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度的種姓制度
印度種姓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達利特。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達利特。
婆羅門是祭祀階層,時代執掌宗教大權,有時也參政,是古代印度的精神統治者,為第一種姓。
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古代印度的世俗統治者,國王大多出於此階層,為第二種姓。
吠舍是普通的自由民,主要從事農業,商業,牧業,為第三種李圓睜姓。
首陀羅是奴隸或是當地土著居民,以手工業,農業漁獵為生,是第四種姓。
此外後來還衍生出一種人類中最為卑賤者---達利特,即賤民,社會地位最低。
印度種姓制度現在還存在嗎
印度目前仍然存在種姓制度,盡管在法律上這種制度已經廢除,但作為印度存在了上千年的「優秀」傳統,在人們的思想上潛意識里,這種制度很難徹底消除,且種姓制度的存在仍然有一些現實意義。
種姓制度是哪歲曾在印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等國普遍存在的一種以血統論為基礎的社會體系,其中以印度最為嚴重,又稱賤籍制度、印度卡斯特體系。
種姓制度以統治階層為中心,劃分出腔攜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
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要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
2. 根據種姓制度印度社會被分成哪幾個等級他們分別由什麼人組成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第一等級:婆羅門,由僧侶、王族組成,擁有解釋宗教經典、祭祀神靈的權力,一般也掌握著國家最高權力;第二等級:剎帝利,由貴族組成,主要是將軍、官員。他們負責國家安全和行政事務,收取賦稅。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的自由民也就是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殊權利,必須以布施和納稅來為前兩個等級的人提供物質和生活保障;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古印度遺留下來的土著民族,他們不是從高加索地區遷來的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卑賤的職業。
特徵:一是等級職業世襲,父子世代相傳。二是實行同一等級通婚。三是首陀羅沒有政治宗教權利。四是在法律地位上不平等。
3. 印度的姓氏也分著級別,他們的姓氏中哪一個身份地位最高呢
身份地位最高的當屬婆羅門。這個制度叫做種姓制,就是那個被大家深惡痛絕、批判的,但是印度到現在還在沿用的種姓制度。一般來說,種姓制度分為四個,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但是,其實還存在著第五種種姓——達利特。其中,身份地位最高的是婆羅門,其次是剎帝利,吠舍、首陀羅,第五個種姓則被稱為“賤民”,可想而知,這個第五個種姓是多麼沒有地位,下面我們分別來談談這五個種姓。
五、達利特
這個種姓甚至被排除在種姓制度外,他們被視為“不可接觸者”,在印度,他們甚至都算不上是個人。
種姓制度,是所有制度當中最為嚴苛,最為惡心的一種制度。
4. 印度的種族等級制度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拓展資料:
印度種姓制度是以印度為主的南亞各國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種彼此嚴格區分的社會等級或集團制度。梵語為瓦爾納,意為色、種、質。中國古代的漢譯佛經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稱為種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語音譯為卡斯塔,世界上則多用卡斯特一詞。現在已逐漸廢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5. 印度種姓制度的四個等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主要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第三等級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在古印度種姓中第一等級和第二等級,屬於統治階級,在印度各個種姓互不通婚,也就是說屬於婆羅門就只能和婆羅門的種姓結婚。
如果和別的種姓通婚生下的子女就會被看成賤民,這種跨種姓通婚的最不受待見的,並且還不包括在四個種姓之內。
這就是印度的種姓制度,當然和中國古時候的君主制度其實也相差無幾。只是形式不一樣而已,所以還是生活在現在的社會主義制度才是最大的幸福。
6. 印度種姓制度的四個等級
雅利安人在進入古代印度後,逐漸產生不同等級,形成嚴格的等級制度,史稱「種姓制度」.第一等級婆羅門(祭司、貴族)掌握神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國王、武士、官吏)把持國家軍事行政大權.第三等級吠舍(農民、牧民、手工業者、商人)向國家納稅,向神廟上供,供養第一、第二等級;第四等級首陀羅(被征服者、貧困破產失去土地的人)幾乎沒有權利,受奴隸主階級的剝削,干最低賤的職業. 故答案為: 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7.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第一等級是什麼掌管什麼第二等級是什麼掌管什麼和什麼第三等
第一等級:婆羅門,掌握神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把持國家的軍事和行政大權。
第三等級:吠舍
第四等級:首陀羅
8. 為什麼印度的種姓制度中國王排第二
這是「神權至上」的必然結果。印度種姓制度出自於印度教教義,與印度吠陀文化緊密結合,隨著印度教在印度的廣泛傳播。該制度最終在印度確立並持續了數千年之久,至今仍在印度發揮著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種姓制度的第一等級為婆羅門,成員為祭司與僧侶,他們掌握著至高無上的「神權」,地位凌駕於其他所有種姓之上。屬於世襲的祭司貴族。
第二等階為剎帝利,乃王族、貴族、士族所屬之階級,系從事軍事、政治者。其權勢頗大,階級僅次於婆羅門。剎帝利的意思在梵文中代表著武將,統治者;國王雖然是該國一國之主,但是其地位、聲望在崇拜神明的印度自然無法與神相比,而祭司世代掌控著神權,做為神最直接的僕人,其身份地位,自然必須要在國王所屬的階層之上。這個道理就和中世紀基督教教皇的權利要大過所有歐洲的國王與皇帝;在現代的阿拉伯國家中,最有權利的人往往不是政治上的國家元首,而是掌握宗教力量的伊斯蘭教大長老一樣,都是同樣的原因。這也並非印度獨有的現象。
雖然神權大於君權,但是這樣的約束也依然絲毫無損國王的威嚴,藉助於神明的庇佑,在神話光環的籠罩下,國王權利的正統性和無可辯駁的權威性得到了證實,其統治地位在「君權神授」的證明下得到了鞏固,確保了國家統治體系的穩定。以此而論,婆羅門、剎帝利同屬印度的國家統治階層,二者之間相互結合、相互維系,屬於同一利益集團。