀的僧侶貴族。
第二等級名為剎帝利,這一等級的人大多是以從事徵收賦稅的從政人員。
第三等級名為吠舍,主要是從事農業、牧業、漁業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主要責任是生產和納稅。
最低一級的叫首陀羅,主要是一些當地土著或者從事低賤行業的人。
⑼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按照什麼劃分的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
地位是最高的。
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
切權力。
波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
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
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每個種姓都有自己的機構,處理有關種姓內部的事務,並監督本種姓的人嚴格遵守摩奴
法典及傳統習慣。倘有觸犯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外。
被開除出種姓的人也成為賤民。賤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與婆羅門接觸,只能從事被認
為是最低賤的職業,如抬死屍,清除糞便等。走在路上,賤民要佩帶特殊的標記,口中要不
斷發出特殊的聲音,或敲擊某種器物,以提示高級種姓的人及時躲避。婆羅門如果接觸了賤
民,則認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後要舉行凈身儀式。
總的說來,印度的種姓制度實質上是一種階級制度。但是,由於鮮明的階級關系被掩蓋在等級的劃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階級界限,在勞動人民之間製造隔閡和對立,不利於他們團結對敵。此外,種姓制度實行職業世襲,把生產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從而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種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會發展遲緩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經歷了幾種社會形態,但是種姓制度一直延續下來,成為歷代剝削階級的統治工具。種姓制度經過長期演變,越來越復雜,在四個種姓之外,又出現了數以千計的亞種姓。
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著種姓制度的殘跡,受壓迫受剝削最深的賤民達幾千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