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印度反農業新法遊行變暴力沖突,印度農業三法的內容是什麼
印度反農業新法遊行變暴力沖突,1月26日,印度在首都新德里舉行閱兵式慶祝共和國日。當天有大量農民也駕駛拖拉機或者步行進行著遊行示威,主要是抗議印度新出台的農業改革法案。此次印度議會通過的三部農業改革法案分別是:《農產品貿易和商業(增強與促進)法案》、《2020農民(授權和保護)價格保證協議和農業服務法案》和《2020基本商品(修正)法案》。 新的法案激起了印度農民的激烈抗議,政府想要更好的發展卻因沒和農民做好調解,導致農民認為三部法案侵襲了農民自身的利益。
每個國家政府都有為自己的強大在努力,印度政府的這次農業三法改革方案是想改變之前國家力量起主導作用的情形不想過於控制導致農業無法前進,轉而尋求市場在農業生產中發揮主導作用希望讓市場自由交易做到進一步的發展,從而來實現印度農業的市場化才能促進農業的發展,提升其國際競爭能力。印度為了國際的發展想法是好的,但卻沒有與農民做好溝通協調,以導致法案下來了實行不了還產生沖突,也可以看得出來,印度政府在農業改革上要推進一步也是非常的難。
『貳』 簡述《摩奴法典》的性質和歷史地位
古印度婆羅門教的法律和法規的匯編又稱《摩奴法論》,相傳為「人類的始祖」摩奴所編,故名。實際上,是婆羅門教的祭司根據吠陀經與傳統習慣而編成的。法典內容駁雜,大約編成於公元前2~公元2世紀(一說為公元後的頭幾個世紀)。傳至今日之《摩奴法典》共 12章,2684條。第 1章講述創世紀的神話;第2章至第6 章論述婆羅門教徒的四住期的行為規范;第7章至第9章主要包括民法、刑法、婚姻制度、繼承法;第10章是關於種姓的法律;第11章是贖罪法;第12章包括因果報應、輪回轉世之說。其中,純粹法律的篇幅約佔全書的 1/4。
法典的核心內容是宣揚種姓起源的神話,宣稱婆羅門種姓為「一切創造物的主宰」。旨在維護印度種姓制度。法典論列各種姓的不同地位、權利和義務,規定依違種姓制度的獎懲。
《摩奴法典》對印度歷史和社會具有廣泛而持久的影響。英國殖民者統治印度時仍把法典作為私法的典範繼續援用。其影響遠及緬甸、泰國、爪哇和巴厘等地。這部法典涉及面廣、內容豐富,為研究古代印度歷史提供了大量有價值的資料。
法典現存 7、8種9~18世紀的梵文注釋本。西方學者曾發表一些譯注本。其中有法國迭朗善的法譯本,英國畢勒爾的英譯本,俄國埃里曼諾維奇的俄譯本,蘇聯伊林的校訂本。中國出版兩種漢譯本:馬香雪從法譯本轉譯的《摩奴法典》;蔣忠新從梵文原本譯出的《摩奴法論》。
『叄』 關於印度代表在電子廢物的處理方面的立場文件
經過IPC和印度電路板協會(IPC)對草案的多方考慮,特別是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RoHS)方面的意見,印度環境與森林部了一項關於電子廢棄物管理與處理的規則。該法規旨在規范印度市場對於電子廢棄物的收集、儲存、運輸、進口、出口、環保回收、處理等行為。具體來說,法規指的是在製造電子電氣設備(EEE)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RoHS)。新法規又稱電子廢棄物管理與處理規則2011,已於日前發布,並將於2012年5月1日生效。
印度RoHS指令的重點包括:
1.產品范圍:法規包括信息技術與通信設備,還包括消費品類電子電氣設備。電池與放射性廢棄物除外。
2.處理電子廢棄物:電子廢棄物的生產者、回收中心、消費者、銷毀者和回收者負有不同的處理職責。
3.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在電子電器設備中限制使用鉛、汞、鎘、六價鉻(VI)以及多溴聯苯(PBB)和多溴聯苯醚(PBDE)。在勻質材料中允許使用的最大濃度為0.1%,鎘為0.01%,過渡期為兩年。不符合該要求的產品禁止進口至印度,此外,不得在市場上進行銷售。
4.豁免:特定物質能從限制物質列表中豁免。印度新規定將緊隨歐盟WEEE指令和RoHS指令,要求生產者在法規生效的3年內遵守附表列出的一系列有害物質的限制,產品信息的小冊子上也必須提供「詳細」的有害成分的信息。除了不包括照明設備外,其他所涵蓋的設備的類別與歐盟WEEE指令的要求是相同的。
歐盟於2005、2006年相繼實施的WEEE指令和RoHS指令,由於環保要求苛刻,范圍又涵蓋大小家電、IT及通訊產品、照明設備以及電氣和電工工具等十大類別、近20萬種產品。健康、安全和環保已逐漸成為全球的共識,發展中國家紛紛仿效發達國家,對相關產品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和標准。針對「綠色門檻」不斷翻新升級的趨勢,為保證出口產品的健康持續增長,建議相關企業加強技術革新和產品升級換代的力度,努力降低產品成本,並通過開創自有品牌,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並且從產品原料的質量和環保標准抓起,提升產品的環保標准,拿到打開國際市場「綠色大門」的鑰匙。
『肆』 印度有哪些法律
(1) 印度宗教眾多,影響到印度法律的結構、體系異常復雜; (2) 宗教與法律緊密結合,兩者互為補充,宗教在古代印度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 (3) 公開宣揚社會的不平等,將一切居民的地位和權利、義務用法律形式加以確定,形成一套完整的種群制度; (4) 匯合法律、倫理道德和哲學為一體,法典實質是三者的混合物,是道德、生活和法律的箴言大全; (5) 各種法典不是由國王或其他具有立法性質的機關通過一定程序制定、頒布的,而是由宗教界的著名人士或婆羅門教的僧侶貴族按社會需要和階級利益而進行編纂的。
『伍』 印度十萬人聚集抗議政府新法案,新法案有哪些讓人憤怒的越線行為
2月21日,在印度印度北部旁遮普邦聚集了10萬多名示威者抗議政府新農業法案。據悉,針對新農業法案的抗議活動早已在2020年11月開始了。該《法案》是莫迪政府在2020年9月強行通過的。莫迪政府宣稱此《法案》可以更好的維護印度廣大農民的利益,可實則並非如此。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來襲,印度農民的日子更加不好過,基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舉行了大規模的示威遊行活動,以此來抗疫《新農業法案》的實施,並要求要求當局撤回法案。政府與抗議農民代表已舉行8輪談判,莫迪政府經商議已經決定延期執行此《法案》,但是拒絕廢除此《法案》。抗議農民領袖強調只有政府廢除法案,才會停止抗議示威活動,並指責專家調查小組成員均為新農業法案的支持者。相關警方回應,此次抗議遊行活動有大概12-13萬人參加。
總之,印度新法案未能在農民利益上給予保護,引來農民對自身利益損失的擔心和無助。要知道的農民們的全年就靠種植農副產物謀生活的,損害他們的利益就是在調整他們的底線。
『陸』 日本.印度.俄羅斯.美國.巴西.澳大利亞有關保護環境的方法
環境保護方面主要是個人。
印度和中國差不多,目前都是猛抓工業,環境污染很嚴重。
而美國日本已經到了後面一個階段,開始為之前工業造成的環境污染彌補。
現在世界范圍內的發達國家都把工業基地遷到中國,印度的等發展中國家,原因除了人工便宜外,就是不會污染到自己國家的環境。
澳大利亞是環保做得最好的國家,在澳大利亞高樓不常見,主要原因就是政府限制,每建一幢高樓都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審批。除了各大城市的經濟中心區,周圍郊區就連購物中心都是Mall的形式,佔地面積大,但都是2~3層建築。為了就是不影響到生態。
『柒』 有關日本,印度,俄羅斯,美國,巴西,澳大利亞有關的環境保護知識
一般人想不到的是在全世界范圍內都被高度認同的植樹節,竟然出自19世紀時一位美國出版商的倡議。1872年,斯特林·莫頓在美國內布拉斯加州園林協會的一次會議上,悲天憫人地提出了設立「植樹節」的建議,該建議得到了積極採納,不久州長親自宣布,從此該州每年4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定為植樹節。
19世紀末期,在美國西部大開發的浪潮中,自然界天翻地覆,精華所剩無幾。這時,約翰·繆爾出現了。早在1876年,他就強烈要求聯邦政府採取森林保護政策。1897年美國國會從商業利益出發阻撓森林保護政策,繆爾就通過媒體獲得公眾支持,使議員們改變了主張。繆爾最大的功績在於開創了自然保護區建設事業,被譽為「美國國家公園」之父——在以約翰·繆爾為首的一些人的積極活動下,美國於1872年通過黃石法案(Yellowstone Act),成立了全球第一個自然保護區黃石國家公園,又於1916年成立了全球最早的國家公園管理局。目前,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管理著57座國家公園,327處自然和歷史勝地,1.2萬個歷史遺址和其它建築,還有8500座紀念碑和紀念館……美國的自然精華悉數被羅致入「園」。當然,單憑他的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張羅這么大的事業的,這個事業是他與另一位代表—西奧多·羅斯福共同完成的。
1903年,繆爾開始與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交往。羅斯福認為:「我們建設自己的國家,不是為了一時,而是為了長遠。作為一個國家,我們不但要想到目前享受極大的繁榮,同時要考慮到這種繁榮是建立在合理運用的基礎上的,以保證未來的更大成功。」基於這種理念,羅斯福在政務之餘與繆爾考察了大峽谷、約塞米蒂等國家公園,並據考察結果開始限制一些開發—例如在大峽谷中建設大壩。為了使這種環保思想在官員中蔚然成風,羅斯福曾在議會演講時特別以中國為例(根據一個考察報告)來說明森林破壞造成的惡果:「中國內地(主要指的是黃河下游地區)森林缺乏,鄉村只有墳墓和廟祠附近有林木,江河的堤岸沒有林木保護,以致洪水經常決堤。山坡都被開墾,導致嚴重的水土流失……」
二戰後,美國真正成為決定全球政治經濟命運的超級大國,其工業化的成果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地球面貌,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方式。例如,農葯DDT和氟利昂空調都是在美國工業的推動下才在全世界大行其道的。這種規模的工業對全球環境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一位名叫蕾切爾·卡遜的女士開始關注工業污染帶來的環境蠕變。1962年,根據她的研究成果,一本名叫《寂靜的春天》的書動搖了整個美國化工業。卡遜女士發現由於濫施農葯,通過食物鏈積累整個生態系統都在朝著崩潰的方向發展,因此美國鳥語花香的美好環境存在著極大的危機。這種發現盡管起初遭到一些大工業集團的歪曲,但還是漸漸改變了美國化工業巨頭(例如杜邦公司)的發展理念,美國的工業開始有了兩個轉變:一是注重衡量化工產品全方位的效益,注重實施清潔生產;二是逐漸將生產環節轉移到國外。自此,美國的環境才算真正擺脫了工業化的負面影響。
在這個階段,還有一個人發揮了巨大作用——丹尼斯·海斯。1969年,民主黨參議員蓋洛德·尼爾森提議在全國各大學舉辦有關環境問題的講習會。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生丹尼斯·海斯將尼爾森的提議變成了一個在全美各地展開大規模群眾活動的具體構想,並提議以次年的4月22日作為「地球日」在全美開展環保活動。1970年的首次「地球日」活動聲勢浩大,美國各地約2000萬人參加,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次規模宏大的群眾性環境保護運動,也是二戰以來美國規模最大的社會活動。這次活動標志著美國綠色文化主流地位的確立,並促使美國政府加強了環境污染治理:成立了國家環保局,頒布了《清潔空氣法》、《清潔水法》和《瀕危動物保護法》。
自70年代下半葉後,巴西歷屆政府都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問題,並先後出台了一系列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加強環境保護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巴西政府加強環保立法。1982年,巴西頒布了全國環境法和亞馬孫地區生態保護法。1988年在修改後的新憲法中專門增加了《環境》一章,這在巴西歷史上是第一次。憲法規定了一系列保護生態平衡的法規,並確定了國家政權及公民保護環境的權利和義務等。憲法還規定全國共有3129萬公頃、佔全國總面積百分之三點七的地區為生態保護區。1990年巴西政府又頒布了環境保護的十項原則,使法規更加具體化。 其次,巴西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環保執行機構,以確保有關政策的具體實施。1981年,巴西建立了由聯邦政府、州和市政府組成的「全國環境體系」,負責協調環境保護工作。1989年又建立了巴西環境協會,重點負責亞馬孫地區的環保工作。此外,聖保羅和里約熱內盧等大城市還設有環保局。巴西政府中的環境部負責制定方針政策並領導全國的環保工作。 再次,制定環保計劃,增加環保投資。1986年,巴西政府制定了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計劃,規定新車必須安裝尾氣凈化裝置,並規定汽車所用汽油中必須添加百分之二十二的無水酒精,以減少尾氣污染並可節省汽油。1993年,聖保羅州政府實行清除貫穿該市的蒂也特河污染計劃。1994年,里約熱內盧州獲得7·93億美元貸款,用以清除瓜納巴拉海灣的污染。1995年,巴西政府撥款9·5億美元,用於消除破壞臭氧層的計劃。1991年,巴西政府還宣布了1991年到2000年投資1200億美元保護亞馬孫地區生態和自然資源的龐大計劃。另外,巴西政府在1990年到1995年間共提供環保優惠貸款17·58億美元。今年第一季度又向一些鋼鐵、造紙和紙漿等易造成污染的企業提供了1·41億美元優惠環保貸款。巴西政府還用減免部分稅收等措施鼓勵工廠企業增加環保投資,建設廢氣廢水和垃圾處理工廠等。 最後,巴西重視加強環保教育,增強人們的環保意識,同時對違法者予以懲罰。自80年代開始,巴西中小學就普遍設有環境保護課。今年5月,首都巴西利亞頒布政令,宣布對在市內亂扔垃圾者處以20到80美元的罰款。 經過多年的努力,巴西在環保方面初步取得成績。首先,城市空氣污染狀況明顯好轉。巴西自70年代開始推行全國酒精計劃,用酒精代替汽油做汽車燃料。目前,全國有500萬輛酒精汽車,佔全國汽車總數的三分之一。酒精車尾氣污染很少。現在,除聖保羅市空氣污染較為嚴重外,其他城市空氣普遍比較清潔。此外,植樹造林成風,亞馬孫地區毀林情況初步得以控制。現在,巴西基本可做到合理採伐森林,邊採伐,邊栽植。據統計,到1988年為止,全國造林面積已達620萬公頃,近年來進一步擴大。現在,全國紙漿、紙張、纖維原料和冶煉鋼鐵所用木材全部來自人工林。巴西人工林的百分之五十二是生長迅速的桉樹,百分之三十為松柏林。 澳大利亞優美的環境,得益於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高度重視。澳大利亞政府每年在節能減排方面都會投入大量的資金用於開發研究新的技術。在維多利亞州采訪時,維多利亞州能源與資源部長皮特·巴徹勒告訴記者,維多利亞州政府堅決致力於增加利用可再生能源來獲得清潔能源,並實行了市場機制,以推動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發展。維多利亞州再生能源目標計劃到2016年,可再生能源至少佔總能源的10%。加快風能、太陽能的建設,加強能源的使用效率,降低能耗。在新批的建設項目中,新建的發電廠往後推,提高現有發電廠的效率。
記者在采訪中得知,為了廣泛吸收全社會的創新智慧,澳大利亞新一屆政府不僅設立了一個創新發展部,為了尋求可持續發展的途徑,解決發展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澳大利亞正在積極准備召開一個千人大會。計劃於今年4月份召開的這個千人大會,將在全澳洲挑選1000人參加,集中在一個主題,就是商討澳大利亞的未來和2020年前的發展路徑、規劃方向、規劃目標、規劃方法。
千人大會由陸克文總理聯手知名大學的校長,組成一個10人籌備小組,由這個小組挑選1000名全澳洲最有創見、最有思想、最聰明的人,集中社會各個階層的精英人士,反映社會各個階層的發展願望,形成一個健康的可持續發展的藍圖,為政府決策提供重要參考。
對環境違法者任何人都有權起訴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最早出台環境保護法律的國家之一。早在1970年,維多利亞州就制定和頒布了「環境保護法」。目前,澳大利亞已經建立起了十分完善的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在聯邦層次,環境保護立法已有50多個,有綜合立法,如《國家環境保護委員會法》、《國家公園和野生物保育法》、《生態控製法》、《瀕危物種保護法》等;也有專項立法,如《海洋石油污染法》、《墨累河水法》、《大堡礁海洋公園法》等;還有20多個行政法規,如「清潔空氣法規」、「輻射控製法規」等。在州層次,各州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法律法規都多達百餘個。
澳大利亞環保法律法規的條款很細,可操作性很強。維多利亞州的「環保收費法規」,條款多達百餘條,從收費的種類、標准、單位、計算公式到最大排污答應量、交費流程、費用減免等,都規定得十分具體。僅垃圾填埋就按照廢物種類和數量列出了16個層次的收費標准,每個層次收取若干個「費單位」。「費單位」的個數,由垃圾填埋成本確定。每個「費單位」的具體金額,由當年物價水平確定。這樣的規定,可操作性很強,避免了執法的隨意性,減少了執法過程中的摩擦。
澳大利亞法律對於嚴重違反環境保護法規者處罰很嚴厲,對法人可以判處100萬澳元的罰金,對自然人可判處25萬澳元罰金,對直接犯罪人可判處高達7年的有期徒刑。而且,對於違反環境保護法者,任何人都有權起訴,不管其利益是否受到損害。
澳大利亞環境法的一個重要特點是重視預防,不是先污染、後治理,而是盡量做到不造成污染。比如對於采礦者,政府不僅要求他們在開礦前要考慮到采礦對周圍動植物和人居環境的影響,還要求開采者要拿出礦山開采後的治理計劃,即廢礦場地的「恢復」方案。包括廢礦填埋後上面是種農作物還是樹木、花草,采礦主必須在開礦前交納「恢復」廢礦的成本。也正因如此,澳大利亞許多昔日滿目瘡痍的廢礦山又都變成了蔥翠青山或如茵的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