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印度有技術防制德國格列寧
因為這種葯在印度有得到葯監局批准。所以技術是公開的。
「印度格列寧」,是印度 Natco 制葯公司所生產的,當地的商品名稱叫做 Veenat。這種葯在中國並沒有得到葯監局批准,所以在中國屬於禁葯,走私禁葯根據我國法律要判刑,這也是為什麼影片里程勇要偷偷摸摸見不得人。
但是印度有世界葯房之稱,也被叫做窮人的葯房,印度的仿製葯在全世界如此有名如此吃香,價格低廉品質高,這種仿製葯在效果上與原版的「格列寧」區別不大。所以影片中男主角從印度走私仿製葯格列寧,以低廉的價格賣給那些買不起正版格列寧葯只有等死的病人。
(1)印度禁什麼葯擴展閱讀:
德國格列寧真實名稱:
諾華的名字Novartis,源於拉丁文novae artes,意指「新技術」。公司的中文名字諾華,取意為承諾中華,即承諾通過不斷創新的產品和服務致力於提高中國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
早在18世紀,嘉基公司就開始在中國推廣染料,汽巴與山德士也先後進入中國。1987 年,北京汽巴- 嘉基制葯有限公司成立,這就是北京諾華制葯有限公司的前身。26年來,諾華從成立初期的數十人團隊,發展到如今遍布神州大地的7000 多名員工。
諾華已經從一家僅擁有制葯業務的企業,成長為涵蓋創新專利葯、眼科保健、非專利葯、消費者保健以及疫苗和診斷的多元化醫葯健康行業領軍者。
⑵ 印度如何搜查毒品
毒品犯罪成為印度國家安全新威脅
印度目前已成為中轉樞紐以及金三角和金新月地帶生產的海洛因和大麻的目的地,由於印中的邊境摩擦,印度-CN-巴基斯坦交界處成為新的毒品運輸線。
據估計,通過向CN和印度非法銷售毒品所得的錢已經占克什米爾恐怖組織收入的 15%。
像達伍德·易卜拉欣(Dawood Ibrahim)團伙這樣從事販毒活動的犯罪集團在過去就和印度黑社會勾結曾採取過恐怖行為(1993 年孟買恐怖襲擊)
此外,販毒還為其他有組織犯罪活動提供了便利,舉一個例子,1993 年孟買恐怖襲擊中使用的武器被走私到印度,使用的路線與 Dawood 團伙販運毒品和其他違禁品的路線相同。即使在今天,印度國內的恐怖組織也使用這些路線跨越國界獲取武器。
近 70% 的毒品是使用各種陸路犯罪網路販運的,這使得該國的邊境成為販毒的第一個接觸點。不同的邊境顯示出不同的販運模式,如下所示:
克什米爾邊境:克什米爾邊境靠近世界上最大的鴉片和大麻生產國「金新月」,這一地區的販毒活動受到了恐怖組織的押運和壟斷。
印度-尼泊爾邊境:由於印共(毛)和尼共的聯系,打著毛派旗號的販毒組織和壟斷了這一區域。
印緬邊境:印緬邊境靠近金三角」,該地區眾多叛亂帶來的政治不穩定和不安全,以及漏洞百出和守衛不嚴的邊境為販運者通過印緬邊境走私毒品進入該國提供了寬松的環境。
印度 - 孟加拉國邊境:印度 - 孟加拉國邊境一直容易受到走私各種毒品的影響,包括海洛因、大麻、紅糖、止咳糖漿等。孟加拉國對成癮止咳糖漿的需求量很大,漏洞百出的邊界、沿邊界的密集定居點以及強大的跨界民族聯系助長了印孟邊界沿線的販毒活動。
印度立法打擊毒品犯罪
保護邊界免受販運者或恐怖分子的侵犯變得至關重要。
同時,減少國內市場對毒品的需求也至關重要。為此,印度採取了綜合措施減少麻醉品和毒品的供應和需求。
該方法包括四個要素:
一是立法;
第二,確保邊界和海岸的人身安全;
第三,爭取鄰里的合作;
第四,在全國范圍內與志願組織合作,防止濫用麻醉品和合成葯物。
在印度,1985 年 NDPS 法案控制葯物濫用和販毒。根據該法,除醫葯和科學目的並經政府授權外,禁止種植、製造、運輸、出口和進口所有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該法規定對任何違反該法的人進行嚴厲處罰,如果有人第二次被抓到販賣毒品,則可判處罪犯死刑。該法案還規定在其列為高度脆弱的地區將任何人拘留兩年以上。
NDPS 法還規定沒收通過非法販運毒品獲得的財產。此外,印度政府還於 1988 年頒布了《防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法》,允許拘留涉嫌參與的人此外,還實施了 1962 年《海關法》的一些條款,以遏制前體化學品的非法出口。
緝毒警察們的待遇
由於印度警察經費問題,根據印度 PRS 立法研究,在 2011 財年至 2015 財年期間,各邦平均將 4.4% 的預算支出用於警務,但在過去四年中這一比例已降至 4%。
印度緝毒警察一直拿著平均一個月一千多塊盧比的微薄工資和廉價裝備同毒販作戰。
左輪手槍、二戰時的步槍,甚至用竹木做的防彈衣,這就是印度緝毒警察們的裝備。
在印度每一年平均476名警察因公殉職,參與緝毒的警察就有 116 名。
印度緝毒警察們的無畏犧牲,也成為印度警察之光,根據 2018 年對 22 個邦的 15,562 名受訪者對警察的看法進行的調查,發展中社會研究中心 (CSDS)的 Lokniti 團隊發現,只有不到 25% 的印度人認為普通警察在社會治安中有作用,但是緝毒警察們卻超70%。
印度警察的低薪意味著他們越來越依賴犯罪分子的回扣,緝毒警察也不例外。
2020年就有超過10個緝毒警察和毒販勾結,甚至包括阿薩姆邦警察特別部門的副督察穆薩迪克·海珊。
而印度法律的漏洞,也讓緝毒警察們執法困難,根據 NDPS 法的兜售部分,一個人必須擁有最低商業數量的麻醉物質才能預訂。大麻的最低數量為 2 公斤;海洛因是 250 克,而我印度還規定醫用大麻和醫用鎮靜劑合法 這就讓毒販們有機可乘。
印度政客們為了選票縱容毒品犯罪漏洞
在印度,長期使用醫用大麻和醫用鎮靜劑的人就超過兩億人,這兩億人可是赤裸裸的選票。
很少有政客們會為了堵掉毒品犯罪漏洞,而得罪兩億選票。
而像莫迪的人民黨政客甚至還說出了放寬醫用大麻和醫用鎮靜劑限制可以促進輕工業發展的暴論。
對名人吸毒者的寬容
受限於印度娛樂圈和政商屆的捆綁,以寶萊塢為代表印度明星吸毒者並沒有受到嚴重懲罰。
印度對吸毒者處罰范圍從 6 個月到 20 年的嚴格監禁不等,但是很少有寶萊塢明星吸毒者達到這個量級,比如沙魯克汗的兒子雅利安汗就只關了二十多天,代價僅僅是500 萬盧比。
在印度,明星們違法甚至鑽法律漏洞甚至讓粉絲們覺得厲害,比如薩尓曼.汗教阿米爾汗和沙魯克汗如何鑽法律漏洞讓他們的親弟弟和兒子提前保釋,你會發現他們大粉絲都在誇小薩真仗義,真朋友。
當然印度還是有不少正常人的,越來越多的印度人開始抵制寶萊塢毒咖甚至寶萊塢電影,當然也包括沙魯克汗的風評崩壞。
⑶ 印度大麻的奧運會禁葯
2012年倫敦奧運會期間,美國23歲的柔道選手尼古拉斯·德爾波波羅因奧運葯檢顯示含有印度大麻代謝物,被驅逐出倫敦奧運,成為美國本屆奧運會第一個因禁葯遭到禁賽的運動員。事後德爾波波羅表示未通過葯檢的原因是賽前無意中誤吃了含有大麻成分的巧克力布朗尼蛋糕所致。
一年生直立草本,高1-3米,枝具縱溝槽,密生灰白色貼伏毛。葉掌狀全裂,裂片披針形或線狀披針形,長7-15厘米,中裂片最長,寬0.5-2厘米,先端漸尖,基部狹楔形,表面深綠,微被糙毛,背面幼時密被灰白色貼狀毛後變無毛,邊緣具向內彎的粗鋸齒,中脈及側脈在表面微下陷,背面隆起;葉柄長3-15厘米,密被灰白色貼伏毛;托葉線形。雄花序長達25厘米;花黃綠色,花被5,膜質,外面被細伏貼毛,雄蕊5,花絲極短,花葯長圓形;小花柄長約2-4毫米;雌花綠色;花被1,緊包子房,略被小毛;子房近球形,外麵包於苞片。瘦果為宿存黃褐色苞片所包,果皮堅脆,表面具細網紋。花期5-6月,果期為7月。
原產錫金、不丹、印度和中亞細亞,現各國均有野生或栽培。我國各地也有栽培或淪為野生。新疆常見野生。
早在二世紀時,東漢崔宴即指出大麻有雌雄株的區別。分別稱雄株為「枲」或「牡麻」;雌株為「怠」或「子麻」。
莖皮纖維長而堅韌,可用以織麻布或紡線,制繩索,編織漁網和造紙;種子榨油,含油量30%,可供做油漆,塗料等,油渣可作飼料。果實中醫稱「火麻仁」或「大麻仁」入葯,性平,味甘,功能:潤腸,主治大便燥結。花稱「麻勃」,主治惡風,經閉,健忘果殼和苞片稱「麻蕡」,有毒,治勞傷,破積、散膿,多服令人發狂;葉含麻醉性樹脂可以配製麻醉劑。
有二亞種。ssp. sativa 生產纖維和油,具較高而細長,稀疏分枝的莖和長而中空的節間,如錫金、不丹至我國通常栽培的大麻(火麻);ssp. indica (Lamarck) Small et Cronquist,生產大量樹脂,特別是在幼葉和花序中。其植株較小,多分枝而具短而實心的節間。後者乃是生產「大麻煙」違禁品的植物,在大多數國家禁止栽培。
⑷ 在我國印度格列寧為什麼是禁葯 現在印度格列寧還有嗎
國外的葯物進口都需要在國內先臨床試驗,沒有經過實驗是不能賣的,因為各國標准不一樣,同時也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原產公司的壓力也是一方面。印度的仿製葯很多,現在還在賣,不過現在中國患者吃的最多的叫易瑞沙,大概人民幣250塊錢一個月,
⑸ 印度格列寧是什麼 印度格列寧為什麼是禁葯
格列寧這一種針對白血病的葯
印度格列寧,就是與瑞士正版格列寧有同功效,不同廠家的葯,替代品。然後在國內賣就被定義為假葯。正版肯定會能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投訴印度貨
⑹ 在中國印度格列寧為什麼是禁葯 現在印度格列寧在哪兒
沒有拿到葯監局的許可,按照規定沒有拿到許可,就不能出售
據說這和後面的利益集團有關,實際上格列寧早就過了專利保護期,國內葯廠完全可以合法仿製,但就是觸動了利益集團的蛋糕,不許生產
⑺ 印度專利法有關葯品的條文
2005年3月,印度議會通過了一項新的葯品專利法案,但這項新專利法案並非是在一片「Yes」聲中通過的。印度最大的在野黨印度人民黨投了棄權票,而且,在新法案通過的當天,也就是23日,印度國內一些反對人士紛紛走上街頭,通過罷工示威的方式抗議新法案。印度的一些大報如《印度時報》《印度斯坦時報》等也發表文章質疑新專利法案的合理性。為什麼印度新的葯品專利法案惹來如此大的爭議呢?這項新專利法案的主要內容就是,從2005年開始,禁止印度國內企業再生產那些仿製西方專利葯物的廉價葯品。根據新法案,如果印度制葯企業想生產某種品牌葯,必須向專利持有方繳納專利費,並獲得印度政府所頒發的法定執照,而專利持有者有權決定是否容許別人生產他們研製的葯物。根據新的專利機制,印度政府必須認可在1995年後研究開發的所有新葯品的專利。印度政府官員說,實施新的葯品專利法案是為了信守印度政府對世界貿易組織作出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承諾。但是反對者認為,此舉將使印度的制葯企業受到跨國公司的支配。一旦新法案生效,有可能引發大范圍的專利葯提價。那麼,反對者維護的舊葯品專利法會給印度制葯公司開什麼「綠燈」呢?根據印度政府在1970年制定的專利法,印度只對食品和葯品的製造方法授予專利,而對食品和葯品的物質則不授予專利。這種規定鼓勵了印度地方公司以變通的方式仿造專利葯品,以便代替從國外進口醫葯,並以不到專利葯品一半的價格外銷。另外,由於葯物的專利保護期很短,印度有很多醫葯企業仿製一些過了專利保護期的品牌葯,以降低葯價,這種仿製葯在醫學界被稱為通用名葯。印度著名的西帕制葯公司負責人說,過去印度人民根本看不起病,直到1970年通過了自己的專利法,印度才得以有機會生產一些相對便宜的葯品。最近幾年,印度、巴西等國仿製的抗艾滋病通用名葯銷往很多經濟不發達的國家和地區,解決了一些窮人看不起病吃不起葯的困難。但是,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的官員和大型跨國制葯公司一直反對這種做法,認為此舉侵犯了他們抗艾滋病葯品的知識產權,使他們投入的高額研究開發費用無法回收。同時,根據印度對世界貿易組織承擔的義務,印度要想和國際接軌,就必須首先規范自己的專利法。迫於各方壓力,印度政府才制定了這項頗具爭議的新專利法案。印度議會批准該法案後,將部分減輕跨國制葯公司的憂慮。這些公司一直聲稱,印度縱容自己的企業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並且所生產的仿製葯質量也無法保證,可能會對患者的生命構成危險。而批評人士指出,在印度實施新的專利機制後,挽救生命葯物的價格將大幅度上揚。到時候,只有富人才能享受到昂貴的新葯,而窮人只能接受傳統治療,因為他們根本無力購買昂貴的新葯。
⑻ 去印度工作處方葯能帶出境嗎
帶出境是沒什麼問題的,問題是能不能帶入境,各國海關對處方葯入境規定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有醫生處方的話可以帶少量入境,當然部分處方葯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