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與哪些國家地區建立了自由貿易區
一、已經簽署協議的自由貿易區:
中國-東盟
中攜沒國-巴基斯坦
中國-智利
中國-紐西蘭
中國-新加坡
中國-秘魯
亞太貿易協定鋒拆
二、正在談判的自由貿易區
中國-海合會
中國-澳大利亞
中國-冰島
中國-挪威
中國銀隱棗-南部非洲關稅同盟
中國-哥斯大黎加
三、正在研究的自由貿易區
中國-印度
中國-韓國
詳情可見「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
B. 印度和哪些國家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
截至2019年年底,印度與汶萊、甘比亞、印度尼西亞、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
C. 進口印度哪些產品,享受亞太貿易協定關稅減免
《亞太貿易協定》的前身是《曼谷協定》,是在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理事會主持下,在發展中國家之間達成的一項優惠貿易安排。我國於2001年5月正式加入《曼谷協定》,這是我國加入的第一個具有實質性優惠貿易安排的區域貿易組織,目前共有中國、孟加拉、韓國、寮國、斯里蘭卡和印度6個成員國,宗旨是通過降低部分產品的關稅,增加成員國之間的貿易交往,實現共同發展和繁榮。2006年9月1日《亞太貿易協定》正式實施,包括中國、孟加拉國、印度、韓國、寮國、斯里蘭卡在內的亞洲六國互相給予大幅關稅減免,凡出口至《亞太貿易協定》成員國降稅清單內的貨物可前往當地檢驗檢疫機構辦理《亞太貿易協定》優惠原產地證書。
根據《亞太貿易協定》第三輪關稅減讓談判結果,9月1日起,原產於我國的部分化工產品、木製品、塑料製品、皮革、金屬製品、機械電氣產品在出口到上述五國時,可享受到更為優惠的稅率。其中印度570項6位稅目、韓國1367項10位稅目、斯里蘭卡427項6位稅目、孟加拉國209項8位稅目產品的優惠關稅,平均降稅幅度接近30%。
《亞太貿易協定》實施一年多時間以來,張家港地區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已實現較大增長,簽證貨物主要涉及紡織品、服裝以及化工品和塑料製品,但簽證國別單一,全部為出口到韓國的產品。隨著《亞太貿易協定》的正式實施,新一輪關稅減讓的商品范圍和優惠幅度都將大幅擴大,廣大外貿出口企業將會獲得更大的關稅優惠,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外貿出口企業要充分了解《亞太貿易協定》,對於符合要求的產品要積極申請《亞太貿易協定》優惠原產地證書,以利於進一步開拓東亞和南亞的市場,擴大與亞太貿易協定各成員國之間的經貿往來,促進產品的出口。
D. 中國與哪些國家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
截止至2021年6月,我國已經和東盟、智利、巴基斯坦、紐西蘭、新加坡、秘魯、哥斯大黎加、冰島、瑞士、韓國、澳大利亞、馬爾地夫、喬治亞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
2005年11月18日中國和智利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2006年11月24日中國和巴基斯坦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2008年4月7日與紐西蘭的協定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是我國與發達國家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
2008年10月23日中國和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2008年11月19日中國和秘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2013年4月15日中國和冰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是我國與歐洲國家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
2013年7月6日中國和瑞士簽署中瑞自貿協定。是我國與歐洲大陸和世界經濟20強國家達成的首個自貿協定。瑞方將對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實施零關稅 中方將對瑞方84.2%的出口最終實施零關稅。
2014年11月1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韓國總統朴槿惠在北京舉行會晤,雙方共同確認中韓自貿區結束實質性談判。
11月17日 中韓自貿區(FTA)談判實質性談判的結束有助於中日韓三國自貿區取得進展。2015年2月25日,中韓雙方完成中韓自貿協定全部文本的草簽,對協定內容進行了確認。至此,中韓自貿區談判全部完成。
其他:2008年來華訪問的澳大利亞總理陸克文不滿意澳與中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進程有所滯後,他將敦促與中國加快談判進展。此外,韓國新任總統李明博希望在5月訪華時將自由貿易協定作為主要議題之一,他公開表示,東北亞國家應以中日韓為核心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東南亞國家聯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簡稱:東盟)和中國周一簽署協定,雙方擬於2010年前建立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區。
2015年6月1日,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代表中國政府在首爾與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長官尹相直共同簽署了中韓自貿協定。
2015年6月17日,中國和澳大利亞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2015年11月30日,韓國會表決通過中韓自貿協定,成為迄今中國和外國達成的最大規模FTA。
2015年12月20日,中韓、中澳自貿協定正式生效並實施第一次降稅以來,廈門同安檢驗檢疫局共簽發中韓原產地證4份、中澳原產地證19份,總計貨值60萬美元,為企業節省關稅4.8萬美元。
據介紹,2016年1月1日起,中韓、中澳自貿協定實施第二次降稅,涉及的產品范圍更廣,企業受惠更多。另外,企業目前申請中韓、中澳原產地證全部免費。對於12月20日在運輸途中的貨物,中韓原產地證可於2016年3月19日之前申請補發,中澳原產地證可於2016年6月19日之前申請補發。
中國與喬治亞自貿協定於2015年12月啟動談判,2017年5月簽署,於2018年1月1日生效並實施。
2017年11月29日,中國與馬爾地夫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自由貿易協定的法律方面
自由貿易區的形成被看作一個例外最惠國在(MFN)原則,世界貿易組織(WTO),因為偏好各方自由貿易區完全相互給予超越自己的入世承諾。
盡管 GATT 第 XXIV 條允許 WTO 成員建立自由貿易區或通過建立自由貿易區所需的臨時協議,但關於自由貿易區或導致形成自由貿易區的臨時協議有幾個條件。 ——貿易區。
第一,自貿區各簽約方在自貿區成立時適用的關稅和其他規定,不得與非自貿區締約方進行貿易。高於或比自由貿易區形成前同一簽約方存在的相應關稅和其他規定更高或更具限制性。
換句話說,建立自由貿易區以給予其成員優惠待遇在世貿組織法律下是合法的,但不允許自由貿易區的締約方對非締約方的待遇低於該區域建立前的待遇。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第二個要求是,必須對自由貿易區內的幾乎所有貿易消除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
形成自由貿易區的自由貿易協定一般不屬於多邊貿易體制的范圍。然而,世貿組織成員在締結新的自由貿易協定時必須通知秘書處,而且原則上自由貿易協定的文本須接受區域貿易協定委員會的審查。
盡管在自由貿易區內發生的爭端不受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的訴訟,但「不能保證世貿組織專家組會遵守這些規定並拒絕在特定案件中行使管轄權」。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自由貿易協定是一種互惠協議,這是 GATT 第 24 條所允許的。鑒於有利於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的自主貿易安排得到了1979 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GATT) 簽署國通過的關於發展中國家的差別和更優惠待遇、互惠和更充分參與的決定( 「授權條款」)。
它是 WTO 普遍優惠制 (GSP) 的法律基礎。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由世貿組織命名)都被視為對最惠國原則的克減。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自由貿易協定
E. rcep協定是什麼
RCEP,即《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全稱為: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由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汶萊、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等15方共同制定的協定。
RCEP是東盟國家近年來首次提出,並以東盟為主導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合作,是成員國間相互開放市場、實施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組織形式。RCEP主要成員國計劃包括與東盟已經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即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東盟10國與這6個國家分別簽署了5份自由協定,其中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是共同與東笑虧盟簽署的一份自貿協定。組建RCEP目前計劃是這16個國家,東亞峰會另外兩個成員國(美國、俄羅斯)因現沒有與東盟建立自由貿易關系,所以不在RCEP成員國計劃范圍之內。東盟計劃待16個國家將RCEP建到一定程度後,再商談美國皮亮、俄羅斯加入事宜。
RCEP的目標是消除內部貿易壁壘、創造和完善自由的投資環境、擴大服務貿易,還將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競爭政策等多領域,自由化程度將高於東盟與這6個國家已經達成的自貿協議。RCEP擁有佔世界總人口約一半的人口,生產總值佔全球年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一。
2011年2月26日,在內比都舉行的第十八次東盟經濟部長會議上,部長們優先討論了如何與其經濟夥伴國共同達成一個綜合性的自由貿易協議。會議結果是產生了組建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RCEP)的草案。在2011年第19屆東盟峰會上東盟十國領導人正式通過了RCEP。
2012年8月底召開的東盟十國、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經濟部長會議原則上同意組建RCEP。東盟秘書長素碰握神林形容這項決議是「一項重大成就」。盡管由於領土問題和在貿易自由化原則上的分歧,RCEP內各方步調未必能完全協調一致,但盡早達成自由貿易協定、增加經濟活力已成為各方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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