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
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 、剎帝利 、吠舍 和首陀羅 。
婆羅門即僧侶階層,為第一種姓,地位最高,從事文化教育和祭祀。
剎帝利即武士階層,為第二種姓,僅次於婆羅門,負責行政管理和作戰。
吠舍即平民,為第三種姓,經營商業貿易。
首陀羅為第四種姓,地位最低,從事農業和各種體力及手工業勞動等。同時,各種姓派生出許多副種姓(或稱亞種姓、次種姓),進而衍生出更多分支。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外的人,即所謂「不可接受的賤民」,又稱「達利特」。他們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
⑵ 古印度雅利安人建立的一種社會等級制度稱為什麼
雅利安人在進入古代印旦粗配度後,逐漸產生不同等級,形成嚴格的等級制度,史稱「種姓制度」.第一等級婆羅門(祭司、貴族)掌握神權;第二等級剎帝利(國王、武士、官吏)把持國家軍事行政大權.第三等級吠舍(模指農民、牧民、手工業者、商人)向國家納稅,向神廟上供,供養第一、第二等級;第四等級首陀凳扒羅(被征服者、貧困破產失去土地的人)幾乎沒有權利,受奴隸主階級的剝削,干最低賤的職業.
故選B.
⑶ 古印度社會等級制度是什麼此制度分哪些等級,各等級包括哪些人
古印度社會等級制度是種姓制度,此制度分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等級,婆羅門包括僧侶,剎帝利包括國王、貴族和武士,吠舍包括商人和農夫,首陀羅包括奴隸.
⑷ 古印度有四種種性制度,分別是什麼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種姓。
第一種姓婆羅門,是掌握祭祀文教的僧侶階級、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報道農時季節、壟斷文化,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其次是剎帝利,他們是掌握軍政的武士階級,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中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吠舍,他們是商人、手工業者,也有從事農耕的農民階級,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最下層的種姓是首陀羅,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包括農人、牧人、僕役和奴隸,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4)古印度的制度叫什麼擴展閱讀:
政治上,種姓制度造成印度人民彼此仇視,缺少團結;社會等級分明,四分五裂。當外敵入侵破壞家園時,印度人民因種姓制度相互仇視,不能團結一致反抗外敵。
所以印度的歷史實際上就是一部經常被外族征服的屈辱史。當印度擺脫殖民統治走向獨立時,種姓制度又將人們嚴格地劃分為十分鮮明的等級,造成選舉過程中難以化解的矛盾。
經濟上,種姓制度嚴重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在種族制度的影響下,社會分為不同的集團。人們都只是從自己的立場出發,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造成社會的分裂與不和。
種姓制度還造成人們確信與生俱來的宿命,每個人的社會地位和從事的職業都是前生已定。
⑸ 古印度的等級制度叫什麼急急急!
古印度的等級制度叫種姓制度,即等級,梵語作「瓦爾那」;中國古文獻(如《大唐西域記》等)意譯為「種姓」;葡萄牙人稱之為「卡斯塔」,意為「族姓」、「出身」;英譯為「卡斯特」,現為西方所慣用。
雅利安人中的祭司(憎侶)階層稱婆羅門,為第一種姓,他們世代執掌宗教大權,有時也參與朝政,是古代印度的精神統治者。
雅利安人中的軍事貴族稱剎帝利,為第二種姓,他們是古代印度的世俗統治者,國王大多出自這一階層。
普通的雅利安自由民稱吠舍,為第三種姓,其成員主要從事農、牧業和商業。(農民、商人)
被征服的土著稱首陀羅,屬第四種姓,其中有些人是奴隸,多以手工業、農業和漁獵為生。
此外,後來還出現了所謂的「人中最卑賤者」——旃荼羅(即賤民),他們的社會地位最低,備受歧視。
四大種姓在理論上皆為職業世襲、內部聯姻和排斥外人的社會集團,各自的法律地位、社會權利和宗教生活均不相同。
⑹ 古印度種姓制度的等級,代表的社會階層,權利或義務,特點分別是什麼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特徵:一是各等級職業世襲,父子世代相傳。二是各等級實行內部同一等級通婚,嚴格禁止低等級之男與高等級之女通婚。三是首陀羅沒有參加宗教生活的權利。四是各等級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⑺ 印度的種姓制度持續至今,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是什麼
種姓制度是以統治階級為中心,由此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不同種姓。
而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更是毫無地位可言。
印度的種姓制度可以說是他們落後的文化形成的,印度的貴族可以主宰一切,所以說這種種姓制度註定了印度它只能是一個小國。
⑻ 古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是怎麼回事
種姓制度是一種社會等級制度,由國家統治者在法律上將社會成員分成三六九等,不同的等級享有不同的待遇。雖然等級制度作為剝削階級有效的統治工具,在世界各國都實;行過,但在古代印度表現得最突出、最充分、最露骨。
隨著時間推移,社會分化加深,種姓制變得越來越復雜,等級越來越多,較首陀羅地位還遠為低下的種姓也出現了,這就是「旃茶羅」種姓,人稱「不可接觸者」和「賤民」。他們不能和社會其他成員住在一個村裡,共用一口井的水;要穿死人衣服,用別人扔掉的容器進食;進城時需敲擊一種木器,以便人們躲避,不致因遇到賤民而晦氣。他們干社會上認為是最低賤的工作,如搬運無主的死屍、清除糞便等,是最受壓迫的社會成員。
由於種姓制掩蓋了階級矛盾,容易在人民中造成對立,有利於剝削階級的統治,因此千百年來印度盡管更換了許多朝代,可這種吃人的制度卻延續了下來,直到今天還可以看到它的殘余。
⑼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達利特。
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並且種姓制度下的各等級世代相襲。
(9)古印度的制度叫什麼擴展閱讀
剎帝利身份地位:在早期吠陀時代,一家人可以從事不同的職業,人的身份也還沒有嚴格地固定下來。後期吠陀時代瓦爾那制度形成以後,每一個人的社會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來決定,各個瓦爾那的人都世代地從事規定的職業,不能任意改變。
各個瓦爾那之間原則上禁止通婚。在實際生活中,高瓦爾那的男子娶低瓦爾那的女子為妾是被允許的,但嚴禁低瓦爾那的男子娶高瓦爾那的女子為妻。不同瓦爾那的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高瓦爾那的人傷害了低瓦爾那的人,處罰甚輕;在相反的情況下,處罰就會非常嚴重。瓦爾那制度顯然是保護新產生貴族剝削階級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