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印度的國家體制是什麼
印度共和國(印地語:भारत गणराज्य,英語:Republic of India,India),簡稱「印度」,位於南亞,是南亞次大陸最大的國家。東北部同孟加拉國、尼泊爾、不丹和中國接壤,東部與緬甸為鄰,東南與斯里蘭卡隔海相望,西北與巴基斯坦交界。東臨孟加拉灣,西瀕阿拉伯海,海岸線長5560公里。也是一個由100多個民族構成的統一多民族國家,主體民族為印度斯坦族,約佔全國總人口的46.3%。
1947年6月,英國頒布《蒙巴頓方案》,實行印巴分治。同年8月15日成立印度自治領。1950年1月26日宣布成立共和國,同時成為英聯邦成員國。
印度是一個聯邦制國家,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實權由總理掌握。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總統職位因去世、辭職或罷免等原因而出缺,印度憲法第65條規定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務。當新總統被選出及就職後,副總統恢復原有職務。總統如果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總統暫時代理總統職能直至總統返回辦公。
行政權力由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行使。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副總理及其他內閣成員。
印度國務院設國務卿一名、國務委員若干名。不設副國務卿。
㈡ 印度國家制度體制
印度是一個聯邦共和國,印度的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副總統在總統無法行使權力時,並不能自動接任總統。
行政權力主要控制在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其他內閣成員。
印度的兩院制議會包括了上院聯邦院(Rajya Sabha)和下院人民院(Lok Sabha)。部長會議對人民院負責。聯邦院議員任期6年,每2年改選三分之一,其中233名成員由地方選舉產生,其餘12人由總統任命。人民院共有545席,任期5年,其中543人民選產生,其餘2人由總統任命。
(2)印度體制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1、印度名義上實行普選制,但實際上卻是半普選制,各次大選取勝的執政黨和領袖均沒有獲得多數的選票,甚至有幾次大選不過半數。
2、印度窮人特別是廣大農民參政意識較淡漠。印度雖然有百年以上的憲政發展歷史,但由於印度社會貧窮,經濟落後,人民文化素質極低,直到今天,印度文盲仍占總人口的38%。
3、90年代以前,印度基本上實行一黨和一個家族的統治。獨立以來,尼赫魯執政17年,其女英·甘地執政16年,其外孫拉·甘地執政5年。這種傳宗繼位的做法,雖然有種種歷史和社會原因,但它畢竟說明,印度議會民主制遠遠遜色於西方發達國家,也表明封建專制的殘余影響還頗深厚。
㈢ 印度的教育體制誰能幫我介紹一下
印度教育體制及設置介紹
在印度,綜合大學由中央政府或各邦政府通過立法手段建立,而其他院校則由各邦政府或私人團體建立。所有院校都附屬於特定的綜合大學。
大學類別
中央和各邦綜合性大學:中央大學直接由印度中央政府人力資源部所建,邦大學則由各邦政府所建。
私立大學:享受同大學一樣的學術地位,如德干研究生學院、浦那研究院、孟買的塔塔社會科學研究院、班加羅爾印度科學研究院等。
國家重點研究院:為大學一級的研究院,由國會法案規定並由中央政府出資建立,包括印度技術學院、印度管理學院以及全印度醫科學院等。
多數大學都是附屬性大學,獨立管理入學標准、課程設置、考試以及學位頒發等。大學設立獨立的研究生院,進行各領域的科研。研究生院和本科院由所屬該大學的院校分開設立。
院校的類別
印度的大專院校分為四個類別。該類別的劃分按提供的課程(專門院校/職業技術)、所屬性質(私立/公立)、與大學的關系(附屬/大學分校)。
大學院校:該院校由所屬大學管理,大多位於該大學校園內。
政府院校:政府院校數量少,僅占總數的15-20%,由各邦政府管理,如其他院校一樣,政府院校有其所附屬的大學進行考試,安排課程並頒發學位。
專門院校:專門院校大多為醫學、工程和管理類院校,也有少數其他專業的專門院校,由政府或私人組建和管理。
私立院校:70%的私立院校由私人基金或團體組建,但管理由所附屬的大學負責監督。雖然最初組建時為私人發起,但邦政府也資助這些私立院校。
高等教育設置
高等教育(完成12年學業後)時間一般為3年,面向文理科學士學位,而工程和醫學等專業課程則需4-5年的時間。碩士為2年,博士最少為3年以上。
高等教育課程(印度大學提供以下專業的課程):
工程和技術、計算機科學、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和生物信息
醫學、牙科、護理、葯理和醫療輔助
農業科學、獸醫科學、奶業技術和漁業
藝術、繪畫、人文、社會科學、商業、科學和管理
酒店管理及服務、旅遊
時裝設計和技術
課程分為中專畢業證課程、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課程
遠程教育:在印度有66個遠程教育部門分布於66個大學,此外有11所開放式大學也提供遠程教育。位於新德里的印度甘地國家開放大學(India Gandhi National Open University )是世界上大型的開放式大學之一,為世界上100多萬的學生提供服務。
職業教育:印度有1500個職業證書教育學校,涉及農業、貿易、商業、健康、醫療輔助、家政科學、人文以及工程貿易。
學位和課程
本科:本科課程學制一般為3年,面向學士學位,各大學設有文科、理科、工商等學士學位。而專門課程的學位如工程、醫學、牙科和葯學需要4至5年半的時間。工程學科大多為4年,而醫學學科為5年半。
碩士:碩士研究生文科、理科、工程和醫學等學科通常為2年制,畢業時頒發碩士學位。有的大學和高等院校提供短期的畢業證和證書課程,如工程、農業科學和計算機技術。而學習時間也因學校不同而不同。
博士:只有綜合大學的院校設立博士課程,課程涉及特定方向的研究工作,提交博士論文通過口試。順利通過博士課程的學習後授予博士學位。
㈣ 印度的國家體制是什麼
印度是一個聯邦共和國,印度的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
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副總統在總統無法行使權力時,並不能自動接任總統。
行政權力主要控制在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其他內閣成員。
(4)印度體制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印度民族主義的發展帶來了重大影響。1919年4月13日發生英軍屠殺印度群眾的阿姆利則慘案。
這些事實使已經成為國大黨主要人物甘地轉變了對英政府的態度,並於1920年改組國大黨。國大黨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多次領導反英斗爭,其指導方針是甘地提倡的非暴力不合作。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印度民族運動繼續發展。1944年甘地與真納的會晤以失敗告終,而印度穆斯林已經廣泛支持建立獨立的伊斯蘭教國家。
二戰結束後,英國實力急劇衰落,其在印度的殖民統治已經不可能維持。1946年發生印度皇家海軍起義。1947年英國提出蒙巴頓方案。根據該方案,巴基斯坦和印度兩個自治領分別於1947年8月14日和8月15日成立,英國在印度的統治宣告結束。
㈤ 印度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印度的政治體制:議會制共和制
印度共和國(印地語:भारत गणराज्य;英語:Republic of India),通稱印度(印地語:भारत;英語:India),位於10°N-30°N之間,南亞次大陸最大國家。東北部同中國、尼泊爾、不丹接壤,孟加拉國夾在東北部國土之間,東部與緬甸為鄰,東南部與斯里蘭卡隔海相望,西北部與巴基斯坦交界。東臨孟加拉灣,西瀕阿拉伯海,海岸線長5560公里。
古印度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500年至1500年之間創造了印度河文明。公元前1500年左右,原居住在中亞的雅利安人中的一支進入南亞次大陸,征服當地土著,建立了一些奴隸制小國,確立了種姓制度,婆羅門教興起。公元前4世紀崛起的孔雀王朝統一印度,中世紀小國林立,印度教興起。1600年英國侵入,建立東印度公司。1757年淪為英殖民地。1947年8月15日,印巴分治,印度獨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成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政體:
印度是一個資本主義聯邦制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實權由總理掌握。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總統職位因去世、辭職或罷免等原因而出缺,印度憲法第65條規定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務。當新總統被選出及就職後,副總統恢復原有職務。總統如果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總統暫時代理總統職能直至總統返回辦公。
行政權力由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行使。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副總理及其他內閣成員。印度國務院設國務卿一名、國務委員若干名。不設副國務卿。
憲法:
憲法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宣稱印度為聯邦制國家,是主權的、世俗的、社會主義的民主共和國。採取英國式的議會民主制。公民不分種族、性別、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點,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由聯邦議會及邦議會組成選舉團選出,每屆任期五年。總統依照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的建議行使職權。
議會:
印度的立法權歸議會所有。議會分為上下兩院。上院稱為聯邦院,下院稱為人民院。
聯邦院議員不超過250人,其中,議長由共和國副總統擔任,有12人由總統指定,其他由各邦議會選舉產生。聯邦院不能提前解散,每年改選1\3的議員。
人民院有議員545人,其中,530人由各邦選民直接選舉,13人由中央直轄區選出,有2人由總統指定。人民院可以提出解散,議員任期5年。
政府:
行政機構由總統、總理和各部部長組成。總統由上下兩院和各邦議會的選舉團選出。總統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但沒有實權。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掌握實權。總理由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各部部長由總理提名,總統委任。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權力機關,有權解釋憲法、審理中央政府與各邦之間的爭議問題等。各邦設有高等法院,縣設有縣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委任。總檢察長由總統任命,其主要職責是就執法事項向政府提供咨詢和建議,完成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檢察權,對憲法和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等。
政黨:
(1)印度國民大會黨(英迪拉·甘地派)(The Indian National Congress〔Indira Gandhi〕):簡稱國大黨(英),通常稱印度國大黨。有初級黨員3000萬,積極黨員150萬。國大黨成立於1885年12月,領導了反對英國殖民統治和爭取印度獨立的斗爭。印獨立後曾長期執政,1969年和1978年兩次分裂。1978年英·甘地組建新黨,改用現名。2004年和2009年人民院選舉中兩次成為議會中第一大黨,在2014年人民院選舉中遭受重挫,僅獲得44個議席。
(2)印度人民黨 (Bharatiya Janata Party):1980年4月成立,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印度人民同盟。自稱有350萬黨員。代表北部印度教教徒勢力和城鎮中小商人利益,具有強烈民族主義和教派主義色彩。1996年首次成為議會第一大黨並短暫執政。1998年至2004年兩度執政。2014年再次贏得人民院選舉,成為第一大黨,在中央單獨執政,該黨成員納倫德拉·莫迪出任總理。
(3)印度共產黨(馬克思主義) (Communist Party of India〔Marxist〕):簡稱印共(馬)。1964年以孫達拉雅和南布迪里巴德為代表的一派從印度共產黨分出後成立。黨員81.4萬(2002年),是印度最大的左翼政黨。曾在西孟加拉邦長期執政,2011年5月結束在該邦連續34年的執政地位。
(4)印度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India):於1920年成立。1964年分裂,以黨主席什·阿·丹吉為首的一派仍沿用印共名稱。1981年4月,丹吉因支持英·甘地被印共開除出黨,該黨再次分裂。
(5)泰盧固之鄉黨(Telugu Desam Party):安得拉邦地方政黨。是印度政壇的一支重要力量,1999年大選成為全國最大的地方政黨。
㈥ 印度是什麼制度的國家
印度為聯邦制民主共和國。印度憲法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規定印度為聯邦制民主共和國,採取英國式議會民主制。公民不分種族、性別、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點,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由聯邦議會及邦議會組成選舉團選出,每屆任期5年。總統依照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的建議行使職權。
印度聯邦議會結構:
印度聯邦議會為兩院制。包括聯邦院和人民院。聯邦院為上院,共250席,由總統指定12名具有專門學識或實際經驗的議員,其餘238名議員為各邦及中央直轄區代表,任期6年,每2年改選1/3,憲法規定副總統為聯邦院議長。人民院為下院,共545席,其中543席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每5年舉行一次大選。人民院是主要立法機構,制定法律和修改憲法;控制和調整聯邦政府的收入和支出。
㈦ 印度的經濟體制是什麼啊
印度的經濟體制屬於市場體制。
市場經濟體制(Market economic system),是指以市場機製作為配置社會資源基本手段的一種經濟體制。它是高度發達的、與社會化大生產相聯系的大商品經濟,其最基本的特徵是經濟資源商品化、經濟關系貨幣化、市場價格自由化和經濟系統開放化。整個資源配置過程是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
㈧ 印度的政體是什麼
印度政體
印度的國家政體為聯邦共和制。憲法稱印度是「主權的、社會主義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國」。印度的國家機構由議會、總統、政府、司法機構組成。
議會實行兩院制,由聯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組成。人民院中佔有多數席位政黨的領袖,出任政府總理。
印度政治結構
政治結構
印度主權獨立的、社會主義的、政教分離的民主共和國印度聯邦 28個邦和7個中央直轄區政府體制 基於全體成年人均有選舉權的議會民主立法機關 國會,由總統及兩院組成,兩院分別是聯邦院和人民院行政機關 由總統、副總統及由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組成司法機關 獨立於行政機關。
政治體制
印度是一個聯邦,是一個主權獨立的、政教分離的、具有議會制政府的民主共和國。印度的政體是由憲法的條文所規定的。該憲法在1949年11月26日由制憲會議正式通過,並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總統是法定的聯邦行政首長。實際的行政權力則賦予一個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憲法規定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向總統提供協助和建議,總統則行使其職權,按照提供的建議採取行動。部長會議集體向人民院負責。在各邦,作為總統代表的總督是行政首長,但實際的行政權力則賦予領導邦部長會議的首席部長。邦的部長會議集體向該邦民選的立法會議負責。憲法規定了國會和邦的立法機構之間如何分享立法權,而其餘的權力則歸屬於國會。修訂憲法的權力也屬於國會。聯邦的行政機構由總統、副總統和部長會議組成,部長會議在總理的領導下向總統提供協助和建議。
㈨ 印度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印度是:議會共和制。
㈩ 印度國家的政體和中國的不同
不同點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由選民直接或間接選舉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統一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會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
印度:聯邦共和制、議會制
印度是一個聯邦,是一個主權獨立的、政教分離的、具有議會制政府的民主共和國。印度的國家機構由議會、總統、政府、司法機構組成。印度議會實行兩院制,由聯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組成。人民院中佔有多數席位政黨的領袖,出任政府總理。
印度憲法規定了國會和邦的立法機構之間如何分享立法權,而其餘的權力則歸屬於國會。修訂憲法的權力也屬於國會。聯邦的行政機構由總統、副總統和部長會議組成,部長會議在總理的領導下向總統提供協助和建議。
總統
總統由一個選舉團的成員選出,選舉團包括選出的國會兩院議員和各邦立法會議成員,他們的選票有適當的加權。總統的任期為5年。除了其他權力而外,當總統認為整個國家或者領土的任何部分的安全由於戰爭或者外部入侵或者武裝叛亂而受到威脅時, 可以宣布國家處於緊急狀態。 當某個邦的憲政體制受到破壞時,總統可以將該邦政府的全部或部分職責收歸他本人行使。
總理
部長會議的組成包括內閣部長、國務部長(獨立任命的或非獨立任命的)和副部長。總理將部長會議有關管理聯邦事務的所有決定和立法建議傳達給總統。一般情況下,每個部都有一位官員被指定為印度政府的秘書,就政策問題和一般管理事項向部長提出建議。內閣秘書處對於最高層的決策起著重要的協調作用,並在總理的指導下運作。聯邦的立法機關稱為國會,由總統、聯邦院和人民院組成。所有立法要求都要由國會的兩院通過。但是,對於有關經費的法案,則人民院的意願總是佔主導地位。
國會
聯邦院
聯邦院由245位議員組成。其中,233 位代表各邦和中央直轄區,12位由總統任命。聯邦院的選舉是間接選舉,議員由各邦的立法會議選出的議員來進行選舉。聯邦院不能被解散,每兩年有三分之一的議員退出。
政黨
政黨分為全國性政黨和邦政黨。如果一個政黨在4個以上的邦得到認可,它就被視作一個全國性的黨。
國大黨、印度人民黨、人民黨、印度共產黨和印度共產黨(馬克思主義者)是國內主要的全國性政黨。主要的邦政黨則有:安得拉邦的 泰盧固國黨、阿薩姆邦的阿薩姆群眾黨、比哈爾邦的雅克汗德解放陳線、果阿邦的馬哈拉施特拉果阿黨、查謨和克什米爾的國家會議、喀拉拉邦的穆斯林聯盟、馬哈拉施特拉邦的濕婆軍黨、旁遮普邦的阿格立黨、泰米爾納德邦的全印安娜德拉威 穆納特卡則伽馬和德拉威穆納特卡則伽馬、北方邦的群眾社會黨和社會主義黨以及西孟加拉邦的全印向前集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